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甘肃省天水市一中2014-2015学年高二下学期第一学段考试题

上传人:Bod****ee 文档编号:52413583 上传时间:2018-08-20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38.6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语文】甘肃省天水市一中2014-2015学年高二下学期第一学段考试题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语文】甘肃省天水市一中2014-2015学年高二下学期第一学段考试题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语文】甘肃省天水市一中2014-2015学年高二下学期第一学段考试题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语文】甘肃省天水市一中2014-2015学年高二下学期第一学段考试题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语文】甘肃省天水市一中2014-2015学年高二下学期第一学段考试题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语文】甘肃省天水市一中2014-2015学年高二下学期第一学段考试题》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语文】甘肃省天水市一中2014-2015学年高二下学期第一学段考试题(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天水市一中 2013 级 20142015 学年度第二学期第一阶段考试语文试题一、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 13 题(6 分,每小题 2 分) 周代,尽管关于食品安全事件的记载不多,但我们还是看到,由于食品安全关系重大,统治者对此非常重视并作出了特别规定。周代的食品交易是以直接收获采摘的初级农产品为主,所以对农产品的成熟度十分关注。据礼记记载,周代对食品交易的规定有:“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鬻于市。”这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关于食品安全管理的记录。汉唐时期,食品交易活动非常频繁,交易品种十分丰富。为杜绝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市场,国家在法律上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汉朝二年律令规定:“诸食脯肉,脯肉毒杀、伤、病

2、人者,亟尽孰燔其余当燔弗燔,及吏主者,皆坐脯肉赃,与盗同法。”即肉类因腐坏等因素可能导致中毒者,应尽快焚毁,否则将处罚当事人及相关官员。唐朝唐律规定:“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绞。即人自食致死者,从过失杀人法。”从唐律中可以看到,在唐代,知脯肉有毒不速焚而构成的刑事犯罪分为两种情况,处罚各不相同:一是得知脯肉有毒时,食品的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所剩有毒食品,以绝后患,否则杖九十;二是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致人中毒,则视情节及后果以科罚。宋代,饮食市场空前繁荣。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中,追述了北宋都城开封府的城市风貌,并且以大量笔

3、墨写到饮食业的昌盛,书中共提到一百多家店铺以及相关行会。商品市场的繁荣,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问题,一些商贩“以物市于人,敝恶之物,饰为新奇;假伪之物,饰为真实。如绢帛之用胶糊,米麦之增温润,肉食之灌以水,药材之易以他物”(袁氏世范)。有的不法分子甚至采用鸡塞沙,鹅羊吹气、卖盐杂以灰之类伎俩谋取利润。为了加强对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现象的监督和管理,宋代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而行会必须对商品质量负责。“市肆谓之行者,因官府料索而得此名,不以其物小大,但合充用者,皆置为行,虽医卜亦有职。”(都城纪胜)商人们依经营类型组成行会、商铺,手工业和其他服务性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须加入行会组织,并按行业登记在籍,否

4、则就不能从业经营。各个行会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质量进行把关,行会的首领作为担保人,负责评定物价和监察不法行为。除了由行会把关外,宋代法律也继承了唐律的规定,对有毒有害食品的销售者予以严惩。上述朝代对食品流通的安全管理及有关法律举措,可以给我们很多启示,也可以为现今我国食品质量和安全监管模式的合理构建提供新的思路和路径选择。(摘编自张炸达古代食品安全监管述略)1、下列关于原文第一、二两段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周代统治者严禁未成熟的果实和谷物进入流通市场,以防止此类初级农产品引起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B二年律令与唐律都规定,凡出现因脯肉有毒而致人生病的情况,食品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剩余的肉食。

5、C二年律令中的规定注重对主使官员责任的追究,而唐律则更加强调对伤害生命的犯罪行为的追究。2D唐律规定,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并故意将脯肉给人吃或出售,而致人生病者,要判处徒刑一年。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宋代政府注意到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等各种质量问题,进一步加强了食品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B随着城市民间工商业的繁荣发展,宋代统治者出于对从业者监管的需要,设立了行会这一政府机构。C监督从业者的合法经营,同时方便官府向商户、手工业者等收取费用,这也是宋代行会的重要职责。D与唐律一脉相承,宋代食品安全方面的相关法律也规定,凡故意出售有毒脯肉而致人死亡者,要予以严惩。3、

