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集团人事专员专业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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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3/19 目 录 福利相关规定和政策 基本工资核算 2017/3/19 福利保障的分类 社会保障 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社会基本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女工生育保险 住房公积金 商业保险 企业年金(补充养老保险) 2017/3/19 福利相关规定和政策 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费率 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基数为浙江省上年全省平均工资 的 60% 集团目前参保基数为上年全省平均工资的 60%,缴费比例为 19%,其中公司承担 11%,个人承担 8% 2017/3/19 福利相关规定和政策 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帐户 个人帐户是记载参保职工养老保险费缴纳情况的帐本,也是职工 退休时计算和

2、享受老金待遇的主要依据之一;社保中心为每位参 保职工都有建立一个终身不变的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缴费比例中的 9%划入个人帐户,乡镇企业类型的参保职工不足 9% 部分由单位缴费中划入( 06年开始 9%调整到 10%) 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可通过社保中心办事大厅的电脑触摸屏和声讯 电话 9601600001查询,也可上 萧山劳动和社会保障网 查询 (网址: 2017/3/19 福利相关规定和政策 养老保险金计发办法 1997年 12月 31日前的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 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组成, 1998年 1月 1日以后的参 保人员,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3、基础养老金:退休(或停缴)时上年省月社平工资 20%(或 15%, 缴费满 10年不满 15年为 15%) 个人帐户养老金: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 120 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或停缴)时上年省月社平工资 97年底前 本人缴费平均指数 97年底前本人缴费年限 2017/3/19 福利相关规定和政策 养老保险的补缴 距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 15年的首次参保人员, 05年度及以 前的补缴标准以上年全省平均工资递增 5%后的 80%为基数,按 24%的 比例办理补缴。 06年度确定一个基数为 3480元 /年,其中 46%划入个 人帐户, 54%划入社会统筹帐户 首次参保人员向前补缴的年限最长不得超

4、过 5年,缴费至男 65周岁, 女 55周岁时,缴费年限仍不满 15年的,其不足 15年的差额年限在办 理退休手续时一次性补缴 原参保职工申请补缴间断年份养老保险费的,补缴年限不得超过缴 费间断的实际年限 來自 国最大的资料库下载 2017/3/19 福利相关规定和政策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在参保缴费期间患病时,须持 医疗保险证历本 到 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列入统筹基金支付的住院和规定病种医疗 费用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首次参保的人员在连续缴费满六个月后,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 待遇 中断缴费再次参保的,在补缴中断期间的医保费并连续缴费满 六个月后,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017/3/

5、19 福利相关规定和政策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中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或规定病种的门诊 医疗费按以下规定支付: 起付标准内的医疗费由个人自负,起付标准为: 三级医院为 800元 二级医院为 600元 一级及其他医院为 400元 2017/3/19 福利相关规定和政策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起付标准以上至 2万元(含 2万元)的,在职人员个人自负 20%, 退休(职)后个人自负 15% 2万元以上至 4万元(含 4万元)的,在职人员个人自负 15%,退休 (职)后个人自负 10% 4万元以上至 6万元(含 6万元)的,在职人员个人自负 10%,退休 (职)后个人自负 5% 6万元以上按

6、大额医疗补充保险办法即: 6万元以上至 10万元 的个人自负 10% 10万元以上部分每超过 1万元的,个人自负比例递增一个百分点 个人负担的比例达到 40%时不再递增 2017/3/19 福利相关规定和政策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中发生的住院医疗费,先由个人 按省内医院自理 15%、省外医院自理 20%后,再按以上办法报销结算 报销 临时外出(含因公出差)的参保人员在外地因急诊住院,可选择当 地一家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就医,其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医 疗费,在省内非定点医疗机构诊治的先由个人自理总医疗费的 15%, 在省外医疗机构诊治的先由个人自理总医疗费的 20%

