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犯罪与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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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少年犯罪及预防课程论文本文作为 青少年犯罪与预防 的课程论文, 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论述:一 青少年犯罪的趋势二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三 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四 青少年犯罪的预防五 正确处理青少年犯罪者以朝阳区为例一青少年犯罪的趋势由于深受我国社会转型时期的各种负面因素影响,再加上我国人口结构整体 上比较年轻, 即青少年在社会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较大,使得青少年犯罪的形势 自 20 世纪 80 年代初以来一直呈现比较严重的态势,并出现了一系列新的变化趋 势。这主要有以下几点:(一)犯罪的平均年龄持续趋低根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课题组2002 年对全国直辖市的 2780 名在押未成年犯的

2、调查, 全部被调查的未成年犯的平均年龄为15.73岁。而根据张远煌赵军博士等从2008 年 10 月到 2009 年 3 月对北京湖北贵州三地的调查,青少年实施犯罪时的平均年龄为15.56 岁。由此观之,短短几年时间青少年犯罪时的平均年龄又有所降低。(二)犯罪的初犯年龄趋低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初始年龄呈现低龄化的趋势,违法犯罪的低龄趋势潜在着巨大的社会危害。犯罪年龄低龄化,是近几年表现出的一个明显特点。据统计 ,九十年代以来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初始年龄比七十年代提前了 23 岁,有的孩子 7、8 岁就开始了犯罪生涯 ,14 岁以下的少年违法犯罪增多。其中以 14-16

3、岁少年犯罪更为突出 ,并呈现越来越低龄化的趋势。据对上海青少年犯罪情况统计,14-16岁的少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 2%, 尤其是刚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14 岁孩子竟占了其中的15 1% 。 如果算上违法情节轻微,或因年纪太小不以犯罪论处的,则犯罪的始发年龄更小 ,有的 11 岁、12 岁就开始有劣迹 ,有的 13 岁、14 岁就进行犯罪活动 ,甚至参与重特大犯罪活动。 据报道,目前我国黑社会犯罪团伙外围成员已出现中学生。另外,在校生犯罪有增多势头,有的学生逃学、辍学、离家出走,流浪到社会后以盗窃、抢劫为生。例如,北京市 2002 年 8 月宣判的“蓝极速网吧 ”放火案,被告人因对网吧服务员

4、不满而起意报复,用放火手段危害公共安全,致25 人死亡,多人受伤,并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3 名被告均系未成年人,另外,还有一参与放火者不满14 岁。据公安部门统计,在全国刑事犯罪案件中在校生作案从1984 年的 31149人上升到 1993 年的 84863人。1995 年,河北省共抓获 16 岁以下的案犯 2235人,比 1991 年上升了近 50% ,而小学生犯罪人数上升了78.5% 。这一变化,应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再犯罪犯罪率趋高再犯罪犯罪率是指一个初罪犯者在经过公安管教部门的教育再造后回到社 会进行二次三次甚至多次犯罪的数量在青少年犯罪的总体中所占的比例。传统的调查表明, 青少

5、年的犯罪大体上是以初犯和偶犯为主的。但是根据张赵二位专家的调查,未成年犯中实施过一次犯罪行为的只占43.1% ,而有两次以上犯罪经历的未成年犯达到了全部未成年犯的56.9% 。这一调查结果与20世纪 90 年代初期进行的一项同类调查相比青少年犯罪人中多次犯罪的比例明显增加。闲散状态(或游手好闲) 成为青少年犯罪前的主要生活状态的比例有所上升早在 1995 年,公安机关就对青少年犯罪人员进行统计,发现农民身份的未成年人占整个未成年刑事作案成员的比例居第一位,为 35.67% ;其次是在校学生,占 31.27% ;社会闲散人员居第三位,所占比例为22.57% 。但是张赵二位专家调查发现, 因犯罪进

6、入管教所之前, 既没上学又没什么事情可干,处于闲散状态的最多,占 53.8% ,较 1995 年提高了 31.23% 。这表明,闲散状态已成为青少年犯进入管教所之前的主要生活状态,而游离于社会之外的闲散未成年人 已成为犯罪的高危群体。4 犯罪的日趋智能化传统上青少年犯罪无非进行盗窃耍流氓以及其它比较低级的犯罪,作案手段 也比较简单, 对犯罪过程并无其它高级思考。但福州市有这样的案例: 一个少年 看着手表杀人, 计算杀一个人的平均时间; 还有的少年犯罪前进行蹲点,调查犯 罪得手后的逃脱路线,周密策划,选择时机,准备作案工具;作案时分工明确, 非常注重配合;有的还具有反侦察能力。5 犯罪的日趋组织

