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及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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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签订及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处理及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处理一、合同签订中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问题及处理二、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工程价款调整及处理三、竣工结算的编制与审核一、合同签订中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问题及处理工程量清单计价形式下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形式下的一、合同签订中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问题及处理第一部分 协议书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第一部分 协议书一、“工程承包范围”的填写二、“合同工期”的填写依据三、三、“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填写依据的填写依据第一部分 协议书一、“工程承包范围”的填写:1、填写依据 :(1) 招标文件;(2) 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3) 标前答疑

2、。2、建议在最后填写:具体以招标文件、标 前答疑及工程量清单为准第一部分 协议书二、“合同工期”的填写依据:投标文件的“ “投标函投标函” ”中的“投标工期”第一部分 协议书三、三、“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填写依据的填写依据: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的“ “投标函投标函” ”中的中的“ “报价数额报价数额”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一、第一、第2 2条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二、第二、第8 8条条 发包人工作发包人工作 三、第9.1条 承包人工作 四、第13.1条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五、第23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六、第24条工程预付款 七、第26条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八、工程变

3、更(第2931条) 九、竣工结算(第33条) 十、违约、索赔、不可抗力和争议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第一、第2 2条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1 1、 通用条款通用条款2.12.1条规定条规定: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相互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按照通用条款规定。2 2、通用条件解释顺序、通用条件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

4、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3 3、建议填写建议填写“ “解释顺序解释顺序” ”内容:内容:(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 )本合同专用条款;(4)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 行办法(财政部、建设部 财建2004369号) (相关链接 );(5)本合同通用条款;(6 )投标书及其附件(原第3);(7)招标文件及其 工程量清单、标前答疑;(8)图纸(原第7);( 9)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原第6) ;(10 )变更、签证、补充协议、有关文件。(原第9“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删除)当签订的变更、签证、补充协议及有关文件与 前述合同文件相矛盾时,以最后签订的为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

5、004369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合同示范文本内容如与本办法不一致,以本办法为准。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二、第二、第8 8条条 发包人工作发包人工作:1、主要工作: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通道开通;地质、地下管线资料;施工所需证件、批件;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图纸会审;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等。2、填写要求:应该填写具体的完成时间要求、地点要求、及其他有关要求。3、作用:按照通用条款8.3条,进行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三、第9.1条 承包人工作与第8条一样,应该填写具体的内容。特别是:第4款“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第5款“交通、环

6、卫、噪音管理等手续”第8款“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通用条款第9.1条 第(4)款: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通用条款第9.1条 第(5)款: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通用条款第9.1条 第(8)款: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四、第13.1条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

7、其他情况:(1)甲定甲供材料的到达现场时间,若迟于施工组织设计所需要的时间前14天,按照实际所延误的天数顺延工期;(2)甲定乙购材料,甲方确定(包括厂家和价格)的时间,若迟于施工组织设计所需要的时间前60天,按照所延误的天数顺延工期;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3)甲方另行分包的工程,双方另行协 商工期的顺延天数。若分包商不能在约定的 时间内完成分包项目时,按照其实际超时的 天数另行顺延工期; (4)二次装修项目,双方另行协商工期 的顺延天数。若二次装修项目另行分包,分 包商应该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如果分 包商不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分包项目时, 按照其实际超时的天数另行顺延工期; (5)设计变更

8、、现场签证等合同价款增 加费用,按照每五万元顺延一天工期。注意:通用条款第13.2条规定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还包括(1)(6)目的索赔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五、第23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1、合同类型及调整因素2、合同签订时的注意事项合同签订时的注意事项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1、合同类型及调整因素固定价格合同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固定总价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

9、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固定单价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可调价格合同 可调价格包括可调综合单价和措施费 等。双方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综合单价和 措施费的调整方法。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 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价格调整; (3)经批准的设计变更; (4)发包人更改经审定批准的施工组 织设计(修正错误除外)造成费用增加;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成本加酬金合同 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

