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服务贸易的基本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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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国际服务贸易的基本范畴1.1 服务与服务工作1.2 服务业1.3 服务贸易与服务贸易统计,1.1 服务与服务工作,1.1.1 服务概念的演变1.1.2 服务的特征:服务与商品的感性差别1.1.3 服务工作与服务交付机构,1.1.1 服务概念的演变,经济学对物品的分类自由物品物品商品(货物)经济物品 非经济型服务 服务(劳务)经济型服务,1.1.1 服务概念的演变,法国的古典经济学家萨伊的定义 (最早) 政治经济学概论一书中指出,无形产品(服务)同样是人类劳动的果实,是资本的产物。基于此,萨伊对无形产品(服务)进行了分类。,1.1.1 服务概念的演变,法国古典经济学家巴斯夏的定义 巴斯夏

2、在其名著和谐经济论中写道:“这(劳务)是一种努力,对于甲来说,劳务是他付出的努力,对于乙来说,劳务则是需要和满足。”“劳务必须含有转让的意思,因为劳务不被人接受也就不可能提供,而且劳务同样包含努力的意思,但不去判断价值同努力是否成比例。”巴斯夏 还认为,服务也是资本,是物。劳动可以归纳为人们彼此提供服务。因此,交换也就是服务的交换。衡量服务有两个尺度:一是提供服务的人的努力和紧张程度;二是获得服务的人摆脱的努力和紧张程度。,1.1.1 服务概念的演变,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定义 “服务这个名词,一般地说,不过是指这种劳动所提供的特殊使用价值,就像其他一切商品也提供自己的特殊使用价值一样;但是这种劳

3、动的特殊使用价值在这里取得了服务 这个特殊名称,是因为劳动不是作为物,而是作为活动提供服务的。” 马克思的定义首先肯定了服务是使用价值,是劳动产品,是社会财富,可以投入市场进行交换;其次指出了服务同其他商品的差别只是形式上的,商品具有实物形式,而服务则体现为一种活动形式。,1.1.1 服务概念的演变,两本著名的经济学工具书对服务的解释 企鹅经济学词典将服务定义为:“服务主要是不可捉摸的,往往在生产的同时就被消费的消费品或生产品。” 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中,佩蒂特指出:一种服务表示使用者的变形(在对个人服务的场合)或使用者的商品的变形(在服务涉及商品的场合),所以享用服务并不含有任何可以转移

4、的获得物,只是改变经济人或其商品的特征。,1.1.1 服务概念的演变,希尔对服务定义(现在被经济学家广泛采用) “一项服务生产活动是这样一种活动,即生产者的活动会改善其他一些经济单位的状况。这种改善可以采取消费单位所拥有的一种商品或一些商品的物质变化形式,另外,改善也可以关系到某个人或一批人的肉体或精神状态。随便在哪一种情形下,服务生产的显著特点是,生产者不是对其商品或本人增加价值,而是对其他某一经济单位的商品或个人增加价值。”,1.1.1 服务概念的演变,美国经济学家富克斯美国经济学家瑞德尔 “现代营销学之父”菲利普科特勒 前苏联经济学家沙洛特科夫,1.1.1 服务概念的演变,定义服务应考虑

5、三个主要因素:第一,产出特征,即服务主要体现为一种过程或活动;第二,投入特征,即服务涉及服务生产者与消费者的投入;第三,服务生产的目的,即服务提供时间、空间或(和)形式上的效用。综合来看服务是指对其他经济单位的个人、商品或服务增加价值,并主要以活动形式表现的使用价值或效用。,1.1.2 服务的特征:服务与商品的感性差别,第一,服务一般是无形的。服务的空间形态基本上是不固定的,不直接可视的,无形的。 一方面,服务提供者通常无法向顾客介绍空间形态确定的服务样品; 另一方面,服务消费者在购买服务之前,往往不能感知服务,在购买之后也只能觉察到服务的结果而不是服务本身。,1.1.2 服务的特征:服务与商

