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上课老师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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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 法 总 论,湖南商学院法学院,目 录,第一章 民法导论 第二章 民事法律关系 第三章 自然人 第四章 法人 第五章 非法人组织 第六章 法律行为 第七章 代理 第八章 民法上的时间,第一章 民法导论,1、重点:掌握民法的概念及其调整对象 2、难点: 民法的私法属性,民法的权利本位; 3、大概了解民法的体系; 4、初步掌握学习民法学的方法。,第一章 民法导论,第一节 民法概述 第二节 民法的历史沿革 第三节 民法的性质与理念 第四节 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五节 民法的渊源 第六节 民法的适用范围与规则 第七节 民法的解释,第一节 民法概述,一、民法概念 二、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一、民法概念,民法

2、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财产关系、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关于形式民法和实质民法:形式民法是指立法部门颁布的民法法典。实质民法是指具有民法性质的规范性文件。,二、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一)民法调整对象的特点:1.是市民社会平等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2.包括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3.以权利为出发点和归宿,(二)我国民法调整对象,1.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 2.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1.平等主体之间以自愿为基础的具体经济关系。 2.包括财产归属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 3.民事财产关系大都是等价有偿的。 4.民事财产关系体现的经济利益可以与特定主体相分离。,

3、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是与人身不可分离、以人身利益内容、不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社会关系。包括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特点:1.主体地位平等2.与人身不可分离3.不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第二节 民法的历史沿革,一、古代民法 二、罗马民法 三、近现代民法 四、中国民法,一、古代民法,汉莫拉比法典为典型代表,二、罗马民法,1.公元6世纪,罗马进行了大规模的法律编纂工作。先后编纂了优士丁尼法典、学说汇纂、法学阶梯(又称法学总论)和新优士丁尼法典,中世纪统称为国法大全(又译为民法大全或罗马法大全)。 2.罗马法体系:人法、物法、诉讼法,三、近现代民法,(一)近代民法 (二)现代民法,(一)近

4、代民法,1.法国民法典:19世纪民法法系法典的一个典型。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第一部民法典。法国民法典以罗马法的法学阶梯为基础,由人法、财产及对于所有权的各种变更、取得财产的各种方法三编组成。 2.德国民法典:以学说汇纂的体系为基础,分五编,共2385条。第一编总则,第二编债的关系法,第三编物权法,第四编亲属法,第五编继承法。德国民法典在立法技术上讲求精密、科学、严谨,被法制史学者称为19世纪“德国法律科学的集成”。,(二)现代民法,20世纪初以来的民法称为现代民法,在内容上具有时代意义的民法典是瑞士民法典、 意大利民法典、 苏俄民法典等。 其特点是:1.所有权的限制;2.契约自由的限制;3.无过错

5、责任原则的确立。,四、中国民法,1.1911年大清民律草案; 2.1925年中华民国民律; 3.1931年中华民国民法; 4.共和国的民法:1986年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制定。,第三节 民法的性质与理念,一、民法的性质 二、民法的理念,一、民法的性质,1.民法是市民社会的法。2.民法是私法。3.民法是实体法。4.民法体现了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一般条件。,案例分析,某甲酒后驾车违规超速,撞倒路人某乙致其重伤。 问题:甲应负什么法律责任? 讨论:这些法律责任的性质及后果有何区别?,二、民法的理念,(一)私权神圣1.私权本位2.权利不受侵犯3.私权以人格权和所有权为核心 (二)私法自治,

6、第四节 民法的基本原则,一、基本原则的概念与功能 二、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一、基本原则的概念与功能,(一)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二)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一)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民法基本原则是指效力贯穿民法始终的根本规则,是对民法主要调整对象的商品关系的本质和规律的集中反映,是制定、执行和解释民法的出发点。,(二)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1.作为立法准则 2.作为司法准则,是解释法律、补充法律漏洞的依据;法院可直接适用民法基本原则进行判决。民法基本原则授权法官以自由裁量权;借助其,法官可以实现“恶法非法”。 3.作为行为准则功能:指导+补充+约束,二、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一)权利神圣原则 (二)

7、身份平等原则 (三)意思自治原则 (四)诚实信用原则 (五)公序良俗原则,内容平等原则,诚实信用 (内部约束)公序良俗(外部约束),公平原则,意思自治,禁止权利滥用,私法 的 公法化,(一)权利神圣原则,集中表现在权利本位、权利不受侵犯、尤其表现在人格神圣和所有权神圣两项内容上。,(二)身份平等原则,民法通则第3条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包括以下含义:(1)民事主体民事权利能力平等。(2)民事主体平等地受法律保护。(3)民事主体权利义务对等。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平等地受法律保护,关于平等原则的说明,1.平等与特权:人人生而平等,特权的依托是身份: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2.身份到契

8、约:身份:机会不均等的社会;契约:陌生人社会,自由意志的代名词 。 3.平等原则:只是程序平等,即机会平等;而不是实体平等、结果平等。市民社会是竞争社会,平等原则只提供统一的起跑线。,(三)意思自治原则,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包括以下含义:1.自我决定。2.约定优先。3.自己责任。,意思自治原则体现,1.民事主体根据自己的意愿协商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2.民法规范更多的是任意性规范而非强制性规范。且民事主体的意思表示优先于任意性规范。 3.民法对违背意思自治原则的行为不予保护,如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等。 问: 民法对上述行为进行制裁吗?,意思自治原