10、,双方在 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成本加酬金合同大多适用于边设计、边施 工的紧急工程或灾后修复工程。发包人承担了 工程项目的全部风险。而承包商由于无风险, 其报酬往往也较低。 按照酬金的计算方式不同,成本加酬金合 同的形式有:成本加固定酬金合同、成本加固 定百分比酬金合同、成本加浮动酬金合同、目 标成本加奖罚合同等。2 2、合同签订时的注意事项、合同签订时的注意事项(1)合同类型应该以招标文件的约定为准;(2)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的风险范围包括的内容,应该以招标文件的约定为准。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包括的风险,按照风险范围以外处理;(3)风险范围以外的调整方法,应该以招标文

11、件的约定为准。没有约定的,合同双方协商处理;(4)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中,一定要约定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单、技术核 定单、现场签证单及其措施费(相关链接 )的价款调整方法;(5)设置拦标价的固定总价合同或固定单价合同,如果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拦标价考虑的主要材料风险系数的,应该视为主要材料价格风险没有包括在风险范围内。合同签订时, 双方应该约定主要材料价格的调整方法(相关链接 );施工期内,措施费用按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书中的措 施费用进行控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措施费用一般应 予调整: 1发包人更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修正错误除 外),造成措施费用增加; 2单价合同中,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超

12、过招标文件中 工程量清单的工作量,造成措施费用增加; 3因发包人原因并经发包人同意顺延工期,造成措 施费用增加。 4施工期间因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政策变 化导致措施费中工程税金、规费等变化。 措施费用具体调整办法在合同中约定,合同中没有约 定或约定不明的,由发包、承包双方协商,双方协商不 能达成一致的,可以按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组价办 法计算,也可按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办法处理。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办法 豫建建2005222号 第四条规定: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招标人可设拦标 价,拦标价是招标人控制招标工程造价的最高限价, 。 拦标价应考虑市场价格波动因素,计算主要材料风 险系

13、数: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且工期在一年之内的工程, 风险系数可按13计取,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 确; 2、采用固定价格合同且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工程, 风险系数可按15计取,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 确; 3、采用可调价格合同的工程不得计取风险系数。(6)固定单价合同的单价调整方法,应该以招标文件约定为准。招标文件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协商调整方法。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相关链接 );(7)可调价格合同,应该在专用条款第23.3款约定图纸会审纪要、技术核定单、现场签证单及其他调整因素等的价款调整方法;(8)招标文件中,发包人要求按照暂定价进入的材料、设备,均不包括风险费用。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

14、细则(试行)豫建设标200453号第三十九条规定: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由于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增减幅度在15及其以内的,按原综合单价结算;增减幅度在15以外的应允许调整原综合单价,具体调整方法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六、工程预付款1、工程预付款的选择2、工程预付款的数额3、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时间4、工程预付款的抵扣方式1、工程预付款的选择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招标文件约定经过协商约定有工程预付款无工程预付款2、工程预付款的数额在合同中应该明确约定(相关链接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财建2004369号 第十二条规定:包工包料工程

15、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计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工程,实体性消耗和非实体性消耗部分应在合同中分别约定预付款比例。3、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时间在合同中应该明确约定(相关链接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财建2004369号 第十二条规定: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预付工程款。凡是没有签订合同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发包人不得预付工程款,不得以预付款为名转移资金。4、工程预付款的抵扣方

16、式在合同中应该明确约定(相关链接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财建2004369号第十二条规定:预付的工程款必须在合同中约定抵扣方式,并在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抵扣。七、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1、进度款结算方式的选择2、进度款支付方式3、进度款支付时间4、进度款支付额度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1、进度款结算方式的选择按月结算与支付(相关链接 )分阶段结算与支付(相关链接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第十三条规定:按月结算与支付。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合同工期在两个年度以上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第十三条规定:分段结算与支付。即当年开工、当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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