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规划工作协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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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年12月土地公开交易项目规划工作协调会 有关事项及情况第一部分 政策背景一、政策背景改革土地储备项目和土地公开交易项目的办理程序:加强土地入市的前期准备工作。对节能、环境影响、交通影响、地震安全性方面的评价审查和水资源、文物保护、人防建设方面的审查内容,可前移至批复供地规划条件环节的一律前移。规划部门在征求发展改革、环保、交通、地震、水务、文物、民防等部门的意见后,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相关法规,综合出具供地条件。(一)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办函201386号)(2013年10月15日)一、政策背景(二)市政府审改办、市规划委联合印

2、发关于改进土地储备项目和土地公开交易项目相关工作的意见(京审改办函20144号)(2014年6月26日)针对通州、朝阳、海淀、大兴、丰台五个试点区县,土地公开交易之前:市国土部门将基本完成土地储备相关工作的项目提交“土地公开交易项目规划工作协调会”。市规划部门会同市国土部门,组织市发展改革、环保、交通、地震、水务、文物、民防、园林绿化等行政主管部门,需要时邀请市经信委等相关部门,召开“土地公开交易规划工作协调会”。各部门针对土地公开交易后的项目建设,提出各自专业的要求,即供地条件。会议对各部门意见进行研究。一、政策背景(三)关于做好在全市推广实施新的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工作的通知(京审改 办函20

3、145号)(2014年12月31日)2014年11月21日,市政府召开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试点经验总结推广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实施新的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市审改办印发相应通知。第二部分 会议召开二、会议召开截至目前,2015年已召开四期土地公开交易项目规划工作协调会。市规划委、市编办、市发 展改革委、市国土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市环保局、市园林绿化局、市水务局、 市地震局、市文物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民防局、市城乡办、市土地储备中心等十几个委办 单位参加了会议。市规划委在核发新的供地规划条件时,将各单位在规划工作协调会中提出的相关意见描述在规划条件中。二、会议召开第三部分 相关单位

4、评审要点三、相关单位评审要点市发展改革委: 项目代征绿地及代拆用地是否拆平,公共服务设施是否代建(7号文),是否随经营性用地一同入市,公共服务设施及基础设施的投资主体及建设时序等相关事宜。市交通委:交通影响评价。针对项目周边道路规划出具相关意见。(供地项目将来不再单独征询市规划委意见,有关问题一并在规划工作协调会上解决。)市环保局: 环保局出具一级开发阶段函复意见。(无需做环评,09年开始一级开发项目征询意见)项目周边雨污水排放管线是否修通,下游污水处理厂是否建成,排污能力是否饱和。一级开发项目周边是否存在垃圾场、火葬场、医院等污染源。以及项目潜在影响二级建设的相关因素(信号塔,铁路等)市水务

5、局: 涉水事项论证(市水务局通过的项目地块涉水事项论证审查意见(即项目地块供地条件)将作为项目地块公开交易成交后,地块内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的依据。建设项目的相关水务指标原则上不得突破审查意见中确定的指标,并符合审查意见中的其他水务要求。)上水水源是否饱和,自来水厂,下游污水处理厂的是否建成。三、相关单位评审要点市文物局: 考古勘察。市民防局: 二级建设民防相关要求。市城乡办: 涉及绿隔项目及重点村项目,城乡办出具意见,要求规划绿地同步实施,保证在项目入市之前完成代征绿地的拆迁工作。市园林局:项目范围内的树木的数量、补偿情况、是否涉及名木古树。市地震局: 地震安全性审查意见。同时,市规划委总体处

6、、用地处、基础一处、基础二处、详规处、法制处等处室参加此次会议特别说明一、全市实行规划协调会制度后,上报项目范围为保障2015年供地任务,十二五期间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建议保障房项目 采取简化程序,核发供地规划条件与涉水事项论证及其它专业评价工作同步办理,且2015年4 月前市规划委已正式收件和已取得供地规划条件的项目不再上报规划工作协调会,在规划协 调会上进行通报:工业、仓储用地按原程序执行,也无需开展涉水事项论证等相关工作。二、地震安全性审查意见必须有市级部门出具;一级开发环保意见复函市、区两级环保 部门均可出具;市政方案项目综合必须由规划部门批复,市政管委批复的项目综合无效。三

