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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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是公民的基本义务为什么?关系着整个国家和民族的生死存亡,国家的荣 誉和利益关系着国家与民族的尊严和发展。它们 与每一个公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以实际行动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破坏国家安全、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要负法律责任以实际行动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每个公民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并将本职工作与 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联系起来,就是以实际行动维 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具体包括:1、增强法律意识,关心国家安全;首先,要保守国家机密。思考:什么是国家机密?有关法律有哪些?公民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应该怎么办?1、增强法律意识,关心国

2、家安全;2、树立民族自豪感与自信心,以自己的行动为祖国添 光彩;3、增强民族自尊心,同损害国家尊严的行为作斗争;以实际行动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包括:破坏国家安全、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要负法律责任:1、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 的,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国家安全法)2、对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 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刑法)3、故意或者过失泄露有关国家安全工作的国家秘密, 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有国家安全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 。“先生,这儿不能拍照!”昨天下午,一名拿着相机的顾客 在市区人民路一服装专卖店欲拍照时,遭到工作人员的劝 阻。店主称,此

3、举是为了防范“商业间谍”。记者后在市区一些商场、专卖店采访时还看到,一些商 家高挂“严禁拍照或摄像”的告示牌。一服饰专卖店的经理 谈及此事,声称此举纯属不得已,因为有商家经常派出“特 工”来探听价格及新产品上柜销售情况。他还诉苦道,有一 次,他们部署了一次节日促销活动,但不知怎的,活动举 行前就泄露了秘密,结果是另一竞争对手也打出同样的促 销手段,且广告发布、活动安排都比他们早,使他们陷入 相当被动的局面。据了解,我市一些企业已出现专门设置 的“情报机构”,或由单位有关人员兼任“特工”,以获得有 价值的商业情报,同时也获得了商机。有识之士分析,商家之间的“谍战”频频,是好事还是坏 事一时难下定

4、论,但有一点可以断言,它反映出商业企业 间的竞争不再是低层次的,而是建立在信息获取、收集、 分析的更高层次上的竞争。日前,由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侵犯商业秘 密案经法院审理作出判决:被告人赵某、孙某、郑某均被判处有期徒 刑一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三人共同赔偿给被侵害单位台儿 庄区天元化工厂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14.14万元。以生产草酸为主的台儿庄区天元化工厂,1996年探索出了一套实用 性很强的独特的草酸生产技术,给该厂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1998年 5月,该厂为保护商业秘密,专门制定了保密暂行规定,并与掌握本 厂商业秘密的该厂技术科负责人孙某、销售员郑某等有关人员签

5、订了 保密协议。被告人河南某化工有限公司原经理赵某为获取该商业秘密 ,于1998年10月,伙同被告人孙某、郑某等秘密商定利用台儿庄区天 元化工厂的生产技术及销售和原材料进货渠道,合伙建草酸厂,由赵 某等人提供厂房资金,孙某根据台儿庄区天元化工厂的技术采购生产 设备并指导安装,郑某负责销售,按股分成。1999年3月底,生产线 安装完毕,孙某对新招工人培训后开始生产。生产期间,被告人郑某 利用其所掌握的天元化工厂客户名单进行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共销 售草酸45吨,给天元化工厂造成经济损失149.5万元。法院据此认定三 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刑律,均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并依法作出了上 述判决。1995年

6、大学刚毕业的杨昭曾是主营科技含量较高的IC卡业务 的株洲建业公司的推销员,后来因为业绩突出被提拔为副经理 ,主管IC卡食堂电脑管理系统的销售工作。看到公司的业务滚 滚而来,杨昭自己出去单挑一摊的念头也越来越强烈,他开始 有意识地观察和了解公司的各种信息和情况,终于在他认为条 件成熟的时候卷起客户关系、生产工艺流程以及配件供求关系 等资料悄悄离开了建业公司,此后他为获取IC卡的核心技术, 又以金钱引诱了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为其提供“技术服务”,只 用几个月的时间就走完了别人探索几年甚至十几年的路,并获 得了丰厚的利润。杨昭的背离使建业公司蒙受了不小的损失, 但当时的法律法规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和维护方

7、面尚不完善,建 业公司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别人抢走自己碗里的食。但1997年的 新刑法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的刑事责任。据此建业公司报 了案,杨昭在去年8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还要赔偿 建业公司的经济损失。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我省首例台湾间谍案,被告人朱 晶民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被告朱晶民1952年出生于台湾省桃园县。1997年3月,朱 晶民经台湾“军事情报局”间谍王正韬介绍参加该间谍组织接 受训练,并被派到大陆搜集情报。1997年4至7月间,朱晶民 先后搜集了许多内部刊物,欲通过他人带回台湾时被发现。 西安中院审理认为,朱晶民的行为构成间谍罪,鉴于其犯罪 情节较轻微,

8、遂依法从轻作出上述判决。 近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间谍罪,一审判处某美食店 老板岳家青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现年45岁的岳 家青出生于台湾。从1997年3月起,他先后与人合伙在武汉经 营美食店。经查,岳于1998年初受台湾“军事情报局”指派, 入大陆搜集情报资料。截至去年11月,他以经商和探亲访友 为名,先后10余次入境,在武汉及江苏扬州等地,搜集了大 量情报资料,共换取活动经费及奖金30万元新台币(折合人民 币7.8万元)。去年11月29日,岳被我市国家安全机关查获。中新社北京七月十三日电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今 天对三起台湾间谍案作出一审判决,杨铭中、姚嘉珍、 张玮三名犯罪分子分别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 刑十五年。据此间官方披露,杨铭中、姚嘉珍(女)、张玮(女),均 系台湾“国防部”军事情报局间谍。他们分别受台湾情报 机关派遣,先后潜回北京、上海等地,从事窃取国家政 治、经济和军事机密的间谍活动,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 危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上述三案分别进行了 审理,以间谍罪判处杨铭中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 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姚嘉珍无 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判处张玮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 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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