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商铺补充协议律师调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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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编号: 出卖人:买受人:鉴于出卖人、买受人已签订 幢 单元 层 号商品房买卖合同 (以下简称合同,合同编号为: 备案号为 ) 。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条款,作为合同的修改和补充。本补充协议与合同一样对双方当事人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合同与本补充协议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第一条 对合同第六条付款方式、期限及违约责任的补充买受人所选择物业附属花园面积约 平方米(花园面积具体以平面图标注界线为准,不找补。 ) 。一、一次性付款方式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已付定金转为本期房款) 。买受人应当在签订合同

2、及本协议起 日内,一次性向出卖人支付房款(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二、分期付款方式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已付定金转为本期房款) 。买受人应当在签订合同及本协议起 日内,一次性向出卖人支付房款(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已付定金转为本期房款,实际缴款金额以出卖人向买受人开据的收款收据为准。 )买受人在 年 月 日前,向出卖人支付房款(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三、按揭付款方式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已付定金转为本期房款) 。买受人应当在签订合同及本协议起 日内,一次性向出卖人付清全部首付款(

3、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已付定金转为本期房款,实际缴款金额以出卖人向买受人开据的收款收据为准。 ) ,剩余房款(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由买受人向银行或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按揭贷款。按揭实施办法及相关责任:1、买受人承诺在签订合同及本协议时,已充分了解并同意按照“按揭贷款”的办理条件、程序和本协议的约定办理按揭手续,并应于合同及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内,与银行签署按揭贷款合同,并向银行提供真实有效的全部所需资料、付清所需的各项费用。2、 (1)买受人未按时办理完毕按揭手续或买受人最终未能办理按揭贷款的:买受人未按时办理完毕按揭手续,逾期不超过十日的,视为买受人逾期付款

4、,买受人按房屋总价款的 0.5%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超过十日未办理完毕按揭手续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及本协议,买受人按房屋总价款 的 10%承担违约责任。货款银行因房贷政策发生变化或买受人的原因拒绝办理按揭贷款或被核准的贷款额度与Comment W1: ?原申请额度不一致的,买受人在在收到贷款银行或出卖人转告的下达不受理拒绝办理按揭贷款申请通知或实际贷款额度低于申请额度需提高首付的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变更为一次性付款方式,买受人应当愿意继续履行合同并一次性方式付清全部剩余房款的(出卖人有权决定是否给予一次性付款的相应优惠) ,免于追究买受人的违约现任;买受人未按照约定一次性

5、付清购房款的,不愿继续履行合同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及本协议,买受人承担房屋总价款 10%的违约金(从买受人已付款中优先扣除后,出卖人于解除合同及本协议之日起 30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款的剩余部分无息退还买受人) 。(2)买受人未按期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在办妥房屋他项权证 (以发证时间为准)前,买受人逾期偿还贷款本息,导致出卖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买受人承诺每逾期一日按房屋总价款的 1%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计算从出卖人实际承担担保责任时起至出卖人实现追偿权止;同时,出卖人承担担保责任遭受的损失及出卖人行使追偿权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差旅、律师的代理费用等)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实现追偿

6、权之前有权拒绝买受人交付房屋的要求。因买受人未按时办理按揭贷款手续致使其购房兑款不足的,出卖人不予办理交房手续,不承担延期交房责任,同时出卖人保留解除合同与本协议及单方面处置该套房屋的权利。买受人采取按揭贷款和公积金付款购房,若买受人未按规定办妥按揭贷款和公积金付款,或者买受人未按约定还本付息的,出卖的房屋产权未转移给买受人,出卖 人有权收回出卖和抵押的房屋,并由买受人支付全部费用和向出卖人赔偿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自房屋他项权证颁发之日起,出卖人为买受人按揭贷款提供的阶段性保证担保自行终止。买受人未按时向出卖人支付房款,视为买受人违约,逾期在 30日内的,买受人按房屋总价款的 1%承担违约责任

7、,逾期超过 30日的,买受人按房屋总价款的 10%承担违约责任,已付房款不予退还,同时出卖人有解除合同与本补充协议及单方面处置该套房屋的权利。出卖人如在中途违约,须退还买受人已付房款,并按总房款 10%支付违约金。第二条 关于小区特殊区位使用权、所有权的约定1、除买受人已购房屋和规定的物业服务用房以外的其他建筑物属出卖人所有。2、顶楼买受人所购商品房所在楼宇顶楼配置有屋顶平台的(以下统称平台) ,该平台不计价,买受人独享该平台的使用权;非顶楼买受人同意放弃顶楼屋顶平台的使用权,并同意由顶楼配有平台的买受人享有屋顶的使用权,享有者同时承担屋面的维修费用。买受人所购一楼商品房配有花园的,则所购一楼

8、买受人独享该花园的使用权。享有顶楼平台和一楼花园使用权的买受人必须为物业公共维修、维护提供方便,不得违反设计文件表明的承重限制,不得损坏房屋防水等设施,平台或花园的装饰装修方案须经过物业为服务公司批准,并遵守物管的相关规定。因为装修导致 相邻房屋楼下买受人受到损害的,该买受人不能以该装修方案经过物业服务公司批准而免责。二楼屋顶平台由二楼业主按附力范围享有使用权,但不得私搭乱建,影响相邻住户通风、采光、防漏及小区形象。3、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等车库的所有权属出卖人。4、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的车位、车库所有权属出卖人。Comment W2: ?第三条 对合同第十三条逾期交房责任、第十五