7、后,再按规定列 入统筹支付 2017/3/19 福利相关规定和政策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实行多次住院递减起付标准办法,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次住院 均设起付标准。其中: 第一次住院按照基准起付标准执行 第二次住院按基准起付标准的 75%计算 第三次及以上住院按基准起付标准的 50%计算 因患各类恶性肿瘤需进行多次住院放、化疗治疗的,按首次住院的 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计算住院起付标准 2017/3/19 福利相关规定和政策 基本医疗保险的补缴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足 20年 的,由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一次性补缴满 20年的,方可继续享受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在职期间缴纳社会基本

8、医疗保险的,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如退休后不补缴的,即不能享受 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补缴基数以补缴时上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为基 数,费率按办理补缴手续时的正常缴费标准缴纳 参保人员应当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至法定退休年龄,如连续 中断缴费三个月,即视为中断参保。第四个月起停止享受基本医 疗保险待遇,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列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2017/3/19 福利相关规定和政策 中断缴费人员退休后的医疗费个人承担比例 中断缴费后不按规定办理补缴的人员,其待遇酌情降低享受: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含补缴年限,下同)在 20年以上, 25年 以下的,累计中断缴费 1年以上(含 1年,下同),其个人

9、承担的 医疗费在规定比例的基础上增加 15%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在 25年以上, 30年以下的,累计中断缴费 1年以上,其个人承担的医疗费在规定比例的基础上增加 10%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在 30年以上的,累计中断缴费 1年以上,其 个人承担的医疗费在规定比例的基础上增加 5% 2017/3/19 福利相关规定和政策 不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项目 属于工伤范围的工伤和工伤旧病复发的医疗费用 属于生育保险参保范围的女职工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及其发生 后遗症的医疗费用 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大面积食物中毒及其他应当由赔偿责任 者支付的医疗费用 出国、出境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因违法犯罪、自杀、自

10、伤、打架、斗殴、吸毒、酗酒等发生的 医疗费用 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和非定点药店就医、购药的医疗费用 在省规定的药品目录、治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范围以外的 医疗费用 2017/3/19 福利相关规定和政策 住房公积金缴纳满一年后,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 款或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楼盘开发商必须与萧山区 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事先签订协议 已购买住房的,符合条件后也不能就已购住房申请 房贷,只能在新买房时才能申请 在萧山区以外杭州市以内范围购房的,可以到萧山 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开具证明,然后到购房地申请 公积金贷款 2017/3/19 福利相关规定和政策 已经购买住房,在符合条件后

11、尚在还贷期内的,可以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每年可以申请提取一次, 但提取额度不得超出当年度还贷总额 购买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首付额度必须达到总房 款的 30%以上,可以申请商业和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提前还贷的,如果是商业和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 可以按等比例还贷的形式提前还贷 按目前萧山区有关政策规定,配偶双方都缴住房公积 金且月缴额在 1500元 /月以上(含单位缴部分),可 申请不超过 30万元的贷款,一方缴住房公积金且月缴 额在 1000元 /月以上的,可以申请不超过 20万元的贷 款,不到上述标准额度的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核定贷 款额度 2017/3/19 福利相关规定和政策 出现

12、以下十种情况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离休、退休 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出国出境定居 偿还自住住房购房贷款本息 本市户口的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 5年 或男满 50周岁、女满 45周岁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租赁自住住房 2017/3/19 福利相关规定和政策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公有住房的,应提 供购房合同或协议和购房交款凭证及复印件 职工购买二手房的,提供契证、房屋所有权证及复印件 职工建

13、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 批准文件及复印件 职工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 定报告(注:鉴定结果须为严重损坏以上程度的房屋)、当地政 府管理部门的批准手续及复印件 2017/3/19 福利相关规定和政策 离休、退休 提供离(退)休证原件、复印件 2017/3/19 福利相关规定和政策 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提供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伤、病职工能 力鉴定证明(或退职证)及复印件 2017/3/19 福利相关规定和政策 出国出境定居 提供公安部门签发的定居证明 2017/3/19 福利相关规定和政策 偿还自住住房购房贷款本息 提供借款合同、还款凭证及复印件 2017/3/19 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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