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能源法律制度

上传人:wt****50 文档编号:50753391 上传时间:2018-08-10 格式:PPT 页数:37 大小:197.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节约能源法律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37页
节约能源法律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37页
节约能源法律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37页
节约能源法律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37页
节约能源法律制度_第5页
第5页 / 共3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节约能源法律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节约能源法律制度(3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第十一章 节约能源法律制度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深 刻领会能源与节约能源的涵义,能源的范围; 结合我国特有国情与实际状况,通过实证分析 ,深入思考我国推行实施节约能源发展战略的 动因及其意义,我国节约能源法修订的动 因和意义;大致了解我国节约能源立法经历的 发展阶段;结合法律条文规定,深刻思考与准 确把握我国节约能源法实行的基本管理制 度与激励制度。 重点和难点 本章重点为能源与节约能源的 涵义,能源的范围,我国节约能源法实行 的基本管理制度与激励制度。本章难点为我国 推行实施节约能源发展战略的动因及其意义, 我国节约能源法修订的动因和意义,我国 节约能源法实行的基本管理制度与

2、激励制 度。 教学方法 采用课堂讲授与实例谈论结合方 法。第一节 节约能源法概述一、节约能源的涵义和能源的 范围 节约能源法意义上的能源是指煤炭、石 油、天然气、生物质能和电力、热力以 及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 有用能的各种资源。 而节约能源,是指加强用能管理,采取 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 会可以承受的措施,从能源生产到消费 的各个环节,降低消耗、减少损失和污 染物排放、制止浪费,有效、合理地利 用能源。二、我国推行节约能源发展战略 的意义 在我们国家,推行节约能源的基本国策 与发展战略,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这主要表现在: 第一,推行节约能源的基本国

3、策与发展战略是 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需要。新中国成立后特别 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 世瞩目的巨大成就,同时在资源和环境方面也 付出了巨大的代价。长期以来,经济建设走了 一条粗放型发展路子,突出的问题是,资源消 耗高、浪费大、污染重。我国资源对于支撑这 样的经济社会发展模式已经到了难以承受的地 步,必须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促进能源资源 节约,努力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 第二,推行节约能源的基本国策与发展 战略是由我国基本国情决定的。人口众 多、资源相对不足、环境承载能力较弱 ,是中国的基本国情。能源短缺是我国 经济社会发展的“软肋”,淡水和耕地紧 缺是中华民族的心腹之患。这

4、种基本国 情决定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必须特别重 视节约和合理利用资源。 第三,推行节约能源的基本国策与发展 战略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基础与保障。 人均资源相对短缺的国情和资源利用效 率较低、能源浪费严重的现状,决定我 们国家必须从科学发展观出发,积极建 设节约型社会,实现资源的永续利用, 促进经济循环发展。要想将我们的社会 建设真正的节约型社会,就大力推行与 实施节约能源的基本国策与发展战略。 第四,推行节约能源的基本国策与发展 战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 近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增长,能源、水、 土地、矿产等资源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 ,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 素。加快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

5、,提高资 源利用效率,既是当前保持经济平稳较 快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实现全面建设 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保障。 第五,推行节约能源的基本国策与发展 战略是保障经济安全和国家安全的重要 举措。解决我国现代化建设需要的资源 问题,要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 种资源,但我们的着眼点和立足点必须 放在国内。加快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 控制和降低对国外资源的依赖程度,对 于确保经济安全和国家安全有着重要意 义。三、我国节约能源法的发展历程 回顾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的历史,我国节 约能源法治的发展历程大致经历了三个 时期与阶段: 第一,1980年到1986年是我国节约能 源法治的初创阶段。 第二,1986年国

6、务院颁布节约能源管 理暂行条例是我国节约能源法治的发 展阶段。 第三,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 源法的出台是我国节约能源法治的成 熟阶段。 第四,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 源法的修订是我国节约能源法治的进 一步完善阶段。2008年7月23日,国务 院第18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公共机构节 能条例。四、我国节约能源法修订 的动因和意义 1997年节约能源法在指导思想沿袭 了计划经济的思路,既没有形成符合市 场经济要求的强制与激励相结合的机制 ,也忽略了市场机制指导下政府的定位 问题,没有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配置能 源、引导消费的作用,因而其实际作用 有一定局限性。综合起来分析,1997年 节

7、约能源法主要存在四方面的问题 和局限: 第一,1997年节约能源法调整范围需要 扩大。1997年节约能源法重点对工业节 能做了规定。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镇化 进程的加快,建筑、交通运输和公共机构等领 域的能源消费增长很快,已经成为节能工作的 薄弱环节,需要在进一步规范工业节能基础上 ,对1997年节约能源法的调整范围加以 扩展,对建筑节能、交通运输节能和公共机构 节能做出规定。 第二,1997年节约能源法的操作性需要 增强。根据立法调研和节能法执法检查中了解 的情况,1997年节约能源法的一些倡导 性条款和原则性要求难以落到实处,特别是缺 乏强制性的惩罚措施和执法手段,对无效用能 和浪费行