9、条交接的补充约定一、 房屋交付标准为清水房。二、 若买受人未付清全部应付款(含面积补差额、税费、专项维修资金)或有银行月供欠款等,出卖 人有权拒绝交房直至买受人付清欠款为止;由此导致出卖人交房时间顺延的,不视为交房违约,且出卖人有权向买受人收取总房价款的 2%的违约金。三、 出卖人在商品房达到合同约定的音乐会使用条件后,须电话或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房屋的交付手续,买受人需在出卖人通知时间内前往出卖人指定地点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乙方逾期未接房的,视为房屋在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房之日 已经交付,自该日起房屋的毁损、灭失风险以及物业服务管理费用等自该交付日起由乙方承担。逾期超过 3个月,出卖人有权选

10、择追究违约责任同时解除合同或追究违约责任同时要求继续履行。四、 买受人本人无法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前往出卖人指定地点办理房屋交付手续的,可以出具法律认可的书面委托,委托代理人代理履行房屋交接手续。五、 由于不可抗力以及出卖人不能控制的其他因素,除地震、洪灾等自然灾害外,还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规划调整,市政配套设施的拖延、政府不及时审批以及其他行政行为因素导致逾期情况,甲方将据实延期交房,且不承担迟延交房的责任。六、 出卖人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三条项下逾期交房超过 30日的,视为出卖人无意继续履行合同,不但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而且出卖人也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应当提前七日通知对方,解除合同通知在送达

11、对方时生效。七、因该物业管理区域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买受人同意自合同约定之房屋交付期限次日起,将该商品房交予出卖人委托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统一进行前物业管理。买受人在签署合同及本协议的同时,与出卖人选定的物业服务企业签署统一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 (以下简称称“物业合同及规约” ) ,买受人接受并遵守物业合同及规约。八、按照住宅专项维修金管理办法 和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前,买受人应自行将所购商品房的首次专项维修资金缴至指定自银行管理专户;如因买受人原因未按时交纳上述费用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不能按时完成,由此导致出卖人办理分户产权时间顺延的,出卖人不承担逾期办理房

12、屋产权权属证书的责任。同时出卖人有解除合同与本补充协议及单方面处置该套房屋的权利。第四条 面积结算一、 买卖双方约定:按照房产测绘报告最终核定面积据实结算;二、 当面积出现误差时,误差建筑面积部分按照 元平方米进行结算。第五条 对第二十条产权登记的补充一、 出卖人按合同约定时间报送(需出卖人提供)房屋所有权权属登记所需的相关登记资料到产权登记机关,即视为已完成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事项。二、 如因买受人未付清合同约定的应付房款或未及时付清政府规定税费、专项维修资金或未及时提供办理产权登记的所需资料等,使产权办理时间超过合同约定期限的,出卖人有权拒绝配合买受人办理相关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

13、买受人承担,出卖人不承担违约责任。三、 买受人若由出卖人作为担保方办理按揭贷款的,须在接到出卖人办理产权通知之日起 30日内,依法向三台县房产管理局办理过户申请手续,申领该房屋的产权证。若买受人逾期不办理的,出卖人有权向买受人索赔买受人所申请银行贷款额保证金部分的 20%的违约金。第六条 规划设计的变更出卖人拥有依据政府规划管理部门、建设管理部门或设计单位意见对小区规划和设计进行局部优化调整或合理变更的权利,在不影响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情况下,上述变更发生后甲方无需通知买受人,买受人不得据此拒绝收房、主张解除合同或者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由于上述变更所引发的延迟交房,出卖人不承担

14、责任。第七条 合同解除一、 出卖人因买受人违约行使合同解除权而导致合同被解除的,买受人应自行承担因装修等入信事项造成的全部损失。二、 买卖双方中任何一方依照法律法规或合同及本协议约定,行使合同解除权并导致合同解除的,双方应在 7 个工作日内到三台县房产管理局办理合同预售备案登记的撤销手续;如买受人拒绝的,在合同预售备案登记撤销前,出卖人有权拒绝向买受人退还购房款。三、 买卖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除出现双方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或者有法定解除条件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成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应按房屋总价款的 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第八条 关于保修和质量争议的处理对买受人提出的房屋质量异议,以三台县

15、建筑质量监督站出具的书面工程质量评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第九条 出卖人已向买受人告知明示了商业、公共厕所、地面停车位、小区出入口、供配电房(箱) 、垃圾站以及可能影响买受人居住舒适度、视觉感官或其他生活干扰的设施设备位置,买受人对此已完全知晓且无异议。第十条 合同及本协议所指的书面通知是指挂号、信函、特快专递、传真、短信通知之任意一种通知方式。出卖人、买受人双方签署 所填写的地址及电话号码为对方的约定联系方式。如果发生变化时应提前七日通知对方。凡是按照所填写的地址寄发的通知和其他信件的次日,无论是否退件均为对方收件日。若买受人为两人或多人的,出卖人对其中任何一人发出的书面通知视为对全体买受人有效。第十一条 双方合同的内容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署确认后,才能成为合同及协议的有效附件。任何口头、通讯通话、单方面文件等均不能作为合同及协议的有效附件。第十二条 出卖人在发布楼书或广告时,已尽如实审查义务,但楼书、广告中的所有场景的图片和描述均出自效果图,小区功能、环境布局及绿化均以商品房交付使用时的实物为准。第十三条 出卖人提示买受人认真阅读合同及本协议各条款,并根据买受人的要求,对相关条款做了解释和说明,双方对本协议的理解和认知达成一致意见。第十四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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