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妇女土地 权益保护调研报告(精选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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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财经经济类资料- -最新财经经济资料-感谢阅读- 1 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护调研报告(精选多篇)近年来,由于农村城镇化和项目建 设的不断发展,尤其是部分乡镇、开发 区的农村集体土地被国家征用,征地款 的分配问题引起群众的广泛关注,在分 配土地征用款时往往出现一些侵害妇女 权益的问题。近两年来,我市妇联共接 待涉及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的信访案 件 7 件,涉及 25 人,其中重复上访 2 批 7 人。占信访总量 181 件的 3.8 %。为依法维护农村妇女儿童土地权益、 探索妇女土地权益案件解决、落实妇女 土地权益的办法,妇联就农村妇女土地 权益问题在我市的几个重点乡镇作了专 题的调研。-精

2、选财经经济类资料- -最新财经经济资料-感谢阅读- 2 一、接待来访事项的简要情况和 特点从我市妇联接待有关农村妇女反 映土地权益纠纷的信访事项的情况看, 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上访来源地 相对集中,主要集中在土地被征用的地 方,如:高码乡、经济开发区、东江镇、 香花乡等;二是反映的诉求基本一致。 基本上是户口在本地的出嫁女、男到女 家落户者家庭成员要求享受土地征用分 配款,也有少部分为丈夫去世后或离婚 后其土地权益受到一定侵害的问题;三 是因妇女权益受损引发的上访多存在重 复上访倾向。如高码乡邵爱玲因其夫到 女家落户家庭成员要求享受组上同等待 遇问题多次赴京、赴省、赴郴,到本市 不计其数上

3、访;四是造成上访的原因焦 点基本为村规民约与法律的冲突。主要 是法律规定男女平等,计划生育政策也 提倡男到女家落户,但由于农村传统的 影响,以及一部分地方村规民约的规定, 出嫁女户口必须外迁,即使不外迁在一-精选财经经济类资料- -最新财经经济资料-感谢阅读- 3 定年限后也不再享受村组的经济成员待 遇,同时,对于农村男到女家落户也有 一定的限制。权益侵害体现在:1、有的村组外嫁女和离婚妇女 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得不到落实。农村外 嫁女和离婚妇女,因为土地不可移动的 特殊性,往往在娘家或依附于前夫,无 法单独分出来;如香花乡星塘村一离婚 妇女,夫家所在地将承包土地给再婚妻 子,而娘家所在地也不给或

4、无法落实其 承包土地,乡村经过多次协调都得不到 解决。2、外嫁女和离婚妇女的宅基地 分配权得不到落实。周边城区乡镇随着 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宅基地成了一项重 要的福利,包含很大的经济利益,部分 村组在宅基地分配问题上按照男婚女嫁 习俗,采取了男女不平等政策。有些村 村规民约明文规定男子成年或结婚后可 单独立户批一间宅基地,而大龄女青年、 户口仍在本村的出嫁妇女、离婚妇女包-精选财经经济类资料- -最新财经经济资料-感谢阅读- 4 括孩子不能单独立户批房,只能计入娘 家或夫家大户人口。3、征地补偿款和集体福利享有 权得不到保障。随着城镇一体化的不断 推进和项目建设的需要,对土地的非农 建设性需求也

5、不断增大。在分配土地补 偿金政策上,虽然各级政府都明确男女 平等的原则,但在实际操作中,对外嫁 女、离婚妇女不发或少发土地征用补偿 金;在分配集体经济时采取剥夺或不公 平分配的形式,导致土地权益纠纷,其 子女户口在本村的也不能享受同等待遇。二、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存在问题 和根源1、受传统观念影响。受几千年 传统观念的影响,认为嫁出去的姑娘理 应到男家落户,不能与娘家的村民争土 地、争饭吃,所生的子女更没有理由再 到娘家争土地和经济利益。由于村民 委员会组织法的颁布实施,在法律上 确认了村规民约在村民自治中的作用,-精选财经经济类资料- -最新财经经济资料-感谢阅读- 5 农村过分强调“村民自己的

