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村庄建设规划导则(修订稿)1

上传人:飞*** 文档编号:51079013 上传时间:2018-08-12 格式:PDF 页数:21 大小:195.3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三门峡市村庄建设规划导则(修订稿)1_第1页
第1页 / 共21页
三门峡市村庄建设规划导则(修订稿)1_第2页
第2页 / 共21页
三门峡市村庄建设规划导则(修订稿)1_第3页
第3页 / 共21页
三门峡市村庄建设规划导则(修订稿)1_第4页
第4页 / 共21页
三门峡市村庄建设规划导则(修订稿)1_第5页
第5页 / 共2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三门峡市村庄建设规划导则(修订稿)1》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三门峡市村庄建设规划导则(修订稿)1(2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三门峡市村庄建设规划导则三门峡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1 第一章总则1. 1 导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 2006 1 号)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人民省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豫发 2006 1 号)精神,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建设和村庄治理,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地加以推进,促进城乡统筹,科学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依据河南省新农村规划导则 ,结合三门峡市地域特点,编制三门峡市村庄建设规划导则。1. 2 适用范围1.2.1 本导则适用于三门峡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村庄(包括城中村及城郊村 )建设

2、规划的编制和规划管理。1.2.2 鼓励委托有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单独编制村庄建设规划进行建设,不能单独编制规划的村庄按照本导则进行规划建设。1.2.3 村庄是否单独编制建设规划应由县(市、区)村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有关乡镇规划的要求,根据村庄的具体情况确定。 规划撤并的村庄不需编制村庄规划, 有条件的可编制村庄撤并计划,依据村庄建设规划编制村庄治理方案。1. 3 基本任务村庄建设规划的基本任务是在市 (县)城镇体系规划所确定的村庄规划建设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确定行政村域内村庄建设的规模、范围和界限, 对村庄建设进行综合布局和规划协调, 统筹安排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为

3、村庄居民提供切合当地特点、与规划期内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人居环境。1. 4 编制依据1.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1 月 1 日实施1.4.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1.4.3 国务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列1998年1.4.4 原建设部村镇规划编制办法建村200036 号1.4.5 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城镇化快速健康发展都若干意见豫发 200525 号1.4.6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贯彻建设部的通知豫建村镇 200610 号1.4.7 村庄整治技术规范 (GB504452008)三门峡市村庄建设规划导则三门峡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2 1

4、.4.8 河南省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豫建200414 号1.4.9 河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82020) 1.4.10 三门峡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1.4.11 灵宝市市域村镇体系规划(20092020) 1.4.12 义马市市域村镇体系规划(20092020) 1.4.13 渑池市市域村镇体系规划(20092020) 1.4.14 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办法建规 2006183 号1.4.15 镇规划标准(GB 501882007)1.1.16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范及标准等。1. 5 规划范围村庄建设规划宜以行政村范围进行规划,若是多村并一村的, 宜以规划调整后的

5、行政村范围为规划范围。居住分散又不宜集中建设的自然村,可单独规划。1.6 村庄建设规划原则1.6.1积极引导从事第一产业的农村人口在村庄集中居住,积极鼓励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农村人口进城、进镇居住,合理推进城镇化进程。1.6.2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统一管理,分期实施。1.6.3以人为本,保护生态环境,改善生存环境。1.6.4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提高规则的可实施性与可操作性。1.6.5保护耕地, 合理配置有限土地资源。1.6.6 遵照规范,适当超前,尊重民风,灵活多样。三门峡市村庄建设规划导则三门峡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3 第二章村庄布局2.1 村庄布点原则2.1.1 坚持有条件适当 集聚发展, 保

6、护国家基本农田,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节约土地。2.1.2 符合市(县)村镇体系 布点要求。2.1.3 与当地基础设施条件、农业机械化水平相适应,耕作半径合理。有利于现代农业生产的组织、方便 生产、生活 。2.1.4 集中建设的村庄,每个行政村原则上不超过2 个,进行集中建设的村庄,每个村庄集聚的人口规模不宜低于600 人(丘陵山地适当减少)。2.1.5 在地理条件、产业发展、文化保护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地区可根据特殊需要适当增加村庄的布点数量,但仍要体现集聚发展的本质要求。2.2 村庄建设规划分类根据当地的自然地理环境、村民的生活习惯、现有建设基础、经济发展水平等多种因素,规划分为改建扩建村庄规

