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宗之法”与宋朝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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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五讲第十五讲 “ “祖宗之法祖宗之法” ”与宋朝制度与宋朝制度 一、一、北宋的建立北宋的建立 二、二、“ “祖宗之法祖宗之法” ”与宋朝与宋朝“ “防弊防弊” ”之制之制 三、三、从学校、科举看宋代士大夫政治的发展从学校、科举看宋代士大夫政治的发展 一、北宋的建立一、北宋的建立宋太祖赵匡胤宋太祖赵匡胤陈桥兵变陈桥兵变殿前都点殿前都点检、归德军检、归德军 节度使赵匡胤节度使赵匡胤960960年,陈桥兵变,黄年,陈桥兵变,黄 袍加身。袍加身。国号国号“ “宋宋” ”,定都开封,定都开封 ,年号建隆。,年号建隆。北宋的建立北宋的建立963年灭960年建立965年灭971年灭975年灭 963年灭

2、978年 献土978年 献土979年灭统一策略:先易后难,先南后北统一策略:先易后难,先南后北九七九年灭北汉,五代十国的分裂九七九年灭北汉,五代十国的分裂 局面终告结束。局面终告结束。北宋的建立北宋的建立钦宗徽宗哲宗112511271100112510851100102210631063106710671085仁宗英宗神宗9971022976997960976真宗太宗太祖北宋的建立北宋的建立蹴鞠图蹴鞠图北宋的建立北宋的建立宋宋太宗赵光义太宗赵光义“ “斧声烛影斧声烛影” ”中中 的兄终弟及的兄终弟及二、二、“ “祖宗之法祖宗之法” ”与宋朝与宋朝“ “防弊防弊” ”之制之制开宝九年(开宝九年(

3、976976)太宗即位诏:)太宗即位诏: “先皇帝创业垂二十年,先皇帝创业垂二十年,事为之防,曲为之事为之防,曲为之 制制,纪律已定,物有其常。谨当遵承,不敢,纪律已定,物有其常。谨当遵承,不敢 逾越。逾越。” 续资治通鉴长编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七卷一七太宗淳化二年(太宗淳化二年(991991)宋太宗:)宋太宗: “国家若无外忧,必有内患。外忧不过边事,皆国家若无外忧,必有内患。外忧不过边事,皆 可预防,惟奸邪无状,若为内患,深可惧也。帝可预防,惟奸邪无状,若为内患,深可惧也。帝 王用心,常须谨此。王用心,常须谨此。” ” 续资治通鉴长编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二卷三二以防弊之政,为立国之法以防弊之政

4、,为立国之法“ “祖宗之法祖宗之法” ”与宋朝与宋朝“ “防弊防弊” ”之制之制建隆二年(建隆二年(961961),太祖召赵普问曰:),太祖召赵普问曰:“天下自唐季以来,数十年天下自唐季以来,数十年 间,帝王凡易八姓,战斗不息,生民涂地,其故何也?吾欲息天间,帝王凡易八姓,战斗不息,生民涂地,其故何也?吾欲息天 下之兵,为国家长久计,其道何如?下之兵,为国家长久计,其道何如?”普曰:普曰:“此非他故,此非他故, 方镇太重,君弱臣强而已。今所以治之,亦无他奇巧,惟方镇太重,君弱臣强而已。今所以治之,亦无他奇巧,惟稍夺其稍夺其 权,制其钱谷,收其精兵权,制其钱谷,收其精兵,则天下自安矣。,则天下自

5、安矣。”语未毕,上曰:语未毕,上曰:“ 卿勿复言,吾已喻矣!卿勿复言,吾已喻矣!” ” 续资治通鉴长编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卷二“ “祖宗之法祖宗之法” ”与宋朝与宋朝“ “防弊防弊” ”之制之制稍夺其权:置文臣知州、通判,罢支郡制其钱谷:改变过去节度使把持地方财政,以大量财物留使 、留州之现象,令各州财赋除留必需之经费外一律上缴,由中 央财政机构三司统一管理。收其精兵:全国精锐部队悉集于禁军,禁军的布置采取 。“强 干弱枝”、“守内虚外”策略,20余万禁军之中,京师附近驻扎 10余万,地方分驻10余万。 “ “祖宗之法祖宗之法” ”与宋朝与宋朝“ “防弊防弊” ”之制之制或言或言“太祖受命,尽除

