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总体规划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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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 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适应新世纪牡丹江市的发展需要,更好地指导城市各项建设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对上一版牡丹江市城市总体规划(19932010)进行修编。第2条规划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三)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四)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五)黑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20002020)(2000年);(六)牡丹江市城市总体规划(19932010)(1993年);(七)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8年);(八) 牡丹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2001年);(九)

2、城市规划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现行技术标准、规范;(十)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有关文件。第3条本次规划在地域上分为三个层次:(一)市域:为牡丹江市行政管辖范围,包括绥芬河、宁安、海林、穆棱四市和东宁、林口两县,总面积4.06万平方公里。(二)市区:是由东安、西安、爱民、阳明四区组成,总面积1351平方公里。(三)主城区:是由牡丹江市老城区、新城区组成。第4条城市规划区:牡丹江市市区范围,总面积1351平方公里。第5条规划期限:本规划期为: 2001年2020年。近期: 2001年2005年;中期: 2006年2010年;远期: 2011年2020年。第6条规划指导思想:坚持经济、社会、人口、资源、

3、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2 - 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优化结构、突出特色的原则;力求适应新世纪城市发展需要,创造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空间。第7条文本中黑体字条款为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不得随意变更。- 3 - 第二章城市发展目标与策略第8条城市发展总体目标:在本规划期内,把牡丹江市建设成为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和社会、经济、人口、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城市;成为具有较强辐射力和聚集力、经济繁荣、交通发达、秩序优良、文明富庶的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成为具有北方寒地冰雪特色的山水园林城市和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风景旅游胜地。第9条产业发展策略:在本规划期内,产业结构向三、二、一战略转变,建立起一

4、个第三产业发达,第二产业主导优势明显,第一产业结构合理,与我国内陆地区优势互补、分工协作的现代化经济体系。第一产业应以生物技术和其它产业技术的支持、融合与交流,突出绿色农业特色,向开放型、高效型、生态型、观赏型现代农、林、牧、渔业发展。第二产业以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为重点,一是大力发展化工、林纸、食品、建材四大主导产业;二是优先发展以电子信息、生物制药为核心的高新技术产业。第三产业重点发展边境贸易和旅游产业,积极培育发达的市场体系,发展新型服务业和交通运输业。第10条区域协调发展策略:加强与俄罗斯滨海边区的贸易往来,促进贸易的深度开发;加强与哈尔滨、大庆的产业协作,促进石化产业带建设;加强与鸡西

5、、七台河以及吉林省相邻城市间的区域经济、交通设施、环境与生态保护、污染和灾害防治等方面的协调发展。第11条城镇化策略:(一)以城市经济快速发展增强辐射能力和带动能力,建立起促进城镇化的制度体系,引导农村人口和生产要素向小城镇聚集,理顺小城镇管理体制,培育中心城镇,扩大小城镇规模。(二)加强城乡协调发展,调整和改善管理体制,保障城市与乡村在空间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城市资源配置、土地收益分享、经济发展机会等方面的均衡协调。重点提高各县(市)域中心城镇的建设水平,完善中心城镇的职能;大力扶持一般城镇的发展,尽快缩小城乡经济差别;积极促进偏远地区城镇的经济发展。(三)提高小城镇建设质量,改变城市化水平

6、“量高质低”的现状。(四)近期城镇化水平达到55%,中期城镇化水平达到57%,远期城镇- 4 - 化水平达到 61%。第12条城市建设发展策略:加快城市现代化建设步伐,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合理布局各类功能用地,建设层次多样、网点均衡的现代化商业、文化、游憩设施体系;完善现代化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和城市基础设施,增强城市综合防灾能力,保障城市安全和社会稳定;严格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构筑城市生态框架,保障城市协调发展。- 5 - 第三章城市性质第13条城市性质:牡丹江市是黑龙江省东南部地区的中心城市和中国东北风景旅游城市。第14条城市主要职能和重点产业发展方向:(一)应当继续加强和完善的城市职能:加

