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的法律规范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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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讲 电子商务的知识产权 法律问题版权、专利以及域名的保护第一节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概述TRIPS “知识产权的保护与权利行使,目的应在 于促进技术的革新、技术的转让与技术 的传播,以有利于社会及经济福利的方 式促进知识的生产者与使用者互利,并 促进权利与义务的平衡。”n一、知识产权的含义:知识产权是直接 支配智慧产品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一)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智慧产品 区别于其他民事权利的根本所在。(二)知识产权的内容是对智慧产品的 直接支配并享受其带来的利益,是支配 权。n二、知识产权的外延(一)1967年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知识产权”包括以下有关项目的权利:1.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2

2、.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录音制品和广播节目;3.在人类一切活动领域内的发明;4.科学发现;5.工业品外观设计;6.商标、服务标记、商号名称和标记;7.禁止不正当竞争;以及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内其他一切来自知 识活动的权利。(二)TRIPS协议中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1.著作权及其相关权利(指邻接权);2.商标权;3.地理标记权;4.工业品外观设计权;5.专利权;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7.对未公开信息的保护权;8.对许可合同中限制竞争行为的控制。(三)知识产权的逐级划分体系:著作权 狭义的著作权知 类型 表演者权识 邻接权 音像制品制作者权产 广播节目制作者权权 工业产权 专利权类型 商事标

3、记权竞争者权(制止不正当竞争 )n三、知识产权的特征 (一)知识产权的客体受保护的智慧产品的特征1.具有信息性: (1)由信息及其物质上或能上的表现 形式即载体(信号)构成(2)具有易“拷贝”性(3)具有易传输性(4)在时间上具有永存性2.智慧产品性3.人格、财产两位一体性4.排他性5.有期限性(二)知识产权内容的特征(权利本身的特征)1.无体财产权2.特别财产权3.专有权4.有期财产权5.两权一体性6.知识产权中的人格权的特征(1)独立化程度更高(2)智慧产品作为人格要素的定型化n四、知识产权与一般物权的区别(一)权利的客体不同(二)权利的绝对性不同(三)权利的实现不同(四)权利的效力不同(

4、五)权利的期限不同(六)权利的价值不同n五、知识产权制度的历史与现状 (一)专利法:1624年 英国垄断法 (二)著作权法:1709年 英国 安娜女王法 (三)商标法:1803年 法国 关于工厂、制造 场和作坊的法律 (四)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 (五)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伯尔尼公约、巴黎公约、TRIPS协议n巴黎公约的基本原则:国民待遇原则优先权原则专利独立原则 nTRIPS协议保护知识产权的新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透明度原则争端解决原则对行政终局决定的司法审查和复审原则承认“知识产权为私权”的原则n六、现代信息技术对知识产权制度的新 挑战(一)著作权方面(二)专利方面(三)商标方面第二节 电子商务中

5、的著作权(版权)保护n一、著作权概述 (一)著作权的定义:著作权是直接支配法律所 肯认的作品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 (二)广义的著作权与狭义的著作权 (三)著作权与工业产权的异同1.相同点2.不同点: (1)反映的领域和作用(2)独占性和排他性(3)产生方式n(四)著作权的制度沿革n(五)我国著作权制度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01年10月37日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2002年8月2日 公布)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2001年12月20日公布) 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 (2002年9月30日起施 行)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注册实施细则 (2002年 12月1日起施

6、行)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中国 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程序规则( 2002年9月30日起施行)n二、著作权的客体作品作品的法律要件:1.必须属于信号集合2.必须具有独创性3.必须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4.必须能以有形形式复制5.必须在法定期间内 文学、艺术和科学领 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 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 的智力成果(一)著作权法的分类 1.文字作品(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 的作品);2.口述作品(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 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3.音乐(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 不带词的作品)、 戏剧(话剧、歌剧、地方戏等

7、供舞 台演出的作品) 、曲艺(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 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 、舞蹈(通过连续的 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 杂技艺 术作品(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 现的作品); 4.美术(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 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 造型艺术作品)、 建筑作品(以建筑物或者构 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 5.摄影作品(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 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 品,(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 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 或者以

