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比较行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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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九章 比较行政制度一、行政制度的类型(1)内阁制政府 w内阁制政府又称议会制政府,起源于英国,是西方 国家内有内阁(政府)总揽行政权并对议会负责的 一种政府制度。内阁对议会负责并受议会监督。内 阁制政府有两种情况,一种称为“一党内阁”,通常 由一个在议会中获得半数以上席位的政党组成,如 英国。另一种称为“联合内阁”由于在议会中设有一 个政党获得半数以上席位,使用及各政党联合组阁 ,如联邦德国、意大利等。 w 此外,还有一种形式,称为“影子内阁”,它是指 议会反对党按照内阁的组织形式组成一个准备上台 的执政政府,影子内阁一般由下议院反对党领袖指 定本党有影响的议员组成,其任务是领导、组织下 议

2、院中本党议员的一切活动。w 君主立宪制和民主共和制的内阁制政府 基本相同,但是国家元首的称号、产生、任 期、活动的典礼形势以及所强调的某些原则 有所不同。关于内阁的称谓,大多数西方国 家的政府称作内阁,如英、加、日等,美、 法、意等称为政府。 w 从政党的角度出发,可以将内阁制政府 分为两党制内阁制政府,多党制内阁政府和 一党为主的多党制内阁制政府。内阁制政府的主要特点:w强调议会至上; w内阁由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组成 ; w国家元首是国家权利的象征,具有“虚位元首”的 性质,不掌握实权,不负实际责任; w内阁总览一切行政权力,政府首脑掌握实权,同 时,由于内阁成员必须同时是议会

3、议员,因此,实 际上是内阁控制议会。 w政府对议会负责,接收议员的质询,明辨政府的 政策和决议。 w内阁制政府是目前西方国家最普遍的一种政府形式 ,英国、日、德、意、希、印、新等国采用内阁制 。(2)总统制政府w美国是总统制政府。 w18世纪末起源于美国,是以总统为政府首 脑同时又是国家首脑的一种政府制度。在这 种制度下,国家元首任期和政策制定在宪法 上都是独立的,不受立法机关的支配。实行 总统制的国家,因政府和议会分掌政权,故 也称为“二元制共和国”。w总统制政府实行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 和权力平衡原则。其特点是: w总统独立于国会之外,不由国会产生,一 般由公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 w

4、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一切 行政大权集于他一人之手,可以单独颁发行 政命令。 w政府与国会完全分离,政府成员经参议院 同意由总统任命,不得同时兼任国会议员, 不能参加国会会议,形式上政府不能向国会 提出法律案或预算案。w政府不对国会负责,只向总统本人负责。 总统对议会提出的法案有否决权。 w总统和国会有固定的任期,届数也有限制 。 w国会对总统有弹劾权,但无罢免权。w总统所属的政党不一定是议会中的多数党 。德国式的半总统制。w是一种兼有议会制特点的总统制,介于总统制和 议会制之间,其特点是: w在形式上设有两名政府首脑,总统是国家首脑 ,掌握行政大权,政府另设总理。 w政府不对总统而

5、对议会负责,议会通过对政府 的不信任投票案时,总理必须向国家元首提出政 府总辞职,但议会议员不得同时兼任政府官员。 w总统掌握实际统治权,是国家权力的中心,由 选民选举产生,他不对任何机关负责。只对选民 负责,控制行政特权。国会实际权力相对缩小 ,表现在在总统制下,总统是凌驾于立法权之上 的总统,有权对立法权进行干预。w从根本上说,半总统制政体属于总统制,原因 w作为国家元首的总统掌握重要的全国最高行政 权力; w总统由选举直接选举产生,国会不能利用不信 任案导致其辞职。 w实行总统制的国家除美国外,还有亚洲、非洲、 拉丁美洲一些国家;实行半总统制的国家有法、 德、突、芬、冰岛、爱尔兰、葡萄牙

6、和斯里兰卡 等。w(3)委员会制政府。w 委员会制又称会议制,是指国家最高行 政权不是掌握在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一人手 中,而是由议会产生的委员集体形式的一种 政权组织形式,以瑞士为代表。 w其特点是: w政府(7人委员会)由议会选举产生,但不一定由 议会中的多数党或党派联合产生。委员会不得委任议 员,任期4年,可连选连任。委员会实行多党联合执 政。 w采取会议制。政府一切决定均由7人委员会会议决 定,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7名委员地位平等,权利 相当。 w不实行权力分立。不设总统和总理,委员会主席即 为国家元首兼政府总理,由议会从7名委员中选出, 任期1年,不得连任。1年届满后,由副主席升任主席

