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岗镇潭洲片区清(保)洁项目用户需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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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岗镇潭洲片区清(保)洁项目用户需求书说明: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以包组为单位的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包组内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2.用户需求书中打“ ” 号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如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投标无效。3.用户需求书中打“ ” 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包组号保洁范围承包期限最高限价1 大岗镇潭洲片区三年人民币 1471.6361 万元一、 项目基本概况大岗镇潭洲片区环卫清(保)洁项目面积合计为396628 平方米,其中机车道177920 平方米(二级道路 77993 平方米、三级道路99927 平方米),非机车道144371 平方米(

2、四级道路) ,人行道74337 平方米(二级道路31398 平方米、三级道路33579 平方米、四级道路9360 平方米)。按相关规定中标人每月需配备不少于61 名清(保)洁工作人员 含 1 名管理人员,如机械化率高,中标人可与招标人协商适当减少清(保)洁人员 ,电动桶装转运车2 台(后页附电动桶装转运车样式图片),洒水车1 台,环卫扫路车2台,垃圾清运车可根据一线作业人员数量按需配置,每人每月配备扫把3 把及方铲1 把。日常工作中,中标人须组织由专职清(保)洁人员和专职垃圾清运人员组成的清洁队伍,清(保)洁人员负责环境卫生清(保)洁工作,并将垃圾放置在道路旁的240L 垃圾桶内,清运人员负责

3、使用电动桶装转运车将垃圾运往垃圾中转站处理,清(保)洁人员每月对该片区的雨水井(进水井)清疏不少于一次。雨季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加密雨水井(进水井)清疏次数, 确保道路排水畅通。二、 承包内容1、负责大岗镇潭洲片区环卫清(保)洁工作。1.1 潭洲片区 二级道路 包括: (1)潭大路(繁荣路红绿灯-欣荣加油站) 、 (2)欣荣路 (欣荣加油站 -人民桥头) 、 (3)民生路(从北龙路花坛起-潭州医院门口) 、 (4)大鹏路(从龙古村道起-顺昌饮食店斑马线止)、 (5)潭山路(潭洲加油站交汇处-上村牌坊边) 、 (6)博爱路(上村牌坊口-博爱桥桥中) 。三级道路 包括:(1)人民路(潭州酒家-人民桥桥

4、中) 、 (2)东濠路(繁荣路证券门口-升平路桥头,包括翡翠阳光广场) 、 (3)康裕路(繁荣路-荔岗路)、 (4)荔湾路(从潭大路起-东濠路止)、 (5)北流路 (从潭大路口顺兴酒楼门口起-东濠路北流桥桥中间) 、 (6)荔岗路(从潭大路起-东濠路)、 (7)升平路(从振裕厂边围堵起-北龙路边止) 、 (8)北龙路(从龙古水蛇涌平桥起-北流村道止) 、 ( 9)民利路(鸭利桥头-潭大路顺兴洗水厂边-工业公司)、 ( 10)向荣路(民利路-民安路)、 (11)晋荣路(民利路 -民安路)、 (12)民安路(欣荣路-民利路)、 (13)同荣路(民安路-民生路)、 (14)裕荣路(民安路 -民生路)

5、、 (15)锦秀路 (博爱路 -欣荣路 )、 (16)山庄路(欣荣路、民生路-潭山山顶)、(17)康宁路(繁荣路-荔岗路)。四级道路 包括: (1)荔湾小区( 1-13 街及横巷、二条横巷) 、 (2)康裕小区( 1-3 街及横巷、 7 条横巷)、 (3)欣荣路小区(1-7 街及横巷) 、 (4)民生小区( 1-3 街及横巷、祥和巷、1-12 横巷、 2 条横巷)、 ( 5)人民路( 1-3 横巷) 、 (6)潭山路小区(一街及横巷、1-7 横巷、 陶园西路、潭山小学公厕边路)、 (7)山庄路小区 (1-7 街及横巷、 教师路)、 (8)洪圣街、(9)前朗街小区(前朗街、1-14 巷及横巷、前