8、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 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为展示、试 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 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 ;8.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 (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二)基础作品和演绎作品(改编、汇编 汇编作品和翻译)(三)独立人作品、职务作品和委托作品(四)共同作品和非共同作品(五)已发表作品和未发表作品n三、著作权的主要权利在网络技术下的调整和 变革 (一)著作财产权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 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 份的权利 最终用户使用盗版

9、软件是否侵权?案例:微软诉亚都暂时复制n美国n欧盟nWIPO:WCT 和WPPT暂时复制不应也不可能被排除在复制的 定义之外,但在合理情况下,应就某些 暂时复制品进行适当的限制。2.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 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 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案例:王蒙等六作家起诉世纪互联公司案“榕树下”案 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 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 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 除外 (二)著作人身权 n网络世界精神权利保护的必要性n网络世界精神权利保护的适度性措施:1.作品的精神权利受到作品合理使 用的限制

10、2.允许作者放弃精神权利3.网上假名或匿名作品的作者精 神权利不受保护n四、网上的版权侵权 (一)直接侵权网主ISP用户 (二)间接侵权第三节 电子商务中的专利权 保护n一、专利法律制度概述 (一)专利制度的历史和现状专利:一般是指专利权,即国家专利机关依 法授予专利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 享有的专有权。1474年威尼斯城邦共和国颁布了世界上第 一部专利法1624年英国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具有现代 意义的专利法垄断法案1883年巴黎公约开创了专利法国际协 调的先河n(二)中国专利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984年3月12 日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1985年4月1日起施行;199

11、2年9月21日 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修订,1993 年1月1日起施行。2000年8月25日九届 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2001年7月1日施行。n(三)专利权的主体和客体1.专利权的主体专利权人 (1)概念:是指可以申请并取得专利权以及承 担相应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2)类别: A.发明人(或设计人)B.发明创造的合法受让人C.发明人的继承人D.职务发明创造的单位n2.专利权的客体()概念:指依法可以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 ()种类:A、发明: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 的新的技术方案。 B、实用新型: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 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C、外观

12、设计: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 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 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总的来说,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 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具体而言,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对上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法授予专利 。n(四)授予专利权的条件1.发明和实用新型: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 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 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 者实用新

13、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 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 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 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 ,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2.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 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 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3.不丧失新颖性的情形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 首次展出的;(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

14、首次发 表的;(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五)专利的审批程序1.发明专利的审批:A、初步审查,又称形式审查,如申请文件、格 式;是否属于不能授予专利权的范围;B、早期公开:专利法条34。C、实质审查:专利法条35款1、款2。D、授予发明专利权,并予登记和公告。2.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审批:专利局经过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应当 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 发给专利证书,并予登记和公告。 n二、计算机软件的专利保护n三、网络对专利法的影响 (一)新颖性标准 (二)专利的电子申请第四节 电子商务中的商标与域名 n一、域名的功能(一)域名的功能就域名的技术特征而

15、言,它是一种网络上的 地址;而就域名的社会特征而言,它是人们 选择用来在国际互联网上代表自己的标志。(二)域名的注册1.域名注册组织 2.申请在先和不审查原则(三)域名的功能与商标的功能之辩我国新商标法对商标的定义:“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 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 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 请注册。” 1.商标的功能:(1)区别与区分功能 (2)起源或来源功能 (3)质量功能(4)广告宣传功能 2.域名的功能与商标的功能之辩 相同点:(1)两者都具有的标识性作用 (2)两者都是一种无形财产并且使用相互关 联 不同点:(1)商标的共同使用和域名的“一名一位”。 (2)商标采用了相似禁止主义,域名则没有 。(3)商标无一例外地用于商业目的,而域名 则不一定。 (4)域名必须经过登记,商标则有注册与非 注册之分,注册不是商标的必经程序。 n二、域名的法律特征(一)排他性(二)国际性(三)有期性n三、域名的法律性质(一)域名属于一种知识产权客体智力成果的特征:1. “信息性”;2. “智慧产品性”;3.人格、财产两位一体性 ;4.排他性 ;5.有期性 。(二)域名是知识产权的一项新的独立的客体域 名权 第四节(1) 电子商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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