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xx年度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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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法局司法局 XXXX 年度工作总结和年度工作总结和 20182018 年工作年工作 计划计划今年来,我们按照“突出一个中心,赢得两个满意,完成三大工程,提升六个能力”的思路,以综治考核要求为抓手,以细化量化考核项目为重点,以争先创优为目标,不断提升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参与度,提升了工作水平。现综合汇报如下:一、健全“三个机制” ,司法行政执法工作由软变硬一是健全了执法质量考评机制。按照岳阳市 XX 年度司法行政系统综治工作考评内容与评分标准的要求,我们起草制订了执法质量考评细则 ,组织开展了执法质量考评检查活动。从四个方面完善了执法质量考评机制。第一是审查执法主体。对律

2、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和公证处的执业主体进行审查,不合格的坚决不注册、不办案。第二是审查文书。对所有法律服务文书采取抽查、送检等形式检查整改,督促规范,对法律援助文书不合格的不审批,不发放补贴。第三是审查执法程序。严格按照办案程序要求,查执法程序的规范性、合法性,杜绝违反程序规定办案。第四是落实执法监管。局里成立了纪检、监察、执法股室联合组成的法律服务质量监察工作小组,定期和不定期抽查法律服务执业机构的办案执业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防止了违法行为的发生,今年,全局未发生一起因法律服务质量发生的诉讼案件。二是健全了涉法投诉处理机制。我们组织开展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3、专项整治;开展了“粗暴执法,以权谋私等问题”专项整治;开展了“规范权力运行”专项整治;开展了“法律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等活动。局里设立了涉法投诉工作办公室,专门负责涉法投诉处理工作,建立了专门的执法工作台帐和涉法投诉工作台帐。通过有效的专项整顿治理活动,杜绝了涉法投诉事件的发生。三是健全了执法责任追究机制。我们按照工作性质和行业,分别制订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由局纪检监察牵头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今年,我局及时发现了 6 起法律服务投诉事件,对 6 名法律工作者进行了诫免谈话。今年9 月 24 日,省厅领导和律管处的领导到我局调研后给予了较高的评价。二、坚持“十抓” ,基层基础工作由弱变

4、强今年来,全市人民调解以日常调解为基础,以“三调联动”为平台,以行业调解为补充,大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抓基层,强化了村级调委会建设。我们充分把握乡村合并改革、市组织部统一建设村部的机会,把村级调委会规范化建设纳入全市村级功能用房建设,开展了村级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活动,普遍推行了“八有六统一”建设。全市合并后的 114 个村、33 个居委会调委会中,新建村部功能房的有 80 个,原基础条件好的有 38 家,已有 80%以上的村达到了领导、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制度、考核、奖惩“八有”和标牌、印章、标识、程序、制度、文书“六统一”的基本标准,有 118 个村(居)调委会达到了规范化标准。同时,

5、我们按照湖南省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制订了临湘市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实施细则 ,将人民调解案件奖励经费列入了市财政预算,以案定补领取调解补助,将经费的管理、发放列入了我局的“三定”方案,明确授权,由我局审核、管理和发放。2.抓拓展,加强了行业、专业调委会建设。全市发文成立了 27 个专业、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其中婚姻家庭、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环境保护、山林权属、土地流转、工业园区、8 个专业、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量大,纠纷矛盾多,专门选配了专职人民调解员 12 人,其办公场地在所属行业的办公楼,办公经费由设立单位负担,人民调解员的工资报酬由设立单位发放。同时,还制订了

6、专业、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各项制度和程序,健康有序地开展了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市已有 8 个专业、行业调解委员会达到了“四有”要求,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 697 起。 3.抓排查,落实了调防工作责任制。按照预警在先、控制在先、调处在先的原则,村调委会落实了旬排查制度,镇调委会落实了月排查制度,乡(镇)村级调委会分别建立了重大复杂矛盾纠纷工作台帐 、 纠纷矛盾排查工作台帐 、 纠纷矛盾调处责任台帐等工作台帐,对排查出来的纠纷,实行造册登记、交办到人。逐月落实了矛盾纠纷积案登记、督办、销号制度,实现了月碰头、季讲评、年考核。今年来,全市共组织集中排查 4 次,其中,开展医疗、土地、山林、拆迁、环保、