6、品的感性差别,第二,服务的生产和消费通常是同时发生的。服务要么同生产者不可分,要么同其消费者不可分。这种不可分性要求服务提供者或(和)服务购买者不能与服务在时间或(和)空间上分割开来。,1.1.2 服务的特征:服务与商品的感性差别,第三,服务是难以贮存的。服务一旦被生产出来,一般不能长久搁置,也就是不可能处于库存状态。如果服务不被使用,则既不会给购买者带来效用,也不会给提供者带来收益。,1.1.2 服务的特征:服务与商品的感性差别,第四,服务的异质性,即同一种服务的质量差别。同一种服务的消费效果和品质往往存在显著差别。这种差别来自供求两方面:其一,服务提供者的技术水平和服务态度,往往因人、因时

7、、因地而异,他们的服务随之发生差异;其二,服务消费者对服务也时常提出特殊要求。,1.1.3 服务工作与服务交付机构,服务工作与服务或服务活动不同,它指的是从事服务的职业或岗位。三大产业,乃至三大产业中几乎任何一个部门都有服务工作。 从服务工作的角度理解经济服务化,不仅仅是指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逐渐增长,而且是指从事服务工作的人员及其创造的价值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逐渐增大,后者更能确切而全面地反映一个经济实体的经济服务化程度。,1.1.3 服务工作与服务交付机构,服务交付机构 是指服务是通过什么样的机制或制度安排而被提供出来的。服务交付机构一般可以概括为四种类型:家庭;市场;自愿组织(包括宗教

8、组织、慈善组织等); 政府。后两种机构提供的服务实际上是一种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1.2 服务业,1.2.1 服务业的概念:服务业与第三产业1.2.2服务业的分类,1.2.1 服务业的概念:服务业与第三产业,服务业与第三产业的比较首先,第三产业的界定采用的是剩余法。 其次,三次产业划分思想的出发点是经济体系的供给分类,暗含着高阶层次产业的发展单向地依赖于低阶层次产业的产品的涵义,即第二产业依赖于第一产业提供的原料,第三产业又依赖于第二产业和第一产业的产品供应。 最后,第三产业概念的经济结构涵义主要是相对于国内经济的,而服务业概念的经济结构涵义则是面向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的。,1.2.1 服务业

9、的概念:服务业与第三产业,服务业的概念服务业概念在理论界尚有争议。 服务业一般认为服务业即指生产和销售服务产品的生产部门和企业的集合。服务产品与其他产业产品相比,具有非实物性、不可储存性和生产与消费同时性等特征。在我国国民经济核算实际工作中,将服务业视同为第三产业,即将服务业定义为除农业、工业、建筑业之外的其它所有产业部门。,1.2.2 服务业的分类,一个省略政府公共服务的经济体系所提供的服务共有三类:(1) 消费者服务,即消费者在市场上购买的服务。 从服务生产部门的产业分类角度看,消费者服务十分复杂,覆盖个人生活的各个方面,而鉴别消费者服务的最有效办法,是靠显而易见的来自个人和家庭的需求来源

10、或支出方向。,1.2.2 服务业的分类,(2) 生产者服务,即生产者在市场上购买的被企业用作商品与其他服务的进一步生产的中间服务,典型的生产者服务又被称为企业服务。 生产者服务的重要性在于它对劳动生产率和经济增长效率的影响。(3) 分配服务,即消费者和生产者为获得商品或供应商品而必须购买的服务。 分配服务是一种连带性或追加性的服务。这类服务的提供和需求都是由对商品的直接需求而派生出来的。,以行业为标准1银行和金融服务 2保险服务 3国际旅游服务 4空运和港口运输服务 5建筑和工程服务 6专业(职业)服务 7信息、计算机与通信服务,以生产过程为标准1生产前服务 2生产中服务 3生产后服务,以要素