6、事情自己管 理”,而忽略了“依法”的限制,如宪 法 、 妇女权益保障法对保障妇女合 法权益和地位平等都有明确规定,中央 和地方对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也专门 制定了许多政策,但是部分村组仍以贯 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由,以村民 大会或村民代表会决议、村委会决定或 村规民约的形式,侵害甚至剥夺作为少 数人的农嫁女、离婚妇女、大龄女的土 地权益,出现村规民约与法律法规相抵 触的现象。这些村规民约中不同程度地 存在着侵害妇女土地权益以及相关权益 的现象。2、依法解决该类问题在实际操 作中有一定难度。缺乏必要的解决手段 是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纠纷始终难以得到 解决的最主要的原因之一。许多土地权 益受侵害的农村

7、妇女找村干部,村干部 因为村规民约的规定和村民代表的反对 而无能为力;而且有的村本来就是村上 的主要干部反对,即使大多数村民同意,-精选财经经济类资料- -最新财经经济资料-感谢阅读- 6 因支书或组长的不同意也得不到落实; 找镇政府或街道,总认为土地是村里的, 村民思想做不通,如强制执行,则势必 造成干群关系对立,影响其它工作的顺 利开展,因此在处理中手段不多,力度 不够,陷入两难境地;找到市妇联,市 妇联缺乏相应的执法权限,心有余而力 不足,也只能结合受害妇女所在的镇街 道妇联做一些宣传教育工作,或是协调 有关部门解决,但解决起来难度很大, 收效甚微。依法起诉,法院因为村民委 员会具有社会

8、管理的职能,由于我国法 律中对妇女土地承包权缺乏详尽的可操 作的司法解释,以致法院在受理、判决 此类案件时弹性很大。即使诉讼时妇女 胜诉,执行起来也很难。为此,妇女要 求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妇女去找法 院起诉时,法院答复暂缓受理外嫁女土 地权益侵害案。因此各个部门在解决此 类问题上显得拖沓和被动,使受到侵害 的妇女们往往争得自己的合法权益很难。-精选财经经济类资料- -最新财经经济资料-感谢阅读- 7 3、利益驱动导致矛盾加剧。当 前农村特别是城乡结合部村级集体经济 迅速壮大,当地一般按人口分配经济收 益及宅基地。农村户口利益的优厚使经 济发达村的出嫁女不愿意把户口迁到其 他村去,而同城镇男

9、子结婚的“农嫁居” 妇女更不愿随其夫将户口迁往城镇。长 此以往,导致农村资源和经济利益增长 速度有限性同人口增长速度急剧性的矛 盾比较突出,利益分配、人地关系压力 逐年加大, “僧多粥少”的局面使村民们 认为自身的利益被抢走了,所以纷纷排 斥“出嫁女”、 “离婚妇女”等边缘人群。三、解决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 的建议和对策目前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受侵害问 题,我们认为一是有违背法律和男女平 等基本国策的落实;二是不利于和谐社 会建设,问题不妥善解决,带来不稳定 因素;三是不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在现有的社会保障程度以及集体经济发 展水平之下,维护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精选财经经济类资料- -最新

10、财经经济资料-感谢阅读- 8 特别需要法律、政策的制度性保护,需 要各级政府及部门的积极介入和有力的 司法救助与监督。现提出以下几点建议:1、加大普法工作力度,提高村 组干部的法律意识。通过宣传“男女平 等”基本国策,把高层意识逐步转化为 广大人民群众的共识,推动农村广大干 部和群众学法、知法、懂法和用法,增 强法制观念,强化责任意识,彻底清除 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树立 男女平等意识,坚持依法办事,在农村 形成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氛围。2、建立执法监督制度,废除与 法律相抵触的村规民约。明确各级政府 部门责任,建立执法监督制度,严惩渎 职人员。目前,对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 护不力现象的发生,固然有历史、立法 的原因,但“执法不严”的因素也不容忽 视。因此,应明确各级政府部门保护农 村妇女权益的职责,建立起相关执法监 督制度,加大对渎职人员的惩罚力度,-精选财经经济类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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