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 第九章 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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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九章 关 税关税的涵义、关税的种类、 关税的征收方法、关税的经 济效应、关税水平与保护程 度、最适关税、中国关税的 现状第一节 概述l一、关税的涵义(Customs Duties;Tariff):是指进出口货物经过 一国关境时,由政府设置的海关向本国进出商课征的一种税收。 进出口商品征税后,成本和价格上升,竞争力削弱。因此,关税 实际上起到了阻碍商品进入的作用,所以,人们又把关税称为关 税壁垒(Tariff Barrier; Tariff Wall)。l二、关税的特征:l1、强制性、无偿性和预定性l强制性是指税收是凭借法律的规定,由国家的管理部门强制征收 ,而不是自愿缴纳;无偿性是指征收的关

2、税无偿作为国家财政收 入,国家无需付出任何代价,无须给予任何补偿;预定性是指国 家事先明确规定征税的税率、方法等有关事项,在一定时l期内保持稳定,不得随意更改。二、关税的特征l2、关税是一种间接税。关税是海关对进出口货物所征 收的税,其税赋的直接负担者是进出口商,但进出口 商把这部分税额作为成本加货价上,然后在出售商品 时就转嫁给了购买者,所以它属于间接税。l3、关税的征收对象是进出口货物,不管货主是谁,也 不管该货物售后是否获利,凡进出关境均需纳税l三、关税的作用和影响l1、增加国家财政收入(revenue tariff)l对于经济落后的国家来说,财政关税仍是其财政收入的一 个重要来源。l2

3、、保护国内产业与市场(protective tariff)l3、调节作用l一个国家可以通过调整关税结构来调整进出口商品结构l4、外交政策工具之一l四、国境与关境l一、按征收的对象或商品流向分类l1、进口税(import duty):是指进口商品进入一国关境时或者从自由港 、出口加工区、保税仓库进入国内市场时,由该国海关根据海关税则 对本国进口商所征收的一种关税。又称正常关税或进口正税。l关税升级(tariff escalate):一般地说,进口税率随着进口商品加工程 度的提高而提高,即工业制成品税率最高,半制成品次之,原料等初 级产品税率最低甚至免税,这称为关税升级。l2、出口税(export

4、 duty):是出口国家的海关在本国产品输往国外时, 对出口商所征收的关税。l3、过境税(transit duty):又称通过税或转口税,是一国海关对通过其 关境再转运第三国的外国货物所征收的关税。其目的主要是l增加国家财政收入。lGATT的“自由过境”原则第二节 关税的种类、征收依据和征收程序征收出口税的主要目的l第一,对本国资源丰富、出口量大的商品征收出口税 ,以增加财政收入l第二,为了保证本国的生产,对出口的原料征税,以 保障国内生产的需要和增加国外商品的生产成本,从 而加强本国产品的竞争能力l第三,控制和调节某些商品的出口流量,以保持在国 外市场上的有利价格,防止盲目的“贫困化增长”l

5、第四、为了防止跨国公司利用“转移定价”逃避或减少 在所在国的纳税,向跨国公司出口产品征收高额出口 税,维护本国的经济利益二、按差别待遇和特定的实施情况分类l1、进口附加税(import surtax)l(1)反倾销税(anti-dumping duty)l倾销的定义、确定正常价格的三种方法、征收反倾销税的三个必要条件、 产业损害的三个标准l(2)反补贴税(countervailing duty)l(3)紧急关税(emergency duty)l(4)惩罚关税(penalty duty)l(5)报复关税(retaliatory duty)l2、差价税(variable levy)l3、普通税(c

6、ommon duty)l4、最惠国待遇税(most-favored-nation treatment, MFNT duty)l5、普惠税(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 GSP duty)l6、特惠税(preferential duty)(洛美协定、帝国特惠制、英联邦特惠l制)普遍优惠制 (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 GSP)l简称普惠制,是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出口的制成品和关制成 品(包括某些初级产品)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一种关税 优惠制度。普遍性、非歧视性、非互惠性是其三项基本原则。l普惠制方案的基本内