7、 ,同时选出另一名副主席。主席的权力极其有限。 w委员会无权解散议会,无权否决议会的议案,议会 通过的议案必须执行,并对议会负责。一回不能以投 不信任票的方式使委员会提前解职。二、各种政府制度的利弊比较w(一)总统制政府利弊分析 w 总统制政府最独特的特征是实行分权与制衡, 这是其实行政治制度的一条重要原则。分权与制 衡的目的在于防止个人高度集权、独断专行,对 权力实行监督和制约,防止滥用权力。在这一原 则下,国会拥有立法权,总统拥有行政权,法院 拥有司法权,它们各自独立,任何一个部门都不 能控制整个政权,而每个部门又都拥有足以制约 其他两个部门的权利。三者处于相互制约的关系 之中,政府就在这

8、种相互制约中保持正常的运作 和平衡。w总统制的主要弊端是: w 首先,缺少对总统的监督权,总统的权力过大 ,总统对选民负责实际上是无法执行的。总统在 任期内如不称职,又未犯罪,任何人都无权罢免 他,只能到任职期满重新选举。 w 其次,分权制衡对于防止个人专断和滥用权力 有一定作用,但不是万能的,总统可以利用宪法 的漏洞,对国会进行反制约。 w 再次,国会与政府为了互相制约,建立庞大的 官僚机构,国会与行政机构重叠,人浮于事,效 率低下。国会与政府时常发生冲突和纠纷。w(二)内阁制政府利弊分析优点:w首先,立法部门与行政部门的密切合作是内 阁制政府有别于总统制政府的一大优点。通 常内阁成员同时是

9、议会议员,绝大部分立法 议案都由内阁提出。事实上,议会和内阁互 相结合在一起,它们之间的密切合作是政府 正常运作和政府保持稳定的重要保证。当然 ,在理论上,立法和行政之间也是互相制约 的,议会有权对政府表示不信任,迫使内阁 总辞职,内阁也有权提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 。w其次,内阁政府直接控制着议会,间接对人民负 责。在政府内部,除文官外,设有任何终身职位 ,对于不称职或持有异议的内阁成员,首相采用 改组内阁的方式解除其职务。 w再次,内阁制具有一定的灵活性。议会与内阁在 和平时期互相结合,互相制约,但在非常时期, 人民可以选举临时领袖,领导全国度过难关。也 可以使战争时期内阁权力高度集中,议会的

10、权力 相对减少,政府和议会的任期自动延长。w关于内阁制的弊端,西方学者认为 w内阁制实际上是一种把立法与行政职务合 二为一的制度,与其理论上说议会控制内阁 ,倒不如说内阁控制议会,内阁实际上及方 法与行政大权于一身,可谓权力至高无上。 w其次,内阁政府深受政党操纵。 w再次,内阁制政府除英国外,多数为多党 联合执政,这样的内阁稳定性不如总统制和 一党执政的内阁制政府。 w内阁制目前是世界上最主要的政治制度。(三)委员会制政府利弊分析w委员会制政府最显著的优点是:它能从制度上防 止出现专制独裁。它不实行三权分立,而是行政 与立法相结合,行政从属于立法,从而避免了总 统制和内阁之下立法和行政之间复

11、杂的制约关系 。它在行政部门内部实行集体领导,从主席到委 员会拥有平等的职权,主席任职1年,这在一定程 度上使权力不过分集中。 w委员会制的主要不足时,由于实行会议制,一旦 意见出现分歧,容易互相牵制,互相推诿,出了 问题,责任不明,除瑞士外,采用委员会制的国 家还有乌拉圭。二、国家元首w 资本主义国家的国家元首(Head of State),在形式上是对内对外代表国家的国 家机关。但由于各国的具体情况和政权结构 形式特点的不同,国家元首的名称、地位、 权限和作用也是各不相同的。(一)君主w1特点 w君主制国家的国家元首一般称国王,但在各国具 体的称号不完全相同。 w国王 大部分王国这样称呼,