7、强区域性交通枢纽工程建设;完善黑龙江省区域性中心城市职能。(二)需要大力促进和发展的重点产业:以金融、贸易、商务、会展、文化、娱乐、体育等新型服务产业为基础;以冰雪、森林、湖泊、边塞、民俗、观光等特色旅游产业为辅;以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高附加值、轻污染的高新技术产业为支柱。(三)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城市职能:东北风景旅游胜地和中国滑雪中心城市。- 6 - 第四章城市规模第15条市区城市人口规模预测:(一)近期 89万人,其中常住人口 84万人,暂住人口 5万人;(二)中期 98万人,其中常住人口 89万人,暂住人口 9万人;(三)远期 120万人,其中常住人口 107万人,暂住人口 13万人。第

8、16条市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一)近期控制在 82平方公里以内;(二)中期控制在 90平方公里以内;(三)远期控制在 110平方公里以内。第17条主城区人口规模预测:(一)近期为 78万人,其中常住人口 74万人,暂住人口 4万人;(二)中期为 85万人,其中常住人口 80万人,暂住人口 5万人;(三)远期为 98万人,其中常住人口 90万人,暂住人口 8万人。第18条主城区建设用地规模:(一)近期控制在 66平方公里以内,人均建设用地85平方米;(二)中期控制在 75平方公里以内,人均建设用地88平方米;(三)远期控制在 90平方公里以内,人均建设用地91平方米。- 7 - 第五章市域城镇体

9、系第一节市域城镇体系结构第19条市域城镇体系总体目标:构建和完善市域中心城市(含周围卫星城镇)县(市)域中心城市综合型城镇、农业型城镇、专业型城镇的市域城镇体系。 把牡丹江市建成一个城镇布局结构合理、职能分工明确、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城乡协调发展的具有良好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机制的城镇网络体系。第20条2005年市域人口规模预测为 285万人; 2010年市域人口规模预测为 300万人;2020年市域人口规模预测为 330万人左右。第21条市域城镇等级规模:市域城镇按规模划分为四个等级。一级城镇为牡丹江市,城镇人口规模为 120万人;二级城镇为县(市)域中心城镇,城镇人口规模为 515万人,包括

10、海林市区、宁安市区、绥芬河市区、穆棱市区、林口镇古城镇龙爪镇、东宁镇三岔口镇大肚川镇;三级城镇为区位优势明显、经济基础较好应重点发展的小城镇,人口规模为15万人,包括柴河镇、长汀镇、横道河子镇、东京城镇渤海镇、磨刀石镇、穆棱镇、下城子镇、兴源镇、绥阳镇、五林镇;四级城镇为一般城镇,人口规模为1万人以下,包括除上述以外的所有城镇。第22条市域城镇职能结构:根据市域城镇的职能和产业发展特点,划分为五种城镇类型。综合型城市 1个,为牡丹江市(包括周边城镇);口岸型城镇2个,分别为绥芬河市、东宁三岔口大肚川组团;工业型城镇3个,分别为穆棱市、穆棱镇、林口古城龙爪镇组团;旅游型城镇6个,分别为长汀镇、横

11、道河子镇、三道河子镇、莲花镇、新安镇、东京城渤海组团;农、林地区中心地城镇,除上述以外的所有城镇。第23条市域城镇空间结构:以市域中心城市牡丹江市为核心,带动周围城镇发展,形成核心城镇群(包括牡丹江市区及海林、宁安、柴河三镇);以滨绥线、 301国道和图佳线、 201国道为发展轴,带动沿线的城镇和城镇组团发展,形成城镇发展带;以镜泊湖至莲花湖旅游风景线为发展轴,带动沿线旅游景点及城镇发展,形成旅游产业发展带;以绥芬河、东宁- 8 - 口岸为基地,带动周边城镇发展,形成进出口深加工产业区。城镇体系空间拓展以“点 轴”模式为主,结合城镇体系等级结构和职能分工,规划形成以中心城镇为结点,以交通干线、

