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硕士点培养方案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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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学科一、学科简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法学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以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这一新兴部门法为其主要研究对象,是法学与环境科学相结合的一门边缘性科学。它不仅涉及国内法、国际法以及法理学、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和刑法等法学学科,而且还涉及环境科学、 环境社会学、 环境经济学和环境伦理学等其他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学科,具有明显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交叉渗透的特点。二、培养目标培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备扎实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有较宽的知识面和严谨的法学思维能力,能深入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的发展现状,熟悉本专业研究的前沿动态, 能够运用科学的方法独立地提出、分

2、析和解决问题, 具有较强的理论创新能力和一定科研水平,本专业的毕业生适合于从事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司法机关、政府各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和法律服务机构等与法学相关的工作。三、学习年限与学分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年限为2.0年,在职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2.5-4.0年。学分不少于30学分。四、研究方向1. 自然资源保护法学研究2. 环境污染防治法学研究3.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基础理论4. 比较环境法学研究五、课程设置学分课程类别课程编号课程名称学时学分备注学 位 课06680001/2 硕士英语A/B 96 6 09670001 自然辨证法72 2 面授 32 学时09670002 中国特色

3、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36 2 面授 16 学时06671001 文献综述与学术活动2 09671218环境污染防治法学专题研究32 2 09671219自然资源保护法学专题研究32 2 09671220国际环境法学专题研究32 2 09671221环境法律责任专题研究32 2 0967122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案例分析32 2 09671223比较环境法学专题研究32 2 09671224贸易与环境专题研究32 2 选 修 课09671225循环经济法16 1 09671226环境刑事责任专题研究16 1 09671227环境权理论研究16 1 09671228环境伦理法学16 1 0967

4、1229环境社会法学16 1 09671230环境诉讼专题研究16 1 09671231环境行政法学专题研究16 1 09671232欧盟环境法16 1 09671233环境保护与国际贸易关系研究、16 1 09671234跨界水污染问题研究16 1 六、论文工作(一)学习年限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时间为3 个学期;学分未修满者不得开题。(二)论文选题1. 导师应尽早安排学生进入课题,及时确定研究方向,保证学位论文工作的计划性,提高技术含量和理论水平。2. 选题须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所选题目须符合本学科主要研究方向;论文选题要求理论联系实际,有一定理论和实践创新。(三)论文开题1. 入学后第 4 学期为开题时间,第一次开题未通过者须在一个月内进行第二次开题, 第二次开题仍未通过者须重新选题,第三次开题仍未通过者, 应延期毕业。2. 学位论文开题时,在导师负责的同时,应辅以导师组集体把关,提高选题的安全性、可行性和前沿性。(四)论文写作、中期检查与答辩1. 开题通过后,进入论文写作阶段。2. 第 6 学期结束前须按学校要求进行中期检查,中期检查通过者方可答辩。3. 论文答辩实行预答辩制。正式答辩第一次未通过者应在半年内进行二次答辩,二次答辩仍未通过者,不授予学位。注:开题报告的具体格式规范及要求由学院统一制定(见学院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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