12、如英、荷、比、丹等 ,英语为Crown或King,英国等国一般把Crown 看成整个王室、国家的象征,King或Queen是具 体继承王位的个人,日本传统叫天皇;一些伊斯 兰教国家如文莱等,君主叫苏丹,阿拉伯国家如 科威特、卡塔尔的酋长或王公的称号叫埃米尔, 卢森堡的君主叫大公;摩纳哥国王叫国家元首, 马来西亚称之为最高国家元首。2产生程序w君主是终身的,并且大多数是世袭的。所谓 世袭就是说国家最高权力既王权与王位,是 在王室、皇族中世世代代传递下去。也有是 终身,而不是世袭的。如梵蒂冈教皇是由红 衣主教团(包括红衣主教、前主教和神父共 145名组成),以2/3多数选举产生,一旦当 上教皇便是

13、终身制。w君主地位、权限及作用w同是实行君主立宪制的国家,由于统治阶级 内部资产阶级如封建势力力量对比关系及历 史传统的不同,君主的地位、实际权限和作 用,也就有差别。w在实行二元制君主立宪制的国家,君主的地 位较高,实际权力很大,是国家权力的中心 ,如约旦、文莱、科威特等,在这些国家里 ,君主是国家元首,又是教主,又是武装部 队总司令,拥有行政、立法和外交大权。w在实行内阁制的君主立宪制国家,如英、日 、荷、比、丹等国,君主临朝不理政,统而 不治,是“虚君”,其权利完全操于内阁手中 。像英国的君主,法律上享有广泛的权利, 实际上王权等于零,即法律规定的各种王权 都是由内阁的议会来行使的。(二

14、)共和国下的国家元首w在资产阶级共和国中,国家元首的称号、产生程序、任期 、权限、地位和作用,各国也都不完全相同。 w(1)称号 w一般都叫总统,也有叫主席的。还有些国家的执政官,许 多国家设有副总统,但在法律上,副总统不属于国家元首 ,他的地位和作用同总统不同,不能将总统和副总统同等 对待,认为是两个国家元首。 w(2)产生程序 w凡是共和国制的国家元首,一般都是选举产生的,都不是 世袭的。也有个别的是自命或指定的,这往往是通过革命 、政变等法律之外的手段建立起来的政权首脑人物,自封 或指定某人为“大总统”,但这种情况是暂时的和不正常的, 在政局稳定后,还要经过所谓合法的选举程序,重新选举

15、和继任,总统选举程序大致有如下几种:普选产生; 由议会选举产生。w(3)任期w各国长短不一,一般可至七年。最短的是半 年,一年(瑞士、爱尔兰),最长八年(利 比里亚),还有的是终身制(古巴)。有的规 定可以连选连任,如印、埃;有的规定不得 连选连任,如墨;有的规定可连任两届等。w(4)地位和作用 w在内阁制共和国和总统制共和国中,国家元首的 差别很大,前者是统而不治,后者是独揽大权。 w在内阁制共和国中,如印度等国,总统的法律地 位与实际地位是脱节的,从法律上看,作为国家 元首的总统,享有比较庞大的权限,但实际上总 统不能单独享有这些权限,而是要根据对议会负 责的内阁之建议或决定,来行使这些职

16、权,实际 权力完全操于内阁总理手中。这种总统是“虚伪总 统”,类似于实行内阁制君主立宪制的君主。总统 挂其名,总理行其实。因此有人干脆把这类国家 称之为总理制国家。 w在总统制国家中,总统的地位和作用同内阁 制总统大不相同,一般都拥有十分庞大的实 权。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和执 政党领袖,集三任于一身,而且形式上也不 向任何机关负责。由于总统执政府具有这种 特点,因此总统执政府具有这种特点,因此 总统就成为资产阶级专政的主要工具,是各 垄断集团、各政治社会努力争夺的对象。w1国家元首的产生w国家元首的产生方式共有四种:世袭;由公 民直接选举;间接选举,代表由人民选举或 由政府机关选派;由国会选举。w君主制国家的国家元首一般都是世袭的,且 终身任职。共和制国家的国家元首一般由选 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w2国家元首的职权w在总统制共和国和内阁制君主国中,国家元 首的地位和职权是截然不同的。在总统制共 和国中,总统是实权元首,既是国家元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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