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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察院机关服务年活动经验做法检察院机关服务年活动经验做法开展“服务年”活动以来,*区检察院牢固树立“保增长、促民生,保稳定”的大局观念,把维护和服务全区大项目建设作为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活动之初,该院党组就高度重视,把服务年当作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具体载体,检察长贺锡峰同志亲自挂帅,多次召开党组会、中层干部会和全院干警大会,反复动员部署,并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督导组,班子成员分头带 5 个调研组深入到全区包括大项目办、建设局等 20 多个单位进行走访调研,采取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各部门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和建议。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
2、 10 项服务措施:一、深化认识,统一思想。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市情、区情和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及要求,要求全院干警结合本区实际,立足检察职能,坚持服务大局、执法为民,为促进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二、加强法律宣传,营造法治环境。深入项目建设现场,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悬挂警示挂图、播放法律宣传录音、设立法律咨询服务站等形式,帮助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项目投资建设管理者和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积极为项目建设单位依法经营、有效管理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服务。三、开展“工程优质、干部优秀”活动,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针对项目招投标、材料采购、资金拔付
3、、工程验收等环节,强化预防措施,同步跟踪监督,切实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发生。四、依法查办职务犯罪,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对查办项目建设过程中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案件作出专门部署,提出对此类案件实行“四优先”,即:优先立案、优先捕诉、优先挽损、优先帮助整章建制。五、切加强诉讼监督,维护合法权益。加大刑事诉讼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力度,着力解决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司法腐败问题,为项目建设创造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六、掌握法律政策界限,做到“四划清” 。即:划清违规违纪与违法犯罪的界限,工作失误和渎职犯罪的界限,经济纠纷与经济
4、犯罪的界限,人情往来与行贿受贿的界限,切实做到惩治破坏项目建设的犯罪者、保护无辜者、支持投资创业者、挽救失足者、教育失误者。七、改进执法方式,做到“两个不轻易、两不准” 。不轻易对大项目经营者和技术骨干采取强制措施;不轻易冻结、查封项目建设方面的账户、账册和资金;不准发表有损项目建设投资者声誉的报道;不准侵犯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八、规范执法行为,做到“六严禁”,即:严禁越权办案;严禁随意冻结、截留、挪用暂扣大项目建设款物;严禁乱拉赞助;严禁吃拿卡要;严禁要求企业以优惠条件同与自己有关系的人做生意,严禁在项目建设实体中兼职或挂名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九、提供全程服务,开通绿色通道。开通网上举报
5、和电话自动答录系统,全天候受理大项目建设方面的举报事宜;开通项目投资的绿色通道,随时随地受理项目投资方面的举报投诉,随时随地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开通服务大项目建设快捷通道,选派干警积极与项目投资办公室对接,提供法律援助,做到一般问题当天答复,需要查办的优先受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十、推行阳光执法,落实责任追究。公开办案程序、办案时限、立案标准、当事人诉讼权利,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干警违法违纪、违反承诺的,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该院“十项措施”的出台运行后,受到了区委、区政委领导的充分认可,区委主要领导也给予很高的评价,区大项目办公室全文转发该院的“十项措施” 、此经验做法
6、也在全区局域网广泛推广,区大项目办、区建设局、区招商局等有关单位的主要领导一致表示:检察机关的服务活动认识深、行动快、措施实、效果好,特别是设立的检务接待站、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站和运用的“检务进企业、进社区” 、 “检务开放日、检察长接待日”等载体,切实为各投资和建设单位带来了司法保障,为全区经济建设营造了良好的环境。目前该院服务年活动也取得初步成果,同时也促进了检察工作的全面发展,全院广大干警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增强;执法作风、执法方式进一步改善;和服务对象的关系进一步密切;查处阻碍经济发展职务犯罪案件的力度也进一步加大。截止目前,该院立查此类案件 2 件 2 人,为国家和企业投资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 53 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