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法鉴定/法庭科学认可领域分类(征求意见稿)序号 领 域 分领域及项目 备注21 法医 2101 法医病理鉴定01 死亡原因鉴定01 机械性窒息尸体检验02 新生儿尸体检验03 中毒尸体检验04 机械性损伤尸体检验05 猝死尸体检验06 道路交通事故尸体检验07 电击死尸体检验08 烧死尸体检验09 冻死尸体检验10 涉及医患纠纷尸体检验(注:鉴定机构若无组织法医病理学诊断能力,应在备注中说明)02 死亡方式判断03 致伤物推断2102 法医人类学鉴定01 种属鉴定02 性别鉴定03 年龄推断01活体骨龄推断(限14±2岁、16±2岁、18±2岁)02尸体年龄推断04 身高鉴定2103 法医临床鉴定01 损伤程度鉴定02 伤残程度鉴定01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程度鉴定02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03 男子性功能评定04 视觉功能评定05 听觉功能评定06 医疗损害鉴定2104 法医精神病鉴定 01 精神状态鉴定02 精神障碍损伤程度鉴定03 精神障碍伤残程度鉴定04 行为能力评定2序号 领 域 分领域及项目 备注05 劳动能力评定2105 法医物证鉴定检材类型(血液(斑)、精液(斑)、唾液(斑)、 组织/器官(含毛囊、牙髓)、毛干、牙齿、骨骼)01 人种属确证试验02 常染色体STR及性别检测03 Y染色体STR检测04 X染色体STR检测05 线粒体DNA检测注:备注中应明确应用范围1、个体识别2、亲权鉴定(二联体或三联体)2106 法医毒物鉴定01 气体毒物类02 挥发性毒物类03 合成药毒物类04 天然药毒物类05 毒品类06 杀虫剂类07 除草剂类08 杀鼠剂类09 金属毒物类10 水溶性无机毒物类注:鉴定机构若无毒物定量能力,应在备注中说明22 物证 2201 文书物证01 笔迹(指笔迹形成方式及笔迹同一性鉴定)02 印章印文(指印文形成方式及印文同一性鉴定)03 印刷文件(指传统印刷文件、办公机制文件的形成方式及制作工具的种类和同机/同源性鉴定)04 特种文件(指货币、证照、票据、商标及各类安全标记鉴定)05 篡改(污损)文件(指添加、涂改、擦刮、换页、消退等变造文件和各类污染、损坏文件鉴定)06 朱墨时序(指印文与文字、文字与文字交叉部位形成的先后顺序鉴定)07 模糊记载(指退色、压痕字迹等不可见文件内容的显现及内容辨认等)08 文件制成时间(指印文盖印时间、印刷文件印制时间及手写字迹书写时间鉴定)3序号 领 域 分领域及项目 备注09 言语识别(指书写人或话者的籍贯、地域、年龄、性别、文化程度等种属分析)2202 痕迹物证01 人体乳突纹线(指十指、手掌、脚趾、脚掌同一性鉴定)02 潜在指印显现03 足迹(指鞋印、袜印及赤脚印同一性鉴定)04 工具痕迹(指常见工具形成的线形痕迹、凹陷痕迹分析,不包括钥匙/锁具及枪弹等特殊工具痕迹)05 钥匙及锁具痕迹06 枪弹痕迹(指射击弹头及弹壳痕迹分析、枪支及枪弹确定)07 枪击现场分析(指现场弹着点及弹道痕迹分析)08 金属号码(指车辆号码、枪支号码等显现和分析)09 整体分离痕迹10 现场爆炸痕迹分析11.炸药爆炸力及炸药量分析12 雷管、导火(爆)索及爆炸装置分析13 物体爆裂(破)痕迹(指玻璃、啤酒瓶及其它制品的爆裂或爆破痕迹分析)14 牙痕15 动物痕迹16 现场勘查(指现场物证的发现、提取、固定及现场勘查图的绘制等)2203 微量物证01 石油产品及残留物02 纵火现场残留物03 炸药残留物04 枪弹射击残留物05 油漆涂料06 橡胶07 塑料08 纤维09 玻璃10 墨水11 纸张12 油墨13 粘合剂14 染料与色素15 金属类(包括焊锡、金属颗粒等)16 催泪化学品4序号 领 域 分领域及项目 备注2204 道路交通事故物证01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02 车体痕迹03 轮胎痕迹04 道路痕迹(包括路面及设施痕迹鉴定)05 人体痕迹(特指人体皮肤表面及衣物上遗留痕迹鉴定)06 整体分离痕迹(特指道路交通事故所涉物证的整体分离痕迹)07 车速(包括基于事故形态分析车速、通过视频资料分析车速及利用车载记录数据分析车速)08 驾驶行为分析(指驾乘关系分析及骑行/推行分析)09 事故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10 事故车辆属性鉴定11 事故过程分析23 声像资料 2301 录音资料鉴定01 语音同一性鉴定02 录音真实性(完整性)鉴定03 录音处理(指录音信号的降噪及提高语音信噪比、噪音分析等)04 录音内容分析(指录音内容辨听、文字整理等)05 录音资料载体及录音器材鉴定2302 图像资料鉴定(包括录像资料和照相资料)01 图像真实性(完整性)鉴定02 图像处理(指图像信号的去噪、增强、复原等)03 图像内容分析(指图像种属分析及动态图像的过程分析)04 图像同一性鉴定(指人像、物象及音像制品的同一性和同源性鉴定)05 录像资料载体及拍摄器材鉴定2303 照相、录像技术01 可见光照相02 红外照相03 紫外照相04 光致发光检验05 光谱成像06 录像技术5序号 领 域 分领域及项目 备注24 电子数据 2401 电子数据的提取、固定与恢复01 计算机存储介质02 嵌入式系统03 移动终端(包括) 04 智能卡、磁卡05 数码设备06 网络数据 (包括互联网数据)07 计算机系统现场数据(特指运行中的系统数据提取)2402 电子数据真实性(完整性)鉴定01 电子签名02 电子邮件03 即时通信04 电子文档05 数据库2403 电子数据同一性、相似性鉴定01 软件02 电子文档03 集成电路(含芯片)2404 功能鉴定01 恶意代码02 软件03 硬件04 信息系统2405 信息系统事件调查(特指针对用户与系统行为,包括了对电子数据痕迹、日志的分析、入侵分析等综合性检验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