6、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唐律将“故与人食并出卖”有毒脯肉造成的后果分为两类,并给予不同的处罚,可见唐代的法律条文已经较为详尽周密。B宋代政府引入行会管理方法,既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并按行业对经营者进行登记,又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进行质量把关。C有关食品安全的规定始于周代,经过汉、唐的发展,到宋代形成了法制相对健全、政府与行会共同监管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D对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者施以重罚,有助于保障广大民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这是唐宋法律对今人的启示。二、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 47 题。(12 分) 李白,字太白,陇西成纪人,凉武昭王暠九世孙。蝉联珪组,世为显著。中叶

7、非罪, 谪居条支,易姓与名。然自穷蝉至舜,五世为庶,累世不大曜,亦可叹焉。神龙之始,逃 归于蜀,复指李树,而生伯阳,名白,以太白字之,世称太白之精,得之矣。 不读非圣之书,耻为郑、卫之作,故其言多似天仙之辞。凡所著称,言多讽兴。自三 代已来,风骚之后,千载独步,唯公一人。故王公趋风,列岳结轨;群贤翕习,如鸟归凤。 卢黄门云:“陈拾遗(子昂)横制颓波,天下质文翕然一变。至今朝诗体,尚有梁、陈宫 掖之风,至公大变,扫地并尽。今古文集,遏而不行。唯公文章,横被六合,可谓力敌造 化欤!” 天宝中,皇祖下诏,征就金马,降辇步迎如见绮皓。以七宝床赐食,御手调羹以饭之, 谓曰:卿是布衣,名为朕知,非素蓄道义

8、,何以及此?置于金銮殿,出入翰林中,问以国 政,潜草诏诰,人无知者。丑正同列,害能成谤,格言不入,帝用疏之。公乃浪迹纵酒, 以自昏秽。咏歌之际,屡称东山。又与贺知章、崔宗之等自为八仙之游,谓公谪仙人,朝 列赋谪仙之歌,凡数百首,多言公之不得意。天子知其不可留,乃赐金归之。遂就从祖陈 留采访大使彦允,请北海高天师授道箓于齐州紫极宫。 阳冰试弦歌于当涂,心非所好,公遐不弃我,乘扁舟而相顾。临当挂冠,公又疾亟, 草稿万卷,手集未修。枕上授简,俾予为序。自中原有事,公避地八年,当时著述,十丧 其九,今所存者,皆得之他人焉。 时宝应元年十一月乙酉也。(李阳冰草堂集序,有删节) 安禄山反,永王璘辟为府僚佐

9、。璘起兵,逃还彭泽;璘败,当诛。初,白游并州,见 郭子仪,奇之。子仪尝犯法,白为救免。至是子仪请解官以赎。有诏长流夜郎,会赦,还3寻阳,坐事下狱。时宋若思将吴兵三千赴河南,道寻阳,释囚辟为参谋,未几辞职。李阳 冰为当涂令,白依之,代宗立,以左拾遗召,而白已卒,年六十余。 (节选自新唐书卷二 O 二) 4、对下列句子中加点词语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 )(2 分) A言多讽兴 讽:劝谏 B横被六合 被:覆盖 C害能成谤 害:害怕 D手集未修 修:编纂 5、下列各组句子中,加点词的意义和用法相同的一组是 ( ) (2 分) A公乃浪迹纵酒 衡乃拟班固两都作二京赋 B御手调羹以饭之 臣具以表闻,辞

10、不就职 C俾予为序 卒相与欢,为刎颈之交 D今所存者 为国者无使为积威之所劫哉 6、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 (2 分) A李自远祖显赫。先人曾为凉武昭王,累世为官,中世无辜被贬,其后五代均为平民,令 人叹惜。 B李白才华卓著。有人说,陈子昂改变了当时的文风,李白改变了诗坛自梁、陈以来的绮 靡之风。 C李自仕途不济。也曾深得皇上宠信,一度出入翰林,终因谗言被疏远,后位列八仙,誉 为谪仙。 D李白晚景落魄。因卷入“永王之乱” ,被流放夜郎,后辗转依附于当涂李阳冰,文稿 得以整理。 7、把原文中画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6 分)(1)天子知其不可留,乃赐金归之。(2