7、划和新建型村庄规划两大类型。2.2.1 改建扩建村庄选择原则:现有一定的建设规模(不低于100 户,丘陵山区可适当减少);便于组织现代农业生产;具有较好的或便于形成的对外交通条件;拥有值得保护利用的自然资源或文化资源;具有一定的基础设施配套,并可以实施更新改造;村庄周边用地能够满足改建扩建需求。2.2.2 新建村庄选址原则:参照1.6 条、2.1 条要求和 2.2.1款相关要求。2.2.3 规划撤并的村庄,除危房维修以外,所有集体和个人的建设活动(包括危房改造) ,都不得在现村庄新建或改建,应纳入所并入的村庄进行规划建设。2.3 改建、扩建型村庄规划2.3.1 改建、扩建型村庄应妥善处理新旧村

8、的建设关系,积极推进旧村的改造和整治合理延续原有村庄的空间格局,有序建设新村。2.3.2 旧村改造原则重视保护和利用历史文化资源;对现有建筑进行质量评价,确定保护、整饰、拆除的建筑,注意保护原有村庄的社会网络和空间格局;加强村庄绿化和环境建设, 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水平,提高村庄居住环境质量。2.3.3 新村扩建原则与原有村庄在社会网络、道路系统、空间形态等方面良好衔接,在建筑风格、景观环境等方面有机协调;在原有村庄基础上沿1-2 个方向集中建设(选择发展方面应考虑交通条件、土地供给、农业生产等因素) ,避免无序蔓延,尽量形成团块状紧凑布局的形态;统筹安排新旧村公共设施与基础设施

9、配套建设。三门峡市村庄建设规划导则三门峡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4 2.4 新建村庄规划与村庄自然环境和谐,用地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设施配套齐全,环境清新优美,充分体现浓郁乡风民情特色和时代特征。2.5 村庄布局原则2.5.1 综合布局,科学规划。2.5.2 集中紧凑建设,避免无序扩张。2.5.3 因地制宜,尊重地方自然、人文特点。2.5.4 新、旧村庄有机衔接,形成合理有序的空间结构。2.6 村庄结构和用地标准2.6.1 村庄结构 村庄以住宅组团为基本单元,村庄一般由大小不等的多个住宅组团构成。2.6.2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村庄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按三类控制。I 类为 80100m2/人,适用于台塬

10、式村庄; II 类为 100120 m2/人,适用于丘陵式村庄;III 类为 120140 m2/人,适用于山区村庄。各市、县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上述标准适当进行调整,但最高不能超过150 m2/人。2.6.3建设用地标准村庄各类建设用地占总建设用地的比例应按表2.1 执行。各类建设用地取值相加不应超过总建设用地上限 (丘陵、山地及耕地少于0.3 亩的地区可适当增加) 。表 2.1 建设用地标准用地类别占总建设占用地比例 (%)人均用地指标( m2人)I 类II 类III 类 1、居住建筑用地50 70 40 70 50 84 60 98 2、公共实施用地6 12 4.8 12 6 14.4

11、7.2 16.8 3、道路广场用地8 12 6.4 12 8 14.4 9.6 16.8 4、绿化用地4 8 3.2 8 4 9.6 4.8 11.2 5、其它用地10 20 8 20 10 24 12 28 6、村庄总建设用地100 80 100 100 120 120 140 注:1.公共设施用地包括公共建筑用地和公用工程用地。2.其它用地包括生产服务设施用地和其它。3.绿化用地在丘陵和山区,自然环境较好的地区,绿地可适当减少。三门峡市村庄建设规划导则三门峡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5 2.7 村庄布局模式2.7.1 村庄布局基本模式2.7.1.1 集中式布置模式2.7.1.2 开敞式布置模式集

