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 考试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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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公务员制度国家公务员制度第五章第五章 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制度第五章 公务员考试录用【重点掌握】:1.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含义;2.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相关条件;3.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方法、内容与程序国家公务员制度第五章 公务员考试录用1.编制录用计划2.发布报考公告3.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4.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公开考试5.确定考察人选并公示录用人员名单6.录取与试用国家公务员制度第五章 公务员考试录用一.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是指国家机关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面向社会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的办法和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录用优秀人才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

2、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活动。公务员录用制度,就是关于公务员录用的各种行为规范和准则的总称。国家公务员制度第五章 公务员考试录用(一)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含义1.公务员考试录用的范围对象适用范围: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适用对象: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以及办事员。2.公务员考试录用的基本方法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3.公务员考试录用的基本标准德才兼备,二者得兼,不可偏废。国家公务员制度第五章 公务员考试录用4.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组织机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

3、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国家公务员制度第五章 公务员考试录用(二)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条件1. 招考的一般条件2. 报考的基本条件3. 报考的积极、消极条件4. 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1. 招考的一般条件(1)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2)必须有相应的职位空缺根据以上两个条件,组织录用的公务员主管部门编制录用计划。先 由各用人部门向组织录用的公务员主管部门申报用人计划,内容包括用 人部门名称及其编制数、缺编数、拟增总人数、拟录用职位名称等。然 后由组织录用的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规定进行审查后予以确定。国家公务员制度第五章 公务员考试录用2. 报考的一般条件(1)具有中华

4、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满十八周岁(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4)具有良好的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等等国家公务员制度第五章 公务员考试录用【案例】 公务员考试第一名因政审被拒案一审考生败诉2006年11月,文成县党政机关国家公务员考试向社会招考录用32名公务员,其中招考人民警察3名。浙江理工大学应届毕业生阿峰报名参加此次考试,他报考了该县公安局计算机专业的职位。成绩公布后,阿峰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综合成绩第1名,体检合格后,他被确定为1:1考察考核对象。然而,2007年7月,在文成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公务

5、员录用名单中,却没有阿峰的名字。(阿峰上初中时,父母离异,母亲为供阿峰上大学,每天起早贪黑到农贸市场卖菜。如今阿峰离党警察的愿望仅一步之遥,却听到这样的结果,一家人都懵了。事后,阿峰静下心想了想,觉得此事对他很不公平。阿峰说,如果在报名时,有关部门认定他不符合考试条件,那他毫无怨言。为何要等到考试结束后,才对他进行审查,告诉他不合格。)国家公务员制度第五章 公务员考试录用【案例】 公务员考试第一名因政审被拒案一审考生败诉原来该局在政审考察期间,他们发现阿峰的父亲曾被判刑,其大舅父被判缓刑,还有一位叔叔涉嫌抢劫批捕在逃等,为此评定阿峰不适合做人民警察工作。这也是体现录用人民警察国家公务员这一特殊

6、性职业的择优原则。文成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规定,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因此,阿峰不具备报考条件,该局的决定是正确的。这起公务员招录官司一审判决考生败诉。【案例问题】:1你认为阿峰是否具备报考公务员的资格?2你如何看待上述案例所反应的问题?国家公务员制度第五章 公务员考试录用3. 报考的积极、消极条件积极条件:(1)报考省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应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2)报考省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的须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3)报考者年龄一般为35周岁以下。(4)其他条件。根据公务员法,

7、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国家公务员制度第五章 公务员考试录用不能参加“国考”的5种情况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 ; 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者;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法 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另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法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例:不得在同一部门录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者)。国家公务员制度第五章 公务员考试录用【案例】

8、 公务员录用资格被取消“污点”该不该背负一生山东临沂青年黄廷伟为实现自己公务员的梦想,从2002年开始报考公安机关公务员,均以失败告终。2007年,屡败屡战的黄廷伟迎来了最好的一次机会,在报考当地公安机关公务员时笔试、面试过关。但在政审阶段被查出在15岁考中专时,因当时临沂市考试部门的政策是只允许应届毕业生参加中专考试,作为复读生的他为了参加考试,在中学老师帮助下使用了本村辍学学生“黄廷伟”的学籍,并一直将黄廷伟的名字使用至今。由于冒用他人学籍,其录用资格随即被取消。黄廷伟将临沂市人事局、公安局告上法庭,认为自己当时做法只为规避当时教育部门不允许复读生报考中专的不合理规定,并无造假行为,要求恢

9、复其录用资格。最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了黄廷伟的诉讼请求。【案例问题】:1你认为黄廷伟是否具备公务员考试录用的资格?2你认为未成年时期的“污点”该不该背负一生?国家公务员制度第五章 公务员考试录用4. 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职位要求资格条件,是指由录用主管部门依法规定的称为某个职位上的公务员时不可缺少的条件。(1)年龄条件一般不超过35岁(2)学历条件一般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3)专业条件(4)政治条件国家公务员制度第五章 公务员考试录用二. 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重点掌握】:1. 选任制公务员的范围和任免形式;2. 委任制公务员的任免情形和程序;3. 关于公务员兼

