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有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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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节 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 第二节 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 第三节 我国的程序法律制度第一节 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返回主菜单播放下一内容一 、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民主制 度化、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是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 体现。一.宪法的概念和特征1.概念宪法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国家根本法。2.特征其特征集中体现为:在内容上,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在法律效力上,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比其他法律更严格。继续宪法内容的根本性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国家性质国家形式基本经济制度基本权利义务现代化建设宪法国家的根

2、本法返回法律基础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效力高于普通法律行政法规组织规章公民的行 为准则宪法效力的最高性返回法律基础 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更为严格提出修 正案通过修 正案修正案 生效宪法修改程序的严格性返回法律基础 NEXT宪法制订和修改的程 序,比其他法律更为 严格 n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64条: “宪法修改,由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 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 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 通过。”宪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制化。产生了民主制度后,才 有可能产生宪法。英国宪法近代宪法的先驱,揭开了世界宪政运 动的序幕。不成文宪法。美国宪法资本主义国家

3、第一部也是世界上第一 部成文宪法。以独立宣言为先导,于1787年制定。法国宪法欧洲大陆第一部成文宪法,以人权 宣言为序言。苏俄宪法世界上最早出现的社会主义类型的宪 法,1918年制定。继续3.新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发展历程:现行宪法的修正:共同纲领、54宪法、75宪法、78宪法、82宪法(现行宪法)1. 我国现行宪法1982年12 月4日公布施行 2. 1988年、1993年、1999 年、 2004年修改 3. 结构:由序言及四章组成 ,共138条4现行宪法的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原则 人民主权原则 保障公民权利原则 法治原则 民主集中制原则继续二我国的国家制度返回主菜单播放下一内容我国的国体人

4、民民主专政制度我国的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我国的政党制度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我国的国家制度(一)我国的国体人民民主专政 制度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其实质是无产阶级专政。工人阶级是其领导力量;工农联盟是其阶级基础。爱国统一战线爱国统一战线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保障。其任务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实现祖 国统一大业服务,为维护世界和平服务。继续二我国的国家制度(二)我国的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什么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选举产生全国人大和地 方各级人大,并以人大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 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

5、越性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利于调动人民建设社会主 义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 转;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继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西方的三权分 立制度不适合中国国情。我国的国家制度(三)我国的政党制度中国共产 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继续我国政党制度的特点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 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 中国不能搞西方的两党制或多党制。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我国的国家制度(四)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单一制继续1.什么是国家结构形式现

6、代国家的结构形式主要有单一制和联邦制两大类2.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是单一制这一形式有利于国家的独立和统一,有利于国家的发展和建设,有利于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和发展。我国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中 央省直辖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自治州设区市乡民族乡镇县区乡镇n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 国为解决民族问题、处理民 族关系,实现民族平等、 团 结而建立的基本政治制度。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我国的特别行政区制度n 我国宪法第31条规定 :“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 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 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二我国的国家制度(五)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继续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

7、为主体、多种 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公有制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非公有制经济我国经济结构的重要成分和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分配制度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三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 权;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和取得国家赔偿权; 社会经济权;文化教育权;特定主体的权利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 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 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返回主菜单播放下一内容四我国的国家机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

8、治机 关返回主菜单第二节 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一、行政法律制度三、刑事法律制度二、民事法律制度一、行政法律制度n(一)概念和基本原则:n行政通常认为是国家行政机关对国家 事务的组织、管理、调控。行政法就 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与其它部门法相比,行政法的特点: 从内容上,它涉及的范围很广泛,内 容繁杂,而且更新快,变动大;行政 法具有命令、服从性质,主体间是典 型的纵向型关系(行政机关在上,相 对人在下);由于数量太大,所以它 没有也不可能有一个统一的法典。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n1、合法性原则行政权的运用必 须合法,包括主体合法、行政内容和 程序都合法;n2、合理性原则合法是最基本

9、的 要求,不合法就成了行政违法,而不 合理则成了行政不当(不恰当)。n3、行政应急性原则在一些紧急 情况下,出于特别需要,行政机关可 以采取一些应急措施,即使它没有法 律依据,或与法律相抵触,也应被视 为有效。 (二)国家行政机关和公务 员:n国家行政机关指拥有行政权、并 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行使的机关 。在我国,行政机关的基本结构 是:中央政府一级的机关有 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委、国务院 直属机构、国务院各部委管理的 国家局,这些都属于广义上的国 务院;地方政府的行政机关有: 各级的人民政府、政府职能部门 、以及政府的派出机关。n国家公务员指各级行政机关中除了工 勤人员外的工作人员。他们是执行国