7、话和暴力化2001 年,在北方某城市公园发生了一桩血案,一个年仅14 岁的少年,被捆绑双手,身上被打得血肉模糊,惨不忍睹。此案告破后挖出了一个犯罪团伙,这个犯罪团伙总共32 人,最大的 16 岁,最小的 12 岁,他们成立了好汉帮、神龙教以及敢死队, 等级制度森严,堪称一个黑社会。 当然还有的青少年犯罪者, 不但对花季少女进行抢劫, 还进行威胁、 强奸甚至先奸后杀及分尸, 其手段之残 忍,令人发指。有调查结果显示,青少年犯罪者中有77% 的人在遭到危害人的反抗时候,倾向于选择对被害人实施暴力制服,而这其中又有48.1% 的人会选择对被害人直接实施暴力,直至被害人停止反抗,更有6.1% 的人选择

8、干掉被害人,杀人灭口;而只有 22.4% 的未成年犯在这种情况下选择放弃犯罪,逃离现场;有高达54.2% 的人倾向于通过施暴将犯罪进行到底,这充分说明青少年犯罪日益暴力化。6 女青少年犯罪率增加一般来说, 女性受伦理道德的影响甚于男性,因而一半不倾向于犯罪。 但调 查结果显示近年来发生的青少年的案例中,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是女性青少年所 为,而且手段不亚于男性青少年犯罪者。更值得注意的是女青少年组织犯罪能力 强于男性青少年犯。据报道,上海曾有一名17 岁的少女,因其母亲对其管教太严,竟用尖刀将其,母亲砍杀至死。 又有一名女高中生, 因一件小事于另一名女生发生口角,事 后这个女生又纠集几名男生对与她

9、发生口角的女生进行打击报复,并将其杀害后 进行分尸掩埋,企图掩人耳目,结果该案很快被告破。7 青少年犯罪日趋网络化和模仿化有资料显示, 青少年犯罪案例中, 犯案人员当被问及他们是如何学会某些犯 罪技能以及犯案手段, 他们回答大部分技能来自于网络暴力游戏、黑社会影片以 及黄色、淫秽视频。曾经有这样一个案例, 说一个青少年被指控犯抢劫,并强制猥亵妇女罪。 记 者问道:“你抢借我能理解,但是我不明白你为什么抢劫完了还要强制猥亵妇女?”那个青少年犯回答: ”在网络游戏中,你只要赢一次,美女就会脱一件衣服,直至脱光。一直都是如此,我也就习惯了。”还有的青少年犯罪者被问及为 什么会采取如此暴力的手段去伤害

10、被害人时,几乎所有的都这样回答: “我上网 玩游戏经常就是这样做的,时间久了也就没什么了。”二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分为两大部分:一是青少年的自身因素, 二是社会客观因 素(外在因素)。现分别论述如下:(一)青少年的自身因素(内在因素)生理因素:青少年处于性机能快速成熟与心理素质尚未成熟的交叉时期,故 对异性能产生强烈的好奇心, 因而极易受到黄色、 淫秽及暴力音像制品及网络信 息诱导,从而引发暴力、抢劫及性犯罪。心理因素:由于个别或者一小部分人有不良人格及不良性取向,从而导致犯 罪活动的产生, 如震惊全国的马加爵杀人案中的马加爵,尽管他懂事, 不向父母 要钱,坚持打工养活自己, 但

11、他由于长期扭曲的过于自尊的人格,最终在同寝室室友的侮辱下,用钝器击杀3 名室友和另外一名宿舍人员感情因素 :曾经在辽宁发生过这样一个案例,某 18 岁女,在;邻家毫不知情的情况下, 将邻家小女孩带走, 并残害其于离村几十米的山坡上(人很少去的地 方)。该女子被问及杀害小女孩的原因时供述她并不是有意要杀害那个小女孩,只是那个小女孩碰巧遇到了她。 她还进一步供述她是因为跟人私奔后被抛弃心里 极度抑郁,本想自杀,但下不去手,于是就想通过杀人来领取公安部门的极刑。自身控制能力: 有的青少年也比较冲动, 富有攻击性, 因而对一些别人认为 无关紧要的事情所做出的反应极有可能或者直接引发犯罪。此处不再举例(