7、、全市项目如果存在交评和规划有矛盾的情况,需在规划协调会上提出,会议讨论并 纳入供地规划条件中,市国土局不再单独征询市交通委意见。第四部分 水务及地震专业论证工作四、水务及地震专业论证工 作结合会议情况,综合考虑相关单位专业意见及技术要求,在目前一级开发阶段,较之以往,增加两项专业论证工作:(一)市水务局涉水事项论证2014年9月11日,北京市水务局出台关于开展土地储备项目和土地公开交易项目涉水事项论证工作的意见(试行),明确土地储备和土地公开交易项目在入市交易前,应编制地块涉水事项论证报告,并报市水务局审查。市水务局依法依规,根据涉水事项论证成果,明确土地储备和土地公开交易项目的水务供地条件

8、,纳入规划条件(土地储备供应)。1.范围:项目地块所在区域或街区已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并经市水务局审查批复的,市水务局直接从规划水资源论证成果中提取项目地块的水务供地条件,无需再行开展项目地块涉水事项论证工作。2.编制单位资格:项目地块涉水事项论证报告编制单位须具备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甲级资质或城市规划甲级资质。3.收费标准:项目地块涉水事项论证报告编制收费标准参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的费用收取标准执行。待正式收费意见制定完成后,再按照新办法执行。涉水事项论证:将水资源论证(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审查、洪水影响评价)价格决定因素:取水水源类别与论证等级、投资规模、规划用途四

9、、水务及地震专业论证工 作4.审查程序:(1)土储实施主体根据规划条件(土地储备前期整理)开展地块涉水事项论证工作,按要求组织编制地块涉水事项论证报告,在土地公开交易前正式报市水务局审查。(2)市水务局组织相关单位对上报的项目地块涉水事项论证报告进行初审,初审重点为报告内容是否完整,论证深度是否满足要求。初审未通过的退回进行修改完善,初审通过的进入下一步审查流程。(3)市水务局组织召开专家审查会,对地块涉水事项论证报告进行审查,确定各项涉水规划指标和要求,作为市水务局最终确定地块水务供地条件的重要依据。(4)市水务局最终确定项目地块水务指标和要求后,向报审单位回复项目地块涉水事项论证审查意见。

10、同时形成项目地块水务供地条件提交“土地公开交易规划工作协调会”,协调会讨论通过后,按照相关程序确认意见,由市规划委纳入项目综合规划条件(土地储备供应)。(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四、水务及地震专业论证工 作(二)市地震局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审定及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1.范围所有土地储备项目2.受理地点 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审批大厅北京市地震局窗口3.办理时间节点及时限取得规划部门批复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之后;申报建设项目供地规划条件前。4个工作日;4.申报方式开发单位自主到市审批综合服务大厅市地震局窗口提交申报材料。四、水务及地震专业论证工 作5.申请材料北京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查申请表(1份

11、)规划部门批复的规划条件文件复印件,并加盖项目单位公章 (1份)规划部门批复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复)文件复印件(或调整规划的会议纪要等证明文件),并加盖项目单位公章(1份)项目概况并加盖项目单位公章(1份)。其中应包括土地的范围,分批分宗方案,本次拟上市范围(具体地块,以规划部门的编号为准),控制性详细规划条件,控制高度等。立项地块编号与规划部门土地编号不一致的还应说明其对应关系。应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的项目,附一份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委托协议书。四、水务及地震专业论证工 作7.审批流程:(1)受理材料是否齐备,内容填写是否完整,格式是否合乎要求,签章是否有效。(2)审查a.审查场址是否存在活动断裂

