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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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加强 xxxxx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防止缺氧窒息、 中毒和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保证作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 制定本规定。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 xxxxx 生产区域的受限空间作业。3. 管理职责3.1. 环保安全部管理职责环保安全部为公司各类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监督管理单位,对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安全作业过程提出整改与考核。3.2. 作业车间管理职责作业车间为受限空间作业的区域管理单位,负责本车间区域内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的提出、落实与现场检查,负责本车间受限空间作业的审批工作,负责本车间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护与管理,负责本车间受限

2、空间作业的安全告知。3.3. 施工单位职责施工单位为受限空间作业的执行单位, 负责提出受限空间作业申请, 配合车间落实安全措施,做好作业人员安全技术交底,负责受限空间作业人员、设备的管理。3.4. 受限空间作业人员职责3.4.1.应持批准的“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第二联作业,经监护人同意后方可进入作业。3.4.2.应熟悉此次受限空间作业的风险,掌握逃生自救技能,严格遵守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做到“无有效签批的作业证不作业”“监护人不在现场不作业” “安全措施不落实不作业” 。3.4.3.受限空间作业任务、地点(位号) 、时间与作业许可证不符不得作业。3.4.4.正确佩戴、使用防护用品、工具袋、通讯

3、设施、气体检测仪等,杜绝违章作业。3.4.5.未进入受限空间之前,必须检查呼吸器具、救生绳、安全带及安全灯是否安全可靠。3.4.6.应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禁止携带作业器具以外的物品进入设备容器内。如发现作业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时,应立即停止作业。3.4.7.未进入受限空间前以及工作过程中,必须确保受限空间内空气流通。3.4.8.在作业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不适和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严禁在有毒、窒息环境中摘下防护面罩。3.4.9.对于强行违章和冒险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作业结束应清理现场,不得将工具遗留在受限空间内。3.5. 监护人职责3.5.1.应持批准的“受限空

4、间安全作业证”第三联,必须了解作业现场或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懂急救知识,出现事故能正确处理,有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3.5.2.对“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制定的措施不当或落实不到位、作业空间环境不符合作业安全条件时,立即制止受限空间作业。3.5.3.监护人应清楚进入受限空间的作业人数,并与作业人员确定联络信号,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制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3.5.4.监护人对作业现场负责监护,作业期间不得擅离现场。如发生事故应立即组织施救并报警。3.5.5.发生气体中毒等突发事件时,应首

5、先报警,并立即派人召唤救护人员及通知上级主管人员,严禁救援人员在无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入该受限空间内。3.5.6.现场应保存进入有限空间人员出入记录。3.6. 作业证审批人职责作业的审批人在审批受限空间作业时,必须到现场了解受限作业部位及周围环境,审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上的所有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在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受限空间作业。4. 工作程序4.1. 受限空间作业基本要求4.1.1.严格执行受限空间“三不进入”即没有经批准的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不进入、安全措施不落实不进入、监护人不在场不进入。4.1.2.进入受限空间实行作业许可,应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4.1.3.发生下列

6、任何一种情况时,任何人可以提出立即终止作业的要求,监护人确认作业人员撤出后收回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并告知批准人作业证终止的原因,需要继续作业应重新办理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4.1.3.1.作业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4.1.3.2.作业内容发生改变;4.1.3.3.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与作业计划的要求不符;4.1.3.4.发现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情况;4.1.3.5.现场作业人员发现重大安全隐患;4.1.3.6.事故状态下。4.1.4.受限空间作业前需进行空间内气体分析检验,分析检验合格后30 分钟内未作业则分析结果失效,需另行分析后方可作业。4.2.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办理程序4.2.1.一般

7、性受限空间作业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车间安全员审核车间主任审批;4.2.2.进入有毒有害、存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未做置换处理的塔、釜、罐、槽等容器和需佩戴可靠防护用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办理受限空间作业票时, 还需得到环保安全部审批。4.3.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管理4.3.1.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实行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制度,受限空间作业必须持有效的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4.3.2.“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是受限空间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代签,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4.3.3.作业审批人必须现场检查,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签发“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4.3.4.“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只限一

8、处作业。4.3.5.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不得超过72 小时。 超期未完成作业需重新办理作业证,不得延期使用作业证。4.3.6.在同一点多人同时作业,可使用一份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参加作业的所有作业人均应在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上签字。4.3.7.申请单位应安排专人填写相关的作业内容后,到规定的单位和部门去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4.3.8.受限空间内从事其它危险作业的除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外还须办理相应安全作业证。4.4. 受限空间作业的一般规定4.4.1.现场作业人员与现场作业监护人员对现场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确认。作业人员检查使用的工具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与监护人员约定好联络方式或

