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税收筹划与税务会计

上传人:aa****6 文档编号:51458351 上传时间:2018-08-14 格式:PPT 页数:232 大小:1.05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所得税税收筹划与税务会计_第1页
第1页 / 共232页
所得税税收筹划与税务会计_第2页
第2页 / 共232页
所得税税收筹划与税务会计_第3页
第3页 / 共232页
所得税税收筹划与税务会计_第4页
第4页 / 共232页
所得税税收筹划与税务会计_第5页
第5页 / 共23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所得税税收筹划与税务会计》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所得税税收筹划与税务会计(23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所得税税收筹划与税务会 计 教学目的和要求在熟悉企业所得税法主要内容的基础上,理解所得税 的基本理论知识,重点掌握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结合 新会计准则的规定,熟练掌握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核算 原理。 教学内容 第一节 所得税概述 第二节 所得税税收筹划 第三节 所得税会计理论 第四节 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重点与难点 一、所得税会计理论 二、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第一节 所得税概述 一、 企业所得税基本原理 (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 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所得税 。 (二)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原理 1.通常以纯所得为征税对象。 2.通常以经过

2、计算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 据。 3.纳税人和实际负担人通常是一致的,可能直接 调节纳税人收入。二、纳税义务人与征税对象 (一)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1.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不是企业 所得税的纳税人。 2.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划分标准为:注 册地或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二者之一。 (1)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法 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2)非居民企业: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 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 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3、(二)征征税对象纳税 人判定标准 纳税人范围征税对象居民 企业(1)依照中国法律 、法规在中国境内 成立的企业; (2)依照外国(地 区)法律成立但实 际管理机构在中国 境内的企业。包括:国有、集体、私营、联营、股 份制等各类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 国企业;有生产经营 所得和其他所得 的其他组织; 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适用个人所得税)。来源于中 国境内、 境外的所 得非居 民企 业(1)依照外国(地 区)法律、法规成 立且实际管理机构 不在中国境内,但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 构、场所的企业; (2)在中国境内未 设立机构、场所, 但有来源于中国境 内所得的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

4、 活动的机构 、场所,包括: 1.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 2.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 ; 3.提供劳务的场所; 4.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 等工程作业的场所; 5.其他从事生产经营 活动的机构、场 所。来源于中 国境内的 所得 【例题1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企 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企业是( )。A.在外国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 境内的企业B.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C.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D.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 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三)所得来源的确定 1.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2.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3

5、.转让财产所得。特别注意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按照 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 所在地确定。5.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 、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 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6.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例题2单选题】(2008年)依据企业所 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按负担所得的 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的是( )A.销售货物所得B.权益性投资所得 C.动产转让所得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三、 税率种类税率适用范围基本税率25%适用于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 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

6、场所 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两档优惠税 率减按20%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l5%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预提所得税 税率(扣 缴义务 人 代扣代缴 )20%(实际 征税 时适用l0%税 率)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 场所的或者虽设 立机构、场所但 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 有实际联 系的非居民企业四、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计算公式一(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 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计算公式二(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 纳税调整减少额(一)收入总额 企业的收入总额包括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 入;纳

7、税人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公允价值是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 收入总额 内容项目及重点1.一般收入的确认9项,均重要2.特殊收入的确认4项,注意第4项视 同销售3.处置资产 收入的确认2项,区分内部处置与外部移送4.相关收入实现 的确认7项,重要的有:以旧换新、商业折扣 、买一赠一组合销售等收入确认1.一般收入 (1)销售货物收入 【例题3计算题】某小汽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08年度自行核算的相关数据为:全年取得产品销售 收入总额68000万元,年实现会计利润5400万元,应 缴纳企业所得税l350万元。(假定当期应纳增值税为正数 )经聘请的会计师

8、事务所审核发现: 12月20日收到代销公司代销5辆小汽车的代销清单及货款 l63.8万元(小汽车每辆成本价20万元,与代销公司不含 税结算价28万元)。企业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代销汽车款 1638000贷:预收账款代销汽车款 1638000 (2)劳务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为持有期分回的税后收益 按照被投资方做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 实现。 (5)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 确认收入的实现。 其中包含国债利息收入 (6)租金收入 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 认收入的实现。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按照合同约

