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

上传人:第*** 文档编号:49761751 上传时间:2018-08-02 格式:PPTX 页数:32 大小:11.41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_第1页
第1页 / 共32页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_第2页
第2页 / 共32页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_第3页
第3页 / 共32页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_第4页
第4页 / 共32页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_第5页
第5页 / 共3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3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范围(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范围1.查思想消防安全意识。预防为主,防消结合。2.查制度防火责任制;疏散设施管理制度;消防设施管理制度;消防控 制室管理制度;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动火安全管理制度;火灾 隐患排查制度;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制度;消防档案管理制 度。 3.查系统火灾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防通道;防火分区;疏散通 道;疏散门;标志标识。4.查设施消火栓;灭火器。5.查行为人员的不安全行为。6.查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 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二)消防安全隐患

2、排查内容(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内容1.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安全出口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被占 用、被堵塞;不得设置门槛,在1.4m范围内 不应设置台阶;是否安装栅栏、卷帘门;门 是否被锁上;门的开启方向应朝向疏散方 向。2)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是否完 好,是否有正确的标识;3)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是否能保证火灾 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性;4)防火门。常闭式防火门是否保持常闭; 开启式防火门,应保证火灾时能自动关闭;5)窗口、阳台。是否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 援的栅栏; 6)疏散路线图。在各楼层的明显位置应设 置安全疏散指示图,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 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

3、置和必要的文字说 明。2.2.应急照明应急照明1) 建规规定:应急照明设置位置:(1)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2)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它房间;(3)观众厅,建筑面积超过400 的展览厅、营业厅、多功能厅、餐厅,建筑面积超过200的演播室;(4)建筑面积超过300 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中的公共活动房间;(5)公共建筑中的疏散走道。 。2)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分钟(放电时间不小于20min);避难层(间)供电时间不应小于1.00小时。 3)消防

4、应急照明灯具宜设置在墙面的上部、顶棚上或出口的顶部。4)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应完好、规范。5)照明灯的照度: (1)疏散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0.5 lx;(2)人员密集场所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 lx;(3)楼梯间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0 lx;2.2.应急照明应急照明3.3.消防疏散指示标志消防疏散指示标志消防疏散指示标志由疏散方向标志和安全出口标志组成。1)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部位:(1)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及甲、乙、丙类厂房应沿疏散走道和在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2)除二类居住建筑外,高层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

5、处应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3.3.消防疏散指示标志消防疏散指示标志2)下列建筑或场所应在其内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1)总建筑面积超过8000 的展览建筑;(2)总建筑面积超过5000 的地上商店;(3)总建筑面积超过500 的地下、半地下商店;(4)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5)座位数超过1500 个的电影院、剧院,座位数超过3000 个的体育馆、会堂或礼堂。 3.3.消防疏散指示标志消防疏散指示标志(3)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3)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要求(1)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应采用“安全

6、出口”作为指示标识;(2)沿疏散走道设置的灯光疏散方向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 以下的墙面上,且灯光疏散方向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其指示标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GB 13495 的有关规定;4.4.消防安全标志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规范、齐全,不能被遮挡。设置规范、齐全,不能被遮挡。5.5.室内消火栓室内消火栓定期检查记录消防管道消防箱锁火灾报警电话火灾手动报警装置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消防接口1 1)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的建筑)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的建筑(1)高层民用建筑(10层以上,含10层);(2)建筑占地面

7、积大于300的厂房(仓库);(3)体积大于5000立方米的车站、码头、机场 的候车(船、机)楼、展览建筑、商店、旅馆建 筑、病房楼、门诊楼、图书馆建筑等;(4)特等、甲等剧场,超过800个座位的其他等 级的剧场和电影院等,超过1200个座位的礼堂、 体育馆等;(5)超过5层或体积大于10000立方米的办公 楼、教学楼、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等其他民用建筑(6)超过7层的住宅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当确有困难时,可只设置干式消防竖管和不带消 火栓箱的DN65(直径)的室内消火栓。消防竖管 的直径不应小于DN65 。(7)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 的古建筑,宜设置室内消火栓。1)消火栓应有明

8、显标识;2)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 ; 3)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 泵接合器2.0m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 碍物;4)物品的堆放不得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 火栓、灭火剂喷头、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 烟窗、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 装置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5)应按照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定期检查、 检测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6)消防设施应按照有关规定,每年委托具有相关资 质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送 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2 2)消火栓检查)消火栓检查6.6.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消防软

9、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设置场所设置场所1)高层:高级旅馆、重要的办公楼、一类建筑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等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其它高层建筑,应设消防卷盘。2)单、多层:设有室内消火栓的人员密集公共建筑以及不设置室内消火栓的其他公共建筑宜设置消防软管卷盘;3)建筑面积大于200的商业服务网点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7.7.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1)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 班,每班不应少于2人,必须持证上岗;2)消防控制室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 灭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3)消防控制室应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 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 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

