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重庆市安全生产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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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安全生产法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相关法律法规重庆市助理注册安全工程师考前培训重庆市助理注册安全工程师考前培训第第1 1页页第六章 重庆市安全生产地方法规n第一节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n第二节 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n第三节 重庆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n第四节 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n第五节 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安全生产法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相关法律法规重庆市助理注册安全工程师考前培训重庆市助理注册安全工程师考前培训第第2 2页页第一节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n 2005年3月25日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n第一章 总 则n 第一条为了加强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 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n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活动 ,适用本条例。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n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 方针,坚持综合监督管理和分行业专项监督管理相结 合的原则,并推行控制目标责任制。n 第四条 市和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制 安全生产法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相关法律法规重庆市助理注册安全工程师考前培训重庆市助理注册安全工程师考前培训第第3 3页页第一节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n定安全生

3、产规划,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加大财政投入 。n 市和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多种形 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 的宣传。n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定期分析、布置、督促和检查本地区安全事故的防 范工作。n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 人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其职责 权限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面领导责任。n 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直 接领导责任。 安全生产法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相关法律法规重庆市助理注册安全工程师考前培训重庆市助理注册安全工

4、程师考前培训第第4 4页页第一节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n其他负责人对其管理范围内涉及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工作承担相应领导责任。n 第七条市和区县(自治县、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 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对辖区内的安全生产 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同时对辖区内没有其他行政 部门负责安全管理的工矿商贸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 生产工作实施专项监督管理,并履行下列职责:n (一)监督检查涉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n (二)制定安全生产规划;n (三)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n (四)综合管理事故统计工作;n (五)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

5、全生产信息; 安全生产法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相关法律法规重庆市助理注册安全工程师考前培训重庆市助理注册安全工程师考前培训第第5 5页页第一节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n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承担的专项安全监 督管理工作;n (七)国家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n 第八条 煤矿、公安、交通运输、建设、质量技术 监督等负有专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称安 全生产专项监督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 安全生产工作实施专项监督管理。n 其它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安全监督管理 工作。n 第九条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或安全生产专项 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委托乡镇人民

6、政府 对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n 第十条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民 安全生产法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相关法律法规重庆市助理注册安全工程师考前培训重庆市助理注册安全工程师考前培训第第6 6页页第一节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n主管理,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对本 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民主监督。n 第十一条履行安全生产事项审批或者验收职责的工 作人员,应当严格依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 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并对审批或者验收事 项承担审批或者验收直接责任。 n第二章 监督管理n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同级政 府安全生产专项监督管理部门执行安

7、全生产法律、法 规的情况进行检查,提出检查意见和建议。n 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督促有关部门按照 职责分工对本地区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单位、设 施和场所安全事故的防范明确责任、采取措施,并督 促检查。 安全生产法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相关法律法规重庆市助理注册安全工程师考前培训重庆市助理注册安全工程师考前培训第第7 7页页第一节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n安全生产专项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综 合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应当予以配合,按照检查提出 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结果送安全生产综 合监督管理部门。n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安全 生产专项监督管理部门制

8、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和 检查计划。n 安全生产专项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年度专项安全 生产工作安排和检查计划,并送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 理部门备案。n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应当按计划进行。在监 督检查中,有关部门应当互相配合,实行联合检查; 根据需要可以分别进行检查,但相关部门应当互通情 况,发现应由其它部门处理的安全问题,应当及时移 安全生产法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相关法律法规重庆市助理注册安全工程师考前培训重庆市助理注册安全工程师考前培训第第8 8页页第一节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n送并形成记录备查。检查情况应当向安全生产综合监 督管理部门通报。n 对投诉举报集中、问题突出的生产经营

9、单位,安全 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或安全生产专项监督管理部门 应当进行重点检查。n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专项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将有 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情况和信息向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 理部门通报。n 第十六条鼓励单位或个人就危害安全生产的行为或 安全隐患,向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或安全生产 专项监督管部门投诉举报。收到投诉举报的部门应当 及时处理。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投诉举报应当立即进行 调查并及时处理。n 第十七条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 安全生产法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相关法律法规重庆市助理注册安全工程师考前培训重庆市助理注册安全工程师考前培训第第9 9页页第一节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0、条例n的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安全评价。n 需要安全评价的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国家 和行业安全生产标准进行设计,其设计文件应当有安 全生产专篇,由设计审批部门会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 管理部门、安全生产专项监督管理部门审查。n 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试生产 中安全设施运行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 和安全生产专项监督管理部门。n 第十八条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和危险物品生 产、销售、运输、储存单位,以及从事大型娱乐、商 业经营的单位应当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安全费用提取制度。安全费 用由生产经营单位自行提取,专户储存,用于本单位 安全生产条

11、件改善、安全隐患整改等。 安全生产法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相关法律法规重庆市助理注册安全工程师考前培训重庆市助理注册安全工程师考前培训第第1010页页第一节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n第三章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n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 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n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安 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并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迅 速采取有效救援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 。n 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按照 有关规定及时上报,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立即采取相 应措施。n 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

12、 现场抢救,并做好善后工作。n 第二十条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当按照国家规定 组织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安全生产法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相关法律法规重庆市助理注册安全工程师考前培训重庆市助理注册安全工程师考前培训第第1111页页第一节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n 参加事故调查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或安全 生产专项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查清事故直接原因; 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和监察部门负责组织查清 间接原因及行政管理部门和人员的责任。n 第二十一条事故调查组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 个工作日内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事故结案审批机关应 当在收到报告十个工作日内审批结案;遇有特殊情况 ,经报同

13、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适当延长调查时间, 但调查时间延长不得超过二十个工作日。n 第二十二条中央在渝企业、市属国有企业发生一次 死亡一至九人的,由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组 织有关部门调查并审批结案;一次死亡十人以上的, 按国务院有关规定处理。n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安全生产法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相关法律法规重庆市助理注册安全工程师考前培训重庆市助理注册安全工程师考前培训第第1212页页第一节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n执行。n 前两款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调 查处理按下列规定分级负责:n(一)一次死亡一至二人的,由区县(自治县、市)安全 生产综合监

14、督管理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并审批结案 ;n(二)一次死亡三至九人的,由区县(自治县、市)人民 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并审批结案,报市安全生产综 合监督管理部门备案;n(三)一次死亡十至二十九人的,由市人民政府组织有 关部门调查并审批结案,报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的部门备案;n(四)一次死亡三十人以上的,由国务院组织有关部门 调查并审批结案。 安全生产法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相关法律法规重庆市助理注册安全工程师考前培训重庆市助理注册安全工程师考前培训第第1313页页第二节 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n 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于2006年5月19日经重庆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15、通过 并颁布,从2006年9月1日起施行,共分8章93条。按 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部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要求,将 有关内容作如下摘编。n 一、综合规定n (一)调整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车辆驾驶人 、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 人。n (二)基本原则: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 理、方便公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 通。城乡道路规划与建设应当与道路交通安全相协调 ,合理配置道路资源,完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鼓 安全生产法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相关法律法规重庆市助理注册安全工程师考前培训重庆市助理注册安全工程师考前培训第

16、第1414页页第二节 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n励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使用清洁能源。n(三)主管机关:市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是本市道路交通 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交通 、建设、市政、农机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 关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n 二、车辆和驾驶人n(一)机动车n 1.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机动 车行驶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 要上道路临时移动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临时 通行牌证有效期不得超过三十日;确需延期的,经市 安全生产法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相关法律法规重庆市助理注册安全工程师考前培训重庆市助理注册安全工程师考前培训第第15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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