9、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 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8)接受捐赠收入 【特别说明】接受捐赠收入的确认 企业接受捐赠的货币性资产:并入当期的 应纳税所得。 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按接受捐 赠时资产的入账价值确认捐赠收入,并入当 期应纳税所得。受赠非货币资产计入应纳税 所得额的内容包括:受赠资产价值和由捐赠 企业代为支付的增值税,不包括由受赠企业 另外支付或应付的相关税费。 【例题4单选题】某企业2009年12月接受 捐赠设备一台,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 注明价款10万元,增值税1.7万元,企业另 支付运输费用0.8万元,该项受赠资产应交 企业所得税为( )。A.3.32万元B.2.

10、93万元C.4.03万元D.4.29万元 企业接受捐赠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和投资等,在经营中使用或将来销售 处置时,可按税法规定结转存货销售成本 、投资转让成本或扣除固定资产折旧、无 形资产摊销额。 【例题5单选题】甲公司2009年6月上旬接受某 企业捐赠商品一批,取得捐赠企业开具的增值税 专用发票,注明商品价款20万元、增值税税额 3.4万元。当月下旬公司将该批商品销售,向购买 方开具了增值税税专用发票,注明商品价款25万 元、增值税税额4.25万元。不考虑城市维护建设 税和教育费附加,甲公司该项业务应缴纳企业所 得税( )万元。A.6.60万元B.7.72万元C.8.25万元D.7

11、.1 万元 (9)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 、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 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 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 、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例题6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 企业所得税法中“其他收入”的有( )。A.债务重组收入B.视同销售收入C.资产溢余收入D.财产转让收入 2.特殊收入的确认 (1)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 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2)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 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 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l2个月的,按照 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

12、入 的实现。 (3)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按照企业 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照 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 (4)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 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 、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 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 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 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3.处置资产收入的确认 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资产移送他人按视同销售确定收入(1)将资产用于生产、制造、加工另一产 品 (2)改变资产 形状、结构或性能 (3)改变资产 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转为 自用或经营) (4)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

13、移 (5)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形的混合 (6)其他不改变资产 所有权属的用途(1)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2)用于交际应酬(3)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4)用于股息分配(5)用于对外捐赠(6)其他改变资产 所有权属的用途【收入计量】属于自制的资产,按 同类资产 同期对外售价确定销售收入( 按移送的存货成本结转成本);属于外 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 收入(按购入时的价格结转成本)自产货物用途及处理方法用于在建工程无偿赠送他 人投资、分 配、发放 职工增值税视同销售视同销售(视同) 销售 企业所得税不视同销售视同销售(视同) 销售 会计不确认收入不确认收入确认收入 【例题7单选题】下列情况属于

14、内部处置 资产,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有( )。A.将资产用于市场推广 B.将资产用于对外赠送C.将资产用于职工奖励 D.将自产商品转为自用 【例题8计算题】某企业用自产产品对 外投资,产品成本80万元,不含税销售价 格120万元,该项业务未反映在账务中。 (二)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1.不征税收入(1)财政拨款。(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 收费、政府性基金。(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 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 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

15、用于支出所形 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时扣除。 2.免税收入(1)国债利息收入。【解析】免税的国债利息,是指到期的利息收 入,不是中途转让的收益。(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 权益性收益。【解析】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 取得的投资收益。(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 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 、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该收益都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 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提示】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 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 (5)

16、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7条规定的 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 买服务取得的收入;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例题9多选题】企业取得的下列收 入,属于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的有( ) 。A.国债利息收入B.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C.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 取得的投资收益D.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 民企业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 流通的股票1年以上取得的投资收益(三)扣除原则和范围内容项目及重点1.税前扣除项目的原则 5项2.扣除项目的范围5项:成本、费用、税金、损 失和其他支出。3.扣除项目及其标准 18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 > 毕业论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