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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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概述程远利 注册安全工程师沂南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山东卧铺大客爆胎冲上反车道 与大货相撞起火 17死37伤 9月3日14时40分左右,在长春市绕城高速公路哈尔 滨方向164公里+50米处,青岛华旅运输有限公司一辆由 哈尔滨至青岛鲁BG3231号卧铺客车左前轮爆胎,冲过护 栏后驶入对向车道,与辽宁省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物 流有限公司的辽H0916挂集装箱半挂货车正面相撞,两车 起火并燃烧,造成卧铺客车内13人当场死亡,半挂集装箱 货车内3人全部当场死亡。38人受伤 ,其中1人不治身亡 。海因里希法则 海因里希法则又称“海因里希安全法则”或“海因里希事故 法则”,是美国著名安全工程师海因里

2、希提出的 300291法则。这个法则意思是说,当一个企业有300 个隐患或违章,必然要发生29起轻伤或故障,在这29起 轻伤事故或故障当中,必然包含有一起重伤、死亡或重 大事故。“海因里希法则”是美国人海因里希通过分析工 伤事故的发生概率,为保险公司的经营提出的法则。这 一法则完全可以用于企业的安全管理上,即在一件重大 的事故背后必有件“轻度”的事故,还有件潜 在的隐患。可怕的是对潜在性事故毫无觉察,或是麻木 不仁,结果导致无法挽回的损失。了解“海因里希法则” 的目的,是通过对事故成因的分析,让人们少走弯路, 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 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23

3、号 国务院 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2.主要任务。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 、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 炸物品、冶金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全面加 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6.强化职工安全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一律严格考核, 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 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企业用工要严格 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凡存在 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 顿。没有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情节严 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11.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对安全生产

4、的综合监管,全面落实公安、交通、国土资 源、建设、工商、质检等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工 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指导职责,形成安全生产综合监 管与行业监管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协作,形成 合力。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 、经营、建设等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安全生产综合监 管和行业管理部门要会同司法机关联合执法,以强有力 措施查处、取缔非法企业。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实行逐 级挂牌督办、公告制度,重大隐患治理由省级安全生产 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挂牌督办,国家相关部门加强 督促检查。对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的企业,要依法依 规从重处罚。 深圳市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处罚条例已

5、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泥头 车等重、中型货车一年3次超载最高可罚8 万元,套牌假牌车将被罚款5万此外,条例 规定,套牌假牌车交通违法行为将罚款5万 元;无牌车上路罚款1万元;交通肇事逃逸 罚款2万元;不安装号牌和遮挡、污损号牌 年内两犯罚款6000元;营运车高速公路上 下客罚经营单位1万元等。 23.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从 2011年1月1日起,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 定,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 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 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发放给工亡职工 近亲属。同时,依法确保工亡职工一次性丧葬补 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发放。如果按照

6、通知 的标准来计算,大体可以达到34万,提高了一 倍。同时要求在支付一次性赔偿的同时,还要支 付丧葬费用以及供养亲属的抚恤金,总体算来大 致在60万以上。 29.加大对事故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企 业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究事故企业主 要负责人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事故企业 主要负责人或企业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发生 特别重大事故,除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 制人责任外,还要追究上级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 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企 业实际控制人和上级企业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 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 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 的

7、矿长(厂长、经理)。对非法违法生产造成人 员伤亡的,以及瞒报事故、事故后逃逸等情节特 别恶劣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一 2009年9月8日0时55分,河南省平顶山 市新华区四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死亡76人、受伤14人,直接经济损失 3986.4万元。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责任 事故。 三)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 1移送司法机关43人,主要有: (1)张培举,新华区四矿投资人。2009年11月1日因 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批准逮捕。 (2)李新军,新华区四矿矿长。2009年10月15日因涉 嫌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被批准逮捕。 (3)邓树军,新华区四矿生产副矿长。2009年10月3 日因涉嫌重大

8、责任事故罪被批准逮捕。 (4)李迎彬,新华区四矿调度室主任。2009年10月9 日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批准逮捕(在逃)。 (5)温子龙,新华区煤炭工业局委派驻矿安监员。 2009年11月24日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起诉,等待判决 。 (6)康双义,新华区煤炭工业局局长。2010年8月1日 因犯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7)柴东旺,新华区民政局局长(原区煤炭工业局局长 )。2010年2月4日因涉嫌受贿罪被起诉,等待判决。 (8)齐同燕,新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2010年8月4日因 涉嫌玩忽职守罪被起诉,等待判决。 (9)黄国军,中平能化集团天安公司地质测量处处长。 2010年5月10日因涉嫌

9、受贿罪起诉,等待判决。 (10)张瑞洲,新华区地质矿产局局长。2010年8月4日 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起诉,等待判决。 (11)柳玉君,新华区区委书记。2010年8月7日因涉嫌 受贿罪被起诉,等待判决。 (12)李广,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2010年6月 7日因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 此外,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张和儒因涉嫌重大违纪违 法问题已于2009年11月被河南省纪委立案调查,目前已 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给予党纪、行政处分21人。主要有: (1)刘臣,平顶山市煤炭工业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撤职、撤销党内职务 。 (2)张举峰,平顶山市煤炭工业局党组书记。党内严重警告。 (3)陈党义,

