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保险业务的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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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章 再保险业务的经营管理w一、掌握分出业务的经营管理的概念、了解其 意义; w二、掌握分出业务的具体程序、分出业务一般 准则、分出业务流程、分出业务账单; w三、了解临时分保手续、了解合同分保手续、 了解预约分保手续、了解分出业务统计、熟悉 分出业务的分析; w四、掌握分入业务经营与管理的概念、了解其 意义。 w五、掌握确定承保额的准则和方法、了解分入 业务管理的具体手续。 w六、了解分入业务管理的要点;学习目标:第十章 再保险业务的经营管理1一 分出业务的经营管理2二 分入业务的经营管理第十二章 再保险业务的经营管理重点掌握:1、分出业务经营管理2、 分出业务实务(分出业务的具体程序、分

2、出业务一般准则、分出业务流程、分出业务账单)3、分入业务经营管理的概念与原则4、确定承保额的准则和方法第十二章 再保险业务的经营管理一、分出业务经营管理概述 为了实现再保险 分出业务活动的合理化科学 化,达到预期的最佳的经济效益目标,从而稳 定保险企业的业务经营,所实施的计划、组织 、指挥、协调和控制的一系列动态活动过程。其核心是保险企业经济效益,宗旨为提高经济 效益,降低企业费用成本,保证保险企业经营 稳定性。分出保险业务经营管理的两大重要因素:保险 企业人员素质和承保风险业务的质量和技术。 分出业务经营管理的水平,直接影响保险公司 的信誉和整体工作的有序性及公司效率的提高 。第十二章 再保

3、险业务的经营管理一、分出业务经营管理概述 (一)分出业务管理的一般准则及主要任务分出业务管理的范围包括:自留额确定, 分保规划安排,分保业务流程,分保手续 ,分保业务帐单编制及分保业务的统计与 分析。第十二章 再保险业务的经营管理一、分出业务经营管理概述 (一)分出业务管理的一般准则及主要任务 w1.分出业务管理的一般准则 w(1)稳定公司业务经营,实现最佳经济效益。遵循保险 费收入与保险赔款和费用平衡的财务稳定原则。 w(2)管理现代化原则。分出业务管理现代化体现为保险 管理思想现代化、手段现代化和方法的现代化。 w(3)面向国际市场的原则。分出分保工作是一个面向国 际市场的重要方面,是公司

4、形象在世界市场的展示。分 出业务管理必须坚持面向国际市场的原则。第十二章 再保险业务的经营管理一、分出业务经营管理概述 (一)分出业务管理的一般准则及主要任务 w2分出业务的人员管理的构成 w(1)设计人员。设计人员的主要工作是对业务 进行组织分析、制定及修改条款。 w(2)推销人员。推销人员的任务是在业务计划 完成后,立即将条件提供给参加这项业务的公司 ,并尽量寻求资信好的大公司积极参与。 w(3)辅助人员。辅助人员的工作主要是配合、 协助设计和推销人员处理日常事务。第十二章 再保险业务的经营管理一、分出业务经营管理概述 (一)分出业务管理的一般准则及主要任务w3分出业务的内部管理 w(1)

5、明确分出部门的职责。w(2)协调分出部门和直接业务承保部门的关系 ,分清各自责任直接业务的承保与管理在承保部 门,分保安排在分出部门进行。w(3)密切分出部门和账务部门之间的关系,以 确保分出业务的效益。第十二章 再保险业务的经营管理二、分出业务实务w(一)分出业务的规划w1再保险业务规划的目的w2自留责任额的确定w3经营收益匡算与再保险方式的选择水险和非水险的区分w水险是指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海上遭受自然灾害 和意外事故造成的财产及其利益损失承担经济赔 偿责任的保险,是财产保险的一种,又称“海上 保险”。海上保险承保的危险主要有海滩搁浅、 触礁、倾覆、碰撞、暴风雨等,火灾或爆炸、暴 力窃盗或海

