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中实易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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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目 录高新技术企业的复审高新技术企业报告制度高新技术企业违规处罚高新技术企业概况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概况定义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 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 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国科发火2008172号,2008年4月14日) 高新技术企业概况税收优惠 按照2008年1月1日实施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两税合并” 之后,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按25%税率上交企业所得税。与此同时,高新 技术企业依旧可以享受两处“特权”15%税率“已成立”的“ 需要国

2、家重点扶持 的高新技术企业” ,减按15%的税率 征收企业所得税。 (税法第二十八条 )特权二免三减半“5+1地区”(五个经济特 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新设 立”的高新技术企业,还可 以享受“两免三减半”的定期 税收优惠。(国发(2007 )40号)高新技术企业概况认定依据1高新技术企业认 定管理办法 国科发2008172 号 2008年4月14日2高新技术企业认 定管理工作指引 国科发2008362 号 2008年7月8日3国家重点支持的高 新技术领域 2008年4月14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认定原则公平公开公正认定原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层次科技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三部门联 合成立认定工

3、作领导小 组,作为决策层,研究 决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工作原则,解决科技、 财政、税务部门在高新 技术企业认定及相关政 策落实中出现的重大问 题。 决策层 监管层认定机构管理层次认定工作领导小 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科 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 发中心,作为监管层, 建立并管理“高新技术 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负责认定工作的备案 管理,监督、检查全国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和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 。 省级科技部门与同级财政 、税务部门组成高新技术企 业认定管理机构,作为认定 机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 设在省、计划单列市科技行 政主管部门(以下称省级科 技部门),由科技、财政、 税务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负

4、 责日常具体工作。负责本地 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并通过会商制度及时解决高 新技术企业认定及税收政策 落实中出现的有关问题。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认定条件核心自主 知识产权 四项综合指标高新技术产品 (服务)收入 研究开发费用 科技人员 高新技术领域 认定条件 (需同时满足)认定条件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1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在中国境 内(不含港、 澳、台地区) 注册的企业, 近三年内通过 自主研发、受 让、受赠、并 购等方式,或 通过5年以上 的独占许可方 式,对其主要 产品(服务) 的核心技术拥 有自主知识产 权。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内容认定办法规定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包括: 发明、实

5、用新型、以及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 设计(主要是指:运用科学和工程技术的方法,经过研究 与开发过程得到的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 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真实性的确认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可以到国家知识 产权局网站(http:/)查询专利标记和 专利号来检验专利的真实性。对于软件著作权,可以到国家版权局中国版权保 护中心的网站(http:/)查询软件 著作权标记(亦称版权标记),表明作品受著作权保护的 记号,检验其真伪。 认定条件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 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2高新领域与电力相关的领域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6、3科技人员认定条件科技人员具有大学专 科以上学历的科 技人员占企业当 年职工总数的 30%以上,其中 研发人员占企业 当年职工总数的 10%以上 企业科技人员是指在企业从事研发活动和其他技术活动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 在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直接科技人员及科技辅助人员。 企业研究开发人员企业研究开发人员主要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三类。(1)研究人员是指企业内主要从事研究开发项目的专业人员。(2)技术人员具有工程技术、自然科学和生命科学中一个或一个以上领域的技术知 识和经验,在研究人员指导下参与下述工作的人员:关键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制计算机程序;进行实验、测试和分析;为实验、测试和分

7、析准备材料和设备;记录测量数据、进行计算和编制图表;从事统计调查等。(3)辅助人员是指参与研究开发活动的熟练技工。研究开发人数的统计主要统计企业的全时工作人员,可以通过企业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来鉴别 。对于兼职或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4研发费用企业为获得科 学技术(不包括人 文、社会科学)新 知识,创造性运用 科学技术新知识, 或实质性改进技术 、产品(服务)而 持续进行了研究开 发活动,且近三个 会计年度的研究开 发费用总额占销售 收入总额的比例应 符合要求。认定条件研究开发费用 2.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 企业,比例不低于

8、6%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 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 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研发费用的分类企业应按照下列样表设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用研究开发费用辅助核 算账目,提供相关凭证及明细表,并按本工作指引要求进行核算。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核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研发活动研究开发活动定义 是指企业在技术、产品(服务)方面的创新取得了有价值的进步 ,对本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相关行业的技 术进步具有推动作用,不包括企业从事的常规性升级或对某项科 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新的工艺、材料、装置、产 品、服

9、务或知识等)。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研发活动的判断方法(1)行业标准判断法。(2)专家判断法。(3)目标或结果判定法(辅助标准)。判断依据和方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5收入认定条件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技术性收入技术承包 收入 接受委托 科研收入 技术转让 收入 技术服务 收入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6四项指标认定条件各项指标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数量、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销 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要求。 企业拥有的专利、软件 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 有权、植物新品种等核心自主 知识产权的数量(不含商标) 。 A. 6项,或项发明专利 B. 5

10、项 C. 4项, D. 3项 E. 12项 F. 0项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最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 均数。 A. 4项以上 B. 34项( 不含3项) C. 23项(不 含2项) D. 12项(不含 1项) E. 1项 F. 0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四项指标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20) 制定了研究开发项目立项报告; 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 开展了产学研合作的研发活动; 设有研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设施和设备; 建立了研发人员的绩效考核奖励制度。 A. 5项都符合要求 B. 4项符合要求 C. 3项符合要求 D. 2项符合要求 E .1项符合要求 F.均不符合要求总资产和销售 额成长性指标(2

11、0 )计算方法如下: 经营绩效指示 项目值0.350.250.150.050.05ABCDE 成长 性(20 分)销售增 长率 (10)总资产 增长率 (10)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认定程序认定程序自我评价 注册登记 提交材料 公示及 颁发证书 证书有 效期三年认定程序组织审查 认定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提交材料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附2);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3、经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4、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12、、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5、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协议、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税收优惠申请申请享受税收政策的时间认定(复审)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复审 )当年起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可申 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核 (一)复核原因对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产生争议的,应组织复核(二)复核方法采用企业自认定

13、前三个会计年度(企业实际经营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至争议发生之日的研究开发费用累计总额与同期累计销售收入总额之比是否符合比例规定,判别企业是否应继续保留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和享受税收政策。高新技术企业违规处罚 (一)违规情况 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应取消其资格: 1、在申请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2、有偷、骗税等行为的; 3、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 4、有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二)处罚方式 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认定机构在5年内不再受理该企 业的认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报告制度 (一)企业改制需报告高新技术企业经营业务、生产技术活动等发生重

14、大变化的(如并购、 重组、转业等)(二)报告时限应在十五日内向认定管理机构报告(三)处理方式1、需要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按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办 理;2、变化后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应自当年起终止其高新技术 企业资格。(四)更名的处理程序 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的,由认定机构确认并经公示、备案后重新核发 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高新技术企业复审 (一)复审提出时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前三个月内企业应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二)复审提交资料1、近三个会计年度开展研究开发等技术创新活动的报告;2、经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研究与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3、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三)复审审查内容复审时应对照认定办法第十条进行审查,重点审查第(四)款。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第十一条(四)款进行公示与备案,并由认定机构重新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加盖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公章)。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后,企业再次提出认定申请的,按初次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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