12、中布局模式1集中布局模式2集中布局模式3开敞式布局模式1开敞式布局模式2开敞式布局模式32.7.2 按自然地理条件划分2.7.2.1 台塬地区模式2.7.2.2 丘陵地区模式 (保护浅山丘陵和深山重丘)2.7.2.3 丘陵地区的典型地带(河谷型、道路型)丘陵典型地带(河谷型)丘陵典型地带(道路型)河流道路2.7.2.4 山区模式2.7.3 按村庄规模划分2.7.3.1 适用于 500 人以下。2.7.3.2 适用于 15001000人。2.7.3.3 适用于 1000人以上。2.7.4 村庄扩建基本模式三门峡市村庄建设规划导则三门峡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6 村庄扩建模式1村庄扩建模式2三门峡市村

13、庄建设规划导则三门峡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7 第三章公共设施规划3.1 公共设施分类3.1.1 公益型公共设施,指文化、教育、行政管理、医疗卫生、体育等公共设施。3.1.2 商业服务型公共设施,指日用百货、集市贸易、食品店、粮店、综合修理店、小吃店、便利店、理发店、娱乐场所、 物业管理服务公司、 农副产品加工点等公共设施。3.2 公共设施布置原则3.2.1 统一规划布置,适设配套配置原则。3.2.2 在服务半径满足下,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方便使用,方便经营,灵活多样。3.2.3 尊重当地的生活习惯、民风、民络、体现地方特色,满足居民休闲、交通需求。3.2.4 小学应按县(市、区)教育部门有关规

14、划进行布点。公共设施配套指标体系3.3.1 公共设施配套指标公共实施配套指标按每千人10002000m2建筑面积计算。3.3.2 公益型公共建筑项目参照表3.1 配置,建筑规模参照表3.2 执行。表 3.1 公益型公共建筑项目配置表一般应设置有条件设置1、村(居)委会2、幼儿园、托儿所 3、文化站(室)4、老年活动室5、卫生所、计生站6、运动场地7、公用礼堂 8、文化宣传栏三门峡市村庄建设规划导则三门峡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8 表 3.2 公益型公共建筑建设规模公共建筑项目建筑面积(m2)服务人口备注1、村(居)委会200 500 行 政 村 管 辖 范围内人口2、 幼儿园、托儿所600 180

15、0 所在村 庄人口26 班3、文化站(室)200 800 同上可与绿地结合建设 4、老年活动室100 200 同上可与绿地结合建设5、 卫生所、计生站50 100 同上可设在村(居)委会内6、运动场地600 2000(用 地面积)同上可与绿地结合建设7、公用礼堂600 1000 同上可设在村(居)委会、文化站(室)建在 一起8、文化宣传栏长度 10m 同上可设在村(居)委会、文化站(室)建在 一起或设在村口、绿地内3.3.3 商业服务型公共设施根据市场需要按照规划进行选址、安排用地。商业服务型公共建筑建设规模参照表3.3 执行。表 3.3 商业服务型公共建筑建设规模村庄规模(人)500 100

16、01000 15001500 以上建筑面积( m2)3004006003.4 公共设施的布置方式3.4.1 公共设施的布点3.4.1.1 布置于主要出入口3.4.1.2 布置于村庄中部3.4.1.3 布置于新旧村庄结合部3.4.2 公共建筑排列方式3.4.2.1 沿街一字形布置3.4.2.2 沿街 T 字形布置3.4.2.3 沿街十字形布置3.4.2.4 环广场周边式布置3.4.2.4 点群自由式布置三门峡市村庄建设规划导则三门峡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9 第四章住宅4.1 住宅规划设计原则4.1.1 住宅应以双拼式、联排式为主,根据建设网用地条件积极引导公寓式住宅建设,限制建设独立式住宅。4.1.2 住宅组团应避免单一、单板的布局方式。应结合地形,灵活布局,空间围合丰富,户型设计多样。4.1.3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