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劳动合同法全文逐条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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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 年劳动合同法全文逐条解读年劳动合同法全文逐条解读劳动合同法全文该如何解读?下面是小编整理的 XX年劳动合同法全文逐条解读,希望能够帮助到你!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解: 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经济性组织,包括

2、法人(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和非法人企业,是用人单位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本法的主要调整对象。个体经济组织是指雇工 7 个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组织。如民办学校、民办医院、民办图书馆。除第一款列举的三类用人单位外,本款还规定“等组织” 。这里的“等” ,也就是说除列举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外,其他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也适用本法。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他们招用助手、工勤人员等,也要签订劳动合同。因此,也需要适用本法事业单位。可以分为三种情况:一种是具有管理

3、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如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等,其录用工作人员是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不适用本法。但其工勤人员适用本法,如保安、保洁、车队、食堂等。一种是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这类事业单位与职工签订的是劳动合同,适用本条的规定,如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社会团体。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有的社会团体如党派团体,除工勤人员外,其工作人员是公务员,按照公务员法管理;有的社会团体如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文学艺术联合会、

4、足球协会等文化艺术体育团体,法学会、医学会等学术研究团体,各种行业协会等社会经济团体。其工作人员是比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但其工勤人员适用本法。除此以外的多数社会团体,如果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是劳动合同,就按照本法进行调整。对家庭雇工、兼职人员、返聘的离退休人员等未作规定。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解:合法原则。合法就是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首先,劳动合同的形式要合法,如除非全日制用工外,劳动合同需要以书面形式订立。如果是口头合同,用人单位

5、要承担不订书面合同的法律后果,支付劳动者二倍的应得劳动报酬。其次,劳动合同的内容要合法。本法第十七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九项内容。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无效。公平原则。公平原则就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劳动合同双方公正、合理地确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平等自愿。所谓平等原则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在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高低、从属之分,不存管理和被管理关系。只有地位平等,双方才能自由表达真实的意思。当然在订立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处于被管理者的地位。自愿原则包括订不订立劳动合同由双方自愿,与谁订劳动合同由双方自愿,合同的内容双方自愿约定等。诚实信用

6、。就是在订立劳动合同时要诚实,讲信用。1双方的先合同义务根据本法第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双方都不得隐瞒真实情况。2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卫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

7、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解:这个程序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是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第二步是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一般来说,企业建立了工会的,与企业工会协商确定;没有建立工会的,与职工代表协商确定。这种程序,可以说是“先民主,后集中”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既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也要适当,符合社会道。如有的企业规

8、章制度规定一顿吃饭只能几分钟吃完;一天只能上几次厕所,一次只能几分钟等。这些虽然不违法法律、法规的规定,但不适当。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解:三方机制是由三方组成的,即由代表政府的劳动行政部门、代表职工地方总工会(职工代表)和代表用人单位的企业代表组织。第六条 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

9、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解:用工是劳动关系建立的唯一标准劳动关系是一方(劳动者)必须加入某一个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并参加单位的生产劳动,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而另一方(用人单位)则必须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数量或质量给付其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并不断改进劳动者的物质文化生活。职工名册,应当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

10、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解:双方的先合同义务:如实告知义务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解:用人单位违法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情况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建立劳动关系时收取风险抵押金等项费用,对不交者不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对交者在建立劳动关系后又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且不退还风险抵押金等项费用;另一种是建立劳动关系后全员收取风险抵押金等项费用,对不交者予以开除、辞退或者下岗。因此,无论是在建立劳动关系之前,还是在建立劳动关系之后,只要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即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

11、收取财物。劳动者有权拒绝用人单位以各种形式和名义向自己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解: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个月不罚,一年内双罚,一年后视为无固定。虽然已经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并不代表用人

12、单位已经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视法律的规定,仍然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适用本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这就意味着自用工之日起只要不订立劳动合同一直双罚,从而提高了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解:这里的“同工同酬” ,是指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动业绩的劳动者,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由此可以看出,同工

13、同酬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相同;二是在相同的工作岗位上付出了与别人同样的劳动工作量;三是同样的工作量取得了相同的工作业绩。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管时间长短,劳动合同的起始和终止日期都是固定的。这是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区别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

14、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这里所

15、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的“铁饭碗” ,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1 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当法律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如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出现时,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时,劳动者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条件出现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只要劳动者提出或愿意,就应该定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情形:1 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

16、十年的:具体是指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不间断达到十年。有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七年后,离职到别的单位去工作了一年或几个月,然后又回到了这个用人单位工作三年。虽然累计时间达到了十年,但是劳动合同期限有所间断,不符合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条件。劳动者工作时间不足十年的,即使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有权不接受。2 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如果一个劳动者以在该用人单位满十年,但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超过十年,则不属于本项规定的情形。3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根据这一项规定,在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签订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就意味着下一次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规定,用人单位为了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又能同时保持用工的稳定性,就会延长每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从而解决了合同短期化的问题。三、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本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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