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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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未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辞退主要由于用人单位通过各方面的综合考虑觉得员工不适合单位的岗位工作或者该员工在岗期间犯了无法弥补的错误导致公司遭受巨大损失而导致单位解聘该员工的状况。解雇也是非自愿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解雇从通俗的角度讲也称之为开除,主要由于员工在岗期间给公司造成一些过失性损失。而造成的终止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是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可以证明双方间劳动关系的存在,并以书面形式对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资标准、工作时间等重要事项作出了明确约定。因此,劳动合同可谓是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基础性证据” 。正是基于劳动合同的上述重要意义并考

2、虑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事实上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对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作出了强制性的法律规定,第82 条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设立了“二倍工资”的惩罚性规定。近年来,随着劳动合同法的日渐普及,入职后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已经日渐成为职场中的“常识性”法律规定。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在众多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而引发的诉讼中,有不少劳动者对于“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法律规定存有一定程度的误读。那么,是不是只要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就可以获得“未签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呢?下面,北京市海淀法院的法官就将以案说法,对“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相关法律规定进

3、行解读。小林于 XX 年 1 月 1 日入职某科技公司,从事软件开发工作。科技公司以小李需要通过试用期、公司刚刚起步人事管理尚不完善为由一直未与小李签订书面劳动合同。XX年 6 月 30 日,小林离职并提起仲裁,要求科技公司支付 XX年 1 月 1 日至 XX 年 6 月 30 日期间的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最终,经过仲裁机构及法院经审理,生效的判决书认定科技公司应依法向小李支付 XX 年 2 月 1 日至 XX 年 12 月31 日期间的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并驳回了小李关于要求科技公司支付 XX 年 1 月 1 日至 XX 年 6 月 30 日期间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诉讼请求。依据中华人

4、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 82 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 14 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案中,小李于 XX 年 1 月 1 日入职,科技公司一直未与小李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因此科技公司应依法向小李支付 XX年 2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的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至于 XX 年 1 月 1 日后,小李与科技公司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却也依法视为双方间“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5、因此,在此情况下,小李可以主张要求确认双方间属于无固定期间劳动合同关系,而无法再主张要求科技公司支付 XX 年 1 月 1 日至 XX 年 6 月 30 日期间的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小张于 XX 年 1 月 1 日入职某文化公司,从事图书编辑工作。文化公司一直未与小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XX 年 6月 30 日,小张离职。XX 年 7 月 1 日,小张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文化公司向其支付 XX 年 2 月 1 日至 XX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在仲裁及诉讼阶段,文化公司均提出明确的时效抗辩。最终,法院判决,认定文化公司的时效抗辩成立,仅需向小张支付 XX 年 7

6、月 1 日至 XX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诉讼时效制度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及时行使权利,将失去胜诉权的一项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 27 条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本文中所讨论的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属于惩罚性赔偿,不属于劳动报酬范畴,因此适用此一年的仲裁时效,即时效从主张权益之日起向前计算一年。本案中,小张于 XX 年 7 月 1日提起劳动仲裁、主张权利,文化公司明确提出了时效抗辩,因此,小张诉请要求的 XX 年 2 月 1 日至 XX 年 6 月

7、 30日期间的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就因超过一年的诉讼时效而无法得到法律保护。小刘于 XX 年 1 月 1 日入职某广告公司,从事文案策划工作。入职后,广告公司未与小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XX年 7 月 1 日,文化公司与小刘协商后达成一致,于当日补签了书面劳动合同,日期补签至 XX 年 1 月 1 日。此后,小刘以要求广告公司向其支付 XX 年 2 月 1 日至 XX 年 6 月 30日期间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为由提起劳动仲裁、诉讼,但小刘的主张没有得到劳动仲裁机构及法院的支持。劳动关系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亦适用“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本

8、案中,广告公司在小刘入职后未及时与小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确有不当。但需要指出的是,在双方劳动关系存续一定时间后,广告公司与小刘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签订劳动合同,将日期补签至实际用工之日的行为,已经构成双方间的“合意” 。在此情况下,小刘再次诉请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 ,就无法得到法律保护。小王于 XX 年 1 月入职某物业公司,从事维修工作。XX年 7 月,小王自公司离职,并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物业公司向其支付 XX 年 1 月至 7 月期间的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案件审理过程中,物业公司主张,公司曾多次与小王协商签订劳动合同事宜,但小王一直以种种理由推诿,物业公司并就此提交了公司工作人员

9、与小王的谈话录音等证据材料。最终,经过仲裁机构裁决及法院审理,小王主张的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未得到法律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 10 条、第 82 条中虽规定了在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然而需要指出的是, “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是用人单位拒绝与劳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所应承担的惩罚性法律责任,因此其适用前提条件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双方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本案中,虽客观上小王与物业公司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物业公司提交了充分的证据材料证明是小王多次推诿、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小王在此情况下,主张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就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和支持。小钱

10、原系某医药公司员工,离职后,其以医药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提起劳动仲裁及劳动争议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医药公司主张,双方间签订有书面劳动合同,只是因公司管理不慎,保存在公司的劳动合同原件已经遗失,无法向法院提交,因此只能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为证,且双方间的劳动合同曾在有关部门进行过备案并保存有复印件。小钱对双方间曾签订过劳动合同一节不予认可,主张既然医药公司无法提交劳动合同原件,就应该承担不利的举证责任,向其支付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但最终,经过法院审理,生效的法律文书判决驳回了小钱的诉讼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70 条规定,书证应提交原件。那么,是否只要用人单位无法提交劳

11、动合同原件,员工就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呢?依据民事诉讼法中“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确实对其所主张双方间签订有书面劳动合同承担举证责任,且应提供书证原件。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在用人单位提交书证确有困难,如案例中劳动合同原件被遗失的情况下,法院仍然可以结合其他的证据材料及查明的案件事实,审查判定劳动合同复印件能否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本案中,小钱与医药公司的劳动合同曾在相关部门进行过备案并在该有关部门留存有复印件,且经核对,备案留存的复印件与医药公司提交的复印件内容一致。因此,即使医药公司没能提交劳动合同原件,法院也可依法认定小钱与医药公司间曾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

12、据此驳回小钱的诉讼请求。结语:“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作为一项惩罚性规定,其立法目的是为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及时以书面形式对双方间权利义务的约定进行固定。因此,劳动在据此主张权益时,既要注意关于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又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避免出现对法律的误读。1.没签劳动合同,已书面提出辞职,不给最后一个月工资怎么办2.在浙江劳动合同法的未签书面合同双倍工资将成泡影3.不签劳动合同能否认定劳动关系4.公司解聘员工赔偿标准5.未签合同双倍工资时效6.未签劳动合同,未交社保,辞职不批,请问仲裁申请书如何写呢?7.现在劳动合同应该怎样签?8.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双倍工资请求权仲裁时效期间的起算时间点9.被单位辞退补偿标准10.合同到期未续签,公司要求离职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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