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学院政史系民事诉讼法电子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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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诉讼法学电子教 案西昌学院政史系 制作: 法律教研室课程章目第一章 绪论 第二章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 则和基本制度 第三章 民事案件的主管和管 辖 第四章 民事诉讼参加人 第五章 民事诉讼证据 第六章 人民法院的调解 第七章 民事诉讼保障制度 第八章 普通程序 第九章 简易程序第十章 第二审程序 第十一章 再审程序 第十二章 民事诉讼的法院裁 判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十四章 督促程序 第十五章 公示催告程序 第十六章 破产程序 第十七章 民事执行总论 第十八章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第一章 绪论本章教学目的与要求正确理解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学三者之间的关系 以及民事诉讼法的地位和

2、作用;明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性质、任 务、立法根据和具体适用;掌握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学科 体系及学习研究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要求和方法;了解民事诉讼 法律关系的特点和要素;明确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 灭的原因以及不同的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在诉讼中地位和作用的 差异;充分认识研究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正确 进行民事诉讼。诉的双重含义 ,诉权与诉讼权利的关系 ,诉的要素诉讼标的诉的种类,民事诉讼中的反诉.本章教学内容第一节 民事争议和民事诉讼 第二节 民事诉讼法 第三节 民事诉讼法学 第四节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第五节 民事诉讼中的诉教学重点与难点本章教学重点民事争议及其处理机制 民

3、事诉讼的程序体系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效力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本章教学难点民事诉讼的目的和基本价值目标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第一节 民事争议和民事诉 讼一、民事争议及其处理机制(一)民事争议所谓民事争议(也叫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 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法律争议。具有以下主要特征:1它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 2它以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内容。 3它以违反民事实体法的规定为形成原因。4它的解决具有可处分性。 (二)民事争议的处理机制1.自决与和解 2.调解3. 仲裁 4.诉讼二、民事诉讼的概念(一)诉讼的定义和本质(二)民事诉讼的定义和特点特点:1它由诉讼活动和诉讼关系构成。2法院的审判活动与当事

4、人的诉讼活动均为民事诉讼 的动因,但性质和作用不同。3诉讼的全过程分为前后衔接,但任务各不相同的若 干阶段。4整个诉讼活动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进行。 三、民事诉讼的目的和基本 价值目标 (一)民事诉讼的目的1权利保护说(又称私权保护说);2私法维持说(又称维护私法秩序说或维 护法律秩序说);3解决纠纷说 (二)民事诉讼的基本价值目标所谓民事诉讼的价值目标(又叫价值取 向),是指人们对民事诉讼活动所希望达到 并积极追求的一种目标或者理想境界。1民事诉讼的首要价值目标:公正2民事诉讼的第二价值目标:效益 四、民事诉讼的基本模式 (一)民事诉讼模式的涵义、成因及意义所谓民事诉讼的模式,是指以一定的国情

5、为背景,在一 定的民事诉讼价值观的支配下,为实现一定的民事诉讼目 的,通过在法院和当事人之间分配诉讼权利与义务而形成 的法院与当事人之间不同的诉讼地位和相互关系。(二)民事诉讼模式的划分及其根据(三)对我国民事诉讼模式的评价与完善 第二节 民事诉讼法 一、民事诉讼法的概念(一)民事诉讼法的定义及民事诉讼法与 民事诉讼的关系 民事诉讼法,就是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 用以调整法院同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活动和诉 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二)民事诉讼法的多重性法律特征1.民事诉讼法是调整一定领域社会关系的 部门法。2.民事诉讼法是保证民事实体法贯彻实施 的程序法。3.民事诉讼法是国家重要的基本法。二、民事

6、诉讼法与相邻部门法的 关系(一)民事诉讼法与民法、婚姻法、继承 法、经济法的关系(二)民事诉讼法与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关 系(三)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行政诉 讼法的关系 三、民事诉讼法的立法模式(一)法典式立法与判例式立法(二)集权式立法与分权式立法 (三)审执合一式立法与审执分离式立法(四)程序和实体同步立法与不同步立法四、我国的民事诉讼法 (一)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简况(二)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渊源(三)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立法根据1以宪法为根据;2总结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3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四)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性质和任务1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性质2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第一,保护当事人行使诉

7、讼权利;第二,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行使审判权;第三,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五)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效力 【案情】刘某在农贸市场出售水果,工商局干 部谢某认为刘某的水果摊位影响交通,要求另 找位置,但刘某坚持不同意,于是双方发生争 议。在争执中,谢某要拿走刘某的秤杆,但刘 某却抓住不放,谢某为拿走秤杆,便用右手用 力猛砍刘某的一只手腕,致使刘某右桡骨中段 骨折。刘某打算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问题】刘某提起何种诉讼?民事诉讼法的效力,是指民事诉讼法对什么 人,对什么事,在什么空间 范和时间范围内 有效。也称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范围。包括以下 四个方面:1.对人的效力是指民事诉讼法对哪些人适用,也即哪

8、些人 进行民事诉讼应当遵守我国的民事诉讼法。根 据民事诉讼法第4条关于“凡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的 规定,我国民事诉讼法适用于下列人员和组织 :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居住在我国领 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以及在我国登记的外 国企业和组织;申请在我国人民法院进行民事 诉讼的外国人、无国籍人以及外国的企业和组 织。2.对事的效力是指人民法院审理哪些案件应当适用民事诉讼 法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审理的案件 包括以下几类:第一,由民法调整的平等权利主 体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纠纷而引起的 案件;第二,由婚姻法调整的平等权利主体之间 因婚姻家庭关系发生纠纷而

