第三章营改增实务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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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9/3,1,营业税改增值税实务讲座,主讲:张利云 13633440415,2018/9/3,2,主要内容,第一节 营改增背景 第二节 营改增试点范围 第三节 纳税义务人 第四节 税率和征收率 第五节 应纳税额计算 第六节 发票和税控管理 第七节 税收征收管理(纳税申报) 第八节 营改增会计处理,2018/9/3,2,2018/9/3,3,第一节 营改增背景,一、历史演变:1994年税制改革,确立了增值税和营业税两税并存的货物和劳务税税制格局。 1、增值税对销售货物、进口货物;提供加工劳务、修理修配劳务等增值额进行征税,基本税率为17%,具有消除重复征税、促进专业化协作的优点。 2、营

2、业税征收范围包括: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七项劳务(即: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劳务),一律采用比例税率。,2018/9/3,3,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2018/9/3,4,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征税办法,2018/9/3,5,实 现 转 型,行 业 扩 大,范 围 扩 大,引 入 中 国,法 国 开 征,1954,1979,1984,1994,2009,增值税改革路线图,完 美 蜕 变,2015,2018/9/3,6,襄汾县财政局,两税并存,一税独大,部分地区,全部地区,部分行业,全部行业,完美链条,缺陷链条,增值税改革的步骤,襄汾县财政

3、局,2018/9/3,7,增值税改革的进展,2018/9/3,8,襄汾县财政局,2018/9/3,9,第一节 营改增背景,二、营业税与增值税并存之缺陷 营业税与增值税混合销售存在争议营业税与增值税重复征税增值税链条不完善:如融资租赁、合同能源管理、交通运输业和服务业、建筑业等) 营业税存在重复征税现象,2018/9/3,9,襄汾县财政局,2018/9/3,10,第一节 营改增背景,三、“营改增”的积极效应 一是减轻制造业企业的税收负担,将会加大对现代服务业相关业务的投入力度; 二是为现代服务业企业打通、延伸和拉长了增值税的抵扣链条,企业将一些生产服务业务转为向外部发包,促进社会专业化分工的进一

4、步细化; 三是为大型制造业企业实施主辅分离提供了完善的税制保障,已有部分生产服务业开始从制造业中分离出来,先进制造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2018/9/3,10,襄汾县财政局,2018/9/3,11,第一节 营改增背景,四、试点配套政策-国家层面 1.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1111号) 2.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1111号) 3.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1111号) 4.关于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31号),201

5、8/9/3,11,襄汾县财政局,2018/9/3,12,5.总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财税2011132号) 6.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33号) 7.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253号) 8.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2018/9/3,12,襄汾县财政局,2018/9/3,13,1.襄汾县财政局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增

6、值税税控系统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3年公告第3号 2.襄汾县财政局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字号: 2013年公告第4号 3.襄汾县财政局省国家税务局 襄汾县财政局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发票衔接有关事项的公告发布时间:2013/6/26 4.襄汾县财政局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襄汾县财政局省国家税务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税控系统发行安装方案的通知晋国税函2013154号,四、试点配套政策-地方层面,襄汾县财政局,2018/9/3,13,2018/9/3,14,(五)试点原则,1.统筹设计、分步实施 2.规范税制、合理负担。根据财

7、政承受能力和不同行业发展特点,合理设置税制要素,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基本消除重复征税。 3.全面协调、平稳过渡。妥善处理试点前后增值税与营业税政策的衔接、试点纳税人与非试点纳税人税制的协调,确保改革试点有序运行。,襄汾县财政局,2018/9/3,14,2018/9/3,15,第二节 营改增试点范围,一、地区根据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从2013.8.1开始,在全国开始试点,襄汾县财政局,2018/9/3,15,2018/9/3,16,三、试点行业范围,二、试点行业范围:选择与制造业密切相关的部分行业,覆盖

