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块2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程序及相关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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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模 块 2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及相关法律制度模块2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及相关法律制度项目一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项目二 建设工程报建制度项目三 城乡规划法律制度项目四 建设用地法律制度复习思考题一、工程项目建设程序的概念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指从项目的投资意向和投资机会选择、项目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投入生产或交付 使用的整个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法定顺序。法律规定工程建设程序的意义:科学决策,保证投资效果顺利实施,保证工程质量项目一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工程建设程序 项目立项决策阶段 投资意向、投资机会分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 究、初步设计 建设准备阶段 规划、环评、获取土地使用权与拆迁、报建

2、、发包 建设实施阶段 勘察、设计、施工准备、施工、生产准备 竣工验收与工程保修阶段 投产运营与建设项目的后评价阶段二、工程项目建设各阶段的主要内容(一)工程项目建设的立项决策阶段 1.产生投资意向2.投资机会分析3.编写项目建议书 概念: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的要求建设某一项目的建议文件,对工程项目建设的轮廓设想。 作用:建设必要性、条件可行性、获利可能性 内容:六个方面 审批:政府投资项目要审查项目建议书4.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概念:比选方案,评价效益 作用:为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内容: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5.审批投资项目并立项出资方 审查内容 政府 直接投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 步设计

3、和概算财政补贴资金申请报告私人目录内项目申请报告目录外备案 初步设计对工程进行经济和技术的全面安排同时编制总概算不得与可行性研究中确定的基本条件冲突审批:概算超过可研总投资10%或主要指标变更,应重新审批可研(二)工程项目建设准备阶段1.项目规划 规划区内的工程项目选址和布局 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 项目完工后要进行规划竣工验收环评 概念对项目建设后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评估提出防止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方案进行跟踪监测 形式重大影响 环境影响报告书 全面评价轻度影响 环境影响报告表 专项评价轻微影响 环境影响登记表 内容 环评通不过,不能开工建设环评 概念对项目建设后的

4、环境影响进行分析评估提出防止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方案进行跟踪监测 形式重大影响 环境影响报告书 全面评价轻度影响 环境影响报告表 专项评价轻微影响 环境影响登记表 内容 环评通不过,不能开工建设2.取得土地使用权 取得土地使用权 土地管理法 有偿:出让 招拍挂 协议出让 无偿: 划拨 拆迁房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取得土地使用权 取得土地使用权 土地管理法 有偿:出让 招拍挂 协议出让 无偿:划拨 拆迁房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3.工程报建 对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内容 未报建私自开工建设的属于违法建筑4.工程发包与承包 直接发包 招标投标(三)工程项目建设实施阶段 1.

5、工程勘察与设计 勘察 施工图设计 可以照图施工,表达建筑物的外形、内部空间、结 构体系、设备组成等 审查: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 进行施工准备 3.工程正式施工 4.进行生产准备(四)工程项目建设的竣工验收交付使用阶段1.工程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完成工程建设的标志 竣工验收的条件(建筑法)(1) 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 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 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 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竣工验收的程序 建设单位将相关资料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审查

6、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各方进行验收 验收结果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规划、环保、消防、人防等专项竣工验收由各相关政府部 门进行,任何一项不完成,均不能办理产权证2.工程交付使用及工程结算 交付使用 工程结算3.工程质量保修 法定最低保修期限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 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房屋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 的防渗漏,为5年;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装修工程,2年 保修期从竣工验收之日起算(五)工程建设项目的后评价阶段 概念:工程竣工投产一定时间后,对项目的立项决策 、设计施工、竣工

7、投产、生产运营等全过程进行系统 评价。 作用:总结经验与教训,积累知识 分类 建设单位自评 行业主管部门评价 投资主管部门评价项目二 建设工程报建制度一、建设工程报建的范围和时间 (一)报建的范围所有的工程建设项目都必须报建。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 饰装修等固定资产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改等建 设项目,统称为工程建设项目。凡在我国境内投资兴建的 项目,包括外国独资、合资、合作的工程项目,都必须实 行报建制度,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的 监督管理。(二) 报建的时间报建的时间是在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立项文件批准后、建设工

