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企间常见75个涉税争议问题处理及风险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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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企间常见75个涉税争 议问题处理及风险规避 *主要收获v一、了解税收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规避税收 风险v二、进一步了解税收政策,正确理解和运用税收 政策v三、从税收专业人员角度释疑现实税收疑难问题 ,交流分析各项税务处理技巧主要内容v一、企业所得税方面存在的问题v二、个人所得税方面存在的问题v三、增值税方面存在的问题v四、营业税方面存在的问题 v五、其他税收方面存在的问题v六、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方面存在的问题 v七、执法程序税务处罚方面存在的问题开篇语v1、从我国税务机关在行政诉讼中的高败诉率分析v 1998年至2001年4年间全国共发生税务机关诉 讼案6154起,其中税务机关胜诉率仅占30

2、%左右。 1999年和2000年,税务机关的行政诉讼败诉率分 别为66%和82%。税务行政败诉率高的现象已经引 起多方的关注。v 近几年虽略有下降,但也在50%左右。给纳税 人带来税收风险。v2、从税收政策的复杂性分析v 1994年我国进行了全面的、结构性的税制改 革,改革后我国的现行税制由19种税组成,具体 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企业所 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 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 、车船税、车辆购置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 使用税、印花税、证券交易税、关税、农(牧) 业税、耕地占用税、契税。据初步统计,至2007 年止中央发布的税法法

3、规6000多条。v 不可避免存在理解和运用的差异和错误,造 成纳税的不确定性。 v3、现实案例分析之一v W公司的一期工程最早由苏州J公司开发,后变 成烂尾楼,苏州J公司将此烂尾楼以1650万(含土 地成本)转让给上海H公司,上海H公司将此烂尾楼 中的土地作价800万元作为投资款,投资成立了W公 司。一个月后,用现金增资1200万元,使注册资本 达到2000万元。然后,上海H公司又将W公司的股权 作价2000万元、烂尾楼作价2100万元,一并转让给 上海A公司。v税务机关认为:烂尾楼和股权转让中都包含了土地 成本。H公司将股权中的800万开具了单位名称为项 目转让费发票,造成W公司列支的290

4、0万元开发成 本中,土地成本重复列支800万元。v现实案例分析之二v某商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v(一)违法事实和作案手段v 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余姚某塑化有限 公司等14家单位共计124份,价税合计1013.24万元 ,税额147.23万元。v(二)处理结果v1根据税法规定,对某公司追缴增值税147.22万 元,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 三十九条的规定,处以罚款147.22万元。一、企业所得税方面存在的问题v1.权责发生制原则的运用存在的问题v(1)新所得税法第九条 v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 原则,属于当

5、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 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 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 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 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v(2)国税发2000084号:税前扣除的确认一 般应遵循以下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即纳税人 应在费用发生时而不是实际支付时确认扣除。v1.企业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基于已确认收入合理预 提的各项费用,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规 章等另有规定外,均可以扣除; 2.企业基于资产状况提取的各项减值、跌价或风 险准备金,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规章等 另有规定外,一律不得扣除。v具体运用方面:v计税工资v预提利息费用

6、v预提水电费用v其他已经实际发生、实际支付尚未取得发票的成 本费用支出等v2.视同销售计税基础调整存在的问题v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房屋抵顶 地价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 2002172号)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房屋抵顶 地价款赔偿给原住户的,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时,对赔偿的房屋应视同对外销售,销售收入按 其公允价值或参照同期同类房屋的市场价格确定 。v假如:成本80,售价100.v视同销售如何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调增80还是100 ,或是其他?v举例:甲企业发生非货币性交易,换出资产A与换 入资产B公允价值相同,为80万元。换出资产账面 价值为50万元,不具有商业实质。

7、会计处理v借:资产B 50v 应交税金-进项税金 13.6v贷:资产A 50v 应交税金-小项税金 13.6v税务机关意见:甲企业视同销售需要调增应纳税 所得额30万元。v问题:v 企业销售B资产(或折旧B资产)时,如何结 转成本?税法允许结转的成本是50还是80?v例如v 某企业领用自产汽车1台,该汽车售价80万元 ,成本50万元(均为不含税价)。企业按规定进 行了视同销售处理,按30万元的应纳税所得额补 缴了所得税,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结转了50万元 的固定资产。v 虽然企业对汽车核算的会计成本为50万元, 但由于企业已经按照80万元进行了视同销售的纳 税调整,其计税成本实际上为80万元,所

