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总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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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法学总论河南科技学院n n 刑法学的概念与分类刑法学的研究发展绪言 刑法学的研究对象刑法学的体系刑法学的研究方法绪言n一、刑法学的概念与分类n(一)概念 (注意区分法与法学及刑法与刑法学的概念)n 刑法学是研究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和刑 罚的科学。简单说,刑法学就是以刑法为研究内容的一门 学科。n 刑法学有不同的含义。最广义的刑法学是研究有关犯 罪与刑事责任的一切问题的科学,其研究对象包括实体的 规范、犯罪原因与对策、形事诉讼程序、刑罚的执行等等 。这种最广义的刑法学实际上是刑事法学。 n广义的刑法学,是指对现行刑法进行解释(刑法 解释学)、对刑法规范的哲学基础进行阐释(刑法 哲学或

2、理论刑法学)、对刑法的历史进行研究( 刑法史学)、对不同的刑法进行比较(比较刑法 学)的学科。n狭义的刑法学,是仅指刑法解释学。张明楷主 张一种中间意义的刑法学,即刑法解释学与刑法 哲学的统一体。(张明楷:刑法学(上), 法律出版社1997,P1。) n(二)分类n刑法学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n1按研究范围分为最广义刑法学、广义刑法学与 狭义刑法学n2按研究方法分为沿革刑法学(历史刑法学)、 比较刑法学和注释刑法学n3按地域范围分为国内刑法学、外国刑法学和国 际刑法学 二、刑法学的研究发展作为一门相对独立的法律科学,刑法学产 生于18世纪欧洲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意大利 刑法学家贝卡里亚于17

3、64年撰写的论犯罪 与刑罚一书标志着刑法学的诞生。近现代刑法学理论的主要学派:旧派 与 新派旧派 也称刑事古典学派, 其哲学依据是启蒙思想 和理性主义,在18世纪初到19世纪中后期之间的 欧洲,发挥重大影响。主张的观点是:三大原则;自由意志论;客 观主义;道义责任论;报应主义。代表人物是贝卡里亚、费尔巴哈(被近代西方 尊称为刑法学之父,主要提出了心理强制说和权利侵害说 )及边沁、康德与黑格尔新派 也称刑事实证学派,其思想渊源是社会学、 哲学上的实证主义思潮,由意大利的刑事人类学 派和德国的刑事社会学派组成。主张的观点是天生犯罪人论;意思必至论 ;主观主义;社会责任论;目的论刑罚观代表人物是龙勃

4、罗梭、菲利、加罗法洛及李 斯特。n三、刑法学的研究对象n刑法学的研究对象应当是“刑法及其所规定 的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包括:n1刑法本身:概念、性质、地位、目的、原则和适 用范围等。n2刑法规范本身n3刑法规范的哲学基础n4对刑法规范的司法解释n5刑法适用的规律、经验与问题 n四、刑法学的体系n 刑法学的体系,是指依据一定原理构筑的刑 法理论有机统一体。是以刑法及其规定的犯罪、刑 事责任和刑罚为研究对象而建立起来的。通说认为,刑法学包括总论与分论。前者研 究刑法的总则规范,后者研究刑法的分则规范。分 论又称罪刑各论,通常与刑法的分则体系一致。但 刑法总论的体系与刑法总则的框架并不一致。 刑

5、法学体系之争,聚焦于总论体系的构建上。 n刑法学总论体系争论的观点主要有:n1犯罪论刑罚论n2犯罪论刑事责任论n3犯罪论刑事责任论刑罚论n4刑法论犯罪论刑事责任论n5刑法论犯罪论刑事责任论 刑罚论 n五、研究方法n(一)根本方法: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 主义n(二)具体方法:阶级分析方法、理论联系 实际方法、案例分析法、历史研究法、比较 研究法第一编 刑法论刑法概说n刑法论 刑法基本原则刑法的效力范围第一章 刑法概说刑法的概念、渊源与分类n刑法概说 刑法的性质、任务与目的刑法的规范、体系与解释第一节 刑法的概念、渊源与分类n一、刑法的概念n 有三种代表性的观点:n1刑法是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n

6、2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n3刑法是规定犯罪及其刑事责任的法律规范的总 和(苏惠渔、张明楷)这三种说法涉及刑事责任在刑法中的地位,尤其是刑事 责任与刑罚的关系问题。刑事责任是犯罪的法律后果,刑 罚是刑事责任实现的最主要方式,故第二种观点可取。n 刑法是掌握政权的阶级,为了维护其阶级利益 ,根据本阶级的意志,以国家名义颁布的,规定犯 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n 刑法定义包含的要点:n1、刑法首先是法律,是仅次于宪法的二级法。n2、规定内容: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n3、是由国家颁布的:立法机关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n 它是一独立的部门法,属于刑事法,实体法, 子法,强行法,

7、公法,固有法,司法法。 n二、刑法的渊源n(一)刑法典n 国家以刑法名称颁布的、系统规定犯 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刑法修正案是 刑法典的组成部分。n(二)单行刑法n 国家以决定、规定、补充规定、条例等 名称颁布的规定某一类犯罪及其刑事责任或 者刑罚的某一事项的法律。 n(三)附属刑法n 附带规定于经济法、行政法等非刑事法 律中的罪刑规范。n 此外,民族自治地方的省级人民代表大 会根据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特点 和刑法典的基本原则制定的变通或补充的规 定,也是刑法的渊源,但没有普遍效力。 n三、刑法的分类n(一)广义刑法与狭义刑法前者关于犯罪及其刑事责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 刑法典、

