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规划股xx年行政许可专项检查情况汇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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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建局规划股住建局规划股 XXXX 年行政许可专项检查情况年行政许可专项检查情况 汇报汇报XX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XX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州住建系统XX 年行政许可专项检查的通知楚住建发XX120 号和XX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报送行政审批事项相关情况的通知楚住建发XX19 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局对 XX年行政许可工作进行专项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XX 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住建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县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城乡规划建设工作思路,以打造 “山水园林市、民俗歌舞城、人居适宜区”的县城发展定位,大力实施城镇 “扩城活商”发展战略,抓规划、促建

2、设,在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城乡规划体系进一步完善,资源空间配置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质量和品位明显提升,规划的引导和综合调控作用逐步增强,为促进全县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一、基本情况规划管理“一书三证”实施情况。XX 年以来,县城规划区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 份,乡镇办理选址意见书 3 份。县城区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1 份,其中房地产建设项目 3 份,用地面 2.54 万平方米,公建项目 3 份,用地面积 1.6789 万平方米;个人建房55 份,用地面积 1.034 万平方米。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9 份,总建筑面积 16.7632 万

3、平方米,其中房地产项目5 份,建筑面积 9.4542 万平方米,公建项目 9 份,建筑面积 3.289 万平方米,个人建房 55 份,建筑面积 4.02 万平方米,完成项目投资 2.1 亿元。全县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31 份,建筑面积 2.77 万平方米。其中,县城规划区外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18 份,其中公建项目 8 份,私人建房 10 份;建筑面积:1.5337 万平方米,其中公建部分建筑面积 1.3298 万平方米,私人建房 0.2039 万平方米。乡集镇办理乡村规划许可证 13 份,建筑面积 1.2411 万平方米,项目投资 0.32 亿元。在规划审查、审批及许可中,我局切实审

4、批服务方式,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大项目、重点项目提供良好的投资审批环境。按照开展“阳光”规划审批的相关要求,加大公示力度,在网上房地产及公建项目进行审查审查前公示、审批后公布,切实提高城乡规划管理的透明度。服务事项、日常监管办理情况一是强化规划设计条件的审查及审批。严格按照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开具规划设计条件,一年来,共开具规划设计条件 9 份,对用地性质、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退让用地界线进行严格审查。二是加大对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审查力度。对天湖名城二期、锦绣东山、彝和园二期修建性详细规划修改、明阳尚郡修建性详细规划修改等多个房地产建设项目、XX 县第二幼儿园等多个公建项目的修

5、建性详细规划进行行政性审查和专家评审及审查审批。三是规划加大督察力度,共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 4 份,涉及项目 8 个。一年来,分别天湖名城、金化湖园、时代龙庭、财富金座、彝和园、明阳尚郡、中园综合市场等房地产建设项目进行了规划督察,督察内容涉及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手续、人防手续、是否严格按照审批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进行实施、是否严格执行规划放线、复验线等,加大私人违规建房查处力度,四是加强规划验收管理。对彝和园二期、福利来综合农贸市场等项目进行了规划竣工验收;此外个人在建工程进行了规划复验线、规划督察和规划竣工验收。从项目的现场踏勘着手,强化放线验线制度,凡是不按许可建设的项目一律不予验收,并按相关程

6、序予以处罚,全县共办理规划竣工验收 40 份,验收面积 16.127 万平方米,其中县城规划区 29 份,规划竣工验收面积14.49 万平方米,其中房地产项目 2 份,建筑面积 10.34 平方米,公建项目 3 份,建筑面积 0.8085 万平方米,私人建房 24 份,建筑面积 0.8630 万平方米。县城规划区外办理规划竣工验收 7 份,验收面积 0.7338 万平方米;乡镇办理规划竣工验收 4 份,建筑面积 0.9012 万平方米。在完善城市规划审批程序的同时,采取多项措施,强化批后管理,落实批后监督,有力地维护了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有效地保证了各项工程建设按照批准的规划实施。加强规

7、划执法,切实维护城乡规划实施的权威性、科学性、严肃性。加强规划检查和执法,我局规划股和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开展定期和不定期进行规划检查,一年来,通过规划检查,发出责令整改通知单书 4 份,涉及项目 8个,其中公建项目 2 份,私人建房 2 份 6 户。我局加大规划督察力度,多次到在建房地产项目、公建项目、以及个人建房进行督察,对多家房地产及民用建筑的私搭乱建行为予以坚决制止,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项目规划和建设不走样。严格规范行政审批,严把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建设用地及工程建设规划管理关,严格依法办理“一书两证”,并接受社会各界对“一书两证”办理发放工作的监督,建立规划审批工作的主审

8、人终身责任制。做好规划服务工作。深入转变工作作风,主动服务,在规划咨询、受理、办理中,与办事单位换位思考,强化服务意识,充分理解办事单位的困难,让当事人在行政许可服务中方便、受益。我局根据自身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制作了办事流程图;严格规范行政审批文书和行政审批程序,在行政审批过程中严格规范自身的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行政审批项目事前、事中、事后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发现并及时制止违反行政审批事项的行为,使违反行政审批事项的行为大多在萌芽状态就得到及时的处置。二、存在问题一是执行“阳光规划”制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XX 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工作

9、的通知及XX 州实施“阳光规划”的意见,我局在规划审批公示中对私人建房尚未开展网上公示,只在我局公告栏开展“一书两证”审查前公示及公布。二是机构设置不够健全。现目前,我县规划管理是规划股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联合规划巡查和执法,尚未成立成立规划监察股及法规股。乡镇结构职能不健全,乡镇机构改革后,各乡镇成立了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服务管理中心,但乡镇中心管理人员多为兼职,不能很好履行工作职能职责。三、下步工作计划一是加强规划管理队伍建设,提高规划管理人员素质,配齐规划管理人员;二是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的作用,积极参与规划审查及审批;三是严格执行“阳光规划”,将审批中公示和审批后公布在住建局网站

10、上,提高城乡规划工作透明度,强化公众参与和公众监督,切实保障公众权益和国家利益,增强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民主性和可操作性;四是规范乡镇人民政府国土和规划管理服务职能,配齐管理人员,按照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将乡镇、村庄规划区的农村住房建设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权限下到乡镇人民政府,让乡镇人民政府更好的规划管理乡镇、村庄,国土和规划管理人员在服务的同时,开展好乡镇、村庄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和督查,县级规划管理部门负责对乡镇人民政府国土和规划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五是进一步完善规划巡查制度,建立巡查记录,加大对规划建设项目的监察力度,定时对建设项目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将问题处理在萌芽阶段,减少建设者的损失,加强规划管理服务意识,提高我县规划管理质量;六是完善规划验收制度。对城镇规划区建设项目实行规划验收全覆盖,要求质检站和规划股联动制度,实现建设项目规划验线和工程质检相互约束,规划不验线,工程不质检,规划竣工不验收,工程不予竣工验收;没有规划竣工验收备案,房管所不办理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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