10、职的问题;4. 聘任制公务员的特点、要求与范围;5. 聘任制与选任制、委任制的异同比较;国家公务员制度第五章 公务员考试录用1. 选任制公务员(1)选任制公务员的概念:选任制即通过选举产生的方式来确定任用对象的任用方式。可分为直接选任和间接选任两种。(2)选任制公务员的适用范围:一般适用于国家机关和政党等机关的主要领导人员。主要包括下列职务:中国共产党机关 人大机关 行政机关 审判机关 检查机 政协机关 民主党派机关国家公务员制度第五章 公务员考试录用(3)选任制公务员的任免方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

11、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并有权罢免上列人员。 (4)选任制公务员的免职: 任期届满不再连任,所任职务自然免除,如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领导人员的任职终止时间,为新的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的领导人员的时间。国家公务员制度第五章 公务员考试录用 辞职的,以辞职获得批准时为任职终止时间在任期 内,公务员辞去职务,必须得到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该级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批准。 被罢免或被撤职的,自罢免或撤职决定生效时任职 终止,一般来讲,公务员被罢免或被撤职的,在罢免或撤 职决定通过时,其任职终止,但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被罢免 或被撤职的,需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

12、该级人大 常委会批准后,其任职方能终止。 国家公务员制度第五章 公务员考试录用2. 委任制公务员(1)委任制公务员的概念:是指由任免机关在其任免权限范围内,直接确定并委派某人担任一定职务而产生的公务员。我国公务员中的非政府组成人员主要是委任制的公务员。目前,我国公务员的任用以委任制为主。(2)委任制公务员的适用范围:一般适用于国家机关和政党等机关内设机构的领导人员和其他公务员。国家公务员制度第五章 公务员考试录用(3)委任制公务员的优缺点:优点: 体现治事与用人相统一保证公务员队伍相对稳定。操作简便。缺点: 在用人上主要根据上级领导的意志,容易滋生主观随意性,缺乏透明度;对委任制公务员中不胜任

13、职务者不易调整, 容易造成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的弊端。国家公务员制度第五章 公务员考试录用(4)委任制公务员的任职情形:任免情形也称任免条件,是指实施任免行为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换言之,就是在什么情形下需要办理任免手续。任职情形分为两种: 新进入公务员队伍的,需要进行任职,包括:第一,经考试考核合格被批准录用的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任免机关应予以任职;第二,从其他公职职位调入机关的人员,经考核确认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条件,任免机关应予以任职;第三,公务员队伍以外的人员通过公开选拔等方式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任免机关应当按照特定职位予以任职。国家公务员制度第五章 公务员考试录用任职情形分为两

14、种:公务员职位发生变化的,需要予以任职,包括:第一,转换职位的,如转任、轮换和挂职锻炼等;第二,晋升或降低职务的;第三,因其他原因职务发生变化的。国家公务员制度第五章 公务员考试录用3. 聘任制公务员材料:深圳经过酝酿20年,在全国首推公务员分类管理、行政执法、专业技术类岗位建立单独晋升渠道,待遇与行政级别脱钩,不再走“官道”。即便是考上了也不再具有官的权利,新进公务员全部实行聘用制,聘期一般3年,这还是原来的公务员吗?这是不是公务员?当公务员多了 “聘任制”这样的前缀,公务员已经不是原来的公务员了。聘任制改革同时推进,对于新招的公务员,将采用聘用制,试用期6个月,聘期一般3年。国家公务员制度

15、第五章 公务员考试录用(1)含义:职位聘任是机关与所聘公务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 聘任合同,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一种任职方式。聘任合同期限为一年至五 年。 (2)主要特点: 合同管理机关聘任公务员可以采取两种方法:一种是公开招聘的方法,另一种 是直接选聘的方法。最终聘任方法是机关与符合条件的人员直接签订书面 的聘任合同,确定机关与所聘公务员双方的权利、义务。 平等协商签订聘任合同的原则是机关和聘任者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任期明确聘任合同是有期限的,聘任合同期限为一年至五年。聘任合同可以约 定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至六个月。国家公务员制度第五章 公务员考试录用【案例材料】 深圳公

16、务员改革进快车道年增千名聘任制公务员2010年2月3日,深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详细公布了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内容,继大部制改革后,深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迈进了“快车道”。改革另外一个重点就是扩大公务员聘任制,公务员将实现“能进能出、能上能下”,传统公务员的“铁饭碗”将变成“瓷饭碗”,有效促进公务员的工作效率和积极性。据了解,深圳从2007年1月开始了公务员聘任制的试点工作,目前已基本建立了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制度体系,并招聘了两批共53名聘任制公务员。从2010年起,深圳决定扩大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规模,在有行政编制空缺的前提下,争取每年补充1000名左右聘任制公务员。国家公务员制度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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