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工作实施办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三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工作实施办法(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第三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工作第三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工作 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各中小学、县直教育单位:今年 4 月 15 日是第三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体国家安全观要求,按照县国家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第三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宣教活动,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宣教活动目的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有特色、有影响、有成效的宣传活动,积极推动国家安全宣传进校园,切实提高宣传覆盖面和“12339”公民举报电话知晓率,努力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和舆论氛围。二、宣教活动时间2018 年 4 月 12 日至
2、17 日三、宣教内容及形式1.以学校、班级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2.广泛运用微博、微信、QQ、横幅、电子屏等手段和平台,在校园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3.结合“扫黑除恶” “xx 省平安校园示范县”及“合格校园警务室”创建等专项行动组织组织义务宣传“红袖标” 、 “平安志愿者”开展形式多样、有特色、有影响的宣传活动。4.加强校园安全防范,保安人员要着装、持械佩戴红袖章在学生上放学时段维护好秩序,重点做好出入校园登记和管理,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及交通秩序整治,配合相关部
3、门清理整治机动车和三、四轮车在校园周边乱停乱放,清除非法流动的商贩和摊点,确保校园周边良好环境。请各校于 4 月 18 日上午下班前将宣教活动通知、活动照片以电子版形式报送教育局安保办。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各中小学、县直教育单位:今年 4 月 15 日是第三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体国家安全观要求,按照县国家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第三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宣教活动,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宣教活动目的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有特色、有影响、有成效的宣传活动,积极推动国家安全宣传进校园,切实提
4、高宣传覆盖面和“12339”公民举报电话知晓率,努力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和舆论氛围。二、宣教活动时间2018 年 4 月 12 日至 17 日三、宣教内容及形式1.以学校、班级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2.广泛运用微博、微信、QQ、横幅、电子屏等手段和平台,在校园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3.结合“扫黑除恶” “xx 省平安校园示范县”及“合格校园警务室”创建等专项行动组织组织义务宣传“红袖标” 、 “平安志愿者”开展形式多样、有特色、有影响的宣传活动。4.加强校园安全防
5、范,保安人员要着装、持械佩戴红袖章在学生上放学时段维护好秩序,重点做好出入校园登记和管理,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及交通秩序整治,配合相关部门清理整治机动车和三、四轮车在校园周边乱停乱放,清除非法流动的商贩和摊点,确保校园周边良好环境。请各校于 4 月 18 日上午下班前将宣教活动通知、活动照片以电子版形式报送教育局安保办。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各中小学、县直教育单位:今年 4 月 15 日是第三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体国家安全观要求,按照县国家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第三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宣
6、教活动,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宣教活动目的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有特色、有影响、有成效的宣传活动,积极推动国家安全宣传进校园,切实提高宣传覆盖面和“12339”公民举报电话知晓率,努力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和舆论氛围。二、宣教活动时间2018 年 4 月 12 日至 17 日三、宣教内容及形式1.以学校、班级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2.广泛运用微博、微信、QQ、横幅、电子屏等手段和平台,在校园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3.结合“扫黑除恶” “xx 省平安校园示范县”及“合格校园警务室”创建等专项行动组织组织义务宣传“红袖标” 、 “平安志愿者”开展形式多样、有特色、有影响的宣传活动。4.加强校园安全防范,保安人员要着装、持械佩戴红袖章在学生上放学时段维护好秩序,重点做好出入校园登记和管理,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及交通秩序整治,配合相关部门清理整治机动车和三、四轮车在校园周边乱停乱放,清除非法流动的商贩和摊点,确保校园周边良好环境。请各校于 4 月 18 日上午下班前将宣教活动通知、活动照片以电子版形式报送教育局安保办。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