10、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 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开 关处于自动(接通)位置;4)消防控制室的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标志 ;消防控制室应设置一部可直接拨打119报 警的固定电话、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灭火器 等消防器材;5)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堆放与设 备运行无关的物品或杂物。(三)人口密集场所动火、用电安全(三)人口密集场所动火、用电安全1.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使用、 营业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2.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 火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制度规定 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 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 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 灾、爆

11、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3.禁止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施工 ;4.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 用电设备;5.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 0.5m以上的间距;6.对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 查、检测,严禁长时间超负荷运 行;7.人员密集场所内的营业场所营 业结束时,应切断营业场所的非 必要电源。(四)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四)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防火安全检查制度2.消防安全值班巡逻制度3.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火险隐患立案、销案、整改制度5.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制度6.防火宣传教育制度7.消防工作奖惩制度8.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管理制度9.动火安全管理制度10.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查什么产品证

12、书、合格证类型、规格、灭火 级别、设置方式配置数量外观、压力指示器检查和维护操作技能有没有对不对够不够好不好检没检会不会(四)灭火去(四)灭火去1.1.灭火器强制性认证证书、出厂合格证灭火器强制性认证证书、出厂合格证灭火器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灭火器出厂合格证2.2.灭火器设置灭火器设置1 1)灭火器设置点)灭火器设置点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灭火器的保护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的有关规定,灭火器的设置应保证配置场所的任一点都在灭火器设置点的保护范围内。设置点应通风、干燥、洁净,环境温度不得超出灭火器的使用温度范围。设置在室外和特殊

13、场所的灭火器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灭火器未装箱且被遮挡灭火器箱被遮挡2 2)灭火器的摆放)灭火器的摆放筒体应无明显缺陷和机械损伤。保险装置应完好。安装设置应稳固,铭牌应朝外,头向上。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托架上,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50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对于环境干燥、洁净的场所,手提式灭火器可直接放置在地面上。灭火器不宜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当必须设置时,应采取防湿或防腐蚀措施。设置在室外的灭火器应采取防湿、防寒、防晒等相应保护措施。灭火器设置位置过高无压力且手柄锈蚀筒底严重腐蚀直接落地摆放且数量不足未装箱且设置位置过高未采取防湿防腐措施3 3

14、)灭火器的位置标识)灭火器的位置标识在有视线障碍的点设置灭火器时,应在醒目的地方设置指示灭火器位置的发光标志。在灭火器箱的箱体正面和灭火器设置点附近的墙面上应设置指示灭火器位置的标志,并宜选用发光标志。4 4)灭火器箱)灭火器箱应有出厂合格证和强制性认证证书。外观应无明显缺陷和机械损伤。灭火器箱不应被遮挡、上锁或拴系。箱门开启应方便灵活,其箱门开启后不得阻挡人员安全疏散。除不影响灭火器取用和人员疏散的场合外,开门型灭火器箱的箱门开启角度不应小于175,翻盖型灭火器箱的翻盖开启角度不应小于100。灭火器箱内未配置灭火器灭火器箱当做垃圾桶使用5 5)灭火器挂钩、托架)灭火器挂钩、托架挂钩、托架应符

15、合配置设计要求,无明显缺陷和机械损伤,应有出厂合格证。挂钩、托架安装后应能承受一定的静载荷,不应出现松动、脱落、断裂和明显变形。应保证可用徒手的方式便捷地取用设置在挂钩、托架上的手提式灭火器。当两具及两具以上的手提式灭火器相邻设置在挂钩、托架上时,应可任意地取用其中一具。设有夹持带的挂钩、托架,夹持带的打开方式应从正面可以看到。当夹持带打开时,灭火器不应掉落。6 6)推车式灭火器)推车式灭火器行驶机构应完好。推车式灭火器宜设置在平坦场地,不得设置在台阶上。在没有外力作用下,推车式灭火器不得自行滑动。推车式灭火器的设置和防止自行滑动的固定措施等均不得影响其操作使用和正常行驶移动。3.3.灭火器配

16、置数量灭火器配置数量依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第7.3.5条内容进行灭火器配置数量的计算。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2具,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数量不宜多于5具。配置数量过多直接落地、未装箱、配置数量过多4.4.灭火器外观、压力指示器灭火器外观、压力指示器无明显缺陷和机械损伤。灭火器的保险装置应完好。外观标识内容中必须有:灭火器名称、灭火种类代码、灭火级别、使用温度、使用方法(图形和文字)、驱动气体名称和数量(或压力)、灭火器制造厂名称等,灭火器的底圈或颈圈等部分应有水压实验压力值、出厂年份的钢印。贮压式灭火器须装压力指示器,二氧化碳灭火器除外。灭火器压力指示器的指针应在绿区范围内,如果指针指示在红色区域,则说明压力已不够;如果指针指示在黄色区域内,则说明已经超压。5.5.灭火器检查与维护灭火器检查与维护每次送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超过计算单元配置灭火器总数量的1/4。超出时,应选择相同类型和操作方法的灭火器替代。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