6、上劫掠,地震或火山爆发、投弃或波 浪卷落,船长或船员的恶意行为或疏忽等等。w海上保险是一种综合险。海上保险按保险对象的 不同可分为:货物运输保险、船舶保险、运费保 险、保障赔偿责任保险、海上石油开发保险等。水险和非水险的区分w非水险(不含机动车辆保险)是国内各财产保险 公司的主要业务来源之一,涉及财产保险、责任 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 w现行的经保险监督委员会批准或备案的非水险险 种有几十种,主要有属于财产险类的财产基本险 、财产综合险、财产一切险、建安工及第三者责 任险、机器损坏险、现金险、电脑险等;属于责 任险类的公众责任险、雇主责任险、产品责任险 、律师责任险等;属于信用险类的出口信

7、用险; 属于保证险类的利润损失险、履约保证险、雇员 忠诚险等。第十二章 再保险业务的经营管理二、分出业务实务 (二)分出业务的流程和帐单编制 1分出业务的流程分出业务手续依分保安排方法不同可分为临 时分保手续、合同分保手续的预约分保的手续。实务上,分出业务的流程分为三个阶段:首 先是提出分保建议;完备手续是第二流程;第三 阶段是关于赔款的处理。 第十二章 再保险业务的经营管理二、分出业务实务 (二)分出业务的流程和帐单编制 1分出业务的流程w分保建议,一般应将接受人需要了解的实施详细列明。 分出人提出分保建议是要约的过程。接受人提出修改和 改善的条件就是双方公司交易商洽的过程。一旦交易商 洽达

8、到意思完全一致。“要约”和“承诺”法律程序后交易 便成立。接受人愿意接受分保,应以最快的方式通知分 出人,并最终应以书面予以证实。 w完备手续是第二个流程。在合同续转和分出谈判结束后 ,分出人和接受人双方应尽快完备缔约手续。 w分出分保合同中规定,分出人有全权处理分保合同项下 的一切赔款并迅速将赔款情况及赔款处理事项及时通知 分保接受人。第十二章 再保险业务的经营管理二、分出业务实务 (二)分出业务的流程和帐单编制 w2分出业务账单的编制w分出业务账单编制是分出分保管理程序中 十分关键的一步,也是分保实务中最繁重 的工作,是履行分保协定和条款的凭据。 分出业务帐单能否及时准确地编制出来, 可以

9、反映出分出公司的管理水平和技术力 量。 w编制分保账单是分出人安排分保业务的一 个组成部分。原则上只有在分出人支付保 费后,才有权在发生赔款时向接受人摊回 赔款。第十二章 再保险业务的经营管理二、分出业务实务 (三)分出手续 w1临时分保手续:是根据业务需要,临时选择分保接受 人,经协商达成协议,逐笔成交的分保方法。 w(1)临时分保的安排。 w(2)分保条件和附约。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双方的权 力和义务据此履行。为了方便管理和查找,分出公司应 将接受人签回的分保条件和附约规在同一卷宗,按顺序 归档。 w(3)赔款通知的发送。临时再保险业务发生赔款时,无 论金额大小必须通知分保接受人,除非双方

10、事先达成小 额赔款不逐笔通知,待到一定时间报告汇总数字。此方 法不常用,但是可节省手续。 w(4)临时分保帐单的编制。 w(5)临时分保的责任终止和续转。第十二章 再保险业务的经营管理二、分出业务实务 (三)分出手续 w2合同分保手续 w(1)合同分保的安排。 w(2)分保条的编制和项目。 w(3)合同文本和附约的发送、鉴回和保管。 w(4)赔款处理。 w(5)分保合同帐单的编制。 w(6)合同的注销。各种合同的期限在商定合同 时已经确定,其注销或终止方式也已明确,只须 按严格规定办理即可。一般要注意特殊终止和注 销的时间性。合同终了时,对于未了责任,包括 未满期保费的转移和未决赔款的转移,均

11、按一定 得方式处理。第十二章 再保险业务的经营管理二、分出业务实务 (三)分出手续 w3预约分保手续w预约分保对分出人没有强制性,因此对放入合同 的业务,分出人应每月或每季提供业务清单,列 明每笔业务的保户、保额和保费项目,以及赔款 清单,以便接受人了解所承担的责任和对赔款的 审核处理其他手续大致与比例合同分保相同。 w对于接受人而言则具有强制性,具有合同分保的 性质,等同于接受固定分保合同,没有选择性, 一经接受,凡属于预约范围内的每笔业务不能加 以挑剔选择。第十二章 再保险业务的经营管理w二、分出业务实务w(四)分出业务的统计与分析w分出业务的统计分析就是把实际发生的各 类数字汇总起来,加

