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卫生监督的历史沿革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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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卫生监督的历史沿革与发展 古代的卫生监督 周礼(公元前三世纪):“司掌行火之政令 ,四时变国火,以救时疾”。 疾病分科治疗, 死亡登记报告等。 我国古代对饮水、食品卫生之要求很严格“井” 字为“法也” -“令节其饮食,无穷竭也”- 对个人卫生礼记内则规定的官府制度确定 “三日休沐 近代的卫生监督 太平天国农民革命政权的卫生监督 中华民国时期的卫生监督 革命根据地的卫生监督抗日战争时期,党和各抗日根据地政权 ,仍加强公共卫生法制建设 。解放战争时期,各解放区政府把加强卫 生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止疫病蔓延 作为施政纲领的重要内容 。新中国的卫生监督 初创阶段19491956年 1950年8

2、月召开第一届全国卫生会议对 组织中央防疫总队,恢复和新建各地海 陆空检疫机构,以及寄生虫病防治专业 机构,建立和实行传染病报告制度作了 规定。 1953年政务院第167次政务会议 决定在全国成立各级卫生防疫站,把 卫生监督作为主要任务之一。1954年 8月,政务院批准了第一届全国工 业卫生会议决议对加强工业卫生逐 步开展卫生监督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三届全国卫生行政会议明确提 出“应逐步建立国家卫生监督制度”, 把卫生监督从部门监督提到国家监督 的高度。 建设阶段19571965年 1957年12月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 88次会议通过,国家主席公布中华 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条例,对 我国卫生

3、监督制度予以确认,进一步 明确了国家卫生监督制度。 卫生部还制定发布了上百件规章和规 范性文件 到1964年终,卫生防病监督机构在全 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所属地 、市、县(旗)建立起2499个卫生防疫 站,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进一步加 强 。 停滞阶段1966年1976年 文化大革命10年动乱,我国的卫生立 法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已有的卫生 法规也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1977年至今完善与发展阶段 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社会主义民主 和法制建设得以加强,卫生立法和执法工作 有了突破性进展。 尤其是1982年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 卫生法(试行)是我国公共卫生执法发展史 上的一个重要

4、转折,标志着我国公共卫生管 理从传统的卫生行政管理开始转向法制管理 ,开创了我国卫生监督的新时期。 卫生监督现状与发展一、公共卫生法律、法规体系初步形成 二、卫生监督力量进一步发展壮大 三、卫生监督工作全面展开四、深化改革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卫生 监督体系 全国31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已建立 省级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卫生监督体系改革的目标 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应当依照精减、统一 、效能的原则和政事分开、综合执法、 依法行政的要求,统筹规划,整合现有 卫生资源,加大投入,建立职责明确、 行为规范、执法有力、保障到位的卫生 监督体系。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原则 1、依法行政 强化政府卫生行政执法职能, 实现卫

5、生监督工作法制化管理,加强和充实卫 生监督力量,为卫生执法监督提供组织保障。 2、政事分开 合理划分和明确卫生监督与卫 生技术服务职责,理顺和完善卫生监督体制。 3、综合管理 组建统一的卫生监督机构行使 卫生监督职能,规范卫生监督行为,建立卫生 执法监督统一、高效的机制。 4、总体规划,分步进行,逐步到位。 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 总的原则: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应当按照精简、 统一、效能的原则和政事分开、综合执法、依 法行政的要求,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合理 设置机构,优化人员结构,解决职能交叉、权 责脱节和执法力量薄弱等问题。 卫生监督工作实行分级管理。中央、省、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卫

6、生行政部门内设卫生监督机构并下设卫生监督执行机构,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工作。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可 在乡镇派驻卫生监督人员。 机构设置与人员管理人员管理: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人员编制,应当根据辖区人口、工作量、服务范围和经济 水平等因素科学合理制定。 卫生监督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卫生监督相关的专业和法律知识 ; (三)经过卫生监督岗位培训,并考试合格; (四)新录用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卫生监督的主要职责 1、依法监督管理食品、化妆品、消毒产 品、生活饮用水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 产品; 2、依法监督管理公共场所、职业、 放射、学校卫生等工作;依法监督传染

7、病防治工作; 3、依法监督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 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整顿和规范医疗 服务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 行为; 4、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市、县级卫生监督机构主要职责 (一)卫生行政许可 1、承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业及集体食堂卫 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 2、承办公共场所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 3、承办供水单位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 4、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它行政许可事项。 (二)公共卫生监督 1、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业及集体食堂的卫生 条件、卫生防护设施、生产经营活动及直接从事食品 生产经营活动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 处违法行为; 2、对化妆品

8、、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涉及饮用 水卫生安全产品及其他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及其生产 经营活动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3、对公共场所的卫生条件及其从业人员的 健康管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4、对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 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5、对建设项目执行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情况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三)医疗卫生监督 1、对医疗机构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其医 务人员的执业资格、执业注册进行监督检查, 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打击非法行医; 对医疗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 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和医疗废物处置 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9、 2、对采供血机构的执业资格、执业范 围及其从业人员的资格进行监督检查, 打击非法采供血行为; 对采供血机构的采供血活动、传染 病疫情报告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 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3、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 告、预防控制措施和菌(毒)种管理情 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卫生监督工作重点(一)切实转变职能,做好卫生监督工作 转变监管方式,改变只重审批、轻视日常监 管的倾向。建立经常性、规范、科学的卫生 监督机制,针对卫生监督的重点环节、重点单 位、重点问题建立经常性的监督工作制度 (二)把监督卫生行业的服务行为 作为执法监督重点 贯彻落实好7部法律和28 部行政法规 政府部门之间应该合理分工,各负其责 (三)坚持正确的执法原则1、程序合法、强调执法程序的合法性 2、自由裁量、强调合理 3、用词准确、强调规范法律语言 4、强调执法文书的书写规范 (四)加强综合执法 过去我们监督的重点是食品卫生、职业卫生等,现在要加强对医疗服务监督,必须要补充力量,加强培训,尽快熟悉有关业务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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