8、单行刑法及附属刑法,后者仅指刑法典n(二)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前者是具有稳定而普遍的约束力,对普通刑事犯罪及 其制裁原则加以全面规定的刑事立法,包括刑法典及其修正 条款、补充条款、立法解释和具有一般意义的单行刑法,而 后者是基于特定目的而制定的,只适用于特定的对象、特定 的区域或特定时期的刑法,包括具有特别法意义的单行刑法 、附属刑法及相关的国际公约的条款。n(三)形式刑法与实质刑法前者是从外形或名称上(形式上)一看便知其为刑 法的法律,主要指刑法典与单行刑法。后者是指外形或名 称上不属刑法,但其内容规定了犯罪及其刑事责任的法律 或条款,如附属刑法。刑法理论上还有纯粹刑法与不纯粹 刑法的分类。纯

9、粹刑法就是形式刑法、不纯粹刑法就是实 质刑法。 n(四)固有刑法(违反伦理道德为前提)与 行政刑法(行政法中的刑事责任条款的总称 )第二节 刑法的性质、任务与目的n一、刑法的性质n 阶级性质 与 法律性质n 阶级性质:n 刑法的阶级性是马克思主义刑法学的观点,其认为:n1、刑法是阶级社会的产物n2、刑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n3、刑法维护的是统治阶级的利益n4、刑法的阶级性质决定于国家的阶级性质。n法律性质n 也就是刑法所固有的区别于其它法律的属性n1、内容的特定性。n2、范围的广泛性。n3、方法的严厉性。n4、补充性。n5、保障法。(介绍:刑法谦抑主义 主张刑法只是在必要的范围 内适用,即刑法

10、的适用必须慎重、谦虚。有三方面的含义 :刑法的补充性;不完整性和宽容性。)n二、刑法的根据与任务(一)刑法的根据法律根据 和 实践根据n(二)刑法的任务n 刑法典第2条对此予以规定,有4个方面:n 1、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 主义制度n 2、保护社会主义经济基础n 3、保护公民的各项权利n 4、维护良好的秩序与安定的局面(当然这是刑法的根本任务,其直接任务是用刑法同犯罪 行为做斗争。)n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 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 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 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 私人所有的财产,

11、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 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 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n三、刑法的机能(功能)n刑法的机能是指刑法现实的与可能发挥的作用。n国外刑法理论一般认为具有三种机能:n(一)规制机能 指刑法具有使对犯罪行为的规范评价得 以明确,从而对公民的行为进行规范、制约的机能n(二)法益保护机能 保护法益不受犯罪侵害与威胁n(三)自由保障机能 保障公民个人自由不受国家刑罚权 不当侵害,即刑法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及犯罪的人 不受法外制裁的作用。n(我国的苏惠渔教授认为刑法的机能是:引导与评价功能;惩罚与保 障功能;保护与促进功能)n四、刑法的目的n 刑法的目的有三

12、个层次:n(一)整体目的(第1条)n 第一条 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 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n(二)分则各章规定的目的n(三)各个条文的目的(主要指分则性条文)n 不同层次的目的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低层次目的受 高层次制约,高层次目的依赖低层次目的体现与实现。刑 法的目的体系、结构与刑法文字是纲与目的关系。 第三节 刑法的规范、体系与解释概念刑法规范 与刑法条文的关系总则刑法体系 分则附则 刑法解释的概念刑法的解释 刑法解释的效力刑法解释的方法 一、刑法规范n(一)概念n 以禁止、处罚犯罪行为为内容的法律规范, 就是刑法规范,也称罪刑规范。n(二)刑

13、法规范与刑法条文的关系n 刑法条文表达刑法规范,是刑法规范的载体 ,因此刑法规范是刑法条文的内容与实质。但二 者并非等同,刑法总则中的许多一般性规定与原 则性规定,就不是刑法规范。一个条文可能表达 几个规范(114条),几个条文可能表达一个规范 (382、383条)。刑法条文是直观的,刑法规范 则不是直观的。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 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 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 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

14、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 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 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 罚:(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 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 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 ,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 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

15、上十 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 ,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 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 分。(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 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n二、刑法体系n刑法典共452条,分为:n(一)总则(第一编) 共5章n(二)分则(第二编) 共10章n(三)附则(其中,主要是总则和分则,总则是关于犯罪、刑事责任和 刑罚的一般原理原则的规范体系,而分则是关于具体犯罪 与法定刑的规范体系,二者是一般与特殊、抽象与具体的 关系。总则指导分则,分则是总则的具体体现;而附则只 有一个条文,主要是规定修订后刑法开始施行的日期,及 与以往单行刑法的关系,宣布在修订刑法生效后某些单行 刑法的废止及某些单行刑法中有关刑事责任内容的失效。 )u条文的层次结构:篇章节条款项l 条是最基本的单位,第1条到第452条统一编号l 条下设款,无编号,用另起一段的形式来表示l 项,用(一)、(二)、(三)来表示n若同一条条款表达三个意思,分别称为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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