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经济法基础》强化印花税税收纳税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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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会计到仁和 打造全国第一会计品牌院校株洲仁和会计培训学校,全国联锁 咨 询:一五二零零八九九一八九 会计经济法基础强化印花税税收纳税原理2012 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强化学习二十、印花税征收管理 缴纳方法 1.自行贴花。即实行“三自”纳税,纳税人在书立、领受应税凭证时,自行计算应纳印花税额,向当地纳税机关或印花税票代售点购买印花税票,自行在应税凭证上一次贴足印花并自行注销。这是缴纳印花税的基本方法。 【提示】已贴用的印花税票不得重用;已贴花的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有增加的,其增加部分应当补贴足印花。 2.汇贴汇缴。 【提示】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 500 元的,纳税人应当向当地税务机关申

2、请填写缴款书或完税证;同一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纳税人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 个月。 3.委托代征。 强化学习十九、印花税税收优惠 1.法定凭证免税。下列凭证,免征印花税: (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 2.免税额。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征印花税。 3.特定凭证免税。下列凭证,免征印花税: (1)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委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学会计到仁和 打造全国第一会计品牌院校株洲仁和会计培训学校,全国联锁 咨 询:一五二

3、零零八九九一八九 (2)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3)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4.其他 判断题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施行细则的规定,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团体、社会福利单位、学校及其他事业单位所立的书据免纳印花税。 ( )【正确答案】:错【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印花税的税收优惠。可以免征印花税的慈善性捐赠财产转移书据仅限于捐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和学校三种情况。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的是( ) 。A.无息、贴息贷款合同B.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签订的电力购售合同C.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与社会福利单位的书据D.银行因内部管理需要设置的现金收付登记簿【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印花税的税收优惠。选项 A,对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免税;选项 C,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免税。选项 D,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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