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体育仲裁性质有关问题探讨

上传人:kms****20 文档编号:51205015 上传时间:2018-08-12 格式:PPT 页数:14 大小:266.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我国体育仲裁性质有关问题探讨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我国体育仲裁性质有关问题探讨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我国体育仲裁性质有关问题探讨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我国体育仲裁性质有关问题探讨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我国体育仲裁性质有关问题探讨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我国体育仲裁性质有关问题探讨》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我国体育仲裁性质有关问题探讨(1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法律人类学经典著作:霍贝尔:初民的法律华南师大体科院2008级博士生闫成栋 著 者 简 介v霍贝尔(EAdamson Hoebel)1906年生, 美国人 ,1934年获哥伦比亚大学哲学博士学位,之后曾任 犹他大学人类学教授兼系主任,密执安大学人类学 教授,美国民族学会会长和美国人类学协会主席等 职。著有晒延人方式(The Cheyenne May), 原始世界的人们(Man in the Primitive World), 印度尼西亚的阿达特法(Ad-at law in Indonesia)和 科曼契人(The Comanche)等。初民的法律 (The law of Primitive M

2、an)是他在这一方面的代表 作。学 科 背 景v法律人类学属文化人类学范畴。文化人类学的研究 不是必然要研究法律,但研究中必然要触及这个社 会或文化中的制度,包括可能的准政治制度、法律 制度、规范性秩序、制裁机制等,由此演化出法律 人类学,借助于人类学对传统的法学方法进行批判 。v早期人类学的发展与法学家的研究活动有密切的联 系。19世纪的许多著名的人类学家实际上都是职业 律师、法官或法学家。v法律人类学认为,每种法律都是具体的、地方性的 偏见。没有普适性的法。这不是说初民社会就好, 也不是说不能改革。而是认为改革要照顾社会的整 体结构。法律人类学的历史脉络v19世纪,人类学早期的许多经典著作

3、同时也是法律 人类学的经典著作。主要围绕初民社会、原始社会 展开论述。梅因的古代法用进化观点研究原始 社会的法律,是首次专门探讨法律的人类学著作, 他提出的从身份到契约的著名观点,被法学界奉为 圭臬。 v马林诺夫斯基时,开始了实地考察。马林诺夫斯基 把社会从进化论中解脱出来。代表著作初民社会 的犯罪与习俗。 v霍贝尔、卢埃林、布莱克曼时期,法律人类学已成 形。主要著作有霍贝尔初民的法律,埃利克森 无需法律的秩序等。 。 初民的法律主要内容概览v丰富材料v研究方法v法律阶段划分v法律发展观v人类历史阶段划分v法与宗教关系v法律的功能初民的法律之丰富材料:v按照发展程度详细介绍了五个民族的有关资料

4、:北 极地带的爱斯基摩人,菲律宾北吕宋岛的伊富高人 ,北美洲印地安人中的科曼契、凯欧瓦和晒延部落 ,南太平洋的特罗布里恩人,非洲的阿散蒂人。v初民的法律综合了以上各种材料,深入探讨了 政治法律问题,无论从广度还是从深度上都超过了 之前的专著,向我们展现了当代法人类学研究的几 乎所有最新成果。因此,初民的法律为我们研 究法的起源问题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和深刻的启迪。初民的法律之研究方法:系统地论述了法人类学研究的基本方法:v首先阐述了法人类学研究的基本出发点,即法律与 社会文化不可分,必须从社会文化中研究法律。v强调案例方法的价值。认为案例方法综合了描述方 法与观念方法的优点,弥补了二者的不足,它“

5、从特 殊到普遍,又从普遍到特殊进行观察”, ,“只有案 例方法才能导致真正的法理学” 。霍贝尔还详细地 论述了在使用这一方法时应注意的具体问题。初民的法律之法律阶段划分:v把法律划分为原始法律、古代法律和现代法律三种 ,并坚决反对在研究时盲目地和任意地地把现代的 法律用语强加于原始资料之上,或用我们现代对法 律的理解去衡量原始法律。否则就会得出原始社会 只有习惯没有法律的结论,或歪曲了原始社会的真 相。v著者通过分析认为,所有的法律都有三个特征构成 要素,即“特殊的强力、官吏的权利和规律性”。法 律的存在不一定以国家的存在为前提,只要有某种 实施强制的机构就行。正是从此定义出发,他得出 了原始

6、社会存在着法律的结论。 初民的法律之法律发展观:v法律是进化的和有发展规律可循的。虽然其发展的 道路是笔直的,但每一个国家或民族的法律在发展 中各有其特殊性。 “我们可以通较和与现已道的早 期的人类社会的遗迹的因果关系,来归纳出早期人 类社会可能存在的社会制度的大体特征。这样 我们就能够对从原始时代到现在的法律形态的发展 趋势的主要路线描绘出一个大概的草图。”v法律是一种社会控制的工具,它随着人际关系的复 杂性、各成员问冲突而增加,因社会对控制性工具的 需要的增强而产生和发展。 “人类越文明,对法的 需求就越大,人类创造的法也就越多。法只是社会 需要的产物。”初民的法律之人类历史阶段划分:根据

7、人们的占支配地位的获食方式把人类历史划分为渔猎文 化、农业文化和机械文化等几个发展阶段,并分别对每个阶 段的法律制度作了论述。著者又把渔猎文化阶段区分为简单的渔猎文化和高级的渔猎 文化两个小阶段,认为爱斯基摩人等属于简单阶段,科曼契 、凯欧瓦、晒延等属于高级阶段。他认为在人类的初级阶段 ,法律是很少的,可以说“几乎不需要它”,所以与现代相比, “ 总是显得处于无法状态”。每个部落“总是在自己清楚的领域 内活动,他们的结合是平等的,是以亲属关系和领域同盟为 根据的”。因此,社会纠纷很少,不同部落间的伤害事件主要 通过血亲复仇的办法解决,难以解决时才用格斗的形式。不 过格斗与血亲复仇本质不同,其目

8、的已“不是力求惩罚干坏事 的人,而是阻止复仇”的无限发展。 初民的法律之法与宗教关系:v法律与宗教、巫术虽然在原始社会里关系密切,但 并没有内在的联系,严格说来是有本质区别的。v在原始社会中,法律与宗教互相依赖,互相渗透, 作为原始宗教的主要形式的“魔术和巫术是执行法律 的强有力的手段”,而法律也是宗教的最后凭借。v巫术在本质上是与法律对立的。这表现在法律与巫 术彼此消长。 “巫术是一种隐患,法律是巫术的天 然敌人,所以要用法律来战胜巫术,使之逐渐枯萎 和减少。”初民的法律之法律的功能:v把法律的功能具体化分为四种:v第一,它明确个人之间的关系,维护社会的协调统一 ;v第二,它规定强力的使用机

9、关和办法;v第三,它处理疑难案件,清理所有的社会渣滓;v 第四,它“在生活条件变化时,重新规定个人和集团 之间的关系,以适应维持秩序之需要。”对初民的法律的总体评价v初民的法律于1954年出版,其以翔实的材料和 深刻的见解引起人们的注意,一版再版,并得到许 多学者的高度评价,如:“这本书无论在哪一方面都 是高质量的,它非常有效地解决了法学和其它科学 上的许多难题。它的广泛的社会学意义在于,其技 术的适用性不仅对原始法体系,而且对于一般的价 值体系。”而有的甚至认为,“这本书一定会成为未来 一代社会人类学和法学的大学生们学习原始法的教 科书。” v注意其与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区别和局限性,批判借 鉴。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科普知识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