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协管——医疗机构监督

上传人:飞*** 文档编号:51977022 上传时间:2018-08-17 格式:PPT 页数:57 大小:3.44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卫生监督协管——医疗机构监督_第1页
第1页 / 共57页
卫生监督协管——医疗机构监督_第2页
第2页 / 共57页
卫生监督协管——医疗机构监督_第3页
第3页 / 共57页
卫生监督协管——医疗机构监督_第4页
第4页 / 共57页
卫生监督协管——医疗机构监督_第5页
第5页 / 共5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卫生监督协管——医疗机构监督》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卫生监督协管——医疗机构监督(5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卫生监督协管医疗机构监督非法行医的概况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口流动加剧 ,医疗需求的增加,市场有效供给不足, 非法行医迅猛发展。 2004年和2005年, 卫生部两次印发“打非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2007年和2012年,我市开展了两次声势浩 大的“打非”专项整治行动,效果显著, 但非法行医的现象仍然屡禁不止。 非法行医的概念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 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 诊疗活动。(摘自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培 训教材(征求意见稿)狭义:指没有依法取得相应法定资格(权 能)的机构和个人,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 。广义:一切不合法的医疗活动。明确几个概念(1)非卫生

2、技术人员:相对“卫生技术人员”而言, 指未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取得 卫生技术人员资格或职称的人员。包括三种情况 :(1)未取得资格证书;已取得资格证 书但未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执业登记注册 ;(3)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 动。非医师行医:指没有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自然人 ,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或者擅自开业从 事诊疗活动。明确几个概念(2)行医是指从事或者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诊疗是通过各种检查,使用药物、器械及 手术等方法,对疾病做出判断和消除疾病 、缓解病情、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 患者恢复健康。诊疗行为可以分成医疗检 查、诊断和治疗行为三个方面。 明确几个

3、概念(3) 非法行医罪主体:个人违法行为认定:一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并实施了“行 医”的行为;二是,“情节严重”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 健康”或“造成就诊人死亡”的。依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 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 问题的解释(法释【2008】5号)“打非”的工作内容和重点:无证行医行为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医疗机构对外出租承包科室擅自开展性病诊疗活动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 终止妊娠手术非法行医存在的危害性 延误诊断加重患者病情 消毒不规范造成感染 滥用抗生素或激素 给患者造成心理伤害和经济损失 使用假劣医疗器械和药品 乱丢医疗废

4、物传播疾病 受害者维权困难 非法行医卫生监督协管的内容 非法行医的识别和信息收集非法行医的信息报告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非法行医的协查非法行医信息报告流程通过定期巡访等信息收集途径,收集非法 行医违法行为信息(收集信息)向辖区卫生监督机构报告非法行医行为信 息,并做好登记(报告信息)根据卫生监督机构通报个案查处情况,对 被查处地点和人员进行查处效果监测,并 将监测结果报告卫生监督机构(查处效果 监测)信息收集的基本方法日常监督 案件巡查回访 哨点监测 聘请打非义务监督员 建立个案信息平台 接受举报投诉 信息报告的要求收集掌握辖区基本情况建立基础档案组织卫生知识宣传与培

5、训 开展巡访与信息报告 查处效果的追踪监测 非法行医危害性的宣传 非法行医的识别(常见的情况)1、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处罚种类:责令停止执业、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 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 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 的罚款。非法行医的识别(常见的情况)2、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处罚种类:警告、责令改正、罚款。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诊疗活动超出登记 范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6、予以 警告,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3000元 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 业许可证。非法行医的识别(常见的情况)3、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处罚种类:责令改正、罚款、吊销医疗机构执 业许可证。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 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 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 机构执业证可证。非法行医的识别(常见的情况)4、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处罚种类:取缔、没收、罚款、吊销执业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7、执业医师法第三 十九条 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 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 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 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行医的识别(常见的情况)5、违法发布医疗广告处罚种类:警告,吊销有关诊疗科目,吊销医 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法律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医 疗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发布医疗广告,县级以上 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应责令其限 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核发医疗机 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 门可以责令其停业整顿

8、、吊销有关诊疗科目,直 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非法行医的识别(常见的情况)6、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处罚种类:责令改正、罚款、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 可证法律依据:第五十四条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 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 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一)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被取消处方权的医师开 具处方的; (二)使用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 医师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 (三)使用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从事 处方调剂工作的。非法行医的识