7、容:l1、给惠产品范围l2、受惠国家和地区l3、给惠商品的关税削减幅度l4、保护措施(例外条款、预定限额、毕业条款)l5、原产地规则(原产地标准、直接运输规则、原产地l证书)三、按征收关税的计算方法分类l1、从量税:是以进口货物的重量、数量、长度、容 量、面积和体积等计量单位为标准计征的关税。l从量税的优缺点l2、从价税:是以货物价格作为征收标准的关税。从 价税的税率表现为货物价格的百分值。l从价税的优缺点l3、混合税l(1)复合税(从量税为主,加征从价税;从价税为 主,加征从量税)l(2)选择税四、按照保护程度和有效性分类l1、名义关税:是指某种进口商品进入该国关境时根 据海关税则规定的税率

8、所征收的关税。此种税率又称 为名义关税税率,或名义保护税率。l名义保护税率= (进口商品国内售价-自国外进口价格 )/自国外进口价格100%l2、有效关税:是指整个关税制度与其他保护护措施对对 某种产产品在其生产过产过 程中给给予的净净增值值的影响。此 税率称为为有效关税税率,或实际实际 保护护税率。l实际实际 保护护税率= (国内加工增值值 国外加工增值值)/ 国外加工增值值100%五、关税的征收依据和征收程序l1、海关税则:又称关税税则,是一国对进出口商品计征关税的规章和 对进出口应税与免税商品加以系统分类的一览表。它是国家关税政策的 具体体现。海关税则一般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海关课征关

9、税的规章 条例及说明,另一部分是关税税率表。关税税率表主要包括税则号列、 商品分类目录及税率三部分。l货物分类:l(1)按货物的自然属性分类:动物、植物、矿物等;l(2)按货物的加工程度或制造阶段分类:原料、半制成品和制成品等 ;l(3)按货物的成分分类或按工业部门的产品分类:钢铁制品、塑料制 品、化工产品等;l(4)按货物的用途分类:食品、药品、染料、仪器、乐器等。l2、关税的征收程序:申报、查验、放行布鲁塞尔税则目录(Brussels Tariff Nomenclature, BTN)l又称海关合作理事会税则商品分类目录,该目录的分 类原则是按商品的原料组成为主,结合商品的加工程度、 制造

10、阶段和商品的最终用途来划分。它把全部商品分为21 类(section)、99章(chapter)、1097项税目号(heading no.),前4类(1-24章)为农畜产品,其余17类(25-99章 )为工业制成品。每一项税目号都用4位数表示,中间用圆 点隔开,前两位数表示商品所属的章号,后两位数表示该 商品在这一章中的税目号。项下的细目以A、B、C排 列,各会员员国有一定的机动权动权 。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tandard International Trade Classification, SITC)l1950年由联合国经济和社会理事会下设的统计委员会 编制并公布。它的分类原则是按照商品的

11、加工程度, 同时也考虑商品的自然属性。它把所有的贸易商品划 分为09的10大类、63章、233组、766分组。04 类为初级产品,58类为制成品。10类商品分别为:l0类:食品及主要供食用的活动物;l1类:饮料及烟类;l2类:燃料以外的非食用粗原料;l3类:矿物燃料、润滑油及有关原料;l4类:动植物油脂;l5类:未列名化学品及有关产品;l6类:主要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l7类:机械及运输设备;l8类:杂项制品;l9类:没有分类的其他商品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l由海关合作理事会下的协调制度委员会在前述两个分类制度基础上, 联合其他国际组织研究而制订,1988年1月1日生效实施。是一种新型 的、系统