12、二)社会因素一个人的行为应该是外界环境因素与自身心理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犯罪行为已是如此,故在社会因素研究青少年犯罪原因的一个关键部分。现分条论述:1、 网络因素:青少年处于一个非常时期,他们的人生观及世界观价值观取向都未完全成形故极易受到外界不良因素影响而误入歧途。特别是网络在中国得到普及之后人们通过网络快捷的获取网络共享资源的同时也遭受着网络垃圾的毒害,而受毒害最深的就是青少年。网络中的色情(黄色及淫秽)暴力视频以及之外的一些不良信息是毒害青少年最厉害的东西,关于此类案例上文已经提到在此不再叙述。2.教育制度的不完善I高考指挥棒的不良引导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我国国民重视高考已经到了无以复加

13、的程度,因而会给青少年造成极其有害的心理压力。笔者经常听到或者看到高三学生因为一些小事而大打出手甚至伤人性命。虽然这里面有一定外在因素但我们不可否认这里面有高三学生心理压力大的因素。II各类学校性教育缺乏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性对中国人来说是难以启齿的。谈论性更是一种被认为带着淫秽色彩的及其不雅的行为。在中国人眼里性是避而不谈的。因此,在被认为圣洁的教育殿堂里性教育理所当然的被取消,特别是中小学。然而正是性教育的缺乏使得许多青少年在早恋中不能正确认识,正确的把握交往尺度,从而使女方怀孕。但是由于青少年不具备抚养孩子的行为,故很多青少年男性会选择抛弃女友,卖掉婴儿甚至残忍的杀掉婴儿。曾经有这样的一个

14、,说一名高二女学生在和男友交往的过程中与男友发生了性行为,从而怀孕,但男友却不负责,一走了之。她一直隐瞒自己怀孕的真相,在即将分娩的前一周住进了自己的舅姥姥家里,并在七天后在其舅姥姥家的卫生间里产下一个女婴。起初,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办,经过几个小时的考虑,她取来了小剪刀向女婴刺了几下。不料第二天,当她走进卫生间时,他发现女婴还在动,于是便把女婴隔着卫生间的窗户扔了下去,准备神不知鬼不觉地了事,却不想被扔下去的女婴将路人砸伤。经管这个案子很快被破,但是公安部门的人员还是难以接受,凶手居然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女孩。3.亚文化侵害及 交友不慎据有关调查显示有很大一部分的青少年犯罪者犯罪的最主要原因都是协

15、从他人盲从别人,别人怎么办自己就跟着怎么办案例一笔者的几个初中同学就是这样几个人偷偷地开着一辆农用车去兰州市安宁区游玩,到了目的地后他们几乎花完了所有的钱,就在回去的路上发现车里突然没油了。由于喝了酒于是有人提出了一个很幼稚的想法:抢劫。哥几个就一起参与了一场特大抢劫案。消息传来,大家都震惊了,怎么也想不到曾经的知心好友怎么一下子成了抢劫犯?但是,事实是不容置疑的。事后调查发现,他们中很多完全是从众行为。只有一个人出了这个主意并且冲在最前面从而使这个案件具备了抢劫案的全部条件。4.家庭因素曾经发生过三名未成年人强奸案,三个被告人家庭都是离异家庭。其共性就是对孩子缺乏关爱。法庭教育时这三个父母都

16、痛哭流涕,表示对不住孩子,以后要加强对孩子的关爱和教育。家庭中父母的行为也影响着孩子,一句话“问题家庭出问题少年”。社会缺乏对学生处分的慎重考录以及处分后对处分生放弃教育。一个十八岁的 “黑帮老大”王海,在其自述中谈到:“有一次上课迟到老师罚我在教室的角落里举砖头,我心里发狠就用砖头一下砸在一张课桌上。老师上来就踢了我一脚我和他打了起来。就这样我被学校记大过处分。我认真学习的日子也就随即结束了,我和那些调皮捣蛋的学生混在一起,整天寻衅滋事终于走向了黑社会。”三 青少年犯罪的特点通州市检察院近两年来共受理各类青少年犯罪案件134 件 219 人,经审查,批准126 件185 人。从所办理的这些青少年犯罪案件看,青少年犯罪具有其特殊性:一是组织结构的团伙性和犯罪结合的偶合性。从组织结构看, 一般都是临时纠合,时聚时散性的, 而且这种组合往往是一拍即合,一哄而起的团伙性犯罪,这与有组织有策划的团伙性犯罪有所区别,这种偶然性的纠合也往往随着一个犯罪活动的终结而自行解体。二是犯罪故意的突发性和犯罪手段的残忍性。青少年犯罪一般没有事前的充分考虑和酝酿过程,没有预谋,而往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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