8、以应该 按照80万元作为计提折旧的依据,而企业按照会 计成本计提折旧,则会因少计提折旧而多缴纳所 得税。 v新企业所得税法v 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 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 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 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 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v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 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 除。v思考分析:企业捐赠视同销售如何处理?v国发200821号v 1.对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 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及其部门无偿捐赠给

9、受灾地区的,免征增值 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2.对企业、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受灾地区的捐赠,允许 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和当年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 除。3.财产所有人将财产(物品)捐赠给受灾地 区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应缴纳的印花税。v捐赠的所得税处理v举例:某企业将成本是80万元,售价是100万元的 产品捐赠,符合公益性捐赠。当年利润100万元。 会计处理:v借:营业外支出 97v贷:产成品 80v 应交税金-增值税 17v税收调整:视同销售调增20,捐赠限额12,调增85 ,合计调增105v应纳所得税=(105+100)*25%=51.25v如果直接作

10、销售处理v借:应收账款117v贷:销售收入 100v 应交税金-增值税17v借:销售成本80v贷:产成品 80v应纳所得税=(100+20)*25%=30v如作财产损失,还可以抵税29.25(117*25%)v3、应计未计费用税收处理v财税字1996079号v 企业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扣除项目,包括各 类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等,不得移转以 后年度补扣。v福建某企业将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列入应付福利费 开支,每年约100万元,2004-2006年合计300余万 元,造成多交所得税100余万元。v如何处理? v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 v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 发现

11、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 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 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 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v4.应付账款调增征税存在的问题v(1)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2005年第13号)第五条: v企业已申报扣除的财产损失又获得价值恢复或补 偿,应在价值恢复或实际取得补偿年度并入应纳 税所得。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 ,包括超过三年以上未支付的应付账款,如果债 权人已按本办法规定确认损失并在税前扣除的, 应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v(2)国税发1999195号:企业的应付未付款 ,凡债权人逾期两年

12、未要求偿还的,应计入企业 当年度收益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v5.关联交易所得税调增存在的问题v稽查案例v 大连市某稽查局检查一房地产企业时,发现 公司低价销售房屋给股东,按照市场公允价少计 收入200万元。检查人员决定根据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六条和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调 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补缴所得税。v问题:上述处理是否符合税法规定?v征管法第三十六条 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 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 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 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 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 ,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

13、务机 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v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纳税人与其关联企 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 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 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 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v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 企业与其关联方之 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 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 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v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九条 企业 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所称关联方,是指与企业有 下列关联关系之一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v (一)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 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v

14、 (二)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v (三)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v再问:低价销售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吗?v关于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 知v财税 2007 l3号v一、根据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有关规定,国家机关 、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在住房制 度改革期间,按照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 房改成本价格向职工出售公有住房,职工因支付的 房改成本价格低于房屋建造成本价格或市场价格而 取得的差价收益,免征个人所得税。 v二、除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情形外,单位按低于购置 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 出的差价部分,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 “

15、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款所称差价部分,是指职工实际支付的购房 价款低于该房屋的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的差额。v三、对职工取得的上述应税所得,比照国税发 20059号规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征税办法,计 算征收个人所得税。v实例描述:v A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东,注册资本 1300万元,2007年12月未所有者权益1.7亿元。股 权结构王某占57.61%股份。2008年5月拟以未分配 利润转增资本。v B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西,注册500万元 ,2008年1月30日办理税务登记股权结构中王东为第 一股东,占7.1%。v 2008年A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东将股权 16%以

16、208万价格(1300*16%)转让给B投资有限公 司。之后A集团有限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 新增注册资本后B占16%股份不征税。v税收分析:v1.关联企业认定:v A集团与B投资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 控制,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它关系,因此,二 者之间存在关联关系。v2.有关公允价值v A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东将股权16%以208万价格 转让给B投资有限公司不符合公允价值的原则,应 按2007年底所有者权益:1.7亿*16%=0.27亿元作为 股权公允价值。按征管法对王东股权转让应作特别 调整,征个人所得税。v6.弥补亏损是否需要审批?v国税发2004第082号v 取消该审核项目后,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包 括预缴申报和年度申报)可自行计算并弥补以前年 度符合条件的亏损。主管税务机关应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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