6、朗街50 号巷) 、 (10)后朗街小区(一巷) 、 (11)新基街小区(新基街、1-5 横巷、 6 条横巷)、 (12)岗前街、岗前后街小区(岗前街、岗前后街、8 条横巷) 、 (13)埠边坊街小区(1-16 巷) 、 ( 14)塘基街小区(塘基街、二条横巷)、 (15)塘新街小区(塘新街)、 (16)维新街小区(维新街、3-7 横巷、一条横巷) 、 (17)隔岗街(隔岗街、1-8 巷及横巷) 、 (18)华美苑小区(华美苑主道、1-5 横巷、四条横巷) 、 (19)北区工业园北面(龙津路、北龙路、天元路、丰汇电池厂门前道路、生猪屠场路段、利大鞋厂门前路段、污水处理厂门前路段、二条横巷)、

7、(20)北区工业园南面(显华厂边横路、南丰家具厂边横路、东平路、一横路)(21)同荣路小区( 1-2 街及横巷)。2、潭洲片区 雨水检查井 (包括合流)共769 座, 平入式进水井共 966 座,须每月清疏不少于一次。雨季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加密雨水井(进水井)清疏次数,确保道路排水畅通。3、负责人工清扫保洁辖区内道路、街巷、广场等的每天清洗作业。具体包括:清洗沟渠、石脚边、沙井口、果皮箱、保洁车、垃圾清运车、垃圾桶、垃圾胶桶、垃圾装运点、吊装点。4、每天实行两大扫( 早上 7:00 和下午 16:00 前清扫完毕 ) ,其余时间执行巡回保洁制度,其中内街巷实行 8 小时保洁; 主要马路、 街道

8、( 指能双向通行小车的路段) 实行 16 小时保洁 ( 由 6:00 至 22:00) ;落实好垃圾分类政策,垃圾日产日清。5、做好环卫设施 ( 果皮箱、保洁车、垃圾清运车、垃圾桶、垃圾胶桶、小水车、垃圾装运点、垃圾桶屋、工具房、环卫工人宿舍等) 的管理、维护、保养工作,并保持环卫设施的整洁。6、负责清理辖内所有路段、街巷的高空垃圾,负责清理零星无主余泥等。7、负责承包辖区内生活垃圾和非生活垃圾( 含杂物、废旧家具、沙井泥、沟渠泥、余泥等) 的清理清运工作,负责每天派出清运车辆和工人将垃圾装上垃圾运输车或运往指定的垃圾压缩站。8、遇特殊情况,需中标人在正常保洁时段外加强保沽确保质量的( 含检查

9、、突击整治、重大活动等) ,要求中标人增加作业人员或延长作业时间的,中标人无条件接受投标人要求,负责环卫清扫、清洗作业,清理无主余泥、废旧家具等工作,中标人在接到通知后须30 分钟内安排环卫工人到现场清理作业,加班费等费用投标人不另行支付,均由中标人负责。9、负责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以中标公司为主体与所有工人按时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支付不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工人工资和加班费( 包括正常工作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带薪年假) 、高温津贴、环卫津贴、劳动合同期满补偿金;并向有关政府部门缴纳工人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各类社保金。10、 配合做好市

10、、区、镇布置的临时性任务( 含检查、突击整治、重大活动等) 中的环卫作业,加班费等费用招标人不另行支付,均由中标人负责。11、 负责按省、市有关规定做好除四害工作。灭鼠清(保)洁公共区域每季灭鼠一次;灭蚊清(保)洁公共区域每月消杀成蚊二次;灭蝇清(保)洁公共区域每月消杀二次;灭蟑螂清(保)洁公共区域每月消杀二次。12、 中标人拥有相关清洁卫生资质。三、 承包方式采用全包干形式,即业务包干、经费包干方式。按中标价格支付费用,中标单位按招标单位的管理要求和标准组织清扫保洁工作,并接受招标单位的指导、监督和检查验收,不得将业务转包。四、 作业配置要求1.1清(保)洁范围:大岗镇潭洲片区范围。1.2清