12、风景旅游线、边境线为发展轴线,以城镇带、城镇组团为组织形式的城镇体系空间地域结构。(一)点 :以中心城镇为结点,重点建设4个城镇组团。一是牡丹江市中心组团(牡丹江市海林镇宁安镇柴河镇);二是东宁中心城镇组团(东宁镇三岔口镇大肚川镇);三是林口中心城镇组团(林口镇古城镇龙爪镇);四是东京城中心城镇组团(东京城镇渤海镇)。(二)轴 :以交通干线为发展轴,重点发展4条轴线。一级发展轴一条,是滨绥线( G301);二级发展轴一条,是图佳线(G201);三级发展轴两条,一是绥阳绥芬河东宁汪清(吉林省)省域间及边境线,二是莲花湖镜泊湖火山口地下森林长汀雪乡风景旅游线。第二节市域资源保护与利用第24条土地资

13、源保护与利用:牡丹江市域现有耕地总量为6575.6平方公里,其中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为5409.9平方公里,严格按照已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严格管理基本农田保护区,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确保耕地总量。重点扶持建立若干个具有一定规模的现代三高农业园和优质水稻种植基地、花卉基地、畜牧养殖基地以及蔬菜、瓜果基地。第25条水资源保护与利用:严格保护各城市(镇)、居民点生活饮用水水源,禁止在水源上游和保护区范围内安排有污染的项目;合理开发利用市域内湖泊、水库,发展渔业养殖和农业灌溉。第26条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加强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措施,增加

14、森林涵养量,保护森林植被以及野生动物。第27条风景资源保护与利用: 严格保护市域内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区,对镜泊湖、莲花湖、牡丹峰和三道关应加快编制规划,制定保护、开发和利用措施;各县(市)也必须建立一批县(市)级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区,超前编制- 9 - 规划,并按规划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第28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 严格保护市域内历史文化遗产,对文物古迹、遗址要加强保护与修缮,编制历史文化保护专项规划。加强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唐渤海国上京龙泉府遗址的整体保护,严格按照渤海国上京龙泉府遗址保护规划执行,深入挖掘宁古塔文化及“流人”文化遗产,弘扬民族精神。第三节基础设施规划第29条规划期内,形成

15、以牡丹江为中心,由铁路、公路、航空等运输方式组成的设施先进、方便快捷、布局合理、结构协调的现代化综合交通网络。(一)铁路 :确立铁路发展适度超前战略,广泛应用新技术,加快路网建设,实现现代化管理,全面提高列车运行速度;形成点线协调、设备配套、干支结合、布局合理的路网体系,进一步巩固铁路运输的主体地位。(二)公路 :加快建设,加强管理,形成以201、301国道为“十字”型干线骨架,以省道和县、乡公路为支线,连接宁安、海林、林口、穆棱、东宁、绥芬河六县(市)主城镇,辐射主要乡(镇),沟通镜泊湖、莲花湖等风景名胜区,实现现代化区域公路交通网络。(三)民用航空 :逐步完善牡丹江海浪军民合用机场,加强管

16、理,提高服务水平,适时增加航线、航班,为城市经济发展服务。(四)国际运输通道 :强化市域口岸和通道建设,完善绥芬河口岸换装设施,扩大通过能力和综合换装能力,提高运输效力,降低换装费用;积极研究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海参崴)港和朝鲜罗津港的直通运输方案;加强牡图铁路建设,为利用图们江出海口岸奠定基础。第30条信息工程:建立以高新技术为基础的满足社会信息化、数字化需求,与城镇布局相配套的信息高速通道网络。第31条电力工程:近期在牡丹江正南偏西,距江南变 12公里的东和村,拟建 500千伏变电所一座,主要用途是向吉林输送电力并加强电网系统联络;远期在长汀新建 1座装机容量为 460兆瓦的排水蓄能发电厂,提高牡丹江电网供电能力。规划期末,牡丹江电网电源充足,电力可以外送。- 10 - 第四节综合防灾规划第32条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依靠法律、经济、工程、技术和社会保障等措施,对洪涝、地震、干旱、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和由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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