10、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兼煤管办主任。记过。 (4)田晓辉,新华区地质矿产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撤职、撤销党内职务 。 (5)段松泉,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撤职、撤销党内职 务。 (6)郭公民,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记大过。 (7)董亚伟,新华区安全监管局局长、党组副书记。记大过。 (8)苗发林,平顶山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记过。 (9)陈少杰,焦店镇人民政府镇长、党委副书记。撤职、撤销党内职务。 (10)王亮,焦店镇党委书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1)程志强,新华区人民政府区长、区委副书记。撤职、撤销党内职务。 鉴于平顶山市委书记赵顷霖、市长李恩东、副 市长李俊峰、

11、平顶山市安全监管局监管一科科长 李海鹏、河南煤矿安监局豫南监察分局局长王佳 英等5人对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兴东二矿 “621”特别重大炸药燃烧事故也负有领导责任, 在“621”特别重大事故中合并处理。 责成河南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 二 2010年6月21日1时22分,河南省平顶山市卫 东区兴东二矿发生特别重大炸药燃烧事故, 死 亡49人、受伤26人(其中重伤9人),直接经济 损失1803万元。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 故。 (三)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 1移送司法机关34人,主要有: (1)刘建国,兴东二矿主井矿长。2010年6月21日被刑事拘留 。 (2)程文斌,兴东二矿主井总包工

12、头。2010年7月1日被刑事拘 留。 (3)郭豹子,兴东二矿非法购买炸药的中间人。2010年6月2 日被刑事拘留。 (4)李天振,兴东二矿主井投资人。2010年7月22日被刑事拘 留。 (5)李定乾,兴东二矿主井安全副矿长。2010年月15日被刑 事拘留。 (6)翟录伟,兴东二矿主井会计。事故发生后逃匿,已由公安 机关通缉。 (7)黄永贵,兴东二矿名义矿长,副井投资人、矿长。2010年 7月21日被刑事拘留。 (8)张瑞旭,卫东区地矿局副局长。2010年7 月12日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逮捕。 (9)余艳卿,卫东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区 包矿领导。2010年7月24日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 刑事拘留。

13、 (10)赵建国,卫东区总工会主席,区包矿领导 。2010年7月24日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刑事拘留 。 (11)岳斌,卫东区地矿局局长。2010年7月27 日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刑事拘留。 2给予党纪、行政处分32人。主要有: (1)王汉杰,卫东区安全监管局局长、党组副书记。撤职、撤 销党内职务。 (2)杜玉印,平顶山市煤炭工业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记大过 。 (3)亢根柱,平顶山市煤炭工业局局长、党组副书记。记大过 。 (4)李锡营,平顶山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记大过 。 (5)赵国洋,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稽查大队大队长。 记大过。 (6)吕恒,平顶山市公安局卫东分局局长、党委书记。

14、降级、 党内严重警告。 (7)崔建平,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党 委书记。记过。 (8)孙铁栓,卫东区东高皇乡人民政府乡长(事故发生后被免 职)、乡党委副书记。撤职、撤销党内职务。 (9)赵建有,卫东区东高皇乡党委书记。撤销党内职务。 (10)潘震,卫东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事故发生后被 免职),撤职、撤销党内职务。 (11)云建军,卫东区人民政府区长、区委副书记(事故发生后 被免职)。撤职、撤销党内职务。 (12)王朴,卫东区区委书记。党内严重警告。 (13)王廷,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厅级),记大过 (14)李俊峰,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事故发生后被停职检 查

15、)、党组成员。降级、党内严重警告。 (15)李恩东,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市长(事故发生后被停职检查 )、市委副书记。降级、党内严重警告。 (16)赵顷霖,平顶山市委书记。党内严重警告。 (17)王佳英,河南煤矿安监局豫南监察分局局长。记大过。 责成河南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 三 2010年1月5日12时5分,湖南省湘潭市湘 潭县谭家山镇立胜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 ,死亡34人,直接经济损失2962万元。经调查 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 (三)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 1移送司法机关28人,主要有: (1)唐顺强,立胜煤矿法定代表人、实际矿长。涉嫌重大责任 事故罪,2010年2月11日被批准逮捕。 (2)刘胜杰,立胜煤矿的实际控制人、投资人之一。因涉嫌非 法采矿罪,2010年3月19日被执行逮捕。 (3)陈立金,立胜煤矿投资人,生产副矿长。因涉嫌重大责任 事故罪,2010年2月22日被执行逮捕。 (4)李希东,立胜煤矿投资人、名义矿长。因涉嫌重大责任事 故罪,2010年2月11日被批准逮捕。 (5)刘坤其,立胜煤矿原投资人。2010年3月30日被决定刑事 拘留(在逃),追捕中。 (6)谭正荣,湘潭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因涉嫌玩忽职守罪, 2010年4月23日被批准逮捕。 (7)郭文艺,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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