11、(保)洁基本要求:每天实行两大扫(早上 7:00 和下午16:00 前清扫完毕 ) ,其余时间执行巡回保洁制度,其中内街巷实行8 小时保洁,主要马路、街道( 指能双向通行小车的路段) 实行16小时保洁 ( 由 6:00 至 22:00) ,落实好垃圾分类政策,垃圾日产日清。除四害基本要求:灭鼠-清(保)洁公共区域每季灭鼠一次;灭蚊- 清(保)洁公共区域每月消杀成蚊二次;灭蝇- 清(保)洁公共区域每月消杀二次;灭蟑螂- 清(保)洁公共区域每月消杀二次。1.3清(保)洁人员配备要求:中标人每月需配备不少于61 名清(保)洁工作人员含 1 名管理人员,如机械化率高,中标单位通过与招标单位协商适当减少

12、清(保)洁人员。日常工作中,中标人须组织由专职清 (保)洁人员和专职垃圾清运人员组成的清洁队伍,清(保)洁人员负责环境卫生清(保)洁工作,并将垃圾放置在道路旁的240L 垃圾桶内,清运人员负责使用电动桶装转运车将垃圾运往垃圾中转站处理。清(保)洁人员责任落实网格化管理,员工年龄要在60 周岁以下。1.4设备配置要求:电动桶装转运车2 台,洒水车1 台,环卫扫路车2 台,垃圾清运车可根据一线作业人员数量按需配置,每人每月配备扫把3 把及方铲 1 把。1.5其它要求:道路保洁、清洗等工作所需的日常工具和劳保用品由中标人自行解决,其中环卫工作服、反光带、反光帽、袖套、塑料保洁车覆盖帆布等需按市规定统

13、一款式、颜色。扫路车、洒水车、垃圾清运车、扫把及方铲由中标人自行解决并负责保管、维修、保养,垃圾清运、扫路车、洒水车及垃圾清运车需按市市容环卫局要求统一编号。考评制度:招标人每月不少于一次组织有关卫生监督员进行考评检查,每月考评达到90 分 (含 90 分)以上属合格全额支付承包款,90 分 (不含 90 分)以下的每扣一分即扣减当月承包款1% 。1.5.1 中标人必须按照我市城市管理有关管理规定,对投标所配备的专用作业车辆和设备进行首次检查并作出综合评价,综合评价合格的车辆、设备才能统一纳入全市专用作业车辆和设备的监管系统,并投入作业。五、 环卫工人劳动保障要求1.中标人必须直接聘请环卫工人

14、并与其签订本招标文件所附的书面劳动合同。2.中标人支付环卫工人基本工资(不含加班工资)不能低于当年广州市人均最低工资标准的110% ,最低工资标准发生变化的,应相应作出调整;不得拖欠环卫工人工资(含加班工资)。3.中标单位应当按照广州市环卫工人岗位津贴标准发放岗位津贴。一类岗位津贴每人每日补助13元;二类岗位津贴每人每日补助10 元;三类岗位津贴每人每日补助8 元。具体岗位划分见广州市环卫工人岗位津贴标准。4.中标人必须按以下标准为环卫工人购买各类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和缴交住房公积金,同时为环卫工人购买意外人身保险,各类社会保险按广州市规定的社会保险缴交基数标准和缴交比

15、例执行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5.中标人必须依据劳动法保障环卫工人正常休息时间,确需延长劳动时间的,应当按以下规定发放加班工资、节假日加班工资:5.1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该岗位日或小时正常工作工资的150% 的工资报酬;5.2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该岗位日或小时正常工作工资的200% 的工资报酬;5.3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该岗位日或小时正常工作工资的300% 的工资报酬。6.中标人必须按照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6 号)和广州市关于环卫行业用工管理和用工成本指导意见要求,按下列规定向环卫工人发放高温津贴和节

16、日慰问金:6.1每年 6 至 10 月发放每人每月150 元高温津贴,对不正常出勤等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每人每天6.9元;6.2在广州市环卫工人节、春节分别向环卫工人发放每人200 元的节日慰问金;6.3中标人不得以清凉饮料或其他实物形式代替高温津贴、节日慰问金的发放。7.中标人必须按照下列规定执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7.1中标人与其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环卫工人连续工作满12 个月以上(既包括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12 个月以上, 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 个月以上),享受带薪年休假 (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环卫工人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7.2环卫工人累计(含自就业以来在不同单位的工作年限)工作已满1 年不满 10 年的,年休假5 天;已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年休假10 天;已满20 年的,年休假15 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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