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3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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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第一节 合同的生效,第二节 待定效力的合同,第三节 无效合同,第四节 可变更和可撤销的合同,几个问题:,合同生效的前提是什么?有没有限制条件?不符合生效条件的合同都是无效的么?什么情况下的合同是无效的?什么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可变更和可撤销的合同?,第一节 合同的生效,一、概念,合同生效是指合同对双方当事人的法律约束力的开始。,要约到达,承诺到达,合同成立,合同生效,约束力的含义,1、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受到法律的保护,2、没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为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全面履行,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违约责任,依法解决纠纷,二、合同生效的时间,一般情况下,依法成立的合

2、同,自成立时生效。,具体讲:,(1)口头合同自受要约人承诺时生效;,(2)书面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生效;,(3)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虽然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了全部或主要义务,对方当事人接受的,可以视为合同有效;,(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5)合同有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条款,当事人取消或改正后,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三、附条件和附期限合同的生效,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两类条件:,生效条件,解除条件,自条件成就时合同生效,自条件成就时合同失效,例:,(房子出租约

3、定儿子考上大学住校时生效),(若儿子考上附件大学,离得近,失效),(1)尚未发生、客观不确定,(2)任意选择的事实,(3)合法事实,(4)条件限制生效与否,不涉及内容,当事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不当阻止条件成立的,视为条件成立,附期限,生效期限,终止期限,(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三月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合同的一般条款中讲到一个解决争议的方法仲裁,需要指出 ,仲裁条款是独立存在的,合同无效、变更、解除、终止都不影响仲裁的效力。,除了合同的生效,还有几种不正常的状态,即效力待定,无效和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第二节 效力待定的合同,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效力暂时不定,取决于法定代

4、理人。有利:追认权有效;不利:拒绝权无效/此外,相对人也有相应权利:催告权和撤销权,催告后1个月内法定代理人不表态,视为拒绝。),限制人,法定代表人,相对人,追认权,催告权,拒绝权,撤销权,1月内,二、无权代理人代订合同的效力,1、无代理权人代订的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同限制人,2、无代理权人代订的合同有效的情形,(无代理权、超越、终止),“表见代理”,是善意相对人通过被代理人的行为足以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条件:,(1)是无权代理,(本质),(2)客观上存在让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备代理权的理由。,(表象)特殊的身份关系:丈夫处分家庭财产,合伙人处分合伙财产。业务员拿公司的公

5、章和空白合同,相对人没理由怀疑,(3)相对人善意且无过失。,(不知道且不应该知道),后果:,有效,由被代理人承担,3、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越权订立合同的效力,法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负责人,有权利限制,500万以上由董事会签。,有效,4、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效力,处分权是前提:表现为所有权和代理权,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一般情况下无效。但下列两种情况下合同有效:,(1)经权利人追认,订立的合同有效; (2)无处分权人通过订立合同取得财产的处分权。,第三节 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是指当事人违反了法律规定的条件而订立的,国家不承认其效力,不给予法律保护的合同。,一、合同无效的情形,(1)

6、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只要具备一条,合同就无效,二、部分条款无效的情形,主要针对免责条款。一下两条:,(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劳动用工合同规定工人在打工期间受伤自负生死合同,注意:对于人身伤害主观上无要求,不论故意还是过失;,对于财产则主观上有要求,对于轻微的过失造成的财产损失,这类的免责条款国家承认,无效合同的确认权归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第四节 可变更和可撤销的合同,可

7、撤销和无效合同的区别:,1、必须由当事人提出,变更还是撤销当事人可以选择,2、提出的当事人有举证的责任,谁主张,谁举证。,3、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裁决,在此之前合同有效。,4、撤销权的行使有一定期限。,一、合同可以变更或者撤销的情形,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是指欠缺生效条件,一方当事人可依照自己的意思使合同的内容变更或者使合同的效力归于消灭的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1、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3、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注意:可以申请变更也可以撤销,法院与仲

8、裁机构不得干预,二、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期限届满、当事人放弃),三、无效合同或者被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不论合同履行到什么阶段,合同被确认无效后,这种无效的确认都要溯及到合同订立时。履行中的合同应当终止履行,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无效合同自订立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对因履行无效合同产生的财产后果应当做如下处理:,1、返还财产,有财产的返还财产,不能返还的,作价补偿。建设工程合同一般都是不能返还的,因此,多采用作价补偿

9、的方式。,2、赔偿损失,有过错方赔偿无过错方的损失,如双方都有过错,则应根据过错大小各自承担责任。,3、追缴财产,收归国有或返还集体、第三人,对于违反国家的强制性规定或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国家则强制性追缴财产,收归国有。,自始无效,补充:,(一)当事人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变更不对合同效力产生影响,(二)当事人合并或分立后对合同效力的影响,当事人合并的,合同由合并后的当事人继续履行。 当事人分立的,分立的当事人应及时告知对方,双方可重新协商合同的履行方式,如分立的当事人没有告知对方或协商不成的,由分立后的各方当事人承担连带责任。,例1:施工合同中的承包人到材料供应商处去购买水泥,由于水泥标号不清楚而将425号的水泥当作525号水泥购入。该买卖合同没有仲裁条款,发现问题后,承包人应( )。 A.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该合同无效 B.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合同 C.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确认该合同无效 D.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撤销该合同,答案:B,例2: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出现( )订立的合同时,当事人可以向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合同。 A.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B.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 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D.对方当事人采用欺诈手段,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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