11、 分)(2)有诏长流夜郎,会赦,还寻阳,坐事下狱。(4 分)三、阅读下面这首唐诗,完成第 89 题。 (8 分) 卧 病许浑寒窗灯尽月斜晖,珮马朝天独掩扉。清露已凋秦塞柳,白云空长越山薇。病中送客难为别,梦里还家不当归。惟有寄书书未得,卧闻燕雁向南飞。【注】珮马:饰有佩环之马,官员所乘。朝天:上朝。越山:越地之山。此处泛称东南地区,代称故乡。8、简要赏析颔联中“ 凋” 、 “空”两字的妙处。 (4 分)9、这首诗表现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感情?结合全诗简要分析。 (4 分)四、补写出下列名篇名句中的空缺部分。 (8 分) 410、(1) ,只是朱颜改。(2)野哭千家闻战伐, 。(3)陈王昔时宴平乐,

12、 。(4)昆山玉碎凤凰叫, 。(5)长桥卧波, ?复道行空, ?(6)然则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无厌, , 。五、实用类文本阅读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 1113 题。 (14 分)不懂外文的翻译家林纾出生时,大清王朝已病入膏肓。青年时代的林纾被乡里视为“狂生”,这与他的秉性有关,更因为他对当时社会现实的不满和蔑视。1882 年,林纾作为以文名显于乡里又不断赴京应试的举人,出入于士流之中,奔走于南北之间。他感受着时代风雨和民族的危难,强烈地意识到自身的责任。1884 年,甲申中法之战在林纾故乡福州海面上爆发。停泊在马尾港的法国舰队突然向中国的船只发起进攻,一个多小时就击沉了中国全部船只,摧毁了洋务

13、派苦心经营的马尾造船厂,福建海军全军覆没。林纾悲愤莫名,与挚友林崧抱头痛哭,引以为奇耻大辱。1884 年 11 月,左宗棠来福州督办军务,林纾与好友拦马告状,控告当时主持福建军务的人谎报军情,掩盖败绩。当时林纾目光如炬,纵谈败状,未尝有所顾忌。告状后,林纾与友人相约“不胜,赴诏狱死”。甲午战争后,维新变法思潮高涨。林纾走进维新派的行列,不过他凭的是文学。1897年,林纾出版了第一部诗集闽中新乐府,这是在他“每议论中外事,慨叹不能自已”的特定情况下写成的。这部诗集实际上是仿照白居易的讽喻诗为儿童创作的带有启蒙性质的通俗歌诀。“每日国仇似海深,救国须鼓儿童心”,由于它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和现实性,“养

14、蒙者奉为金科玉律”,影响甚大,后来流传到海外。1897 年,这位不懂外文的落第举人,正式走上了翻译西洋文学的道路。这是维新思潮影响的结果,也是林纾成为维新派的有力标志。戊戌变法前后,伴随着改良主义政治运动的兴起,维新派发起了具有革新意义的文学改良运动。他们倡导“诗界革命”,又倡导“小说界革命”。译介西洋文学正是“小说界革命”的一大方面。这年夏曾佑(学者、诗人)、严复在国闻报上主张译介欧美小说以“使民开化”,次年梁启超在清议报上又主张“特采外国名儒所撰述,而有关切于中国时局者,次第译之”。林纾在实践上从事小说翻译,与他们在理论上倡导小说翻译是同步的。颇具传奇色彩的是,第一部在近代文学翻译史上引起

15、巨大反响的巴黎茶花女遗事,竟是友人王寿昌手捧法文原著,口译小说内容,林纾“耳受手追”,摇笔整理成篇。小说发表以后,引起了轰动。接着他不惜重金,通过各种渠道,购置欧美文学原著。然后请人给他“口译”,再由他进行“笔述”。其用力之勤,搜罗之广,译作数量之多,都是惊人的。1899 年,林纾举家移居杭州。他眷爱杭州的湖山之美,曾尽力维护西湖的旖旎风光。他每游西湖,就留心查看何处缺树,一一记在心头。第二年清明节前,他亲购垂柳幼苗千5株,着人补栽在缺柳之处,此事在杭州传为佳话,他以此自号“西湖补柳翁”。他和魏易又进行了黑奴吁天录的翻译。他们认为中国刚刚经历八国联军入侵之辱,亡国灭种之祸迫如燃眉,此小说深刻地暴露了种族压迫的罪恶,可以警醒国人。他们仅用两个月时间就完成了这部小说的翻译工作。林纾在跋中指出“非巧于叙悲以博阅者无端之眼泪,特为奴之势逼及吾种,不能不为大众一号”。显然,林纾已自觉地把自己的文学翻译与中国的反帝斗争结合在一起了。这时他已是举国瞩目的文学家了:用“新学”的眼光来衡量,他奉献给国人的是西洋小说,因此维新派为有这样一位翻译家而自豪;用“旧学”的眼光来衡量,他的译文是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教学研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