11、密集度为标准,服务贸易可分为: 1资本密集型服务贸易,如航运、通信、工程建筑等。 2技术、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如银行、金融、法律、信息服务等。 3劳动密集型服务贸易,如旅游、维修、消费服务、建筑等。,以提供服务的目的性为标准,国际服务贸易可分为: 1生产型服务,即服务人员在境外直接参加物质生产过程的活动,如农业、矿业、渔业和林业生产等。 2直接为生产服务型服务,即服务人员直接为与工农业生产紧密相关的行业提供的服务,如承担铁路、公路、机场、港口、水利工程、桥梁、厂房等项目的设计施工等。 3间接为生产服务型服务,即中介类服务,如金融、电信、商业、咨询服务等。 4满足人们的物质消费需要型服务,即个人

12、服务,如从事旅馆、饮食、医疗卫生、修理服务、家庭服务等。5.提供非物质生活需要型服务,即文化艺术和体育服务,如舞蹈、戏剧、教育与体育等活动。,按是否伴随有形商品贸易为标准 1.国际追加服务 国际追加服务指随商品实体出口而提供的追加服务。对消费者而言,商品实体本身是其购买和消费的核心效用,服务则是提供或满足了某种追加的效用。 2.国际核心服务 国际核心服务指同有形商品生产和贸易无关,而作为消费者单独所购买,能为消费者提供核心服务效用的一类服务。该类服务根据提供者和消费者接触的不同情况,又可分为: (1)面对面服务,即服务提供者与消费者发生实际接触,通常会伴随着生产要素进行跨国境的服务流动。 (2

13、)远距离服务,即服务提供者与消费者不直接接触,而是通过一定的媒介来实现过境服务。,1.2.2 服务业的分类,国家统计局2003年5月14日印发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将第三产业划分为14类: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提供的服务。,1.2.2 服务业的分类,我国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战略研究专题组起草的现代服务业发展科技问题研究专题报告将服务业具体

14、划分为4个大类:基础服务、生产和市场服务、个人消费服务、公共服务。 基础服务包括通信服务和信息服务,信息服务又包括信息技术服务和信息内容服务等; 生产和市场服务包括金融(银行、证券、保险)、物流、批发、电子商务、农业支撑服务以及包括中介和咨询等专业服务; 个人消费服务包括教育、医疗保健、住宿、餐饮、文化娱乐、旅游、房地产、商品零售等;公共服务包括政府的公共管理服务、基础教育、公共卫生、医疗以及公益性信息服务等。,1.3 服务贸易与服务贸易统计,1.3.1 服务贸易1.3.2 国际服务贸易统计,1.3.1 服务贸易,A.国际服务贸易的定义 a.传统的定义:基于传统的进出口 当一国(地区)的劳动力

15、向另一国(地区)的消费者(法人或自然人)提供服务时,并相应获得外汇收入的全过程,便构成服务的出口;与此相对应,一国(地区)消费者购买他国(地区)劳动力提供服务的过程,便形成服务的进口。各国的服务进出口活动,便构成国际服务贸易。其贸易额为服务总出口额或总进口额。,1.3.1 服务贸易,b. 美国和加拿大自由贸易协定(FTA)对服务贸易的定义 美国和加拿大自由贸易协定是世界上第一个在国家间贸易协议上正式定义服务贸易的法律文件。 服务贸易是指由或代表其他缔约方的一个人,在其境内或进入一缔约方提供所指定的一项服务。,1.3.1 服务贸易,c. 国际服务贸易总协定对服务贸易的定义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多边

16、贸易谈判的一个重要结果是产生了服务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s on Trade in Services,GATS,1994年4月15日),GATS将服务贸易定义为: 从一缔约方境内向任何其他缔约方境内提供服务; 在一缔约方境内向任何其他缔约方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 一缔约方在其他缔约方境内通过提供服务的实体性介入而提供服务; 一缔约方的自然人在其他任何缔约方境内提供服务。,1.3.1 服务贸易,结合实际具体阐述GATS定义 第一类服务贸易, “过境交付”或称“跨境交付”(Cross-border Supply) 。服务提供者与消费者都不移动。它又可以分为被分离服务(separated services)贸易和被分离生产要素服务(disembodied services)贸易两种类型。第二类服务贸易,境外消费(Consumption Abroad)。是通过服务的消费者(购买者)的过境移动实现的,服务是在服务提供者实体存在的那个国家(地区)生产的。常见的例子有旅游、教育、医疗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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