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德医风-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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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德医风教育护士 执业规范主讲:吕琦玲主任2016.07.28南京市儿童医院:徐宝宝事件2009年11月3日早晨 ,患儿来到南京市儿童 医院就诊,急诊医生初 步诊断为右眼眼眶蜂窝 组织炎,收治入院治疗 。晚7时,患儿病情开 始恶化,家长去值班室 找医生未果,后于当晚 1时半,3时分别找该 医生,均不予理睬,后找护理站值班护士,未去叫医生。凌晨 5点,宝宝呼吸渐弱,另一科值班医生电话通知急救医生,孩 子死亡。 值班医生开除,四名值班护士行政记过。n2010年6月10日和11日 早上,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肿瘤中心一名医生和一名 护士分别被同一人举刀行 凶,造成一死一重伤的惨 剧。n行凶者周某是一名4

2、5岁 的男子,其父13年前因患 原发性肝癌曾在该院肿瘤中心就诊,被害医师曾为其父治 疗,放射治疗见效,但嫌疑人周某父亲不久后去世。周某 将其父去世原因归结于医院。后周某遭遇下岗,加之长期 赍恨在心,对为其父治疗的医师和参与手术治疗的护士,采取极端手段制造此案。 护士管理办法1993年3月26日卫生部令第31号发布 1994年1月1日实施 2008年1月30日国务院第517号令发 布 2008年5月12日实施 护士条例概述n护士本办法所称护士系指按本办法规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经过注册的护理专业技术人员。 本条例所称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本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

3、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护 士 条 例总 则执业注册权利和义务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法律责任附 则立法目的(思路)n为了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 ,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人 体健康,制定本条例。n保障合法权益n规范执业行为n强化部门责任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制度 n考试条件(一)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 的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 历;(二)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 的各类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 科学历;(三)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各类普 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

4、学 历。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毕业当年可以申请参加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制度n考试组织n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成立全国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设在卫生部,负责具体工作 。n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制度 。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 准。n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具体考试日期在举行考试3个月前向社会公 布。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制度n考试内容n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 力两个科目。一次考试通过两个科目为考 试成绩合格。n考试成绩合格者,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制度n具有护理、助产

5、专业中专和大专学历的人员,参 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取得护理初 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理初级(师)专 业技术资格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参加全国卫生专业 技术资格考试取得。n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参加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以取得护理初 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达到卫生技术 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 职资格年限后,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执业注册护士执业, 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n注册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 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 年以上的护理、助

6、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 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 应学历证书; (三)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 考试; (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执业注册n注册时间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 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应当具备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和 第(四)项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在符合国务 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接 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 执业注册n注册受理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 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 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具备本条例

7、规定条件的,准予注册,并发给护士执业 证书;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 并书面说明理由。执业注册n注册时效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n再次注册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 在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执业地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延续 注册。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对具备本条例规 定条件的,准予延续,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执业注册n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的护士执业良好记录和不良记录,并将该记录记入护士执业信息系统。执业规则n权利:1、护士执业,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取工资报酬 、享受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任

8、何单 位或者个人不得克扣护士工资,降低或者取消护 士福利等待遇。 2、护士执业,有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 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从事直接 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 士,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职业 健康监护的权利;患职业病的,有依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得赔偿的权利。 执业规则3、护士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与本人业 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职称的权利;有参加专业培训、从事学术 研究和交流、参加行业协会和专业学术团 体的权利。 4、护士有获得疾病诊疗、护理相关信息的 权利和其他与履行护理职责相关的权利, 可以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主

9、管部门的工 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执业规则n义务:1、护士执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 技术规范的规定。 2、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当 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 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 3、护士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 技术规范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 出;必要时,应当向该医师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或 者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服务管理的人员报告。 执业规则4、护士应当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 患者的隐私。 5、护士有义务参与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 制工作。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 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护士 应当服从

10、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 或者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的安排,参加医疗 救护。 医疗机构职责n按照卫生部要求配备护士n医疗卫生机构配备护士的数量不得低于卫生部 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条例施行前,尚未达到 护士配备标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应按卫生部规 定的实施步骤,自条例施行之日起年内达到 护士配备标准,达不到配备标准的给予削减诊 疗科目。 医疗机构职责n保障护士合法权益n为护士提供卫生防护用品,并采取有效卫生防护措施 和医疗保健措施。n执行国家有关工资、福利待遇等规定,按国家有关规 定为在本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足额缴纳社会保险 费用。n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或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 质、有感染传染病危

11、险工作的护士,所在医疗卫生机 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津贴。n制定、实施本机构护士在职培训计划,并保证护士接 受培训;根据临床专科护理发展和专科护理岗位需要 ,开展护士专科护理培训。 医疗机构职责n加强护士管理n按卫生部规定,设置专门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人 员负责护理管理工作;不得允许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的人员、未依照条例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 士以及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执业注册的护 士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在教 学、综合医院进行护理临床实习的人员应当在护士指 导下开展有关工作。n建立护士岗位责任制并进行监督检查。护士因不履行 职责或者违反职业道德受到投诉的

12、,其所在医疗卫生 机构应当进行调查;经查证属实的,医疗卫生机构应 当对护士作出处理,并将调查处理情况告知投诉人。 法律责任n护士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据 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 的,暂停其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 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护士执业证书:法律责任n发现患者病情危急未立即通知医师的;n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 范的规定,未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出或 者报告的;n泄露患者隐私的;n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 命健康的突发事件,不服从安排参加医疗救护的 。n护士在执业活动中造成医疗事故的,依照医疗事 故处理的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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