8、程发包前。由建设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报建。报建时要交验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包括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及批准的建设用地等其他文件。二、建设工程报建的内容和程序(一)报建的内容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的主要内容有: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当年投资额;工程规模;开工、竣工日期;发包方式;工程筹建情况。 (二)报建程序 1.建设单位到有管辖权的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领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 2.按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的内容及要求认真填写 。 3.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报送已填好的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并按照要求进行招标准备。

9、 4.接受报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对报 建的文件、资料进行认真核验,审查合格后,发给 工程发包许可证。项目三 城乡规划法律制度城乡规划各级政府为实现本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目标,事先依法制定的用以确定规划区的性质、规模和发展 方向、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和设施配置的部署。作用 协调城乡空间布局 改善人居环境 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适用范围 规划区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 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立法进程 1984城市规划条例 一法一条例:1990城市规划法和1993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对应城乡二元结构 仅从城市自身角度考虑,忽视城乡统筹和城市之间

10、的协调 规划过程缺乏公众参与 法律责任不明确 城乡规划法,2008年元旦起施行,是我国城乡规划的基本法律。项目三 城乡规划法律制度一、城乡规划法的立法宗旨、适用范围 (一)立法宗旨立法宗旨,又称为立法目的,是一部法律所要达到的 目标。制定城乡规划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城乡规 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 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城乡规划法第2条的规定,制定和实施城乡 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城乡规划法 。这里所说的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 、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 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

11、性详细规划。这里所说的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 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 区域。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 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 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二)适用范围二、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的原则和依据(一)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的原则城乡规划法第4条规定: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

12、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二)城乡规划的编制依据城乡规划法第5条规定: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庄规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用总体规划相衔接。三、城乡规划的制定(一)城镇体系规划的制定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用于指导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国务院审批。(二)城市规划和镇规划的制定 1.城市和镇的总体规划(1)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审批部门。(2)总体规划的内容、期限。2.城市和镇的详细规划城市和镇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详细规划。详细规划是以总体规划为依据,详细规

13、定建设用地的各项控制指标和其他规划管理要求,或者直接对建设作出具体的安排和规划设计。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三)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制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确定必须编制乡(村庄)规划的区域 ,鼓励其他乡(村庄)编制规划编制原则 从农村实际出发,因地制宜 尊重村民意愿 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程序 本级政府编制 - 村民(代表)大会审议 -上级政 府审批四、城乡规划的实施(一)实施城乡规划的基本要求1.城乡建设和发展 城镇建设:优先安排基础设施 乡村建设:因地制宜 风景名胜:保护与合理开发 地下空间: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2.新城区开发建设与旧城区改建 城市新区建设:尽量利用现有条件

14、 旧城改造:保护历史遗产和文化风貌3.近期建设规划九寨沟 风景区 生态保 护纪录 片(二 )九寨 沟如何 进入世 界遗产 名录的(二)建设项目的“一书两证”制度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制度选址意见书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选址、用地范围及具体规划要求的意见。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制度(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在城市(镇)规划区内的项目,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项目用地的位置、面积、界 限的法定凭证。(2)划拨土地:选址意见书 - 政府核准项目 - 建设用地 规划许可证 - 土地部门办理划拨手续(3)出让土地:土地的规划条件写入出让合同 - 获取土 地、签订合同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转让土地:受

15、让方需到规划主管部门登记(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审批程序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法律凭证(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批程序(一)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1.对依法应当编制城乡规划而未组织编制,或者未按法定程序编制、审批、修改城乡规划的,由上级人民 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有关人民政府负责人和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2.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编制城乡规划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 报批评;对有关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依法给予处分。五、违反城乡规划法的法律责任 3.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 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城乡规 划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据职权责令改正,通报批评;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1)未依法组织编制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 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 (2)超越职权或者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核发选址意见书、建 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核发选址意见书、建 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 (4)未依法对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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