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溶液颜色检查法标准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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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制 药 厂 操作标准-质量管理编 码SOP-QC-101-00 文件名称溶液颜色检查法 标准操作规程页 数5-1实施日期制 订 人审 核 人批准人制订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制订部门质管部分发部门检验室目目 的:建立溶液颜色检查法标准操作规程。的:建立溶液颜色检查法标准操作规程。适用范围:溶液颜色检查法。适用范围:溶液颜色检查法。责责 任:质检员实施本操作规程,检验室主任负责监督本规程正确执行。任:质检员实施本操作规程,检验室主任负责监督本规程正确执行。程程 序:序:溶液颜色检查法系控制药品有色杂质限量的方法。有色杂质的来源:一是由生产工艺中引入,二是贮存中由于药品不稳定而产生。中

2、国药典 2000 年版二部附录IX A 溶液颜色检查法项下规定了三种检查方法。第一法第一法1.简述本法为目测比色法,即将供试品溶液与各色调标准比色液进行比较,以判定结果。2.仪器与用具2.1 纳氏比色管 用 25ml 纳氏比色管并具有 10ml 刻度标线,要求玻璃质量较好,色泽、刻度标线一致。2.2 白色背景要求不反光,一般用白纸或白布。3.试药与试液3.1 重铬酸钾用基准试剂,硫酸铜及氯化钴均为分析纯试剂。3.2 比色用重铬酸钾溶液 取重铬酸钾,研细后,在 120干燥至恒重,精密称取0.400g,置 500ml 量瓶中,加适量水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即得。每 1ml 溶液含0.800mg

3、的 K2Cr2O7。3.3 比色用硫酸铜溶液 取硫酸铜约 32.54g,加适量的盐酸溶液(140)使溶解成500ml,精密量取 10ml,置碘瓶中,加水 50ml、醋酸 4ml 与碘化钾 2g,用硫代硫酸钠滴定液(0.1mol/L)滴定,至近终点时,加淀粉指示液 2ml,继续滴定至蓝色消失,。每 1ml 的硫代硫酸钠滴定液(0.1mol/L)相当于 24.97mg 的 CuSO45H2O,即得。* * * * 制 药 厂 操作标准-质量管理编 码SOP-QC-084-00 文件名称溶液颜色检查法 标准操作规程页 数5-23.4 比色用氯化钴溶液 取氯化钴约 32.5g,加适量的盐酸溶液(1 4

4、0)使溶解成500ml;精密量取 2ml,置锥形瓶中,加水 200ml,摇匀,加氨试液至溶液由浅红色转变至绿色后,加醋酸-醋酸钠缓冲溶液(PH6.0)10ml,加热至 60,再加二甲酚橙指示液 5 滴,用乙胺四醋酸二钠滴定液(0.05mol/L)滴定至溶液显黄色。每 1ml 的乙二胺四醋酸二钠滴定液(0.005mol/L)相当于 11.90mgr 的 CoCl26H2O,根据上述测定结果,在剩余的原溶液中加适量的盐酸溶液(140) ,便每 1ml 溶液中含59.5mg 的 CoCl26H2O 即得。3.5 各种色调标准贮备液的制备 按下表量取比色用重铬酸钾溶液、比色用硫酸铜溶液、比色用氯化钴溶

5、液与水,摇匀,即得。色 调比色用氯化钴液(ml)比色用重铬酸钾液(ml)比色用硫酸铜液(ml)水(ml)黄绿色1.222.87.268.8黄 色4.023.3072.7橙黄色10.619.04.066.4橙红色12.020.0068.0棕红色22.512.520.045.03.6 各种色调色号标准比色液的制备 按下表量取各该色调标准贮备液与水,摇匀,即得。色号12345678910贮备液(ml)0.51.01.52.02.53.04.56.07.510.0加水量(ml)9.59.08.58.07.57.05.54.02.504.操作方法除另有规定外,取各该药品项下规定量的供试品,加水溶解,置于

6、 25ml 的纳氏比色管* * * * 制 药 厂 操作标准-质量管理编 码SOP-QC-084-00 文件名称溶液颜色检查法 标准操作规程页 数5-3中,加水稀释至 10ml。另取规定色调和色号的标准比色液 10ml,置另一纳氏比色管中,两管同置白色背景上,自上向下透视;或同置白色背景前,平视观察;比较时可在自然光下进行,以漫射光为光源,供试品管呈现的颜色与对照管比较,不得更深。5.注意事项5.1 所用纳氏比色管均应洁净、干燥,洗涤时不能用刷子,应用铬酸洗液浸泡,然后冲洗、避免表面粗糙。5.2 检查时光线应明亮。5.3 如果供试管中的颜色与对照管中溶液颜色相近时应将比色管互换位置后再行观察。

