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聊城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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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1 年聊城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按照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鲁人社发【2011】16 号文件要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2011 年度全市各级机关、代省垂直管理(驻聊)部门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279 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下同),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一、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4、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2011 年应届专科

2、毕业生);5、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报考市县公安机关、检 察 院 机 关 司 法 警 察 职 位 要求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裸眼视力均在 4.8 以上。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矫正视力均在 5.0 以上。6、年龄为 18 周岁至 35 周岁(1975 年 3 月 27 日至 1993年 3 月 27 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为 40 周岁以下(1970 年 3 月 27 日以后出生

3、),报考市县公安机关和检 察 院 机 关 司 法 警 察 的年龄不超过 30 周岁(1980 年 3 月 27 日后出生)。7、录用主管机关批准的拟任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所在的机关或单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在我省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含省垂直管理部门县以下单位) 工作 满 5 年(含试用期)或工作满 2 年并获得过年

4、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可以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职位,其他已具备公务员身份人员不能报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从选调生中考选补充工作人员的报考条件为: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扎实,肯于吃苦

5、,甘于奉献,工作创新意识强,干事创业,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 32 周岁以下(1978年 3 月 27 日以后出生),2008 年(含)以前选调到基层,现在县(市、区)以下机关单位工作,经县(市、区)委组织部推荐、市委组织部审定,且符合报考职位专业条件(其中,参与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职务得到提拔,在试用期内的,不得报考)或具有职位所在部门工作经历,身体健康。二、报名为方便报考人员报考,面向社会招考和从基层工作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1 年 3 月 27

6、 日 9:003 月 30 日 16:00。查询时间:2011 年 3 月 28 日31 日。(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聊城人事考试网(),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 1 寸免冠正面照片。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 5 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在读全日制

7、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报考。(2)单位初审:用人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 含节假日)及时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报考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告知报考者补充。用人部门在 2 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初审,则视为自动通过。 用人部门在对报考人员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查之前,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职位。没有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 2011 年 3 月 30

8、日 16:00 以前,可以改报其他部门或该部门的其他职位。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能改报其他职位。(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 2011 年 3 月 28 日-4 月 1 日登录聊城人事考试网() 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聊城市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报考聊城市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 2011 年 4月 19 日-4 月 23 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其资格。报考市县公安机关的考生,报名后,本人须于 2011 年

9、3月 27 日-3 月 30 日(审核时间为 9:00-16:00)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到聊城市警察培训学校(柳园路北首)进行现场目测和资格复审,目测和资格复审合格,方可网上确认、缴费。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 3 倍的招考部门或职位,计划录用 l 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 2 人以上的,按 1:3 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聊城市其他职位。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 40 元。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

10、 2011年 3 月 28 日3 月 29 日(审核时间为 9:00-16:00)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振兴路西首)一楼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三支一扶”计划和 “大

11、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等服务基 层项目人员(以下简 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 2 年、考核合格、3 年内(指 2007 年、2008 年、2009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公务员的,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考录职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考录公务员政策。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考录职位,不实行网上缴费,2011 年 3 月 28 日3 月 29 日(审核时间为 9:00-16:00)持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下载填写的定向考录职位考生资格审查登记表,到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振兴路西首)一楼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后方可办理现场

12、缴费手续。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除出具身份证(或复印件)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 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 计划 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 三支一扶” 工作协调 管理办公室签发 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 目的人员 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要出具个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招考职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

13、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 2011 年 7 月 31 日为截止日期。省、市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坚持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县(市、区)委组织部根据选调生在基层工作表现,择优推荐人选,市委组织部负责审定汇总。人选确定后,市委组织部根据选调生所学专业和工作经历,组织选调生参加网上报名。三、考试与资格审查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一)笔试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报考市县公安

14、机关的笔试需加试公安专业科目,公安专业科目考试用书为公安部编写的公安基础知识。各级机关(含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笔试全省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内容、统一评分标准。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科考试(报考市县公安机关的报考者须参加三科考试),其成绩方可有效。笔试时间为 2011 年 4 月 23 日4 月 24 日。4 月 23 日下午 14001530 公安基础知识4 月 24 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 14001630 申论笔试结束后,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 50%(报考公安机关的按照申论占 35%、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 35%、公安基础知识占 30

15、%)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录用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招考计划和考试情况确定,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后公布。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单独划定。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 10 人以下的,按 1:3 的比例;10 人(含)以上的,按 1:2 的比例(其中录用计划为1013 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 28 人)。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部门和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

16、定程序在聊城人事信息网()、聊城人事考试网()和聊城人才网(www.lc-)上公布。(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向用人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聊城市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及 1 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 2 张。非全日制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 2011 年 3 月27 日之前取得)、身份证、户口簿,其中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全日制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报考法院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和检察院检察业务部门工作人员职位的,资格审查时除携带报考公务员应提交的材料外,还应携带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尚未颁发证书的,应当提供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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