6、五代弊法,用能易乱为太祖受命,尽除五代弊法,用能易乱为 治。治。”曰:曰:“不然。只是去其甚者,其他法令不然。只是去其甚者,其他法令 条目多仍其旧。大凡做事底人,多是先其大纲条目多仍其旧。大凡做事底人,多是先其大纲 ,其他节目可因则因,此方是英雄手段。,其他节目可因则因,此方是英雄手段。” ” 朱子语类朱子语类卷一二七卷一二七本朝一本朝一太祖朝太祖朝“ “祖宗之法祖宗之法” ”与宋朝与宋朝“ “防弊防弊” ”之制之制宋代的宋代的“祖宗之法祖宗之法”,是时代的产物,是当时的社会文化传统与,是时代的产物,是当时的社会文化传统与 政治、制度交汇作用的结晶。作为政治、制度交汇作用的结晶。作为“祖宗之法

7、祖宗之法”的核心内容,所的核心内容,所 谓谓“防弊之政防弊之政”,出发点着眼于防范弊端,主要目标在于保证政,出发点着眼于防范弊端,主要目标在于保证政 治格局与社会秩序的稳定。从其客观效果来看,在当时条件下,治格局与社会秩序的稳定。从其客观效果来看,在当时条件下, 有利于社会的谐调发展。其具体措置以有利于社会的谐调发展。其具体措置以“务实务实”为特色,不拘一为特色,不拘一 格,体现出不少合理的思路,事实上渗透着创新的精神。格,体现出不少合理的思路,事实上渗透着创新的精神。 邓小南邓小南参考论文参考论文 试论宋朝的试论宋朝的“ “祖宗之法祖宗之法” ”:以北宋时期为中心:以北宋时期为中心,国学研究

8、国学研究第七辑。第七辑。 关于关于“ “道理最大道理最大”兼谈宋人对于兼谈宋人对于“ “祖宗祖宗” ”形象的塑造形象的塑造,暨南学报暨南学报20032003 年第年第2 2期。期。制 度 设 计 中 的 分 权 原 则“ “祖宗之法祖宗之法” ”与宋朝与宋朝“ “防弊防弊” ”之制之制二府计 相监 察军 政行 政财 政御 史 台枢 密 院中 书 门 下三 司御前会议皇帝北宋前期中央机构北宋前期中央机构宋史宋史 范镇传范镇传:“ “中书主民、枢密主兵、三司主财。中书主民、枢密主兵、三司主财。” ”“ “祖宗之法祖宗之法” ”与宋朝与宋朝“ “防弊防弊” ”之制之制制 度 设 计 中 的 分 权

9、原 则县州路宋朝地方机构宋朝地方机构“虚虚” ”三级制三级制宋朝宋朝“ “路路” ”之特点之特点 1 1、路没有统一的行政机构和单一的行政长官、路没有统一的行政机构和单一的行政长官 。 2 2、在州之上,不存在单一的行政区划、在州之上,不存在单一的行政区划提举 常平司 提点 刑狱司 转运司 安抚司 仓宪漕帅“ “祖宗之法祖宗之法” ”与宋朝与宋朝“ “防弊防弊” ”之制之制州县长官由京朝官兼摄,均带中央官衔州县长官由京朝官兼摄,均带中央官衔知州、知县知州、知县 日知录日知录卷九:卷九:“ “宋初本有刺史,而别设知州以代其宋初本有刺史,而别设知州以代其 权,后则罢刺史而专用知州,以权设之名为经常

10、之任矣权,后则罢刺史而专用知州,以权设之名为经常之任矣 ” ”。续资治通鉴长编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宋太祖乾德元年(卷四:宋太祖乾德元年(963963)六)六 月,月,“ “命大理正奚屿知馆陶县,监察御史王祜知魏县,命大理正奚屿知馆陶县,监察御史王祜知魏县, 杨应梦知永济县,屯田员外郎于继徽知临清县。常参官杨应梦知永济县,屯田员外郎于继徽知临清县。常参官 知县,自屿等始也知县,自屿等始也” ”。制 度 设 计 中 的 分 权 原 则制 度 设 计 中 的 分 权 原 则“ “祖宗之法祖宗之法” ”与宋朝与宋朝“ “防弊防弊” ”之制之制宋朝军事制度宋朝军事制度 枢密院枢密院三衙统兵体制三衙统兵体

11、制李纲:李纲:“ “祖宗之时,祖宗之时,枢密院枢密院掌兵籍、虎符,掌兵籍、虎符,三衙三衙掌诸军,掌诸军, 率臣率臣主兵柄,各有分守,所以维持军政,万世不易之法主兵柄,各有分守,所以维持军政,万世不易之法 。” ” 宋史宋史卷一六二卷一六二职官志二职官志二范祖禹:范祖禹:“ “天下之兵,本于天下之兵,本于枢密枢密,有发兵之权而无握兵之,有发兵之权而无握兵之 重,京师之兵,总于重,京师之兵,总于三帅三帅,有握兵之重而无发兵之权,有握兵之重而无发兵之权” ” 范太史集范太史集卷二六卷二六论曹诵札子论曹诵札子“将从中御”制 度 设 计 中 的 分 权 原 则“以文制武”“ “祖宗之法祖宗之法” ”与宋