12、及断裂对场址的影响b.审查是否需要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c.审查项目委托震评单位资质。(3)决定对于场址附近不存在活动断裂和不需要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建设项目,批复建设项目抗震设防要求(标准)审查意见;对于需进行专家技术咨询项目或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提交北京市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登记备案表后,批复建设项目项目抗震设防要求(标准)审查意见。四、水务及地震专业论证工 作第五部分 申报规划工作协调会的PPT模板及申报要求(一)会议召开程序1.协调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当月最后一周;2.各区县分中心于每月月初将材料报至市中心,市中心进行初审,市中心将审核通过的项

13、目发至市规划委;市规划委及市国土局共同研究确定上会项目。3.市规划委每月第二周将会议材料放置在固定邮箱,各相关部门自行下载,并于第三周内将研究的意见电子版,放置在固定邮箱;4.每月第四周市规划委发会议通知,组织召开会议。五、项目报会条件及相关程序五、项目报会条件及相关程序(二)报会条件1.取得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土地储备前期整理,需提供扫描件)2.取得征地批复及征地结案(需提供扫描件)(收储项目提供控规批复及收购合同)3.完成项目范围内地上物的拆迁工作(需提供地上物测绘附图电子版)4.取得项目市政方案综合(三通一平项目取得市政咨询方案,五通项目需提供市政综合附图或咨询方案扫描件,市区两级规划部门

14、)5.签订考古勘察合同(需提供考古意见或合同扫描件)6.市环保局函复意见(需提供扫描件)(关于调整一级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通知)7.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评议意见函(需提供扫描件)8.涉水事项论证审查意见(需提供扫描件)9.地震审查意见(需提供扫描件)10.上会PPT(模板另附)XXX区XXXXXX项目XXX地块 申报规划条件(土地储备供应)情况说明书2015年 月第一部分 项目总体情况一、基本情况(一)区位情况XX项目位于XXX区XXXXX乡(镇)东至XXX南至XXX西至XXX北至XXX土地一级开发主体:XXX(简要表明项目所在区位,开发主体等,文字简单扼要,图片清晰)微软雅黑,16号。一、

15、基本情况(二)规划情况XX项目于XX年XX月取得控规批复(批复文号),按照已批复控规,项目本体总用地约XX公顷,建设用地约XX公顷,规划建筑规模约XX万平方米,主要规划用途为XXXXX。此外,项目同步实施整理区域用地约XX公顷。一、基本情况(二)规划情况请用红线标注项目本体范围,蓝线标注同步实施整理区域范围一、基本情况(三)现状情况项目本体总用地约XXX公顷,其中,国有土地约XXX公顷,集体土地约XXX公顷。同步实施整理区域用地约XXX公顷。请用红线标注项目本体范围,蓝线标注同步实施整理区域范围二、实施情况(一)拆迁情况项目本体:住宅XXX户,XXX万平方米,剩余XXX户,XXX万平方米(占地

16、XX公顷),完成比例XX%集体企业XXX万平方米,剩余XXX万平方米(占地XX公顷),完成比例XX%国有单位XXX万平方米,剩余XXX万平方米(占地XX公顷),完成比例XX%同步实施整理区域:住宅XXX户,XXX万平方米,剩余XXX户,XXX万平方米(占地XX公顷),完成比例XX%集体企业XXX万平方米,剩余XXX万平方米(占地XX公顷),完成比例XX%国有单位XXX万平方米,剩余XXX万平方米(占地XX公顷),完成比例XX%二、实施情况请简要标注剩余地上物情况二、实施情况(二)土地供应情况1、已实现供地情况:XX地块于XXXX年XX月XX日成交,XX地块于XXXX年XX月XX日成交,XX地块于XXXX年XX月XX日成交,2、2015年计划供地情况:XX地块供地工作计划于2015年XX月完成, XX地块供地工作计划于2015年XX月完成。3、剩余地块供地时序:XX地块供地工作计划于201X年XX月完成, XX地块供地工作计划于201X年XX月完成。第二部分 本次申请地块情况一、规划情况地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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