12、以归纳整理,用来分 析分出业务的发展状况和发展趋势,从而 总结出分出业务的发展规律供决策者参考 。第十二章 再保险业务的经营管理w二、分出业务实务 w(四)分出业务的统计与分析 w1.分出业务的统计 w分出业务的统计可分为两类:原始数据统计(又 称基础统计)和参考数据统计(又称综合统计) 。 w2.分出业务的统计分析 w分出业务的统计是实现具体管理目标的手段,对 统计进行分析、使用才是真正的目的 w分保业务的统计分析主要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是 业务损益分析;二是分保费和赔款的现金流量和 资金效益的分析。 第十二章 再保险业务的经营管理三、分入业务经营管理的概述分入业务经营管理是指为平衡风险、增加

13、保 费收入、争取盈利,对分入业务过程的计划、调 节和控制,以及对分入的保险业务的质量、分出 人的资信情况进行调查审核。分入业务经营管理涉及面较广,其内容既 包括承保前对分入业务的质量审核、对分保建议 的审查、对分保分出人和分保经纪人资信情况的 调查和研究,也包括分入业务承保后的核算与考 核、对已接受业务的管理、对已注销业务的未了 责任及应收未收款项的管理。第十二章 再保险业务的经营管理三、分入业务经营管理的概念与原则 (一)分入业务的经营原则 (1)要确定是在业务当地还是在其它地方接受业 务; (2)要充分了解市场和分出公司的各项情况,加 强人员之间的往来和接触; (3)对分入业务的接受应采取

14、谨慎的态度; (4)要对经纪人进行详细的审查; (5)要认真审核每一笔赔款是否属于承保范围, 是否符合承保年度等,不应盲从首席接受人的决 定; (6)要有清楚的统计和分析; (7)要提存充足的准备金;第十二章 再保险业务的经营管理三、分入业务经营管理的概念与原则 (一)分入业务的经营原则 (8)对分入业务应有超额赔款的分保安排; (9)对代理人承办的分入业务应予以拒绝接受; (10)对转分性质的分入业务应尽可能少接受或不 接受; (11)拒绝将承保权交由经纪公司、分出公司或代 理人等承办; (12)严格审核合同文件的规定、严格控制批改和 附约要求扩展的各项内容; (13)制定全面的年度业务计划

15、,建立在业务年度 结束时进行核算的制度; (14)制定和建立较为完备的业务统计制度。第十二章 再保险业务的经营管理w三、分入业务经营管理的概念与原 则w(二)分入业务管理的要点w (l)接受、管理和维持固定再保险合同;w (2)监控单独风险业务、临时分保积累 责任;w (3)转分保的管理;w (4)对承担和转让业务的账务的管理。 第十二章 再保险业务的经营管理四、分入业务的承保 (一)承保额的确定和运用关于确定承保额所要考虑的基本因素大致上 与确定自留额相同。1.比例合同 对于比例合同如财产险的承保额的确定,应 从两个方面考虑:一是合同的分保限额;二是业 务量,即保费和所估计的赔款额。 如果合

16、同对于每个危险单位的分保限额较大 ,而业务量即保费较小,则可按分保限额来考虑 接受的实际承保额;如果合同的分保限额较小而 业务量较大,则应当按业务量和所估计的赔款额 来考虑所接受的实际承保额。第十二章 再保险业务的经营管理四、分入业务的承保 (一)承保额的确定和运用2.非比例合同 根据不同的超赔方式,非比例合同的承保 额的确定方式略有差别。(1)险位超赔关于财产险、水险、航空险和各种意外险的 险位超赔,虽然合同的分保责任额是按每个危险 单位或每次损失规定,但所接受的承保额度的确 定也应从两个方面考虑:第一是按分保责任额; 第二是以所估计的年度最高损失额减去分保费后 的可能亏损额。第十二章 再保险业务的经营管理四、分入业务的承保 (一)承保额的确定和运用(2)事故超赔事故超赔一般是分层次安排分保,接受公司为了 承保的目的,可将事故超赔分为三个层次,即低层 、中层和高层,分别考虑和确定关于所要接受的承 保额度。层次划分的一般界限为:低层,指预计有损失发 生,且可能每年有一次赔付的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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