12、朝与宋朝“ “防弊防弊” ”之制之制宋朝军事制度宋朝军事制度 枢密院枢密院三衙统兵体制三衙统兵体制侍卫亲军步军都指 挥使司 侍卫亲军马军都指 挥使司 武将殿前都指挥使司 三衙枢密副使文臣 枢密使枢 密 院“ “祖宗之法祖宗之法” ”与宋朝与宋朝“ “防弊防弊” ”之制之制宋宋真宗欲择臣僚中善弓矢、真宗欲择臣僚中善弓矢、 美仪彩,伴虏使射弓。时双备者美仪彩,伴虏使射弓。时双备者 惟陈康肃公尧咨可焉,陈方以词惟陈康肃公尧咨可焉,陈方以词 职进用。职进用。陈某若可换武,当陈某若可换武,当 授予节钺。授予节钺。时康肃母燕国冯时康肃母燕国冯 太夫人尚在,门范严毅。陈曰:太夫人尚在,门范严毅。陈曰:“ “

13、 当白老母,不敢自辄当白老母,不敢自辄” ” 。既白之,。既白之, 燕国命仗挞之,曰:燕国命仗挞之,曰:“ “汝策名第一汝策名第一 ,父子以文章立朝为名臣,汝欲,父子以文章立朝为名臣,汝欲 叼窃厚禄,贻羞于阀阅,忍乎?叼窃厚禄,贻羞于阀阅,忍乎? ” ” 因而无报。因而无报。 湘山野录湘山野录卷中卷中 “ “祖宗之法祖宗之法” ”与宋朝与宋朝“ “防弊防弊” ”之制之制制 度 设 计 中 的 分 权 原 则官、职、差遣的分离官、职、差遣的分离 宋史宋史卷一六一卷一六一职官志一职官志一: “官以寓禄秩、叙位著,职以待文学之选,而官以寓禄秩、叙位著,职以待文学之选,而 别为差遣以治内外之事。别为差

14、遣以治内外之事。” ” “官官”、“职职”仅是俸禄高低和荣誉的代表,实际的仅是俸禄高低和荣誉的代表,实际的 职责和权力由职责和权力由“差遣差遣” ” 决定。这使得官员任用更为灵决定。这使得官员任用更为灵 活,监督、激励手段更为丰富。活,监督、激励手段更为丰富。司马光之结衔司马光之结衔 端明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朝散大夫、右 谏议大夫、充集贤院修撰、权判西京留司御史 台、上柱国、河内郡开国侯、食邑一千三百户 、食实封四百户、赐紫金鱼袋。“ “祖宗之法祖宗之法” ”与宋朝与宋朝“ “防弊防弊” ”之制之制对宗室、外戚权力的制约对宗室、外戚权力的制约 陈邦瞻:宋三百年间,其家法严,故吕武之变不陈邦

15、瞻:宋三百年间,其家法严,故吕武之变不 生于肘腋。生于肘腋。宋朝处理宗室问题的原则:宋朝处理宗室问题的原则: “ “赋以重禄,别无职业赋以重禄,别无职业” ” ;“ “优之以爵禄而不责以事权优之以爵禄而不责以事权” ” 高宗圣训,不用宗室以为宰执宗室不得担任宰相本朝故事,宗室不领兵宗室不得统帅军队国朝之制,不属宗室以吏事宗室不得授予地方官取之太优,用之有限限制宗室参加科举“ “祖宗之法祖宗之法” ”与宋朝与宋朝“ “防弊防弊” ”之制之制宋史宋史 外戚传序外戚传序:“ “崇爵厚禄,不畀事权。崇爵厚禄,不畀事权。” ”对宗室、外戚权力的制约对宗室、外戚权力的制约外戚不得任外戚不得任“ “文资文资” ” 外戚不得任外戚不得任“ “侍从侍从” ” 外戚不得任地方官外戚不得任地方官 外戚不得统帅军队外戚不得统帅军队 制 度 设 计 中 的 分 权 原 则“ “祖宗之法祖宗之法” ”与宋朝与宋朝“ “防弊防弊” ”之制之制范祖禹:范祖禹:“唯本朝之法,上下相维,轻重相唯本朝之法,上下相维,轻重相 制,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制,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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