7、交通和特殊对象、特殊时期等专项排查 2 次。4.抓调处,化解了大量的纠纷矛盾。按照责任管理原则,我们大力防控民转刑案件,全市人民调解组织今年共排查矛盾纠纷 6131 起,调处矛盾纠纷 6131 起,调解率为100%,调解成功 6011 起,调处成功率达到 98%,处置非正常死亡事件 108 件。防止群体性械斗 98 起,防止群体性上访 119 起,防止因纠纷矛盾引起的非正常死亡 31 起,防止民转刑案件 128 起,全市没有发生一起民转刑案件。5.抓活动,攻克了复杂疑难积案。根据上级的部署,我们在全市调解组织内开展了“三调联动解纠纷,防控风险促发展”活动。成立了领导机构,制订了活动方案,召开了

8、专门会议,下发了工作文件,组织了专项活动,落实了考核评比。在公安、法院、检察院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在法庭和派出所也分别设立了人民调解室。特别聚焦医患、民间借贷等重点领域的敏感纠纷。到目前止,全市共有 86 起疑难积案得到妥善处理。6.抓协作,加大了“三调联动”工作的力度。全市市乡两级分别成立了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和“三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和制订了“三调联动”工作的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将“三调联动”工作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给予保障,大力开展了公安与司法的联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联动、人民调解与企业调解的联动、镇村人民调解与跨乡镇人民调解的联动,完善“三调联动”的组织体系、力量体系、运

9、行体系和创新体系,及时稳妥地处置了大量的非正常死亡纠纷。今年来,全市通过“三调联动”调解,共处置非正常死亡纠纷 108 起。7.抓队伍,配备了专职人民调解专干。多年来,我市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处理的矛盾纠纷,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但是,由于司法所的力量有限,司法干警超负荷工作,疲于应对。为了改变这一状况,今年来,在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的同时,我局向市委、市政府写出了专门报告,出台了政府购买服务文件,争取市政府采取政府购买的形式(与协警一样,每人每年 3 万元) ,为我局 13 个司法所,分别配备了一名调解专干,加强了人民调解工作的专业化管理。8.抓整合,实现了边界联防联调。我市是湖南的北大门,与

10、湖北的通城、赤壁、洪湖以及我省的岳阳、云溪等县市区交界,跨区矛盾纠纷较多。针对这一实际情况,我们主动出击,与接界县、市区的“三调联动”单位了签订联调联防协议,建立了联防联调制度,开通了热线电话,建立了预警平台。采取“三通融” 、 “四联通”的办法调防纠纷,两地联合调处跨界纠纷 26 起,我们的工作得到上级的肯定。9.抓布局,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上台阶。我们主要做了四件事。其一,规范了司法所的收编工作。将司法所的人员档案、编制工资和工作经费纳入了管理,收回了被占用的编制,按照乡镇合并改革的要求,调整了司法所长岗位。将司法所的公用经费按人平 5000 元的标准列入了财政预算,下拔到所。其二,加强了收编

11、后的工作管理。我们制订和下发了司法所目标管理考核细则,采取千分制的办法,量化明确了考核指标,完善了严格的考核制度。加强了司法部信息平台的管理,及时准确地上报了各项报表。其三,启动了规范化司法所的创建工作。我们把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列入工作的重点,长远安排量力而行,XX 年,在完成羊楼司所、坦渡所、桃矿所争创模范化建设的基础上,今年,我们又投入 30 多万元,对聂市和黄盖两个所,进行了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已经投入使用。同时,我们还将五里司法所列入了国家发改委的笼子,启动了建设。还有长塘司法所的整体搬迁建设也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目前已完成征地和基础工作。我们打算每年规范化建设两个所,积小胜为大胜,力争在五

