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法律法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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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侵权责任法 及相关卫生法律法规解读,卫生法概述,卫生法:是指由国家制定和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旨在保护人体 健康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卫生法调整的对象是卫生社会关系,卫生法是有关卫生 法律、法规、规范的总和。卫生法的宗旨:增进个人和社会健康、均衡个人和公共健康利益。卫生法基本原则:保护原则、预防为主原则、公平原则、保障社会健康原则、患者自主原则。法律层次:按位阶顺序排列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 规和地方规章、以及从属于各项卫生法规的卫生标准等。,卫生法中的法律责任,1、民事责任:财产责任,以赔偿损失为主要形式。2、行政责任:具有惩戒或制裁性的法律后果,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

2、分。 行政处罚:卫生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实施的警告、通报、罚 款、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等。行政处分:行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依据行政隶属关系实施警告、记 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八种。)3、刑事责任:触犯刑法,实现刑事责任的方式是刑罚。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只能单独应用。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可以附加或者独立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六章罚责,第五十五条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 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

3、负有责任的医 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 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 个月以上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第五十六条 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 分: (一)未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的; (二)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为患者提供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服务的; (三)未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的; (

4、四)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记抢救工作病历内容的; (五)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封存、保管和启封病历资料和实物的; (六)未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的; (七)未制定有关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的; (八)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 (九)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事故的; (十)未按照规定进行尸检和保存、处理尸体的。,第五十八条 医疗机构或者其他有关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 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或者资格证书

5、: (一)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没有正当理由,拒绝进行尸检的; (二)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五章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条例第五章法律责任,刑法相关规定,第三百三十四条 【医疗事故罪】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 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者拘役。第三百三十五条 【非法行医罪;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未取得医 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 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 刑,并处罚金。未取

6、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 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 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侵权责任法解读,们 侵权责任法属司法民法范畴,在大类里归为保护公民权益。侵 权责任法出台前使用的是民法通则,它只是规定了原则,后来才 有了各种各样的一些单行的解释。侵权责任法归纳了社会生活中的各种侵权现象、侵权行为,涉及 到生活的方方面面,不仅是医疗方面,还有如交通侵权、产品质量、网 络等方面,几乎所有都涵盖了。对包括生命

7、权、健康权、隐私权、专利 权、继承权等一系列公民的人身、财产权利提供全方位保护,其中许多 内容是法律上第一次作出明确规定。,侵权责任法的实施,全方位维护和保障了公民权益。-侵权行为界定更明确、赔偿标准办法更具体和公开、透明。 专章列出了医疗损害侵权行为。-第七章共11条,对医疗损害侵权行为进行了明确的界定。侵权责任法解决了医疗纠纷处理的两个二元化问题。一定程 度上缓解了法院与当事人以及医患之间的矛盾。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司法鉴定的矛盾;医疗事故赔偿和民法通则的人身损害的赔偿矛盾。一些小的纠纷案件增加。,侵权责任法组织架构,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章 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 第三章 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

8、的情形 第四章 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第五章 产品责任 第六章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第七章 医疗损害责任 第八章 环境污染责任 第九章 高度危险责任 第十章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第十一章 物件损害责任 第十二章 附 则 共九十二条 本法自2010年7月1日起实施,通则部分,第一到四章为通则,主要就立法目的、法律适用范围、 被侵权人权益保护、侵权责任分配、法律使用原则、侵权赔 偿范围、免责事宜等进行规定。第一条 为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明确侵权责任,预防并制裁侵权行 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法。-目的1、保护侵权人的合法权益2、明确侵权责任教育、警示他人明确责任和义务3、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

9、科以责任、惩罚过错和不法行为-教育和威慑 4、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适用范围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 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 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 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明确了适用范围-民事权益虽对列举的内涵进行了规定,但未列入的并不代表 不属于侵权责任法的保护对象。如死者名誉权、胎儿人格权 等。,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的请求权被侵权人损害后果的直接承受者侵权者直接加害人第五条 其他法律对侵权责任另有特别规定的,依

10、照其规定。-法律从属关系侵权责任法是侵权责任的一般法其他法如对侵权责任另有特别规定的是特别法,应 在修改时删除。,第四条 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 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优先原则1、体现法律的人道和正义。2、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交易的需要。3、民事责任优先与其他行政、刑事责任并不矛盾,如 果都能满足则责任人应同时承担。,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 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举证倒置。此

11、条款有严格限制条件1、行为人实施了某种行为-作为、不作为2、行为时有错误-故意或过失3、受害人民事权受到损害-损害后果4、行为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一因多果、 多因一果,第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 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共同侵权责任共同侵权需满足以下要件:1、2人或以上,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2、共同实施侵权行为-共同故意、共同过失。3、受害人有损害后果。4、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第十一条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 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 任。 第十二条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 确定责任大小的,各

12、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 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法律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部 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连带责任人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相应的赔偿数 额;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支付超出自己赔偿数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 责任人追偿。- 对分别侵权责任及连带责任进行规范。,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 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 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 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人身损害赔偿范围1、一般赔偿:除列举

13、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支出外,实际还包 括营养、住院等。医疗费不仅指已发生的费用,还包括将来确定要产生 的费用。护理费根据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护理人员收入等确定。交通 费以正式交通的票据为准。2、伤残赔偿:残疾赔偿金:无论受害人实际收入是否减少都应进行赔偿。残疾生活辅助用具费:根据使用周期和人均寿命确定。3、死亡赔偿:对死亡赔偿对象、赔偿范围和标准争议较大。4、被扶养人生活费并于伤残、死亡赔偿金。,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 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 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相

14、关规定,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 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 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 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 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 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 以上的,不超过5年。(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 算。造成患者死亡的,

15、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 偿年限最长不超过年。,第二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 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范围仅指侵害他人人身权益,包括生命权、 健康权、隐私权、姓名权等。“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法定条件。近亲属的请求权没有明确排除。赔偿数额可考虑侵权人的主观状态、被侵权 人伤残情况和精神痛苦情形。民法通则第九十八条 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 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

16、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 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第二条 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 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 受理。第三条 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 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 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二)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

17、利益、社会公德的其 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 (三)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 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第八条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 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 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 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 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第九条 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 (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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