8、范围为“1+7” 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 部分现代服务业: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以及鉴证咨询、广播影视服务。 暂不包括:建筑业、邮电通信业、销售不动产、金融保险业等行业,以及餐饮、娱乐等服务业。,襄汾县财政局,2018/9/3,16,应税服务范围详见应税服务范围注释,襄汾县财政局,2018/9/3,17,襄汾县财政局,2018/9/3,18,襄汾县财政局,2018/9/3,19,2018/9/3,20,应税服务-物流辅助服务 6%的税率,3. 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是指货运客运场站(不包括铁路运输)提供的货物配载服务、运输组织服务、

9、中转换乘服务、车辆调度服务、票务服务和车辆停放服务等业务活动。 4.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7. 仓储服务,是指利用仓库、货场或者其他场所代客贮放、保管货物的业务活动。 8.装卸搬运服务,是指使用装卸搬运工具或人力、畜力将货物在运输工具之间、装卸现场之间或者运输工具与装卸现场之间进行装卸和搬运的业务活动。,2018/9/3,20,襄汾县财政局,2018/9/3,21,第三节 应税服务纳税义务人,一、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以下称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 单位,是指企业

10、、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襄汾县财政局,2018/9/3,21,2018/9/3,22,第三节 应税服务纳税义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代理人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接收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二、扣缴义务人,襄汾县财政局,2018/9/3,22,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襄汾县财政局,2018/9/3,23,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向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服务的境外单位和个人也属于试点范围纳税人,其代理人或境内的接受方应对其代扣代缴应税服务的增值税,境外

11、单位和个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以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无境内代理人的 以接收方为扣缴义务人,境内代理人和接受方的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必须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否则仍按照现行有关规定代扣代缴营业税。,襄汾县财政局,2018/9/3,24,2018/9/3,25,第三节 应税服务纳税义务人,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二条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三、承包人、承租人和挂靠人,襄汾县财政局,

12、2018/9/3,25,2018/9/3,26,第三节 应税服务纳税义务人,四、纳税人义务人的认定:一般和小规模 一般纳税人: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 小规模纳税人: 未超过规定标准的 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非企业性单位 超过标准的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和个体户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襄汾县财政局,2018/9/3,26,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襄汾县财政局,2018/9/3,27,2018/9/3,28,襄汾县财政局省国家税务局公告 2013年第4号,襄汾县财政局省国家税务局关

13、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 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襄汾县财政局,2018/9/3,28,2018/9/3,29,1.必须认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 万元(含本数,下同)的,除不予认定和可不认定的纳税人外, 必须 认定! 认定机关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2012 年1 月1 日至2012 年12 月31 日期间,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以下简称营改增应税服务)的累计销售额,含免税销售额及查补销售 不予认定:自然人 可不认定:非企业性单位、个体工商户、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企业,认定办法解释,襄汾县财政局,2018/9/3,29,2018/9/3,

14、30,销售额换算:试点纳税人试点实施前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按以下公式换算: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试点实施前连续不超过12 个月应税服务营业额合计(1+3%)。 按照现行营业税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服务营业额按未扣除之前的营业额计算。,认定办法解释,襄汾县财政局,2018/9/3,30,2018/9/3,31,2. 可以认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以及新开业的试点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试点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二)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

15、,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认定办法解释,襄汾县财政局,2018/9/3,31,2018/9/3,32,应税服务或应税货物和劳务的年应税销售额有一项超过财政部、国家国税总局规定的各自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均应纳入一般纳税人管理; 若每种业务的年应税销售额均未超过各自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则除非纳税人主动提出申请,国税机关不得将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特别说明-兼营应税服务和货物,襄汾县财政局,2018/9/3,32,2018/9/3,33,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有应税服务,按照试点实施办法和本规定第一条第(六)项的规定应当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的,不需要重

16、新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新开业的试点纳税人:可以认定理由: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国税资料,特别说明,襄汾县财政局,2018/9/3,33,2018/9/3,34,年应税服务销售额超过500万元(不含税)的试点纳税人 (1)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一式2份;-样表附后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分支机构需提供总机构国税税务登记证及复印件,总机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效证件及复印件、董事会决议复印件。,认定流程-够标准的,襄汾县财政局,2018/9/3,34,2018/9/3,35,年应税服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不含税)以及新开业的试点纳税人(1)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一式2份;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1份; (4)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 (5)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1份; (6)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以上所提供的复印件应清晰可辩,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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