9、则说明,意思自治原则直接体现了民法的私法属性,它是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从而发展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 意思自治是对人的意志自由本质的尊重,是对人的自私性的承认,也是对立法者认识能力局限性的承认。 思考:1.民事主体的意思自治是民法的渊源吗?2.为什么“所有权绝对原则”、“过错责任原则”不能够成为民法的基本原则?,(四)诚实信用原则,民法原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简称诚信原则)是道德观念的法律化。1.民事主体应以忠实、宽宏、体谅之心态进行民事活动。2.应遵循市场经济与商品交易的一般规律进行民事活动和处分权利。3.禁止滥用自己权利。4.法官以诚实信用解释当事人的意

10、思表示,案例,被告安某把自己的三间房屋租给田某居住。1998年,安某因故向好友吴某借款14000元。安某考虑欠吴某的借款较多,于2000年告知吴某和田某,表示愿以4万元将该三间房屋卖给吴某。吴某当即同意,但田某迟迟未答复。个月后,吴、安二人签订了买卖合同,双方结清房款并办理了相关手续。10日后,田某表示自己要买该房,以吴、安二人侵害自己的优先购买权为由起诉要求确认上述买卖合同无效。,(五)公序良俗原则,民法通则第7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破坏公序良俗原则的行为表现,(1)危害国家公序 (2)危害婚姻法、损害正常家庭关系 (

11、3)违反性道德行为 (4)赌债偿还合同 (5)贬损人格尊严和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 (6)限制经济自由的行为 (7)违反公平竞争的行为 (8)违反劳动者保护的行为 (9)禁止告发的行为,案例,1.甲与乙离婚,约定甲若于1年内结婚,应给乙100万元。 2.甲女受雇于某公司,约定任职期间结婚时即视为自动辞职。 3.旅行合同载明旅行社对其代理人的故意或过失不负责任。 4. 甲男为诱使乙女同居,将一房屋所有权登记为乙女,约定若乙女终止同居关系,仍须返还该房。,第五节 民法的渊源,一、民法渊源的概念 二、我国民法的渊源,一、民法渊源的概念,是指法律借以表现的形式,即法律的载体。,二、我国民法的渊源,(一)制

12、定法1.宪法2.民事法律3.民事法规和部门规章4.地方性民事法规5.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二)国家政策 (三)民事习惯,第六节 民法的适用范围与规则,一、民法的适用范围 二、民法的适用规则,一、民法的适用范围,民法的适用范围也称民法的效力,是指民法在何时、何地对何人发生法律上的约束力。,(一)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指民法生效时间和失效时间,以及民事法律规范对其生效前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有无溯及力。,(二)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是指民法在哪些地方发生效力。一般而言,我国民法适用于我国领土、领空、领海,还包括根据国际法视为我国领域的我国驻外使馆,以及在我国领域外航行的

13、我国船舶和飞行于我国领空以外的我国飞驻外使馆,以及在我国领域外航行的我国船舶和飞行于我国领空以外的我国飞行器。,(三)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是指民法适用于哪些人,我国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采用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的原则。1.凡我国自然人,皆适用我国民法。2.凡在我国进行民事活动适用我国民法3.我国公民在国外进行民事活动可适用定居国法,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的身份行为可适用其本国法,享有豁免权的外国人除非自愿不适用我国民法。,二、民法的适用规则,(一)特别法优先于普通法 (二)特别条款优先于普通条款,第七节 民法的解释,一、法律解释的概念与意义 二、民法解释的种类

14、 三、民法解释的方法,一、法律解释的概念与意义,(一)民法解释的概念 (二)民法解释的意义,(一)民法解释的概念,法律解释是指对法律规范的意义内容等做的阐释和说明,还包括对法律规范的有无进行的判断、漏洞补充和价值补充。,(二)民法解释的意义,1.文字表达的多义性和不确定性。 2.法律语言的概括性和抽象性。 3.制定法的局限性。 4.立法与司法的互动。,二、民法解释的种类,(一)立法解释 (二)司法解释 (三)学理解释,三、民法解释的方法,(一)文义解释 (二)体系解释 (三)目的解释 (四)历史解释 (五)比较解释,第二章 民事法律关系,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目 录,第一

15、节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物 第三节 法律事实 第四节 民事权利,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意义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民事法律关系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基于民法规范形成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1.是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结果。2.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3.是以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社会关系,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二、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一)民事法律关系具有任意性,大多是民事主体自主形成 (二)民事法律关系是发生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 (三)民事法律关系以权利为核心要素,权利义务多是对等相互的。,三、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一)主体 (二)客体 (三)内容,主体 (民事主体),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客体,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负有的民事义务所指向的事物。,内容,主体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和负有的民事义务。,物 行为 智力成果人身利益,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自然人 法人 其它组织,民事权利民事义务,(一)主体,指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和国家。 权利义务之所属-主体。即谁来行使权利、谁来履行义务,(二)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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