8、为惩罚力度不够。因而需要针对法律 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一些规定加以细化 ,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进一步增强 法律的可操作性和约束力。 第三,1997年节约能源法的节能监 管主体需要明确。目前基层普遍存在节 能工作主管部门不够明确、节能管理职 责交叉的问题,造成节能监管工作有所 削弱。有必要通过立法,进一步明确节 能监管主体,理顺相关部门在节能监管 中的职责。 第四,1997年节约能源法在管理方式上 ,一些条款带有明显的计划管理特征,对运用 财税、价格、金融、政府采购等调控手段以及 利用经济规律激励和引导能源合理消费缺乏具 体规定。加强节能工作需要更好地运用市场机 制和经济手段引导和推

9、动合理用能。因此有必 要修订节能法,从法律层面进一步明确有关节 能的政策措施,着力构建促进节能的激励和约 束机制。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新 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第二节 节约能源法基本管理 制度一、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 评价制度 修订后的节约能源法规定,实行节 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评价考核制度,将 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地方政府及其 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省级地方政府 每年要向国务院报告节能目标责任的履 行情况。这使节能问责制的要求刚性化 、法定化,有利于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 节能责任意识,强化政府的主导责任。二、固定资产投资项

10、目节能评估 和审查制度 节约能源法规定,国家实行固定资 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不符 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依法负责项 目审批或者核准的机关不得批准或者核 准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 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具体办 法由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国 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三、落后高耗能产品、设备和 生产工艺淘汰制度 国家对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 实行淘汰制度。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生产工艺的 目录和实施办法,由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 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生产过程中耗能高的产 品的生产单位,应当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对 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

11、用能的生产单位,由管理 节能工作的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限期治理 。对高耗能的特种设备,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实行节能 审查和监管。禁止生产、进口、销售国家明令淘汰或 者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禁 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生产工艺。四、能效标识管理制度 新修订的节约能源法将能效标识管 理作为一项法律制度确立下来,明确了 能效标识的实施对象,并对违规使用能 效标识等行为规定了具体的处罚措施。 国家对家用电器等使用面广、耗能量大 的用能产品,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管理。五、节能产品认证制度 用能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可以根据 自愿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节能产品认证 的规定,向经国务院

12、认证认可监督管理 部门认可的从事节能产品认证的机构提 出节能产品认证申请;经认证合格后, 取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可以在用能产 品或者其包装物上使用节能产品认证标 志。禁止使用伪造的节能产品认证标志 或者冒用节能产品认证标志。六、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制 度 节约能源法明确了重点用能单位的 范围,对重点用能单位和一般用能单位 实行分类指导和管理,规定重点用能单 位必须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 理负责人。七、重要行业节能规制制度 (1)工业节能。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民政府推进能源资源优化开发利用和合理 配置,推进有利于节能的行业结构调整,优化 用能结构和企业布局。 (2)建筑节能。国务

13、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 国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 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 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 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管理节能工作的 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节能规划。 (3)交通运输节能。国务院有关交通运 输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全国交 通运输相关领域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 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分别制定相关领 域的节能规划。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指 导、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协调发展和 有效衔接,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建设节 能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八、公共机构节能规制制度 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

14、 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 织。公共机构应当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带头使用节能产品、设备,提高能源 利用效率。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 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会同 同级有关部门制定和组织实施本级公共 机构节能规划。第三节 节约能源法激励制度 (1)中央财政和省级地方财政安排节能 专项资金,支持节能技术研究开发、节 能技术和产品的示范与推广、重点节能 工程的实施、节能宣传培训、信息服务 和表彰奖励等。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 应当按照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 用、讲求效益的原则,加强农业和农村 节能工作,增加对农业和农村节能技术 、节能产品推广应用的资金投入。 (2)国家对生产、

15、使用列入本法第五十八条 规定的推广目录的需要支持的节能技术、节能 产品,实行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国家通过财 政补贴支持节能照明器具等节能产品的推广和 使用。国家实行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的税收政 策,健全能源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促进能 源资源的节约及其开采利用水平的提高。国家 运用税收等政策,鼓励先进节能技术、设备的 进口,控制在生产过程中耗能高、污染重的产 品的出口。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 定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应当优先列 入取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设备。 (4)国家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节能项目的信 贷支持,为符合条件的节能技术研究开发、节 能产品生产以及节能技术

16、改造等项目提供优惠 贷款。国家推动和引导社会有关方面加大对节 能的资金投入,加快节能技术改造。 (5)国家实行有利于节能的价格政策,引导 用能单位和个人节能。国家运用财税、价格等 政策,支持推广电力需求侧管理、合同能源管 理、节能自愿协议等节能办法。国家实行峰谷 分时电价、季节性电价、可中断负荷电价制度 ,鼓励电力用户合理调整用电负荷;对钢铁、 有色金属、建材、化工和其他主要耗能行业的 企业,分淘汰、限制、允许和鼓励类实行差别 电价政策。 ( (6)各级人民政府对在节能管理、节能 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中有显著成绩 以及检举严重浪费能源行为的单位和个 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本章思考题: .何谓能源,能源的范围包括哪些方面? 何谓节约能源,我国推行节约能源发展战略的意 义何在? 我国节约能源法经历哪些阶段的发展历程? . 我国节约能源法修订的动因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社会民生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