9、引起的案件;第三, 由经济法调整的平等权利主体之间因经济关系发 生纠纷而引起的案件;第四,由劳动法调整的用 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劳动关系发生纠纷而引起 的案件;第五,由其他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 争议,法律明确规定依照民事诉讼程序审理的案 件;第六,由海商法调整的海上运输关系和船舶 关系发生纠纷而引起的海事案件;第七,适用民 事诉讼法中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 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几类非民事权益 争议案件。3.空间效力空间效力(也叫对地的效力),是指适 用民事诉讼法的地域范围。4.时间效力民事诉讼法的时间效力,是指民事诉讼 法的有效期间,也即民事诉讼法发生效力 和终止效力的时间

10、。法律的时间效力不溯及既往,这是自罗 马法以来一直遵循的一条原则,民事诉讼 法也不例外,但民事诉讼法生效前法院已 经受理而尚未审结的案件,则应按照民事 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审理。 第三节 民事诉讼法学 一、民事诉讼法学概说(一)民事诉讼法学的概念(二)民事诉讼法学与民事诉讼法的关系(三)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目 的 二、民事诉讼法学的内容和体系(一)民事诉讼法学的内容(二)民事诉讼法学的体系 三、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方法(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二)个性与共性相结合的方法(三)程序法与实体法相联系的方法(四)比较分析的方法 四、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方 向和当前研究的主要内容 (一)我国民

11、事诉讼法学的研究方向 1.要把握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发展趋势,瞄准学科前沿,不断 拓展研究的视野,开辟新的研究领域。2.要继续突破原有的一 些研究难点,并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这两个方面应 很好兼顾,绝不可顾此失彼。3.对外国民事诉讼制度的比较研 究,要注意其科学性、准确性和针对性。4.要从只重视单一研 究民事诉讼程序制度走向重视全面研究保护民事权益的综合体 系。(二)当前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主要内容当前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以下 几个方面:基础理论研究、实务性内容和具体制度研究、非讼 制度和非民事权益争议案件审判程序研究、海事诉讼特别程序 研究、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研究、刑民交

12、叉案件的处理程序研究 、宪法的司法化(即宪法的司法适用)研究、外国民事诉讼制度 研究、港、澳、台民事诉讼制度研究、民事诉讼制度发展趋势 研究、完善民事诉讼法学学科体系研究、修改和完善我国民事 诉讼法研究。以上研究内容,应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 第四节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一、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概说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指人民法院和一切诉讼参与人之间在民事诉 讼过程中发生的,由民事诉讼法所调整的诉讼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一)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含义和特点1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以法院为主导。2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既分离,又统一。3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基于多种原因发生,以同一原因而消灭 。(二)民事诉讼法律关

13、系理论的产生和发展1诉讼法律关系说2诉讼法律状态说3新诉讼法律关系说(三)关于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学说的不同流派1一面关系说2二面关系说3三面关系说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要素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要素,是指构成民事诉讼法 律关系的基本因素。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与其他法律关 系一样,也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 (一)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民事诉讼权利的享有者和民事 诉讼义务的承担者。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人民法院、人 民检察院和一切诉讼参与人。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参加诉 讼的目的、作用、诉讼地位、诉讼权利和义务的不同,可以把民 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分为以下五类:人

14、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当 事人、诉讼 代理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在我国民事诉讼理论中,还有一个与民事诉讼法律 关系主体既相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即民事诉讼主体(简称诉 讼主体)。诉讼主体不是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简称,而是指诉讼 法律关系主体中能够直接对诉讼程序的发生、发展和终结产生影 响者。是诉讼主体者,一定是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如当事人既是 诉讼主体,又是诉讼法律关系主体;而是诉讼法律关系主体者, 不一定是诉讼主体,诉讼主体只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当 事人。(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内容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 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 (三)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

15、客体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诉讼法律关 系主体之间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通常包括 案件事实和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民事实体法律关系。在这里应当将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与诉讼标的区别 开。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请求法院裁判 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它是诉的一个要素。而民事诉讼法律 关系的客体,则是指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之间诉讼权利义务指 向的对象,它既包括需要查明的案件事实,又包括当事人之 间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可见,诉讼标的只是诉讼法律 关系客体内容的一部分,绝不能将它们划等号,两者的属性 和所包含的具体内容均有差异。 1人民法院2人民检察院3当事人4诉讼代理人5其他诉

16、讼参与人三、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 消灭的原因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是由诉讼上的法律事实引起的 。凡是能够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都称为 诉讼上的法律事实。诉讼上的法律事实包括诉讼事件和诉讼行为两类 。 (一)诉讼事件诉讼事件,是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诉讼上一定法律后 果的客观情况。它是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重要 原因。不同的诉讼事件将引起不同的法律后果。 (二)诉讼行为诉讼行为,是指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所实施的,能够引起诉讼上 一定法律后果的各种活动。它是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 消灭的主要原因。诉讼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两种表现形式。诉讼行为不仅包括合法 行为,也包括违法行为。合法行为,是指实施了民事诉讼法所允许或 者所要求实施的行为。违法行为,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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