7、6.记录应记录供试品管中的颜色与对照管中溶液颜色接近时,应将比色管互换位置后再行观察。7.结果与判定供试品溶液如显色,与规定的标准比色液比较,颜色相似或更浅,即判为符合规定;如更深则判为不符合规定。第二法第二法1 简述 本法为分光光法。2 仪器 分光光度计3 操作方法3.1 除另有规定外,如供试品为原料药,称取该药品规定量的细粉,加水溶解使成10ml(或加水溶解使成规定量的体积) ,必要时滤过,滤液照分光光度法于规定波长处测定吸收度。3.2 如供试品为片剂,取该片剂,研细称取相当于该药品规定量的细粉,加水溶解使成规定量的体积,振摇或用超声波处理使溶解,滤过,取滤液照分光光度法于规定波长处测定吸

8、收度。3.3 如供试品为注射或液体制剂,量取该药品适量,加水或注射剂所用的溶剂稀释成规* * * * 制 药 厂 操作标准-质量管理编 码SOP-QC-084-00 文件名称溶液颜色检查法 标准操作规程页 数5-4定的浓度(供试品的浓度与规定相同时,可直接测定) ,照分光光度,以水或以注射剂所用的溶剂为空白,于规定波长处测定吸收度。4.记录应记录仪器型号与测定波长;供试液的制备方法、测得读数。5.注意事项3.1 与 3.2 中的滤过是指在规定“滤过”而无进一步说明时,使液体通过适当的滤纸或相应的装置过滤,直至滤液澄清。6.结果判定按规定溶剂与浓度配制成的供试液进行测定,如吸收度小于或等于规定值

9、,判为符合规定;大于规定值,则判为不符合规定。第三法(色差计法)第三法(色差计法)1.简述本法是通过色差计直接测定药品溶液的透射三刺激值,对其颜色进行定量表述和分析的方法当供试品溶液的颜色处于合格边缘,目视法难以准确判断时;以及供试液与标准比色液色调不一致时,更可显示本法的优点与适用性。判断方法是直接将标准比色液和供试品溶液的三刺激值(或色品坐标值)进行比较,或通过比较它们分别与水的色差值而实现。色差计的测色原理见中国药典 2000 年版二部附录 IX A 溶液颜色检查法。2.仪器和性能测试2.1 仪器构成:测色色差计是由照明、探测及读数处理系统三大部分所组成。照明系统多为白炽光源,也有用微型

10、脉冲氙灯的;探测器多为硒(硅)光电池、硅光电二极管或光电管,并配以拟合人眼色觉特性的滤光器;读数系统为指针式或数显仪表;其输出结果除三刺激值外,还有根据 CIE(国际照明委员会)表色系统自动计算而得的各种色度学参数(可根据需要进行选定) 。测色色差计除可测定溶液样品的透射色外,还可测定固体样品的反射色。* * * * 制 药 厂 操作标准-质量管理编 码SOP-QC-084-00 文件名称溶液颜色检查法 标准操作规程页 数5-52.2 仪器的性能测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的测色色差计检计规程 JJG594-89 的规定进行检定。仪器首先应符合卢瑟条件,它决定着仪器测色准确度的高

11、低,因而为减少由于卢瑟条件不够而导致的测色误差,仪器一般配备有专用工作白板、色板或其它其准物质以校正仪器。按照仪器测量结果的准确度,仪器可分为一级和二级,检定项目除准确度外,还有重复性等。3.样品测定操作法除另有规定外,用水对仪器进行校准,并把水作为第一份样品进行测定,仪器将给出颜色值,接着依次取按各品种项下规定的方法配制的供试品溶液和标准比色液,分别进行测定,仪器不仅可测出两种溶液的颜色值,还给出供试品溶液和标准比液分别对水的色差值,如供试品溶液与水的色差值不超过标准比色液与水的色差值,则样品合格,反之则不合格。4.注意事项4.1 测定池应洁净透明,可用洗液浸泡清洗。4.2 水的三刺激值为:

12、X=94.81 Y=100.00 Z=107.32,如测定后水的三刺激值中任一值与标准值的偏差大于 1.5,则应重新校准仪器。4.3 供试品溶液配制后应立即测定,如溶液中含有气泡,可超声去除后再测定。4.4 本法只适于测定澄清溶液的颜色,如样品溶液混浊,则影响颜色测定的结果。4.5 如果各论品种项下规定的标准比色液有两种(或两种以上) ,如目视可判断供试液的色调,则可通过比较供试液和两个标准比色液的颜色参数中的色调角(H)值来判断供试液的色调,如供试液的 H 值更接近其中某个标准比色液的 H 值。则以该标准比色液的色差值为标准值进行比较判断,如果供试液的 H 值介于两种标准比色液的 H 值正中,则供试液应与色差值较大的标准比色液进行比较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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