12、年内,使全市 13 所全部达到规范所标准,50%达到模范所标准。10.抓管理,基层法律服务走上快车道。我们把基层法律服务作为联系群众的窗口,大力推进规范化建设。一是严格注册审核,凭证执业。二是全面完成了法律服务信息管理系统终端安装和信息采集工作。25 名注册执业法律工作者榜上有名。三是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执业管理与律师一样纳入局执法股的统一管理,设立了投诉查处中心,及时处理投诉事件 6 起,诫勉谈话 6 人。四是积极招募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全市共招募法律服务志愿者 230人。先后组织开展了“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活动 4 次,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三、做好“七个落实” ,社区矫正工作由宽

13、变严1.落实了联席会议制度。今年来,我们争取市委、政府的重视,发文充实加强了临湘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和完善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和流程,先后 3 次召开了联席会议,研究全市的社区矫正工作,形成了会议纪要,今年 7 月,我们把握乡村合并改革的有利时机,主动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报告,起草专项文件,通过政府购买的形式,为我市 13 个所每所配备了一名社区矫正专干,将经费按每人 3 万元列入了市财政保障。2.落实了基本保障。我们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管理中心的力量,定编 3 人,我们实际安排了 5 人。社区矫正工作的经费按在矫对象数以人平 1300 元的标准列入了市财政预算。同时,各乡镇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

14、站,分别明确了乡村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将工作经费列入了同级财政保障,确保了正常运转。3.落实了规范化建设要求。根据上级的要求,我们制订了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在全市开展了规范化创建活动。到目前为止,全市共投入 120 万元,加强了办公阵地和办公设施的添置和更新。市社区矫正管理中心完善了多间功能用房,规范了标志、标识,配套了服务便民设施。添置了全套现代化的办公设施,落实了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工作,定位监控系统齐全,台帐清楚,实现了“五统一”标准。同时我局还将全市矫正人员的档案按规范化要求进行了统一印制,发放到了各所。4.落实了服刑人员的交接制度。按照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到 10 月底,

15、全市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092 人,解矫 817 人,现在矫 275 人,其中缓刑 245 人,假释 23 人,暂予监外执行 7 人。对于这些对象,我们严格审查了各类文书,统一填写了管理工作档案,如期进行了各项考核管理,按程序要求履行了交接、宣告、管理、解除社区矫正工作的管理职责,每月与检察院进行清查比对,全市无漏管现象发生。5.落实了调查评估工作。今年来,我们将调查评估工作列入局党组把关的内容,每星期二专门研究,全市共接受法院委托,进行社区矫正对象调查评估 164 人。我们按照调查人员负责,调查走访到位,调查评估客观,档案整理规范的要求,认真做好每一次、每一人的调查评估工作,全年已作出慎用

16、6 例,不适用社区矫正 6 例,为法院公正审判提供了依据,全年未发生一起违规事件。6.落实了矫正帮教小组制度。按“三帮一”的模式,我们推行了由司法所干警、村调解主任、村民小组长为帮教人员的矫正帮教小组制度,全市 275 名在矫对象,全部落实了“三帮一”矫正帮教措施,通过教育和管理,对象的转变率达 80%以上,无一人脱管,无一人漏管,无一人再犯罪。7.落实了教育管理的各项措施。根据分级管理、考核奖励、矫正方案、教育帮扶、集中学习和社区服务活动的管理要求,我们实行一人一档,一月一考核,坚持每月召开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分析会,认真落实报到、请销假、考核、奖惩、分级管理制度,对 7 名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病情复查、诊断,同时,我们还开展了 68 次不定期的集中点名整训,实行了军事化整训、规范化着装、常态化教育。共警告 57 人次,收监 1 人。到目前为止,全市275 名在矫对象,全部实行了分级管理,制订了规范和个性化的矫正方案,司法所制订了教育计划,对矫正对象实行了月走访的谈话教育,按月组织开展了集中学习活动,矫正对象的参加率达到了 98%以上,同时,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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