10、 家公务、行使行政权的人。n公务员分类:政务类和业务类公务员 。n政务类公务员是政府组成人员,他们 是通过国家立法机关(人大)选出并 正式任命的人员,如国务院的总理、 副总理、各部部长等,地方如省长、 市长、县长、厅长、局长等,这类公 务员实行的是任期制,比如总理每届 任期5年,连选连任不超过两届。n业务类公务员指其它行政在编人员, 他们占了人数的绝大多数,主要通过 考试录用产生。(三)行政行为:n它是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实施的具有法律 效力的行为。n这种行为的特点:n自由裁量性(由于现代行政管理的复杂多变 ,行政主体有相当的自由裁量权);n单方意志性(行政主体无需与行政相对人协 商,也不必征

11、得其同意,可以直接实施行政 行为,比如你该交的税,不必与你商量);n效力先定性(行政行为一作出,只要没被撤 消,就对行政相对人有约束力,比如,你要 我交50元罚款,我不服,提起复议,或向法 院起诉,但在复议或诉讼的结果没出来前, 我还是要交这50元,说明此时它还是有效的 )。 n行政行为可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 行为。n抽象行政行为针对的是众多不特定的行政相 对人,如,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的行为, 对所有的人都有普遍的约束力(行政法规的 制定主体国务院,规章有两种,一种是 部门规章,由国务院所属各部委制定,一种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 府制定,为地方政府规章);n具体行政

12、行为则是针对特定的人或事所采取 的具体措施,包括如行政许可、行政强制、 行政惩戒等,如我违章了,交警对我罚款, 这是具体行政行为。(四)行政处罚与行政复议 :n我国在1996年时就发布了行政处罚法, 它主要是为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而设 。n其种类主要包括:行为罚(即限制其行为能 力,如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n财产罚(这是运用得最广泛得一种,如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等)n申诫罚(如警告),n除此外,最重的应属人身自由罚,主要是行 政拘留,它只能由公安机关作出,不超过15 天。行政复议n1999年我国通过的行政复议法 ,同样是为纠正行政机关的违 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当行政相对 人认为行政

13、主体的行政行为侵犯 了其合法权益,就可以向特定行 政机关提出复查申请,由它对具 体行政行为进行复议。二、民事法律制度n(一)民法的概念:n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间、法人 间、公民和法人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 系的法律规范。 n它的调整对象一是财产关系,二是人 身关系。n民法是一国最基本的部门法。我国目 前在这方面主要的一部法,是1986年 的民法通则,当然还有许多单行 的民事法律,如,婚姻法、收养法、 继承法、合同法等。2002年时,我国 已开始着手制定民法典,但现在还没 有正式通过。(二)民事主体: n民事主体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权 利或负有义务的人。这种人可以包括 :n1、自然人(公民):

14、n“自然生成的人”,有生命并具有法 律人格的个人,通常自然人的外延比 公民大,它包括:公民、在我国境内 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等。在民事关系 中,主体必须要同时具备民事权利能 力和民事行为能力。(1)民事权利能力:n 它是公民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 资格。 n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 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n“公民间民事权利能力无大小,一律平等。” (解释:“出生胎儿出且生,出表示从 母体中分离出来,并且是活着的;“死亡”, 一般的标准是心脏、呼吸、脉搏停止、瞳孔 散大,也有另一种,即脑死亡,我国目前主 要采取第一种,两种不同标准会带来完全不 同的后果,一个大脑已经死亡的

15、人,他的呼 吸等可能还会依靠仪器被动维持着,这样的 人在不同标准的国家会被视为已死或未死, 会影响到他是否有权利能力)。n在我国还没有出生的胎儿一般是 不具有权利能力的,但因为胎儿 是一种预期的、必然的准公民, 所以我国又有一些特殊规定,比 如对胎儿继承权的规定,在进行 遗产分割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 份额。(2)民事行为能力:n民事行为能力指公民能够以自己 的行为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 义务的能力。民法通则依据公民年龄、智力 发育、精神状况,将行为能力分为 三大类:n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凡年满18岁 、并且心智完全正常的公民,可以独 立进行各种民事活动;年满16岁未满 18岁的公民,如果他是以

16、自己的收入 作为主要的生活来源的。n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岁以上的 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 为的精神病人。超过他的能力范围的 民事活动,只能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 理,否则民事活动是无效的。n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10岁以下 的未成年人,以及完全不能辨认自己 行为的精神病人,他们所有的民事活 动必须由代理人代为进行。2、法人:n即法律拟制的人,和自然人一样具有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作为 法人,它有这样一些特征:首先,法 人是一种集合的性质,是人与财产的 集合体;其次,它有自己独立的财产 。财产是民事活动的基础,在民法上 ,无财产即无人格,而法人的财产不 同于它的成员的财产,是属于法人自 身所有的;再次,它独立地承担民事 责任。法人的责任是有限责任,也就 是以法人的全部资产为限度。法人的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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