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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鑫盛产品基础知识2课程大纲 鑫盛主险介绍 常青树组合介绍 常青树组合(加强版)介绍3产品全称:平安鑫盛终身寿险(分红型)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年期:10/15/20/30年交、终身交交费方式:趸交、年交、半年交、季交、月交 投保年龄:28天-65周岁最低保额:3万基本保险责任:身故金(1倍基本保额)特别保险责任: 分红、保单贷款、减额交清鑫盛主险介绍4n 案例分析:陈先生,30岁,为自己投保了10万的鑫盛,交费期20年,年交保费2910元。陈先生累计交费多少钱?陈先生身故时,将获得哪些赔付?除了身故保障,陈先生还可以获得哪些利益?5 终身有保障 关爱伴一生 身故获赔付 生命有价值 保单可分红 复
2、利添惊喜 保单可贷款 理财更灵活6常青树组合介绍平安鑫盛终身保险(分红型)平安附加鑫盛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7身故 保障重疾 保障常青树组合三大保险责任保单 红利890天等待期之后(因意外伤害发生重疾,无等待期),被保险人经医院诊 断初次发生属于条款约定的“重大疾病”,可以领取重大疾病保险金,轻松 应对30种(女性)/28种(男性)重大疾病。n 三大保险责任之重疾保障3周岁以内按比例给付:被保险人初次发生重大疾病的年龄给付比例 0至1周岁25 1至2周岁(含1周岁)502至3周岁(含2周岁)75给付重疾保险金后,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的基本保险金额按给 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等额减少,主险合同约定的各
3、项保险责任及 保险单上载明的现金价值按减少后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当主险 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减少至零时,主险合同终止。91、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7、多个肢体缺失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良性脑肿瘤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 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12、深度昏迷 13、双耳失聪 14、双目失明15、瘫痪 16、心脏瓣膜手术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18、严重脑损伤 19、严重帕金森病 20、严重度烧伤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22、严重运动
4、神经元病 23、语言能力丧失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5、主动脉手术 26、严重的多发性硬化27、严重的1型糖尿病 28、侵蚀性葡萄胎(或称恶性葡萄胎)(女性)29、系统性红斑狼疮并发重度的肾功能损害(女性) 30、严重的原发性心肌病10范例:陈先生,30岁,购买了常青树组合(10万的鑫盛,附加10 万的鑫盛重疾提前给付),若被保险人3年后发生重疾,则此时保险公司将如何赔付?如果附加的鑫盛重疾提前给 付保额为5万元呢?解答:1、若被保险人3年后发生重疾,则此时保险公司将赔付重疾保险金10万元,保险合同终止;2、若附加的鑫盛重疾提前给付为5万元保额,则赔付5万元重疾保险金,保险合同继续有效。1
5、1 未发生重疾给付,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发生重疾给付,按保险金额与重疾保险金的差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n 三大保险责任之身故保障12范例:若前一案例中的该客户附加的鑫盛重疾提前给付为5万元, 且发生重疾赔付2年后,不幸身故,则保险公司该如何赔付?解答:若该客户发生重疾赔付后2年,不幸身故,则保险公司将赔付身故保险金5万元,保险合同终止(以上均未含保单红利)。13注:红利的分配是不确定的,实际分红情况以本公司经营状况为准 。 n 三大保险责任之保单红利公司每年把不低于当年可分配盈余的70%分配给客户14解答:若采用累积生息方式,假设中等分红情况:60周岁时 累积分
6、红可达35475元70周岁时 累积分红可达67719元80周岁时 累积分红可达114940元范例:在前一案例中,该客户若一直未发生身故,则到其80周岁时,可以获得多少红利?15 大病提前给付,重疾有保障,一生健康无忧 低保费,高保障,体现保险真谛 周年红利添惊喜 保单贷款更灵活16注1:0-2周岁投保时,鑫盛重疾与主险的基本保额比例必须为1:1,且 不得附加豁免重疾 注2:鑫盛重疾与主险的基本保额比例为1:1时,不得附加豁免重疾和 长期附加险。但附加守护一生时可以附加豁免重疾险种组合 常青树组合投保年龄055周岁交费方式10年、15年、20年、30年组合销售平安鑫盛终身寿险(分红型) 平安附加
7、鑫盛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附加险可选择附加一年期险种17你问我答18平安鑫盛终身保险(分红型)平安附加鑫盛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保险(2008)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08)常青树组合(加强版)介绍19身故 保障重疾 保障常青树组合四大保险责任保单 红利意外医疗和 残疾保障备注:身故保障、保单红利、重疾保障内容不变20意外身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身故 的,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意外伤残: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造成 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或“三度烧烫伤与给付表”所列伤残程度
8、之一的,公司按表中所列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交通意外身故或伤残: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 遭受意外伤害,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身故或造成合同所列伤残程 度之一的,公司按“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伤残保险金”金额给付“交通 意外身故特别保险金”或“交通意外伤残特别保险金”。意外伤害医疗: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进行治疗,公司就其事故发生 之日起180天内实际支出的、符合签发保险单分支机构所在地社会医疗保 险规定的、合理的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100元部分给付。同一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保险金额为限。21请思考,陈先生可以获得哪些保障及利益?
9、范例:陈先生,今年30岁,为自己购买了10万的鑫盛,附加10万的鑫盛重疾提前给付、10万附加意外伤害及1万附加意外医疗,保单于2009年4月12日生效,交费期20年,年交保费4028元。22重疾保障: 陈先生可获得28种重大疾病保障; 陈先生在等待期后经医院诊断初次发生重大疾病,平安将提前给付保险金10万元; 陈先生在获得重大疾病赔付10万元后,附加险及主险合同均终止。23身故保障: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 (未领重疾金,红利 采用交清增额的方式 ,按中档分红缴清增 额举例)交费期内交 通意外身故30万+交清 增额: 40岁 307130元 50岁 329640元 疾病身故保险金: (未领重疾金
10、,红利采 用交清增额的方式,按 中档分红缴清增额举例 )疾病身故10万+交清 增额: 60岁 164620元 70岁 209960元 80岁 271150元 意外身故保险金: (未领重疾金,红利采 用交清增额的方式,按 中档分红缴清增额举例 )交费期内意外身故20 万+交清增额: 40岁 207130元 50岁 229640元 注:累积保额=原保额交清增额保额24意外医疗和残疾保障: 陈先生在交费期内若因意外导致1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最高可报销1万元的医疗费用; 陈先生在交费期内,如果因为意外导致了残疾,按残疾程度给付1-10万的保险金。详见下表保障利益金额备注 意外伤残保险金1-10万根据
11、残疾程度比例给付 三度烧烫伤保险金5-10万根据烧烫伤程度比例给付 交通意外伤残特别保险金1-10万根据残疾程度比例给付 交通意外三度烧烫伤保险金5-10万根据烧烫伤程度比例给付25保单红利: 陈先生将在2010年4月12日收到第一份红利通知书; 每年的分红是不确定的,实际分红情况以本公司经营 状况为准; 若采用累积生息方式,假设中等分红情况下,陈先生 在60周岁时累积分红可达35475元,70周岁时累积分红 可达67719元,80周岁时累积分红可达114940元; 陈先生急用现金时,还可申请现金价值的80%,进行保 单贷款。26 鑫盛主险介绍 常青树组合介绍 常青树组合(加强版)介绍2728完成分红产品基础知识试卷交卷时间:明早早会29Thank y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