9、联络信号后方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要时可在作业空间内外设置警告听觉信号和紧急撤离听觉信号。4.4.2.设备内温度需控制在常温左右,作业期间每间隔2 小时重复一次气体分析,如有不合格项,应立即停止作业。夏季或设备内有含易挥发气体的物质时应增加对设备内气体浓度的监测频次。4.4.3.受限空间作业必须遵守动火、临时用电、起重吊装、高处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定,“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不能代替上述各作业证, 所涉及的其他作业按有关规定办理安全作业证。4.4.4.设备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应保证畅通无阻,便于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4.4.5.受限空间作业一般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特殊情况需经环保安

10、全部批准。4.4.6.受限空间出入口处要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4.4.7.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前,应首先拟定紧急情况时的外出路线、方法。每次作业时间不宜过长,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4.4.8.当作业人员在密闭的受限空间内作业时,应打开人孔、出入口的门或盖,并挂牌注明空间内有人作业,严禁关闭人孔、出入口的门或盖。4.4.9.在特殊情况下,作业人员可戴长管面具、空气呼吸器等,但佩戴长管面具时,一定要仔细检查其气密性, 同时应防止长管被挤压, 吸气口应置于空气新鲜的上风口, 并有人监护。4.4.10.出现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须佩戴空气式防护面具进入设备,并至少

11、有一人在外部做联络工作。4.4.11.受限空间内存在交叉作业时,应在受限空间内搭设安全梯或安全平台,作业层间要设置隔离层、防护网等措施;作业人员应配置工具袋,将随身携带的工用具及小物件放置袋内,严禁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作业人员要系安全带或使用吊篮作业,必须单独配置安全绳。4.4.1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人员、工具、材料须进行登记。作业结束后,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交验。4.5. 受限空间隔离、清洗、置换与通风4.5.1.所要进入的设备必须作好工艺处理,所有与设备相连的管线、阀门必须加盲板断开,并对该设备进行吹扫、蒸煮、置换合格。不得以关闭阀门代替盲板,盲板应挂牌标示。4.5.2.进

12、入大型转动、传动设备和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设备,必须在停机后切断电源,并在开关上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标示牌。4.5.3.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4.5.3.1.氧含量一般为 18% 21% ,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23% 4.5.3.2.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 2-2002)的规定。4.5.3.3.可燃气体浓度: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 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 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4.5.3.4.通风:要采取措

13、施,保持设备内空气良好流通。4.5.4.打开所有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或其他相关的部位进行自然通风。4.5.5.必要时,可采取机械通风。4.5.6.采用管道空气送风时,通风前必须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4.5.7.不准向设备内充氧气或富氧空气。设备内环境温度必须低于35 摄氏度。4.6. 分析检测4.6.1.作业前 30 分钟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标准见本制度4.5.3项,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4.6.2.采样点要有代表性。采样点由工艺车间负责人确定,分析结果由质检车间分析化验人员负责。4.6.3.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采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样。4.6.4.作业

14、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小时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监测频率4.6.5.作业中断超过 30 分钟应重新进行监测分析,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4.6.6.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4.6.7.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4.6.8.作业人员离开设备时,应将作业工具带出设备,不准留在设备内。4.7. 照明和防护措施4.7.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检查安全防护用品的完好性,如防护用品破损、失效则必须更换,严禁使用破损、失效的防护用品从事受限空间作业。4.7.2.进入不能达到

15、清洗和置换要求的设备内作业时,必须采取相应防护措施。4.7.3.在缺氧、有毒环境中,应佩带隔离式防护用具。4.7.4.在易燃易爆环境中, 应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戴化纤织物。4.7.5.在酸碱等腐蚀性环境中,应穿戴好防腐蚀护具。4.7.6.设备内临时用电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以及公司临时用电管理制度的要求。4.8. 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安全措施4.8.1.应采取互相之间避免伤害的措施,并安排专人负责指挥协调,坚守岗位。4.8.2.需要搭设安全梯或安全平台作业的,应使用安全绳对作业人员进行防护。4.8.3.设备内作业过程中,不得抛掷材料、工具等物品,交叉作业要有防止层间落物伤

16、害作业人员的措施。4.9. 监护4.9.1.设备内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员必须熟悉本装置的情况。4.9.2.进入设备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络信号。4.9.3.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内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与设备内作业人员保持联系。4.9.4.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不得兼职其他工作。5. 检查与考核5.1. 受限空间作业, 未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一次考核责任人 500元,考核单位 1000元。考核责任车间15 分。5.2. 私自降低作业证审批等级的,考核责任人500元,考核责任车间15 分。因此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按事故管理规定处理。5.3. 未按作业证要求落实安全措施即从事受限空间作业的,考核责任人300 元,考核责任单位 500 元,考核责任车间3 分。5.4. 无监护人监护或监护人不具备监护能力即实施受限空间作业的,考核责任人500元,考核责任单位 1000 元;考核作业车间15 分。5.5. 作业证审批人员未到现场确认的,考核责任人200元,责任车间 3 分。5.6. 本制度未明确的考核内容,参照公司安全、环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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