12、的、多用途的商品分类制度。其特点是完整、系统、通用、 准确。l它按商品的生产部类、自然属性、成分、用途、加工程度、制造阶段 等进行编制,共有21类、97章,其中124章为农副产品,2597章 为加工制成品,第77章金属材料为空缺,为新型材料的出现而留空。 在章下设有用4位数编码的项目1241个,其中311个没有细分目录,其 余930个项目被分为3246个一级子目,这些子目中又有796个被进一步 分出2258个二级子目,因此,协调制度中共有5019个税目。基础 项目用6位数字编码,6位数字的前4位数是项目号(税目号),其中, 前2数表示商品所在的章,后2位表示该商品在章中所处的位l置。第5位数字

13、是一级子目,第6位数字是二级子目。前4位与l后2位之间用实点隔开。第三节 关税的经济效应l关税的经济效应是指一国征收关税对其国内价 格、贸易条件、生产、消费、贸易、税收、再 分配及福利等方面所产生的影响。一、小国征收关税的经济效应l1、价格效应:小国征收关税使进口品及其进口替代 品的国内价格提高了与所征收税额相当的幅度。l2、贸易条件效应:不存在l3、消费效应:减少l4、生产效应:生产扩张l5、贸易效应:减少l6、财政效应:增加l7、收入再分配效应:消费者剩余减少/生产者剩余增 加/政府收入增加l8、福利效应:l结论:各种效应的大小,取决于征税商品的供给与需 求弹性及关税税率高低。对于相同的关

14、税税率,需求 曲线愈富有弹性,消费效应愈大;同样,供给曲线愈 富有弹性,生产效应愈大。因此,一国对某种商品的 供给与需求愈富有弹性 ,关税的贸易效应愈大,财政 效应愈小。关税的负担决定于进口需求与出口供给的 弹性大小,弹性愈大者,关税的负担愈轻;弹性愈小 者,关税的负担愈重。由于小国进口所面对的出口供 给弹性无限大,因此小国课征进口关税,关税完全由 其本国消费者负担,而关税收入全部由小国的政l府所获得。图9-1 小国征收关税的经济效应l图9-1 小国征收关税的经济效应二、大国征收关税的经济效应l结论:征收关税虽然使本国供应商受益并对政府有利,但却极大地损害 了消费者福利,最终使社会遭受无谓的损

15、失。降低关税,则会增进国民 福利和消费者利益,而仅对相关的部分生产者及国库收入不利。况且, 关税收入也不应该是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在关税保护下的国内生 产是低效率的生产,不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因而也不应该长期对其提 供保护。因此,除了在少数情况下,如进口大国能用关税影响进口货的 价格,使其从中得到的利益超过保护的成本时,或在本国经济存在着其 他办法不能纠正的缺陷时,才能考虑采取征收关税的手段,否则应尽量 实行自由贸易政策。l思考题:为什么大多数国家又采取进口保护政策呢?第四节 最适关税l一、关税的一般均衡效应l二、最适关税l是指能使一国福利水平达到最大的关税水平,其税率称为最适关 税税率。

16、小国的最适关税为零,即实行自由贸易政策对小国而言 是最为有利的;由于大国征收关税能够改善贸易条件,因而提高 其福利水平,故只有大国存在最适关税。大国的最适关税率位于 自由贸易和禁止性关税之间。最适关税率的大小只与外国供给弹 性有关,而与进口国的进口需求弹性无关。用公式表示为:l最适关税率=1/Sml三、关税报复第五节 关税水平与保护程度l一、关税水平l是指一个国家的平均进口税率,其水平的高低基本上可以用来衡 量一个国家进口税的保护程度,也是一国参加国际贸易协定进行 关税谈判时首先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l1、全额加权平均法l关税水平=进口税款总额/进口总额100%l关税水平=进进口税款总额总额 /有税商品进进口总值总值 100%l2、取样样加权权平均法l关税水平=若干种有代表性商品进进口税款总额总额 /若干种有l代表性商品进进口总值总值 100%l二、保护护程度l1、名义义保护护率(nominal rate of protection, NRP)l2、有效保护护率(effective rate of protection, 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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