9、别(常见的情况)7、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开展终止妊娠 手术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依据:第四十条 医疗、保健机构或者人员 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许可,擅自从事婚前医学检 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终止妊娠手术和医 学技术鉴定或者出具有关医学证明的,由卫生行 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 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 倍以上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 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万元以下 的罚款。 非法行医的识别(常见的情况)8、使用未办理执业地点变更的护士从事护理工作处罚种类:警告 法律依据:第二十八条 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

10、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 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根据国务院卫 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和在医疗卫生机构合法执 业的护士数量核减其诊疗科目,或者暂停其6个月以上1年 以下执业活动;国家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 、情节严重的,还应当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违反本条例规定,护士的配备数量低于国务院卫生 主管部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的; (二)允许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或者允许未依照本 条例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的 护士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的。非法行医的识别(常见的情况)9、

11、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医疗机 构执业许可证。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违 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出卖、转让、出借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卫生行政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可以处以5000元 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 业许可证。非法行医的识别(常见的情况)10、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 动处罚种类: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违反 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 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办校验手续;拒不

12、校 验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监督要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医疗机构人员资质医疗广告监管医疗废物管理放射诊疗管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监督要点:许可:是否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期限:是否在有效期限内校验:100张以上床位(三年)、其余(一年 )变更:名称、地址、法人代表、诊疗科目 、床位(牙椅)是否相符真伪:是否伪造、涂改、出卖、转让、出 借范围:是否有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名称:所挂名称是否与核准名称相符人员资质监督要点(1):医师:是否持有医师执业证书、乡村医生 执业证书、 外国医师短期行医许可证,核 对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护士:是否持有护士执业证书、是否独立进 行操作、是否按时注

13、册医技:抽查医学影像(心电图、B超、放射)检查 报告以及临床检验报告,无相关医师资格证书 的人员不得出具诊断性报告;无相关卫生技术 资格或者职称的人员不得出具客观描述性的报告 。人员资质监督要点(2):从事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人员必须经过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考 核,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从事婚前医学检查、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 术的人员以及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必须经过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取 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医疗广告监督要点:是否对外发布医疗广告是否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是否按核准的媒体类别和成品样件对外发 布医疗广告医疗广告常见的媒体

14、平面媒体:报纸、杂志电波媒体: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网络索引、论坛移动媒体:公交、火车、地铁及飞机内广播户外媒体:路牌(市区,高速公路)、灯箱、车 箱、霓虹灯等新的媒体: IPTV(交互式网络电视) 、电子杂 志违法医疗广告常见表现形式无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擅自发布的医疗广告;以医疗机构内部科室名义发布医疗广告;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 内容与媒体类别发布医疗广告;利用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专题节目发布或变 相发布医疗广告;未标注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文号;各部门对医疗广告监管职能:工商局: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进 行监督管理 ,起牵头和协调作用。卫生局:对发布

15、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 理。文广新局:对广播、电视、报刊出版等媒体的广 告发布进行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局:拆除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 ,并行使行政处罚权 食品药品监管局 :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药品、 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医疗废物管理监督要点:制度管理分类收集暂时贮存如何处理安全防护医疗废物制度管理检查要点:是否有管理制度、管理部门、专人负责,是否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查管理制度,第一责任人是否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核查管理部门以及外出培训相关资料。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检查要点:查现场是否有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是否按类别(化学性、病理性、感染性、损伤性、药物性)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利器是否单独收集于利器盒,是否重复利用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检查要点:查暂时贮存点是否符合要求(独立、封闭、“三防”)查移交后是否开展清洁消毒查医疗废物袋(颜色、标识、厚度)查与处置单位(安德宝)的交接记录,是否完整,暂存不超过两天医疗废物如何处理检查要点:查医疗机构与处置中心协议以及日常交接记录,自行处置的查医疗机构处置记录以及处置地点、方式。医疗废物安全防护检查要点:查相关工作人员以及管理人员是否使用防护用品查相关工作人员以及管理人员是否定期健康体检放射诊疗管理监督要点:机构许可人员资质预防性卫生监督放射防护装置及工作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